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的超声检查不能诊断宫颈功能不全,但超声检查是评价孕期宫颈功能的参考指标之一。对于既往有过1次或1次以上自发性早产史或孕中期流产史的孕妇,在孕24周以前经超声检查发现宫颈长度<25毫米和(或)阴道检查发现无痛性宫颈扩张等典型的宫颈功能不全的表现,则考虑诊断孕期宫颈功能不全。
近年来,多数医生尝试在孕中期评估宫颈长度,并把宫颈缩短作为超声诊断宫颈功能不全的标志。推荐经阴道超声评估的宫颈长度为预测早产的金标准,它是国内外公认的、安全的、可接受的、便捷的检查。 m0+c8dwkhHjoOlPSf9UfljngWeQKILvcEy4xFBngIA0Ii3BSmXhPYnhFcHn+8L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