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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脑出血急性期如果不做手术应如何治疗?

在明确脑出血的诊断后,一般要进行内科治疗与外科手术治疗。出血量少且不宜外科手术治疗的患者可先行内科治疗。

(1)一般处理

卧床休息 2 ~ 4 周,避免情绪激动和血压升高;有意识障碍、消化道出血者禁食 24 ~ 48 小时;酌情给予镇静止痛剂;便秘者给予缓泻剂。

(2)血压控制

当患者收缩压>220mmHg时,应积极使用静脉降压药物降低血压;当患者收缩压> 180mmHg时,可使用静脉降压药物控制血压,根据患者临床表现调整降压速度,160/90mmHg可作为降压目标参考值。早期积极降压是安全的,其改善患者预后的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验证。在降压治疗期间应严密观察血压水平的变化,每隔 5 ~ 15 分钟进行 1 次血压监测。

(3)血糖控制

血糖值可控制在 7.7 ~ 10.0mmol/L的范围内。血糖超过10mmol/L时可给予胰岛素治疗;血糖低于 3.3mmol/L时,可给予10%~ 20%的葡萄糖注射液口服或注射治疗。血糖控制的目标是达到正常血糖水平。

(4)体温管理

脑出血患者早期可出现中枢性发热,特别是大量出血、丘脑出血或脑干出血者。入院 72 小时内发热持续时间与临床转归相关。然而,尚无资料表明治疗发热能改善临床转归。需注意的是,发病3 天后,患者可因感染等原因出现发热,此时应针对病因治疗。

(5)止血治疗

由于止血药物治疗脑出血的临床疗效尚不确定,且有增加血栓栓塞的风险,所以不推荐常规使用。

(6)病因治疗

使用抗栓药物发生脑出血时,应立即停药。对于口服抗凝药物华法林导致的脑出血,可静脉应用维生素K、新鲜冻干血浆和浓缩型凝血酶原复合物(PCC)。对于新型口服抗凝药物(达比加群、阿哌沙班、利伐沙班)导致的脑出血,目前缺乏快速有效的拮抗药物。不推荐使用重组活化凝血因子Ⅶ(rF Ⅶ a)单药治疗口服抗凝药导致的脑出血。对于普通肝素导致的脑出血,可使用鱼精蛋白治疗。对于溶栓药物导致的脑出血,可选择输注凝血因子和血小板治疗。目前尚无有效药物治疗抗血小板导致的脑出血。

(7)神经保护剂的使用

神经保护剂的疗效与安全性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

(8)并发症治疗

颅内压增高的处理:颅内压升高者,应卧床、适度抬高床头、严密观察生命体征。需要脱水降颅压时,应给予甘露醇静脉滴注,而用量及疗程依个人情况而定。同时,注意监测心、肾及电解质情况。必要时,也可用呋塞米、甘油果糖和/或白蛋白治疗。

痫性发作:有癫痫发作者应给予抗癫痫药物治疗。疑似癫痫发作者,应考虑持续脑电图监测。如监测到痫样放电,应给予抗癫痫药物治疗。不推荐预防性应用抗癫痫药物。中风后 2 ~ 3 个月再次出现痫性发作的患者应接受长期、规律的抗癫痫药物治疗。

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卧床患者应注意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如为疑似患者,可进行D-二聚体检测及多普勒超声检查。鼓励患者尽早活动、腿抬高;尽可能避免下肢静脉输液,特别是瘫痪侧肢体。可联合使用弹力袜加间歇性空气压缩装置预防深静脉血栓及相关栓塞事件。对于易发生深静脉血栓的高危患者(排除凝血功能障碍所致的脑出血患者),证实出血停止后可考虑皮下注射小剂量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但应注意出血的风险。 YLT5+/f01Qkym7V/gnAfxF8CCY6eJKbRidg5Qksyv0lbdqLRhJ5DBDJI7zMUrj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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