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测采取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抽取监测对象。广州、湛江、韶关抽样点应以2014年(第四次)监测时的抽样点为基础抽取样本,特殊情况可微调或增补,但需通过省体育局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其他地市按照广东省往年国民体质监测抽样点抽取样本,原则上不改变各地原有的监测网点,若个别原乡村抽样点现变为城镇,仍视为乡村抽样点,如需改变,须上报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批准方可执行。
(1)根据居住地属性,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和乡村幼儿两类人群。在此基础上,依据年龄(每1岁为一个年龄组)、性别(男女)进行划分,共计16个类别。每个地市每一类别抽取30人,总样本量为480人。
城镇幼儿是指本人居住和生活在城镇一年及以上的幼儿。
乡村幼儿是指本人居住和生活在农村一年及以上的幼儿。
(2)根据居住地属性和工作类型,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类人群,依据年龄(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性别(男女)进行划分,共计48个类别。每个地市每一类别抽取30人,总样本量为1440人。
农民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农村一年及以上、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工作的人员。
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一年及以上、在城镇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
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一年及以上、在城镇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
(3)根据居住属性,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类人群,依据年龄(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性别(男女)进行划分,共计16个类别。每个地市每一类别抽取30人,总样本量为480人。
城镇老年人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镇的老年人。
乡村老年人是指拥有农村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
每个地市幼儿、成年人和老年人总样本量合计为2400人,全省共有21个地市,即共计50400人。
测试时已过当年生日,且超过6个月者:年龄=测试年-出生年+0.5
测试时已过当年生日,且不满6个月者:年龄=测试年-出生年
测试时未过当年生日,且距生日6个月以下者:年龄=测试年-出生年-0.5
测试时未过当年生日,且距生日6个月以上者:年龄=测试年-出生年-1
测试时已过当年生日者:年龄=测试年-出生年
测试时未过当年生日者:年龄=测试年-出生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