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死因信息是卫生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群的死因构成、死亡水平及其变化趋势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卫生保健水平的重要指标。广东省死因监测系统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死因监测系统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是全国死因监测系统的组成部分,其通过建立和完善具有全省代表性的死因监测系统来推断全省人群死亡状况。
2006年,广东省死因监测系统由8个监测点[县(区)]组成,死因监测信息为单机版录入报告。2008年,全省对原死因监测点进行了调整,全人群死因监测信息从单机版录入报告转变为网络录入报告,各级报告单位统一登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2013年,全省死因监测点扩大调整为28个,死因监测具有了省级代表性。2014年,在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更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下,广东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发〔2014〕68号)文件,在全省全面启动所有县(区)全人群的人口死亡信息登记报告,为拟订广东省死亡水平、死因模式和期望寿命等健康相关指标奠定了基础。
本报告汇总了整合后的国家死因监测点上报的死亡数据和来源于全员人口数据库的人口数据。在进行数据汇总前,我们对各监测点的数据质量进行了评估,剔除了质量较差的数据,并对错误的数据进行了合理修正。
本报告主要包括8个章节及4个附录。第一章概述广东省死因监测系统的发展历史、数据报告流程、统计分析方法、数据质量评价等,目的是方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本报告;第二章至第七章分别介绍人口资料分析,总体死亡情况与人群健康状况,三大类疾病死亡率及死因构成,死亡原因及顺位,主要大类疾病死亡率与死因顺位以及城乡别、性别、年龄别、死因别死亡率等,为读者提供翔实的基础数据;第八章陈述主要发现与政策建议,为政府、科研机构、卫生专业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或开展相关研究和工作提供依据。附录部分包括广东省死因监测系统监测点名单,死因顺位疾病ICD 10编码对应表,死因分类ICD 10编码对应表,广东省死因监测市、县(区)级国家监测点工作人员名单(2019)。
本报告结果为各监测点上报的死亡个案汇总数,并未做漏报调整;死因分类为三大类疾病[第一大类为感染性、母婴和营养缺乏疾病,第二大类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第三大类为损伤和中毒,第四大类为其他疾病(未归到上述三大类疾病中)]。为了便于读者对照,本报告集中分年龄、性别的死因数据表所采用的死因分类方法,参考了原卫生部及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关于死因数据表的统计方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列出了全部详细的死因编码归类表。
一直以来,全省的死因监测工作得到各市、县(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大力支持,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为此付出了辛勤劳动,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书中有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