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药对的功效除与组成该药对的单味药物的功效密切相关外,还与其药物的用量及用量比例相关。在以性味、归经、功用等基本相同的药物组成的药对中,药物各自的用量及其比例,在一定范围内的变化不会改变药对的基本功效,一般只有作用强弱之别。而在以性味、归经、功用不同甚至相反的药物组成的药对中,药物用量的变化,尤其是两药用量比例的变化,将影响、改变药对的基本作用,因此,临床运用此类药对时要特别注重其用量比例,才能收到预想的疗效。
例如,“桂枝-白芍”合用,当两者的用量比例为1∶1时,一散一收,桂枝解肌发表而不太过,白芍益阴敛营而不留邪,共奏调和营卫之功。若两者比例为1∶2,则桂枝走表之功被制约,转随白芍入里而祛寒,共奏温里补虚、缓急上痛之功。又如前所述治经行水肿之“赤小豆-红枣”,临床用量后者应小于前者,否则将攻邪(渗利)不足而助邪有余。再如治妇女月经不调之常用药对“当归-川芎”,前者养血之中有活血之功,后者善于活血行气。若以其治疗妇女血虚月经不调,则当归用量必须重于川芎,否则不但达不到补血目的,反而川芎之辛香温燥加重阴血的耗伤。
另外,临床运用药对时,应遵循历代医家公认,且已被长期临床实践证实的一种特定的药物用量比例。例如“黄芪-当归”,当它们的用量比例为5∶1时,能专事补血;若等量配伍,则气血双补。又如“黄连-吴茱萸”,若取它们泻火清肝降逆之功,则两者用量比例通常为6∶1;其他如“柴胡-黄芩”比例为8∶3时,和解少阳;“滑石-甘草”比例为6∶1时,清暑利湿。这些都为前人经验的积累,应予重视、继承。
综上所述,药物用量的变化可以改变药对的基本作用,因此临床运用妇科药对时,在强调辨证遣药的同时,切不可忽略其用量,尤其是用量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