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2次或2次以上不明原因的晚期流产史或早产史,或未足月胎膜早破史,且分娩或破膜前无明显宫缩,胎儿存活。
(2)第1胎分娩有引产、急产、手术产(钳产、胎头吸引、臀位牵引)或宫颈损伤史。
(3)既往有宫颈或宫腔手术史,如宫颈切除、宫颈修补、宫颈电灼、宫颈息肉摘除、多次人流史、诊刮术等。
(4)先天性宫颈发育不良、过小,或可能有宫颈肌组织与结缔组织比例失调、子宫畸形等。 qkALRcnPtLhQhKEVEqsoQp7p0LOG7OU9vfN7y9CMI9H3nUqo0UJCok1dRbKEAP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