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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肿瘤登记是按照一定的原则,持续地、系统地收集、储存、整理、统计分析和评价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资料的制度。肿瘤登记是国际公认的有关肿瘤信息的收集方法。建立肿瘤随访登记系统,开展长期系统的肿瘤登记工作,可掌握恶性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的流行病学分布、发展趋势和疾病负担,为制定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评价肿瘤防治策略和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广东省肿瘤随访登记系统应原卫生部、全国肿瘤登记中心的总体部署,逐步组建完善,它是全国肿瘤登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山市和肇庆四会市就分别于1970年、1976年作为鼻咽癌高发现场成为首批肿瘤登记点,建立了鼻咽癌登记报告系统,开始鼻咽癌登记报告和随访。随后,两市根据肿瘤防治工作需要,依托本地三级肿瘤防治网,扩大了肿瘤登记范围。20世纪80年代中期,两地启动全肿瘤登记报告,由此开创了我省以人群为基础的肿瘤登记工作。1998年,广州市、深圳市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支持下,开始全人群肿瘤登记报告。2008年,财政部、原卫生部将肿瘤登记工作纳入中央补助公共卫生项目,广州市、深圳市、中山市、肇庆四会市被纳入全国肿瘤登记网络。2009—2012年,珠海市、江门市、清远市阳山县、韶关市的南雄市和翁源县相继被纳入全国肿瘤登记网络。2014—2015年,广东省肿瘤随访登记网络进一步扩大,新纳入东莞市、佛山市的南海区和顺德区等8个肿瘤登记地区,首次在粤东和粤西地区建立了肿瘤登记地区。

为规范全省的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原广东省卫生厅于2010年印发了《广东省肿瘤随访登记实施方案(试行)》(粤卫〔2010〕70号),明确了部门职责,规范了肿瘤报告流程与相关要求,同时确定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省肿瘤随访登记技术管理单位。2015年,原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新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肿瘤随访登记实施方案(试行)》,在2010年版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明确了全省肿瘤登记覆盖地区,规范了信息收集方法,加强了资料管理与数据分析利用等。

广东省开展肿瘤防治工作近40年,已形成一套较成熟的工作体制和管理机制。全省各级登记地区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支持下,组织管理模式各有特色。就日常管理机构而言,除中山市、肇庆四会市的肿瘤登记随访工作由专业肿瘤研究机构负责外,其余登记地区的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均由当地疾控机构负责。各登记地区均设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组建了三级登记报告网络,日常登记报告、技术培训、工作督导、质量控制、资料分析和利用等工作均能规范开展,落实到位。各登记地区的资料收集方式从纯手工报卡模式逐步转向电子报卡、数据库提取、链接和交换等。

目前,全省肿瘤登记地区数量逐年增加,数据质量也在逐步提高,肿瘤登记年报数据已逐渐成为制定癌症防治策略、科研、临床研究的基础信息。2017年,广州市、深圳市、中山市、东莞市、佛山市顺德区、肇庆市的端州区和四会市、江门市城区、珠海市和韶关南雄市共计10处登记点的2014年肿瘤登记数据通过国家质量评估,被国家癌症中心《2017中国肿瘤登记年报》专业报告收录并出版发布。 aFXoFVZlgqKjfs5QOcy4Vqa60KH6+m4115iGQlJDiNaYmzLfwL3ltnW12oLc/R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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