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吧:当白痴可不像一盒巧克力。别人会笑话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现在人们说,要善待受苦之人,但我跟你说,事实上可不总是这样。即便如此,我也没什么怨言,因为,可以这么说,我觉得我的生活过得相当有趣。
我生下来就是白痴。我的智商接近七十,他们说,这个数字挺适合我的。不过,我大概更接近低能儿,甚至傻瓜,但就我个人而言,我宁愿认为自己是个笨蛋什么的——绝对不是白痴——因为,人们一想到白痴,就会想到唐氏综合征——那种两只眼睛离得很近、老流哈喇子、自己跟自己玩的人。
我这个人比较迟钝——我承认这一点,但我可能比人们以为的要聪明得多,因为我脑子里想的东西和人们看到的不太一样。比方说,我能把事情想得挺好,但一说出来,或写下来,就会变成一团糨糊。我给你举个例子,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一天,我走在街上,有个男人在他家的院子里干活儿。他有一大堆灌木要栽种,他问我:“阿甘,你想不想赚点钱?”我说:“嗯哼。”于是,他让我运土。大热天的,我用独轮车装了十一二车土,运到各处。我干完活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他给这么低的工资,我本该跟他大闹一场,但是我没有,而是接过那该死的一块钱,说了句“谢谢”之类的傻话,然后沿着那条街继续往前走,手里攥着那张钞票,揉成一团,再展开,感觉自己像个白痴。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哦,我对白痴有所了解。这大概是我唯一了解的东西了,但我确实读过关于白痴的书——从那个叫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家伙笔下的傻瓜,到李尔王里的傻瓜,再到福克纳笔下的白痴班吉,甚至《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老布·拉德利——哦,他是个真正的白痴。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人鼠之间》里的老莱尼。大多数作家说得很清楚,因为他们笔下的白痴总比人们以为的要聪明。啊呀,我同意这个观点。任何一个白痴都会同意。嘻嘻。
我出生后,妈妈给我取名叫福瑞斯特,因为内战时期有个将军叫内森·贝德福德·福瑞斯特。妈妈总说,我们和福瑞斯特将军有点儿亲戚关系。而且她说,他是个了不起的人,只是内战结束后,他创立了三K党,连我奶奶都说那是一群坏蛋。我倒是同意这个说法,因为在我们这儿,那个自称“尊贵的废话”还是什么的家伙在镇上经营一家枪店,有一次,我大概十二岁吧,路过那里,我朝窗户里面看,里面挂着一根很大的绞索。他发现我在看,就把绞索套在自己脖子上,像被绞死那样,把绳子往上一拉,舌头伸出来,他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吓唬我。我跑开了,躲在停车场的汽车后面,直到有人报警,警察来把我送回家,交给我妈妈。所以说,不管老福瑞斯特将军做过什么,成立那个三K党就不是个好主意——任何一个白痴都会这么告诉你。总之,我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我妈妈是个大好人。大家都这么说。我出生后不久,我爸爸就死了,所以,我根本不认识他。他在码头当装卸工,一天,一台起重机从联合水果公司的一艘船上吊起很多香蕉,然后,什么东西断了,香蕉砸在我爸爸身上,把他压扁了。有一次,我听到有人谈论那次事故——说惨不忍睹,半吨香蕉把我爸爸压扁在底下。我不太喜欢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这个我还是很喜欢的。
我妈妈从联合水果公司领到一点儿抚恤金,此外,她把我们家空余的房间租出去了,所以,我们的日子还算过得去。我小时候,她经常把我关在家里,这样,其他孩子就不会打扰到我。夏天的下午,天特别热的时候,她经常把我放在客厅,拉上窗帘,这样,屋里又暗又凉,她给我倒上一壶酸橙汁。然后,她坐下来跟我聊天,一直聊啊,聊啊,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像一个人和小猫小狗说话那样,不过,我习惯了,而且很喜欢,因为她的声音很舒服,让我有安全感。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一开始,她让我出去跟大家玩,但后来,她发现,他们都戏弄我,有一天,他们在后边追我,一个男孩用棍子打我,打得我后背一片红肿。从那之后,她就不让我跟那些男孩玩了。我开始试着跟女孩玩,但情况也没好到哪儿去,她们都躲着我。
妈妈认为读公立学校对我有好处,因为这可能会帮助我变得和其他人一样,但没过多久,校方就来告诉妈妈,我不该和其他人一起上学。不过,他们还是让我念完了小学一年级。有时候,老师讲课的时候,我就坐在那里,我也不知道我脑子里在想什么,窗外有一棵大橡树,我会看小鸟、松鼠,和其他爬上去并坐在那棵树上的东西,然后,老师就会过来训斥我。有时候,我会突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于是开始大喊大叫,然后,老师就让我出去,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其他孩子从来不跟我玩,除了在后面追我,或者惹得我大喊大叫,这样,他们就可以嘲笑我——除了珍妮·柯伦,至少她不躲着我,有时候放了学,她还让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
但是第二年,他们把我转到了另一所学校,我跟你说,这所学校很奇怪,他们好像到处搜集滑稽的家伙,把他们放在一起,年龄有跟我差不多的,也有比我小的,甚至还有十六七岁的大男孩。他们是各种弱智和癫痫病患者,甚至还有不会自己吃东西、上厕所的小孩。我大概是这群人中最正常的了。
有个男孩,是个大胖子,怎么也有十四岁了,他得了一种病,像坐在电椅上那样浑身发抖。我们的老师玛格丽特小姐让我陪他上厕所,这样,他就不会做出什么怪事,但是他照做不误。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拦住他,所以,我干脆把自己锁在一个隔间里,一直在里面待到他做完,然后把他送回教室。
我在那所学校待了五六年。其实,学校还不错。他们让我们用手指画画,做些小东西,但主要教我们做一些——比如怎么系鞋带,不要对着食物流口水,不要发疯、大喊大叫、到处乱扔东西之类的事。对了,他们不教我们课本知识,只教我们认识路牌,区分男厕所和女厕所什么的。学校里那么多疯疯傻傻的人,即使老师想教点儿别的,也不可能。而且,我认为这也是为了不让我们打扰别人。谁会想让一群弱智到处乱跑?这个道理连我都懂。
等我长到十三岁,一些很不寻常的事开始发生。首先,我开始蹿个儿,六个月长了六英寸,妈妈成天帮我把裤子放长。同时,我开始横着长。十六岁时,我身高六英尺六英寸,体重二百四十二磅。我知道,因为他们带我称了重,说他们简直不敢相信。
接下来发生的事给我的生活带来了真正的改变。一天,我从傻瓜学校回家,正在街上溜达,一辆汽车在我身边停下。车里那个人叫我过去,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了他。接着,他问我在哪个学校读书,怎么没在附近见过我。我把傻瓜学校的事告诉了他,他问我打过橄榄球没有。我摇头。其实,我应该告诉他,我见其他孩子打过,但他们从来不让我玩。不过就像我说过的,我不太擅长跟人长谈,所以我只是摇了摇头。那是开学后大概两周的事。
大约过了三天,他们过来把我从傻瓜学校接走了。当时,我妈妈在场,车里那个人和另外两个看上去像打手的人也在场——我猜,他们在场是为了防止我惹事。他们把我书桌里的东西全都掏出来,装进一个牛皮纸袋,然后让我和玛格丽特小姐说再见,突然,她哭了,紧紧抱住我。然后,我和其他傻瓜道别,他们流哈喇子、抽搐、用拳头砸桌子。然后,我就走了。
妈妈和那个家伙坐前面,我坐在后座上,夹在两个打手中间,就像电影里警察带你“进城”那样,只不过我们没进城。我们去了那所新建的高中。到了学校,他们把我带到校长办公室,妈妈和我,还有那个家伙进去,两个打手在走廊里等着。校长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领带上有块污渍,裤子松松垮垮,看上去倒像是刚从傻瓜学校里出来的。我们都坐下来,他开始讲解情况,问我问题,我只是点头,但他们想让我打橄榄球。这都是我自己琢磨明白的。
原来车里那个家伙是橄榄球教练,名叫费勒斯。那天,我没去上课,但费勒斯教练把我带回更衣室,一个打手给我找来一套球服,带各种护垫,还有一顶很棒的塑料头盔,头盔前面有个东西,可以防止我的脸被压扁。唯一的问题是,他们找不到我能穿的鞋,所以我只能暂时穿我自己的运动鞋,等订到合适的球鞋再换上。
费勒斯教练和那两个打手帮我穿上球服,然后让我脱下来,然后再从头来一遍,如此反复十几二十次,直到我能自己穿脱球服为止。唯一不太好穿的是那个护裆,因为我不明白有什么必要穿它。哦,他们试着给我解释,然后,一个打手对另一个打手说我是个“笨蛋”什么的,我猜,他以为我听不懂他说的话,但是我听懂了,因为我会特别留意这种屁话。不是因为这种话会令我不悦。见鬼,有的人骂的比这难听多了。但我还是注意到了。
过了一会儿,一群孩子走进更衣室,取出他们的橄榄球用具,穿戴整齐。然后,我们全都走到外面,费勒斯教练把所有人叫到一起,他让我站在他们面前,把我介绍给大家。他说了一堆屁话,我没听太懂,因为我吓坏了,从来没有人当着一群陌生人介绍过我。但后来,有些人走过来跟我握手,说很高兴认识我。然后,费勒斯教练吹了一声哨子,吓得我魂飞魄散,大家开始跳来跳去,进行热身活动。
接下来发生的事说来话长,但总之,我开始打橄榄球了。我不会打球,费勒斯教练和其中一个打手给予了我特别的帮助。我们有个拦截对手的技术动作,他们努力跟我解释,但我们试了好多次,大家似乎都厌烦了,因为我总也记不住该怎么做。
然后,他们尝试了另一种他们称为防守的方法,他们让三个人挡在我面前,我要穿过他们,抓住那个带球的人。第一部分比较容易,因为我可以把他们推倒,但他们对我抓住那个带球的人的方式不满意,最后,他们让我去擒抱一棵大橡树,大概十五到二十次吧,我猜是为了让我找找感觉。过了一阵子,他们觉得我已经从橡树那儿学到了一些东西,就又让我和那三个家伙,还有那个带球的人练习,后来,他们生气了,因为摆脱其他人后,我没有凶狠地扑到带球队员身上。那天下午,我挨了不少骂,但训练结束后,我去见了费勒斯教练,告诉他,我不想扑到那个带球的人身上,我怕伤到他。教练说,伤不到他,因为他穿着橄榄球服,而且还佩戴了护具。其实,我并不是很担心伤到他,而是害怕如果我对大家不太好,他们会生我的气,又开始追着我打。长话短说,我花了一段时间才摸清门路。
打球的同时,我还要上课。在傻瓜学校,我们几乎无事可做,但在这儿,他们对待学业要认真得多。反正,他们给我安排好了课程表,我有三节自习课,你就坐在那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还有三节课,一位女士教我识字。只有我们两个人。她长得特别漂亮,我不止一次对她动过邪念。她叫亨德森小姐。
我唯一喜欢的课是午餐,但我估计,午餐不算是一门课。上傻瓜学校的时候,妈妈会给我准备一份三明治、一份曲奇饼干和一份水果——除了香蕉——我会带到学校去吃。但这所学校有一个自助餐厅,有十来种吃的,我总是拿不定主意吃什么。我想,一定是有人说了什么,因为大约一个星期后,费勒斯教练朝我走过来,跟我说,想吃什么就吃什么,都“安排妥当了”。老天,太棒了!
你猜谁来我的自习教室了,除了珍妮·柯伦,还能是谁?她从走廊朝我走来,说她从小学一年级就记得我。她出落成大姑娘了,一头乌黑的秀发,两条大长腿,一张漂亮的脸蛋,还有别的东西,但我不敢讲。
橄榄球队的情况并不完全符合费勒斯教练的心意。他似乎很生气,总对人大喊大叫。他也对我大喊大叫。他们试着想办法让我待在原地不动,不让其他人抓住我方带球的人,但除非他们把球传到中线,否则这个方法不管用。教练对我的阻截也不太满意,我告诉你吧,我在那棵橡树上花了不少时间。但我就是做不到像他们希望的那样扑倒带球的人。我好像有什么顾忌。
后来有一天发生的事,改变了这一切。在自助餐厅,我取了食物,走过去坐在珍妮·柯伦旁边。我不想这么说,但她的确算是我在这个学校唯一的熟人,而且和她坐在一起感觉很好。大多数时候,她并不注意我,而是和别人说话。一开始,我和几个橄榄球运动员坐在一起,但他们好像把我当隐形人。至少珍妮·柯伦当有我这么个人在。但过了一段时间,我注意到另一个家伙也经常在,他开始拿我开涮。说什么“笨蛋怎么样”之类的屁话。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两个星期,我什么也没说,但最后,我说——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我说过这种话——但我说,“我不是笨蛋”,那个家伙看着我,开始哈哈大笑。珍妮·柯伦让那个家伙闭嘴,但他拿起一盒牛奶,倒在我腿上,我跳起来跑了出去,因为我吓坏了。
大约过了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那个家伙,他朝我走过来,说要“打我一顿”。我战战兢兢了一整天,那天下午晚些时候,我离开教室去体育馆的时候,他在那儿,还有他的一群朋友。我想走另一条路,但他来到我跟前,推我的肩膀。他说我各种坏话,叫我“笨蛋”什么的,还照着我的肚子来了一拳。虽然不怎么疼,但我还是哭了,我转身就跑,听到他在我身后,其他人也在后面追我。我以最快的速度朝体育馆飞奔,穿过橄榄球训练场,突然,我看到了费勒斯教练,他正坐在露天看台上看着我。追我的那几个家伙停下来,走开了,费勒斯教练的表情很奇怪,他叫我立刻换上球衣。过了一会儿,他走进更衣室,手上拿着一张纸,上面画着三种战术——三种——叫我尽量记牢。
那天下午训练的时候,他把大家排成两队,突然,四分卫把球递给我,我应该沿着右边线,跑向球门柱。他们都开始追我的时候,我就拼命跑——我闪过七八个人才被他们扑倒。费勒斯教练高兴极了,上蹦下跳,大喊大叫,拍大家的背。我们之前比过很多次,看我们能跑多快,但我想,有人追我的时候,我跑得快多了。哪个白痴不是这样呢?
总之,从那以后,我受欢迎多了,队里的其他人也比以前对我好了。我们打了第一场比赛,我吓死了,但是,他们把球传给我,我达阵两三次,从那以后,大家对我前所未有地友善。这所高中确实开始改变我的生活,甚至让我喜欢上了带球跑,不过,他们主要是让我绕着边线跑,因为我还是做不到在中间把人撞倒。一个打手说,我是全世界块头最大的高中中卫。我不认为他是在夸我。
此外,我还跟亨德森小姐学识字,进步不小。她给了我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还有另外两本书,我不记得书名了,我把书带回家看,但后来,她给我做了个测试,成绩不怎么样。可我真的很喜欢那几本书。
过了一阵子,我又回到自助餐厅,挨着珍妮·柯伦坐,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遇到过任何麻烦。但后来,春天的一天,我放学后走在回家的路上,那天那个把牛奶倒在我腿上,又追我的男孩出现了。他手里拿着根棍子,骂我“白痴”“笨蛋”什么的。
有人看热闹,然后,珍妮·柯伦来了,我又想逃走,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这么做。那个家伙拿棍子戳我的肚子,我对自己说,管他呢,我抓住他的胳膊,用另一只手敲他的脑壳,这件事差不多就这样结束了。
那天晚上,妈妈接到那个男孩父母打来的电话,说如果我再碰一下他们的儿子,他们就报警,把我“关起来”。我试着跟妈妈解释,她说她明白,但我感觉她很担心。她告诉我,我现在长得人高马大,做事要小心点儿,因为我可能会伤到别人。我点点头,向她保证,我不会再伤到别人了。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听见她在她的房间里偷偷哭。
不过,敲那个男孩脑壳的事,让我对打橄榄球有了全新的认识。第二天,我要求费勒斯教练让我直接带球往前冲,他说可以,于是我撞翻四五个人,直到摆脱擒抱,他们不得不再次开始追我。那年,我入选了全州橄榄球队。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生日那天,妈妈送我两双袜子和一件新衬衫。她攒了些钱,给我买了一套新西装,我穿着它去领全州橄榄球奖。这是我的第一套西装。妈妈给我系好领带,我就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