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1.4管理用语

1.国家标准

由国家授权的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全国施行的一种规范性文件,用符号GB表示。

国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分为强制性标准(用符号GB表示)和推荐性标准(用符号GB/T表示)。

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指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内容,必须执行。而不涉及以上内容的则属推荐性标准,鼓励采用。

应注意的是,在颁布的国家标准中,在前言中还规定:某些条款的内容属于强制性的,必须执行;某些条款内容属于推荐性的,鼓励采用。

2.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障职业人员人体健康而制定的各类统一的技术规定,分为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用符号GBZ表示)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用符号GBZ/T表示)。

3.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在核技术利用项目中,对源的利用或某项实践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估计,包括对源或实践的规模与特征的概述,对厂址或场所环境现状的分析,以及对正常条件下和事故情况下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或后果分析。

4.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

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中,指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为预测对辐射源的利用可能对工作人员健康造成的影响进行资料收集与分析、监测等技术评估活动。

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

对放射诊疗项目,在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至项目建成即将正式使用前,对项目验证放射防护设施或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约定要求而进行的技术评估活动。

6.注册

注册是对低、中风险实践的一种批准方式。

其批准的前提是,对该实践负责的法人已按要求编制并向审管部门提交符合要求的安全、环境或职业病危害评价文件。

7.认可

认可是对具有较高风险实践的一种批准方式。

其批准的前提是,对该实践负责的法人已按要求编制并向审管部门提交符合要求的安全、环境或职业病危害评价文件。

8.豁免

豁免指实践和实践中的源经确认符合规定的豁免要求或水平并经监管部门同意的,不采取许可、注册的方式进行管理。

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规定:

a.正常运行操作条件下,在距设备的任何可达表面0.1m处所引起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或定向剂量当量率不超过1μSv/h。

b.所产生辐射的最大能量不大于5keV。

或任何时段内在进行实践的场所存在的给定放射性核素的总活度,或在实践中使用的给定核素的活度浓度不超过《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CGB 18871—2002)表A1所给出的,或审管部门所规定的豁免水平,都属可豁免的源与豁免水平。 4mSnqodIGu2sS6ZeddmhFOmZjbnEO7SgL7pcPJyd5xHK5yCUb3ahxzgMREo8pbpn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