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别核医学工作场所的室内表面及装备结构直接关系到在场所内进行放射性核素操作时给场所中操作人员、场所与周围环境带来的可能放射性污染,所以对场所内地面、工作表面、室内通风、管道等都应有相应的防护要求。见表4-7。
表 4-7不同核医学工作场所用房室内表面及装备结构的基本放射防护要求
续表
注:①仅指实验室。
②下水道宜短,大水流管应有标记,以便维修检测。表4-4、表4-5、表4-6、表4-7取自国家标准《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 GBZ120—2020)。
③洗手盆应为感应式或脚踏式等非手部接触开关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