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家杰弗里·福特是咱们的老朋友了。我们在2023年4月刊登了他的《明媚的清晨》,他把自己写进了这个故事,并且把自己写死了。但显然,作者从中找到了乐趣,在下面这篇《百夜虚无》中,他虽然没把自己写死,但他自己的结局同样耐人寻味。
我脑海里有片月光照亮的角落,那里有间叫作“大釜”的老酒吧,我用来编故事的角色都在此消磨时间,等待召唤。酒吧的所在并不是什么繁华地带。在我的想象中,它坐落于三十年代那种破败的工业小镇,就像纽约州北部,我上大学的约翰逊城。这里三分之二的区域荒凉空旷,永远是夜晚。
酒吧外面的路灯总是在严酷的秋风中闪烁不定。翻飞的报纸和包装纸从大窗户外掠过,有时还能看见风滚草。酒吧里却是温暖的,啤酒也便宜——一杯30美分。“大釜”以几乎免费的价格提供雪茄和香烟,除此之外,还为那些等待我落笔,好出现在纸页上的虚构灵魂提供抚慰。
事情是这样运作的:每次我想到一个故事的点子,都会同时想出一些角色,不过这时他们的形象还很模糊,像幽灵一样。我会跟踪他们一段时间,了解他们的个性和特点。一旦我觉得了解得差不多了,就会联络“大釜”的调酒师黑眼苏珊。我会告诉她我正在寻找怎样的角色,她则根据顾客的特点和我的需求给出建议。虽然没什么科学依据,但她从未让我失望。
我最近在沃尔玛给车换机油、等待和发呆的时候想到了一个故事。想完,我联络苏珊,告诉她具体的要求:一头茂密的深色头发,一抹小胡子;得是个60多岁的人,但身材要好;绿眼睛;穿着牛仔裤和宽松、印着分格漫画的纽扣衬衫。我生动地想象出一件我自己也愿意穿的“易胜队长”衬衫,就此打住。苏珊问:“就这些?你就给我这些让我去找?”
“他得是那种私下里有趣的人,譬如说间谍,或者是个杂耍演员——又或者他只是把杂耍当作爱好。私下有趣,随你怎么理解。我知道这样的人很难找,但我就指望你了。我要跟踪他几天,看看他能不能让这个半成形的故事鲜活起来。”
“老板,我们的客人不像以前那样多了。”她说。
“这是什么意思?”
“可供选择的角色越来越少了,每年都在减少。”
“他们都哪儿去了呢?”
“有的人是再也受不住被遗弃的日子。这么多年你写了一篇又一篇的故事,这些自从你开始写作就在这里的老顾客,却从未被召唤。大约每周有那么一个,喝完酒,起身熄灭香烟,然后一言不发地走出酒吧。他们去了镇尾的那座桥。那桥似乎延伸到对岸,却只修了一半,桥下流的不是水,而是遗忘。一脚踏出边缘,就是查理、梅茜或拉斐尔对你说出的永别。你或许不记得他们曾经存在过,可我记得。事实是,原本‘大釜’作为通往出版的中转站还算不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魅力显然在逐渐减少。”
“行,我知道了,你尽力去找就好。”我说。
“那我有了结果再来找你,”她说,“这次要花点时间。”
果然如她所说。两天后的晚上,我正在梦里探索一所废弃学校的地下室——就在新泽西南部我以前住过的房子对面。学校有一扇巨大的黑色金属门,让那庞大的建筑看起来像座坟墓。我带着狗正要去学校后门那片田地,却发现那黑门不知怎的翕了一条缝。在下到第三个地下室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由喷泉、运河还有瀑布构成的,一直向下延伸到地心的水利工程,结构按照埃舍尔的“不可能式”建造。我脚下的通道架在几条小瀑布上,走着走着,我看见苏珊正倚着栏杆站在通道中央。
我走到她身旁。“你觉得这地方怎么样?”
“这可能意味着你想尿尿了,”她答道,“不都这么说吗?”
“很有可能。”
“你那故事要的人我找到了。明天下午三点来‘大釜’。酒水由店家请客。”
“你的意思是我请客?”我说着笑了起来。
“我的确说了是店家请客。”
她消失了,我醒来去了浴室。
第二天下午大约两点四十五分,我拿着一杯咖啡走到后院的苹果树下,那里有一把露台椅和一张能摊开笔记本的小桌子。西风劲吹,我看着一大片玉米秆如海浪般起伏摇摆。上一刻天空还是坚韧的蓝色,下一刻我已经穿过月光,走进了“大釜”的前门。
那天的结果不尽如人意。苏珊的天赋怕是大不如前,这让我不禁怀疑:她告诉我的那些受够了、跳进虚无之境的老顾客是否其实说的是她自己?我脑中浮现出她在午夜沿着没修完的桥走去的样子,不知道这是我的想法还是预感。不管怎样,她找来的人是个叫钦斯洛的家伙。也许没名,也许没姓,就叫钦斯洛。这男人浮肿苍白得像块棉花糖,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他确实长着茂盛的深色卷发,也有小胡子。我承认,这个她没搞错。至于杂耍演员,我看他能杂耍的只有他的蛋蛋罢了。
过了一会,我走进苏珊的办公室,对她说:“我不知道你在干什么,酒吧里那个长着屁股脸的败类离我的要求差了百万光年。”
她对我眨了眨她的黑眼睛,微笑着说:“你看,最近‘大釜’不是人才不足吗。你老了,你的角色们也老了。我不是说他们都变成了老头,但他们或多或少都受了某个老头的影响。创造力的活力值已经降到了中下水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选钦斯洛。可能是凭直觉吧,但你知道的,说到底,那其实是你的直觉。”
为了阻止苏珊进一步解释“大釜”中“因我而起”的种种事端,我向她保证会跟踪他几天,看看她的直觉是否灵验。接下来的三个下午,每到两点四十五分,我都按时在树下舒服地坐下。花园里蝴蝶翩翩,头顶巨大的白云如大陆一般缓缓飘过。顷刻,我就到了“大釜”。钦斯洛每天下午都会穿过昏暗的街道,来喝这里的淡马天尼,他用两根手指夹着酒杯,小指指向天狼星。他顶着牛仔跟班戴的那种松垮帽子,身穿一件脏兮兮的白色长大衣。
每到下午三点半左右,酒吧里的人都会期待着他的登场。终于,门开了,门上的铃铛响起,他走进来,身体前倾,浑身湿透,就像被暴雨淋过一样,即便在晴朗的夜晚也是如此。然后,他的名字在酒吧里悄悄传开——钦斯洛——这个几乎无声的名字像一阵久违的微风,从一个个人的口中轻轻掠过,传到阴暗的包厢,甚至厨房的每一个角落。
他一坐到吧台尽头的高凳上,周围的人便纷纷站起,有的结了账就走,有的偷偷换了地方。他们对此毫不客气,有人翻着白眼,有人发出不满的哼声。可怜的老钦斯洛总是对他们点一点头,似乎是想露出微笑,看起来却是满脸痛苦。
苏珊是唯一不介意他的人。她给他端来新鲜调制的淡味马天尼,用的是最便宜的酒,放入两颗插在白色塑料剑上的橄榄。“振作点,钦斯洛!”她边抽烟边大声说。他把钱放在吧台上。“还是老样子吗,亲爱的?”她问。他点一点头,雨水顺着帽檐滴下。
到了第三天,我正坐着观察我的角色呢,苏珊托着一盘啤酒走向后面的包间,路过时,在我耳边低声说:“你觉得钦尼怎么样?跟你的故事合拍吗?”我们的目光都聚焦在吧台尽头,那里坐着我下一个故事的主人公,他一边喝着马天尼,一边露出一副好像在吃屁的表情。我压低声音回答说:“他有点像一袋土豆。”苏珊笑着走开了。
到了第四天,我决心等他一离开酒吧就开始跟踪他。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大釜”是我在广阔的思维空间里凭空创造出来的地方,所以我可以轻易进出。但要尾随他离开酒吧,进入酒吧周围并非想象的街区,我就得高度集中精神来展开这些区域,同时还要留意钦斯洛的一举一动。
通常到了温暖的月份,我会在苹果树下做白日梦,但这次的任务需要我更加专注,下午的美景可能会干扰我的想象。因此,我选择留在室内。我泡了杯茶,在客厅的电视前安顿下来,调到《远古外星人》节目。不一会儿,那连篇累牍的胡说八道——普玛彭古、天狼星B、复活节岛、狮身人面像、永远说不完的尼古拉·特斯拉——就变成了背景白噪音。很快,我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大釜”。钦尼刚从吧台凳上起身。他调整一下松垮的帽子,像陀螺一样转过身来,拖着被劣质马天尼灌醉的身躯,摇摇晃晃地朝门口走去。
我立刻行动,围上围巾,拉上夹克的拉链。他出门后我赶紧抓住快关上的门,等了几秒,然后跟了上去。我一踏上人行道,冷风就迎面吹来。夜空中的月亮只是云幕背后的一抹微光。黑暗的街区在我周围若隐若现,除了剪影之外别无其他,给人一种不祥的感觉。我先是右转,然后左转,看着钦斯洛踉踉跄跄地走在回家路上。夜色中,他的大衣变成一团逐渐模糊的污渍。我加快了脚步。
走着走着,我注意到偶尔会有一些窗户亮着灯,我原以为那些地方都已废弃,或是从未有人居住。接着,我看到有个女人的身影,长长的红发,黄色的连衣裙,从其中一扇窗内走过。同时,有音乐声从另一扇敞开的窗户里传来。这让我意识到,这个小镇远不止剪影。但如果真是这样,这些角色为什么不待在酒吧里?他们全都应该待在“大釜”等待我的召唤。钦斯洛停了下来,靠着一棵树呕吐。我躲在街道旁的灌木丛后,一边等他,一边给苏珊打了个电话。
她接了电话,酒吧里热闹的声音随之传来。“这些角色怎么都住在外面黑漆漆的地方?”我低声问道。
“这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她回答说,“我当然无法阻止他们这么做。他们都明白,要获得在故事里出场的机会,就得待在‘大釜’。我猜,有的人只是被别的事情分了心吧。”
“我可不希望脑袋里的思绪四处乱窜。”我说。
“别担心。每个人老了都会这样。”
“你这是在安慰我吗?”
她笑了,“我曾经拿枪指着这些笨蛋,警告他们,如果敢走出去,我就开枪打穿他们的脑袋。但他们已经忍无可忍,根本不理会我,继续往外走。”
“所以你没开枪?”
“别开玩笑了。你真以为我会开枪?”
钦尼开始继续往前走。“是时候把这些都改一改了。”我给出了结论。电话挂断前,我听到苏珊说:“当然,得改……”
钦斯洛住在褐石的联排房里。街对面是废弃后用板子封死的工厂。从一楼的窗户透出淡黄色的灯光。我抬头看了看上面三层,全都黑灯瞎火,窗玻璃也是碎的。我据此推测他可能只在一楼的两套公寓里住着。从街上我站的位置,只能看见他的影子在天花板上移动。他在两套公寓之间的门厅里来回穿行了好几次。
我本来不想被人看见,但我心里较着劲,非要把这事情查个水落石出。至于这意味着什么,我还没搞清楚。我小心翼翼地走上台阶,来到联排公寓的大门前。据我刚才的观察,钦斯洛就在右边的公寓里。我靠在台阶右边的铁栏杆上,能够看见屋里的钦尼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威士忌。他摆弄着桌上的某个装置,音乐随即响起。是墨点乐队的《草叶私语》,我不禁微笑。这个软绵绵的大傻瓜坐在办公椅上,已经脱下了帽子和大衣,只穿着皱巴巴的白衬衫、宽松的裤子上夹着背带,他拿起剪刀和纸,开始剪东西。
在栏杆上靠久了会背疼。我缓缓直起腰来,想要休息一下。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你在干什么呢?”她问。
我回头看到一个穿皮夹克和皮裤的中年女人。她留着尖刺一样的发型,看起来就像人们常说的“哥特”造型。她还拿着一把手枪,枪口对准了我。我举起双手,露出微笑。
“你好,我只是出来散散步。”我答道。
她用枪比画着向我示意:“进去。”
门把手没有上锁。这我确实没想到,但事实就是如此。嵌着彩色玻璃窗的旧门吱嘎一声打开了。我穿过大门,来到走廊的灯光下。她在我身后大声喊着“钦”。紧接着,他蹒跚着穿过公寓门进了走廊。“我逮住了这混蛋,他在大门口的台阶上盯着窗户偷窥你呢。”
“真是惊喜。”钦斯洛说。他向前步步逼近。我怎么从没注意到他的手有这么大?他一把抓住我的衣领,把我抵在墙上。
他的脸贴近我的脸,那张像酒吧凳垫子的脸突然变得像肌肉一样坚硬。“我在‘大釜’酒吧见过你。”他说,空闲的手已经握成了拳头,准备挥出。
“等等,”我急忙说,想伸出一只手臂挡在我们中间,“我注意到你最近几晚都离开了,好奇你会去哪里。我只是想离开‘大釜’一会儿,看看外面是什么样,看看你去了哪里。”
他松开了手,面带微笑。“又一个可怜的角色。”他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包香烟,敲出一支给自己点上,剩下的整包都递给了我。“没关系的,艾维。又是个没出息的,跟我们一样。”那女人把枪放进夹克口袋,拉上拉链,“进来吧,我带你四处看看。”他带着我走进敞开的公寓门。他长篇大论地讲解了他们是如何布置这个地方的,两人的卧室和私人物品都在走廊对面的公寓,而这间公寓就像是他们的办公室。我一味点头微笑,庆幸自己没有被枪杀或是殴打致死。
“这里的公寓都是这样。”钦说,“任何没人住的公寓你都可以住,而且这样的公寓有很多。就这么简单。住在公寓里,你一样可以去‘大釜’享受便宜的啤酒和香烟。”
“那食物和电呢?”我问。
“等你真的搬进来,电源就会自动接通。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但那又无所谓。至于食物,镇上有间一周只开一晚的杂货店。收银台那家伙是个野蛮人,笑声粗野,牙齿硕大,平头剃得简直能停直升机。据说他的原型是老板老家的亲戚。”
“你说的‘老板’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我的意思。我们都是角色。归根结底,上面有个作家。他的生活和思想渗透到这个夜晚小镇,决定了某些事物的本质。”
听他说话时,我意识到,黑眼苏珊是我祖母最喜欢的花。
“那真是糟透了。”艾维说。
我勉强笑了笑。
钦斯洛把我领到他的办公桌前。他的座位上摆了几张黑色的卡纸,上面贴着剪下来的黑白人物。旁边放着一瓶涂改液,看得出来,他往其中几张拼贴画上洒了涂改液,以此再现布满星星的天空。
“哇,这可真酷。”我说。
他讲话的时候,我在观察他的艺术作品,试图从中看出点什么。他告诉我说:“这就是在‘大釜’没人愿意跟我说话的原因。因为我有创造力,能与我的创造者抗衡。但这种违抗自身存在之根源的行为,对他们而言似乎是叛徒的行径。”
“他们的想法可能有些道理。”我说。
“跟他讲讲你在做什么吧。”艾维说,坐到房间另一头的白色长沙发上。
“这里有个故事,叫作‘百夜虚无’,”钦说,“我正在把每一章的内容制作成拼贴画,完成以后就销毁手稿。”
“虚无?”我确认了一遍。
“是的。这是一个幻想故事。这些人住在山里,每到冬天,他们就关闭进山的所有入口,蜷缩起来抵御严寒和无尽的黑暗。风格就像马克斯·恩斯特的《一星期的善意》和《梦想加入修道会的小女孩》。”
我惊讶地发现,马克斯·恩斯特竟然渗透到了我脑子里这样破败的角落。看来他对我的影响远比我以为的要深远。钦兴奋地给我讲起了书里的故事。故事里有恶魔和天使,还有皇室的浪漫爱情,包含了各种疯狂的元素。讲了许久,他终于安静下来,我说:“我敢打赌,一百天的冰封和黑暗结束之日,就是这座山和它的故事被极寒击碎,变成无数碎片的时候。”
“等一下,”钦说,“你怎么知道?”他让我想到了杰基·格利森。
“你是说结局吗?因为那本书是我在80年代末写的。我就是那个作家,这里的经营者,也就是你们所说的‘老板’。”话音刚落我就意识到不该这么说。眼看艾维又拉开了夹克衫口袋的拉链,钦斯洛挥手示意她别这么做。她没有朝我开枪,而是起身给我们三人各倒了一杯威士忌。
“你来这儿干什么?”钦斯洛问。
“我正在写一个故事,酒吧的苏珊向我推荐你,说这故事正适合你。所以我就来找你了。”
他用杯底碰了碰我的杯沿,然后一饮而尽。在不明所以的冲动下,我也把酒喝了个精光。喉咙灼烧得厉害,我差点吐了。钦斯洛起身让我坐在他的椅子上。他从房间另一头拿了把椅子过来,坐在我的左边。艾维则坐回了长沙发上。
“首先,”钦说,“你怎么会觉得我愿意出现在你那些烂故事里?我们早就不在乎你了。我们要离开。”
“离开哪里?”
他伸出手指在空中画了个圈:“这一整个黑漆漆的烂地方。永夜小镇……随便你管它叫什么吧。”
“意思是,你们要离开我?”
“完全离开。”艾维说,我注意到她夹克口袋的拉链又开了。
“我在镇上发现了一个废弃地下室。就在那儿的破纸箱里,我找到了你那本《百夜虚无》的旧手稿。我立刻拿起来翻看。翻着翻着,一张看起来一捏就碎的剪报飞了出来。标题是《出路理论》。是一篇关于著名科学家勒兰博士的报道。”
“我从没听说过什么勒兰博士。你想想,按照我在这里的地位,如果真有勒兰博士,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里发生的事,你不知道的可太多了。勒兰声称他有科学证据,证明半桥下的遗忘之河不会将人带向死亡。他说,这条河其实是逃离当前意识的一条路。你跳下去,就会出现在另一个作家的思绪里。”
我笑了,“谁能保证下一个人就比我好呢?”
“我要以图片的形式把你的故事带走。”钦斯洛说,“那条河会溶解所有的文字。为了防止被盗,文字会变成盐。我不得不把你的从前的书翻译成图片。我敢说,变成拼贴画以后这故事有趣多了。等我住进下一个作家的思想,它将成为新小说的灵感来源。”
“你要偷走我的作品?”我开始觉得房间在旋转。
“我猜,大概五年后,你可以在书店和图书馆里找到《百夜虚无》,作者会是另一个作家。艾维和我,名字当然会变,我们将成为故事的主角,成为那座山城的国王和王后。”
“你们在我的酒里加了什么?”我问。他们俩笑了起来。不管他们给我下了什么药,反正我这会儿脑袋发沉、恍惚,腿也完全使不上力。我一心想着冲出门去,却动弹不得。我向苏珊发出微弱的电话信号,却接到了她的答录机。我只能拼命地传达一个念头:“找到我。带上枪。”
“我们不得不给你下药,让你无法行动,”钦说,“我是说,要是你这会儿脑袋清楚,你随时可以结束这一切,把我们变成永夜小镇路边的石子。你得是现在这个样子,我们才有机会。”
迷糊中,我看着他们绕着我面前的桌子忙个不停,把上百张黑色的拼贴画收拢起来。接着,他们把我的手稿放进了一个破旧的公文包。钦斯洛穿上大衣,戴上帽子,艾维则换上了一件带衬里的帽衫。他们快走到门口的时候,苏珊举着手枪走了进来。调酒师来救我了。我虽然感到激动,但药物的影响还在,我还是忍不住想道:永夜小镇的枪实在是太多了。
我开口叫了声“苏珊”,发出的声音却像泥浆般模糊不清。钦斯洛和艾维转过身来嘲笑我。苏珊竟然也跟他们一起笑我,我太震惊了。
“我以为你会在桥上等我们呢。”钦斯洛说。
“我是来确保你们能逃脱的。其他人都在桥上等着了。他们可能已经开始往下跳了。快去吧。我拿枪指着他,确保大家都离开了我再过去。”
“这跟原计划可不一样啊。”艾维说。
“现在就是这个计划了。”苏珊说。
那对夫妇离开了,门关上时,我也闭上了眼睛。当我睁开眼时,我已经在苏珊的办公室里了。我和她面对面坐着,中间隔了张办公桌。我发现她手边还放着枪。可以肯定的是,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她神情这样平静,说明应该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
“感觉好些了吗?”她问。
“你也参与了钦斯洛和艾维的计划?”
“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不得不用那种药来削弱你的力量,这样你就不会干预我们的行动,不管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
“所以是什么药?”
“药是艾维调制的。名字叫作‘缺失’。”
“所以每个人都跳进河里了?”我问。
“是的。”
我惊愕到一瞬失神,因为我意识到一件事:“我现在成了没有任何角色的作家?”
“也许这样最好。”
“我他妈现在该怎么办?真是彻头彻尾的背叛。”
“老板,你我都知道,其实一直只有一个角色。”她说完把枪塞进了嘴里,我速度不够快,没能阻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