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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林自然哲学的思想宗旨与演进历史(代译者序)

在一个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谈论“自然哲学”似乎不合时宜,谈论数学哲学发生大变革之前的谢林自然哲学更是如此。然而无论就自然哲学是古典哲学家思想的重要一环而言,还是就任何时代的自然科学要良性发展,都离不开深度反思而言,自然哲学对于自然科学之根基与边界的反思依然不可或缺。 而谢林由于建立了西方历史上最典型也最系统的自然哲学,在这方面尤其值得我们重视。

在西方对自然与自然科学进行哲学反思的历史上,谢林远非首开先河。整个前现代自然科学都是在“自然哲学”(philosophia naturalis)的名义下进行的。那时的自然哲学包含宇宙论以及作为有机物学说与心理学的目的论;18世纪以来自然哲学又有了“自然形而上学”“思辨物理学”等别名。 单就近代范围内而言,波墨、莱布尼茨、康德、赫尔德以及同时代的歌德、冯·巴德尔(Franz von Baader)等人均有自然哲学作品面世。但谢林自然哲学与这些作品最大的区别还不在于它的体系化,而在于它并非作为一般形而上学的某种应用或作为某种部门哲学,而基本上是作为一般形而上学本身出现的。它代表了谢林早期作品 中突破同时代主体主义先验哲学而取径于更原初的同一性的思想规划的首次实施,甚至可以视作对他后期“肯定哲学-否定哲学”架构的某种预示,因而甫一出现便具备了撼动那个时代的哲学整体图景的潜力。尽管在同一性哲学时期,谢林往往将自然哲学与先验哲学作为针对不同领域但又并行不悖的两种哲学 ,但这并不足以撼动自然哲学作为一般形而上学的地位,因为自然哲学虽然表面上与先验哲学并行,但还承担了更根本的奠基任务:它不仅是早期规划的证实者(相比之下,先验哲学则是这一证实的受惠者),还勾画了绝对者与实在世界(自然哲学的对象)、观念世界(先验哲学的对象)的基本关系格局,即绝对者的肯定活动与被肯定者的关系,或创生的自然与被生的自然的关系,换言之,自然哲学不仅描绘实在世界,还描绘绝对者的创生模式。

谢林自然哲学绝不仅仅是他个人思想发展史与德国古典哲学史上一个即将被后续阶段代替的阶段,它提出的绝对者自我肯定活动、“本质-形式”结构等等是谢林此后一直在坚守的一些原则性思想;它的意义也绝不仅仅是对那个时代相当粗朴的自然科学进行所谓的“哲学总结”,而是对现代自然科学的观念性、主体性提出了根本性挑战,对当今科学与思想的发展依然极有启发。由于谢林自然哲学演变复杂、版本繁多,我们需要先厘清其根本旨趣,才能依此统摄各个版本。本文首先澄清这种自然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继而通过考察其与黑格尔哲学截然不同的构造模式,来凸显其思想宗旨,进而以该主旨贯通各版本自然哲学的演进史,最后简要讨论这种哲学与当今思想的关系。

一、与自然科学的关系

在深入谢林自然哲学的内容之前,我们先要明白它处理的是什么性质的问题。这个问题又分为外、内两层。前者涉及当今读者在客观上的阅读障碍,后者涉及哲学家的主观立意与执行方式,在客观上影响到整个谢林哲学的基本特征,乃至它对后世发生影响的方式,本文第一、二节分别讨论这两个层面。从外部来看,身处21世纪的我们首先面对的是这种哲学的所谓“价值”或“合法性”的问题:当今时代还有必要郑重其事地探讨自然哲学吗,抑或应当像克罗齐在20世纪初对待黑格尔那样,在谢林的整个哲学中生硬区分“活东西”与“死东西”,将自然哲学归入后一类别,弃之不顾?这类疑问大都基于一个似是而非的假设:自然科学是时代的领头羊,它的“进步”不容置疑,过往的哲学只要对这种进程缺乏足够的预测力与解释力,就应该靠边站。本文无意在此详细辩驳这种唯科学主义的立场。这里我们只需留意,反思科学的根基与边界的任务从来不是由科学本身完成的,科学演变的具体情形(尤其是某些高端技术的发展)并不能自动为这种演变提供依据和正当性,因此上述假设在根本上而言是将两个层面的问题混为一谈了。谢林本人对两个层面有清晰的区分。 自康德以来,德国古典哲学向来懂得划分经验性规律的层面和为近代自然科学的“哥白尼式革命”提供可能性条件的诸本原的层面,谢林也不例外。

但这还只是表面问题,因为不同的哲学家可以提出不同的本原架构,而自然科学并不能直接证实或证伪使其得以可能的本原架构,因而并无资格充当不同自然哲学之间的裁判。可见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谢林的自然哲学有何优胜于其他自然哲学之处?这一问题的解决只能付诸深藏于德国古典哲学内部的争执。下面我们从谢林的成名作《一种自然哲学的理念》的若干论述入手,讨论谢林眼中自然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以此表明自然哲学的定位。谢林在该书首版序言(作于1797年)中曾说:“我的目的毋宁是让自然科学本身首次在哲学的意义上产生,而我的哲学本身无非就是自然科学。” 谢林强调自己的自然哲学是“哲学意义上的”自然科学,言下之意是,还有一种非哲学意义上的自然科学。 而谢林在前一个意义上将哲学称为“科学”,这符合德国古典哲学家们继承自古希腊哲学的以追求真理与科学自任的一贯做法,但这里所谓的“科学”是广义的知识之学(Wissen-schaft)、真理之学,而非当今狭义的数学-自然科学。关于自然哲学的任务,谢林在后文中某个地方明白揭示出科学的进展离不开形象化虚构之后,这样说道:“一种哲学自然科学的大部分事务正好在于,规定那样一些虚构的可行性与界限,它们对于研究和观察的进步而言绝对必不可少,而且只有当我们希望超出它们的界限之外运用它们时,才与我们科学上的进步相抵牾。” 与那种认为自然科学可以确定自身发展方向,而且理当无边无际地发展的偏见相反,谢林认为它的发展带有人类表象能力的固有缺陷,而且一定的表象方式只能在自然哲学规定的各个概念(比如重力、磁、电等)中的某个概念的范围内运行;任由某种表象方式无限扩大,只会与自然科学的新发现相矛盾,这无疑会使自然科学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自然哲学不能也不应当越俎代庖,预测或规定自然科学及其技术应用的发展,但自然哲学由于研究自然的理念以及自然这一实在世界的来源、层级结构与走向,因而有能力预先规定自然科学的各种对象所处的层面、运行的特殊方式和我们从中得到的知识的范围。

关于自然哲学与自然科学这两个层面的区别并非泛泛之论,两个层面对具体概念的界定也是根本不同的,自然哲学能给自然科学带来全新的视角,揭示后者在运作时“日用而不知”的一些条件。比如自然哲学对“力”的界定是:“力意味着我们至少能当作本原而置于自然科学顶端的东西,以及尽管本身不可呈现,却可以依照其作用方式而由物理学规律规定的东西。” 与通常认为物理学直接研究力的观点不同,谢林认为力本身是关注现象反复呈现之规律的物理学所无法达到的一种本原性设定,因为后者关心的只是力的表现形式,故而向来已经以力为前提了。比如所有力中最基本的吸引力与排斥力就是如此:“如果吸引力和排斥力本身是物质的可能性条件,或者毋宁说,如果物质本身被设想为无非就是这些力量的争执,那么在所有自然科学的顶端,这些本原或者是来自一门更高的科学的前提,或者是在一切步骤之前就必须被预设下来的公理,假如物理学的说明一般而言要成为可能的话。” “它们是我们的认识的最初条件,而我们却徒劳地盼望从我们的认识出发(在物理的或机械的意义上)说明它们;它们就其本性而言已经超出一切认识之外;一旦人们追问它们的根据,我们必定离开预设了那些力量的经验领地之外;而且我们只有在我们的一般认识活动的本性中,在我们的知识最早的、最原初的可能性中才能发现将这些力量当作本原(这些本原在其自身是绝对不可证明的)而置于所有自然科学之前的根据。” 这意味着,自然科学虽然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在研究自然现象本身的根据、层级与界限方面实在力有不逮,其志亦不在此,必须另有一门自然哲学来探讨这类问题。

二、从构造方式看思想宗旨

以上展示的是建立一门不同于自然科学并为之奠基的自然哲学的必然性。但这毕竟是一种外在的探讨,尚未深入问题本身的机理。欲知晓谢林何以建立如此这般的自然哲学,必须从他自己的问题意识入手。就谢林自然哲学与同时代其他哲学思想(尤其是康德、早期费希特思想)的关系而言,这种自然哲学发端于在主体、客体之先而又成为双方条件的原初同一性,后者既继承了康德先验哲学与早期费希特知识学的某些思想,又突破了两者多少带有的主体性格局。 如要更深入把握谢林自然哲学,接下来必须探讨的问题是:如果说原初同一性在谢林这里既不是最初的本原,也不是最终的归宿 ,它只是对人而言无以逃避的事实,那么原初同一性从何而来?它以何种方式被建立起来?

这里谢林自然哲学的基本构造方式:源自绝对者的肯定-对该肯定活动的肯定-前两者的无差别状态(下文简称:“肯定”模式)。这个模式在早期各版本的自然哲学中被酝酿,在《全部哲学尤其是自然哲学的体系》(1804年)的“一般哲学”部分得到成熟的表述,后来延续到谢林的同一性哲学、“自由论文”、世界时代哲学与肯定哲学中,并规定了他批判黑格尔哲学的方式,可谓“兹事体大”。从实质上看,这个“肯定”模式与黑格尔《逻辑学》同属德国唯心论在谢林开辟的新基点上对近代理性及其科学架构方式的最深刻反思,相互对照可能是理解二者最好的方式。

《逻辑学》始于“纯粹存在”,终于“绝对理念”。我们不可错误领会了黑格尔与斯宾诺莎、费希特、谢林的思想差别,误认为黑格尔选择从无规定的纯粹存在出发,而后三者选择从绝对者出发,这不过是在同一标准下很偶然地选择了不同的答案罢了。在黑格尔看来,“如果自我=自我,或者甚至理智直观真正被看作只是最初的开端,那么,这个最初的开端在这种纯粹的直接性中就无非是存在,正像反过来,纯粹存在如果不再是这个抽象的存在,而是在自身包含着中介的存在,则是纯粹的思维或直观一样” 。黑格尔并未遵循柏拉图主义的路径,从绝对者的自我肯定与流溢出发构想世界的生成,即并未从宇宙秩序出发解释现实事物,而是严密遵从“开端”对人类理解力而言的含义,即仅仅专注于考察,对于人的理解而言,思维 与事物双方的开端(二者在《逻辑学》中是一回事)的情形如何。在后一种意义上,开端意味着没有任何规定性和深入理解,即意味着最直接的东西,而古代、中世纪与近代各种版本的绝对者显然不是这样一个最直接的东西。绝对者就宇宙秩序而言固然是第一位的东西,但对于坚持从人自身的理解起步且已将此种理解化为固有生活方式的近代人而言,是不能一蹴而就的;人类在通达绝对者的路途上需要经历多重凶险挑战,还必须从理性自造的陷阱 中脱身而出。黑格尔选择的正是这样一条人类向宇宙秩序提升的路子。但与此同时,应当留意的是,《逻辑学》是以自然意识业已完成《精神现象学》中描述的向绝对知识上升之路,开始以客观思维的身份与事物本身同步偕行为前提的,因而“存在本身以及后来的各个规定——其中不仅有存在的规定,而且有全部的逻辑规定(即整部《逻辑学》中的所有范畴——引者按)——都可以被看作关于绝对者的定义”。 因而这里的纯粹存在作为最直接也最抽象的客观思维,也是绝对者的一种形式,而不是意识的主观想象。

思维向绝对理念攀升,也不是出于人类理智上的征服欲,而是为了解决一个巨大的时代难题,即近代理性在突飞猛进的表面现象之下掩盖着的自造陷阱、自我封闭困局。《逻辑学》体大思深,这里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详尽重述,我们只从它的进展方式入手,最简单地勾勒一下该书思路。从微观视野看,《逻辑学》的每一层级的范畴内部都含有三部曲式的进展:抽象的知性方面、辩证的否定性理性方面和思辨的肯定性理性方面。 这三个方面分别考察事物离散的现成存在,事物自身与其对立面的相互依赖,以及作为对立之根据的统一性的呈现过程。不难发现,上述进展方式依然以人类理性的自我构造与自我突破为主线,其实质依然是思维和存在均从抽象离散状态到封闭的二元设定,最后到以思辨性推论打破封闭性的进展方式。从宏观视野看,《逻辑学》的三个主要层面(即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则是上述三个方面系统化的产物,只不过在这三个层面,系统化分别采取了知性的、辩证的和思辨的方式罢了。这里的要害在于,本质论承接存在论中对自为存在着的绝对者的寻求而出现,构造出越来越深入、越来越立体化的二重世界,以巩固对现实世界的承认,以致最后像斯宾诺莎那般承认现实中即有绝对者。但究其实质,这种种做法都不过是理性为了巩固自身而对世界进行的二元设定,以封闭性的代价获得了在世界上生存的确定性。而概念论正是通过思辨性推论的方式打破这种封闭性的努力。黑格尔对本质论及其出路的探讨,应对的实际上是由文艺复兴时代开启,后来被康德总结为“哥白尼式革命”的近代科学架构方式的困局,而这一困局不仅体现在科学中,也体现在政治、经济与日常生活的各领域中。黑格尔虽然鲜少像谢林那样就绝对者而论绝对者,也并不讨论绝对者如何以肯定性的方式演化为现实世界,但鉴于黑格尔对于近代理性自我封闭的弊端已有深刻思考,所以谢林中后期作品中对黑格尔“缺乏对理性有限性的反思”和“缺乏肯定哲学”的批评,似有重新考察的必要,至少我们不能仅仅站在谢林批评黑格尔的立场上来阅读黑格尔。

谢林自己看问题的角度则十分不同。如果说黑格尔从近代思想的立足点(人类的理解或事物的可理解性)出发,在突破理性陷阱之后探索这一立足点本身不为人知的根据(宇宙秩序),那么谢林则承接柏拉图主义的传统,在新的时代语境下化用这一传统,以此打破理性的僵局,使世界的每一个层面乃至环节都融入绝对者自我肯定的进程之中。在《全部哲学尤其是自然哲学的体系》的“一般哲学”部分,谢林完整呈现了上述自我肯定的基本模式。谢林虽然在本书开篇就极为强调认知者与被认知者、主体与客体的原初同一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初同一性就是绝对的、最原初的根据。谢林在第一个命题中就说:“一切知识最初的预设是,认知者与被认知者是同一个东西,” 连最高认识的标志也是这种同一性:“最高的认识必然是那样的,在它当中主体与客体的等同性本身被认识到。”(命题3)但这只是就认识而言的,因为谢林旋即指出,这种同一性并非与所同一者不同的什么抽象现成东西,而是以“本质”显现为“形式”为前提的:“只有当自在体、一切存在的本质本身凭借其本性而成为肯定者与被其自身肯定者,主体与客体的绝对等同性才能在一般意义上得到肯定。”(命题6)本质是最原初的肯定者,在这里又被称为“上帝”或“绝对者”:“这样一个绝对肯定其自身,因而也被其自身肯定者,只会是绝对者或上帝。”(命题7)我们不可设想绝对者的肯定活动本身还另有其他条件;我们甚至只能就从事肯定活动而言才能设想上帝存在(“上帝仅仅就其是肯定者和被其自身肯定者而言才存在”,命题18)。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只能说这肯定活动就是其自身的条件;该肯定活动为原初同一性提供了可能性,后者是世界的绝对条件,又叫“绝对同一性”:“绝对同一性作为同一性,不能在任何意义上被消除。”(命题10)

有了这些预备性的认识,下面我们进入“肯定”模式的细节。在一般的意义上而言,绝对者与世界万物之间的纽结关系又被谢林称为“大全一体”(All-Eins,All-Einheit),而大全一体成立的关键就在于绝对者的自我肯定:“上帝凭借他的理念的自我肯定,直接就是绝对的大全,而绝对的大全又不是别的,只是上帝无限的自我肯定,也是上帝自身”;“万物是一体,或者说大全直截了当是一”;“一体是万物”。(命题24—26)在特殊的意义上或者在世界生成的意义上而言,整个世界是绝对者通过自我肯定而生成,进而又回归绝对者自身的演进过程。这个演进过程在每个具体层面(包括实在世界与观念世界各自的三个潜能阶次)都依照该层面特有的方式,采取了前述“肯定”模式,因而在每个层面都呈现为一个三元结构。下面简述该演进过程:(1)绝对者(上帝)在最原始而不可分割的无限肯定的意义上,超出三元结构之上,我们不能以三元结构设想这种最原始的肯定(命题43)。(2)(I)绝对者一旦设定自身为实在性或实在世界(或者说本质一旦生成形式),就既是无限地进行肯定者,也是无限地被其自身肯定者,也是这两者的无差别状态(命题44、45、48);与此相应,全部具体事物就其存在于上帝内部而言不具有自身的存在,只是被生的自然(Natura naturata),即被绝对者肯定的状态,但它们也反映出大全,因而也反映出创生的自然(Natura naturans),或上帝的无限肯定活动(命题42)。(II)而大全依照其存在方式又分为实在的大全(实在要素占据主导地位)与观念的大全(观念要素占据主导地位),这两种大全只是在形式上有别,在本质上其实是同一个大全(命题47)。(III)按照传统的观点,事物分成不同的层面,谢林称之为潜能阶次(Potenzen),但谢林认为潜能阶次的分别不是事物在其自身的规定或本质的规定,而是非本质(Nicht-Wesen)的规定(命题57)。相反,绝对者则超出一切潜能阶次之外,或者说直截了当地是无潜能的(命题59),而与绝对者相比而言,所有潜能阶次都是类同的,只具有量上的或程度上的区别,仅仅按照它们各自与绝对者的距离而获得其地位(命题59、60、61),这就产生了实在的大全与观念的大全各自内部的三个潜能阶次,以及每一个潜能阶次内部的三种形式(详见第四节)。——这些三元结构都在该结构的具体层面上,按照“源自绝对者的肯定-对该肯定活动的肯定-前两者的无差别状态”构造而成,比如实在世界的第一潜能阶次(物质)的三种形式中,绝对凝聚性是绝对者以物质形式对自身的肯定,相对凝聚性是对该肯定活动的肯定,或者说是对物质本身的肯定,使得物质具备了独立性,层面凝聚性就是前两种肯定的无差别状态。(3)两种大全如果自顾自地 来看,各自最多只能呈现实在要素与观念要素的无差别状态;但如果将两者作为同一种大全的两种形式来看,两者中的每一种就能通过理性化入另一方之中,或者说融汇为绝对同一性(命题50、52、53),这便是向绝对者的回归。

由此看来,谢林自然哲学是一种探讨自然事物独立性的来源与归宿的学问。它并非如康德那般立足于经验实在性,并以先验构造反过来巩固该立足点,亦非如黑格尔那般在越过原初同一性这一德国唯心论的新关隘之后,立足于人类的理解,通过突破理性自我封闭化的困局寻求人类教化与提升的出路,而是承接更古远的柏拉图主义传统,以世界“大全一体”这一终极根据(或本质)为立足点,在尊重并充分展开现代理性对世界的构造的同时,揭示这些构造自身加以忽视的神性根基,进而揭示理性构造的神性归宿。

这样一来,谢林自然哲学与同时代的另外两种最典型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也就一目了然了。(1)相对于康德自然形而上学,它的优胜之处是能解释物质的特殊差别:“依据康德的动力学,物质的一切变种的根据除了两种力量的算术比例,别无其他;通过这种比例,完全不同的各个密度等级才得到规定,而且从这种比例出发,没有任何别的特殊性形式能像凝聚性这样被洞察到。在导入这种动力学之后,前一章中的那种矛盾自然就是不可克服的,即凝聚性不是在经验的意义上通过某种物质的压力或撞击被理解,也还不是先天地(a priori)被理解的;而我并不为这里被设定的这种界限感到羞愧,因为康德在他的《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中的许多地方都承认,他认为从他对自然科学的构造出发是完全不可能理解物质的特殊差别的。” 谢林看到,康德从经验意义上物质的压力或撞击出发,构想出引力与斥力这两种貌似原初的力量,以便用这两种力量反过来解释经验中的种种现象。这种做法的实质只不过是立足于经验实在性的人类预先投射某种模式到先天层面,继而以该投射物反过来巩固经验实在性,并没有真正从自然本身的神性根基出发来看待自然,因而既看不到自然的真正统一性,也无法真正理解自然事物的真正差别。而谢林自己在采取了“大全一体”的立足点后,考察的是既源自绝对者的自我肯定,又可以为人所理解的自然本身,自然事物的差别也基于这真正的自然而显现出来,而不再是人类经验自我确证的工具。(2)相对于黑格尔自然哲学从人类理解自然的最抽象层面(空间和时间)出发逐步走向自然界中最具理念特征的个体生命,谢林自然哲学的特殊之处是不从理性自我设限(构造物理学规律)进而寻求突破的历程看待自然,而是在世界发生史的背景下看待问题了。黑格尔固然也突破了主体性经验,达到了原初同一性的高度,但他毕竟“在理性言理性”,他关注的是理性及其观照到的事情本身如何突破自身的粗浅层面,回归宇宙秩序,而不是世界发生史,与谢林的考察角度毕竟不同。

三、演进历史

了解思想宗旨之后,再来把握谢林各版本自然哲学的演进历史,就不那么困难了。谢林以自然哲学实施其早期拟定的哲学规划,在学界一举成名,这是众所周知的,但人们容易将自然哲学定格为他的前期思想,从而忽略自然哲学其实贯穿其一生思想这一事实。谢林传世的著作(含后人编辑的著作)中,以自然哲学为全部或主要内容的有(年份按初版计):《一种自然哲学的理念》(1797年)、《论世界灵魂》(1798年)、《自然哲学体系初稿》(1799年)、《自然哲学体系初稿导论》(1799年)、《动力学反应过程的一般演绎》(1800年)、《论自然哲学的真实概念》(1801年)、《对我的哲学体系的阐述》(部分,1801年)、《论自然哲学与一般意义上的哲学的关系》(1802年)、《布鲁诺》(1802年)、《对我的哲学体系的进一步阐述》(部分,1802年)、《四种贵金属》(1802年)、《小短文》(1802年)、《全部哲学尤其是自然哲学的体系》(1804年)、《自然哲学与改善后的费希特哲学的真实关系阐释》(1806年)、《自然哲学导论箴言录》(1806年)、《自然哲学箴言录》(1806年)、《论造型艺术与自然的关系》(部分,1807年)、《斯图加特讲授录》(第二部分,1810年)、《论自然与精神世界的整体关联》(部分,1816年)、《近代哲学史》(“自然哲学”部分,1833—1834年,一说1827年)、《自然反应过程阐述》(约1843—1844年)。谢林自然哲学更多出现在他思想的初期,他的中后期思想更偏重于其他领域,这的确是不争的事实,但由于谢林向来并不仅仅将自然当作一般哲学原则加以应用的某个“部门”或“领域”,而是将自然当成存在本身或作为自然的存在,所以他中后期哲学思想的变化必然反映在自然哲学中。于是正如我们列举的著作表明的,1810年之后,伴随着世界时代思想、肯定哲学思想的形成,新版本的自然哲学依然如影随形。

德国知名的哲学史家沃尔夫冈·维兰德(Wolfgang Wieland)说过,谢林的自然哲学并没有什么“主要著作”(Hauptwerk),只有一系列著作,而且它们显得很杂乱,因为它们的逻辑顺序并不遵循它们面世的时间顺序。 但笔者以为,个别著作的偶然出现固然不可避免,但以前述思想主旨来衡量,谢林自然哲学形成与演变有其整体脉络,并非毫无章法,其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四个时期:

(1)初创期。《一种自然哲学的理念》作为谢林最早出版的自然哲学著作,并未全面展开自然哲学的内部构造,而主要致力于在学界挑明自然哲学的独立性和根本性地位,即奠定一种自然哲学的“理念”(前书)。这部书分为经验的部分(第一卷)和哲学的部分(第二卷)。经验的部分是从同时代自然科学家们的研究成果出发,向着哲学的层面做一接引工作,也就是对这些研究成果加以淬炼后,将其哲学意义抉发出来。而哲学的部分则正面阐述了作者反原子论的动力学物质观,即作者以吸引力与排斥力为物质真正本原与构形要素的立场。可见该书主要是一部打破成见的“否定性”著作,它的主要工作并不是全面亮出自己的哲学体系,与以费希特为代表的康德后学短兵相接,而是从一个并不起眼的角落入手,说服人们从哲学上反思、批判当时最新的自然科学成果,尤其是那些在自然科学界看似已得到公认的、不可移易的成果,比如原子论、元素学说等,从而促使人们意识到:我们生活中最司空见惯的物质现象其实并非源自人们出于流俗唯心论态度设定的任何“隐秘的质” ,而是先于意识的主观设定活动的某种原初同一性的自我呈现。这一点用谢林自己的说法来讲就是:“这部著作并不是从上方(以各本原的提出)开始,而是从下方(以各种经验以及对此前的各种体系的检验)开始的。只有当我达到了我在我前方设定下来的目标,人们才会允许我往回复述已走过的路途。”

(2)充实期。耶拿时代是谢林自然哲学的多产期,产生了前述1798—1802年的11种自然哲学著作。与仅仅关注自然哲学理念的确立,使自然哲学初步获得本体论哲学地位,因而还相当具有“防守”色彩的《一种自然哲学的理念》不同,这些作品不仅开始将自然视为自主的总体,并初步确立自然哲学内部的基本构造模式(肯定性本原、否定性本原靠作为二者协同作用的“纽带”形成大自然的各层面),还从各方面入手详尽考察自然哲学的各种对象,因而可以视作《全部哲学尤其是自然哲学的体系》的预备。我们择取几种最典型著作略作介绍。

《论世界灵魂》更加强调从正面提出作者的一些自然哲学构想,借助德吕克(Jean-André de Luc)的流体理论与古代世界灵魂思想,使物质的基本力量(吸引力与排斥力)与精神的原初行动(无限制行动与限制性行动)相伴行,以此来解释事物。谢林在全书中贯彻始终的一对概念就是肯定性本原(das positive Princip)和否定性本原(das negative Princip)。肯定性本原总是从正面引导和规定事物的形式性本原,否定性本原则是从基底的角度维持事物的实在性,并为肯定性本原的作用提供原料的物质性本原。这两种本原协同作用,构成事物存在的根据,谢林以“纽带”(Band)这个形象的术语表示这个意思。这里的双重本原说中已经可以隐隐看出日后的“肯定”模式,可视为后者的雏形。该书的讨论对象也已相当广泛,涵括了物质、光、热、气体、电、地球两极性、磁、动植物生命、构形本能(Bildungstrieb)、敏感性等。但该书不足之处是还没有讲清楚绝对者与双重本原的复杂关系。

《自然哲学体系初稿》和《自然哲学体系初稿导论》完成了从在自然中寻求和突出绝对之一、绝对肯定性东西向作为有机主体的自然自行生成的转变,自然被界定为无限的自行生产行动,而自然中的各种产物则是通过阻抑此行动而产生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前一部书开始将先前相对抽象地讨论的各要素勾连为一部完整而动态的自然史(Naturgeschichte),进而提升为一种自然体系(Natursystem),解释了有机自然、无机自然在历史维度的产生和在自然体系中的地位。正如谢林在这部著作的样书上写到的:自然哲学家探讨自然,犹如先验哲学家探讨自我。 另外,在这部书提出的动力学原子论 构想中,谢林提出了他始终坚持的一个基本观点:自然界的各种质的根据并不是物质,而是精神的纯粹行动,各种质和物质其实是纯粹行动的产物。而《自然哲学体系初稿导论》则使得实在世界的三个层面的构想成型,彼时他称之为对立的三次消除(对应于后来的三个潜能阶次),具体来说就是:重力为第一个层面,磁、电、化学反应过程为第二个层面,有机产物是第三个层面。谢林进而讨论自然哲学与先验哲学的关系:两种哲学在实质上是同一种,只不过是从对立的方向完成任务,即自然哲学从实在东西出发解释观念东西,而先验哲学则使实在东西从属于观念东西,从观念东西出发看实在东西。当然,两部书各有侧重点:如果说前一部书更强调产物,那么后一部书更强调生产性。

正如美国学者法特(Michael Vater)观察到的,从1800年的《动力学反应过程的一般演绎》开始,谢林不再满足于一个个地讨论自然界的局部现象,开始追求本体论上的一般性以及物理假设的还原。 该书重点讨论了磁、电、化学反应过程的关系,以及吸引力和排斥力的关系,即这两种基本力在同一个主体中,虽然在方向和质上都不相同(一肯定一否定),却从不分离。该书还对康德的物质构造提出了三个批判:(I)它预设了它本应加以解释的东西,即物质;(II)它援引扩张力的经验数据来支持吸引力,这既不能解释两种力相互限定的程度,又不能确定物体占据空间的程度;(III)由于预设了物质,它不能假设各种基本力是成比例的。

《对我的哲学体系的阐述》是对将谢林自然哲学斥之为“早产”之物的埃申迈耶尔的回应,也是对费希特的回应。 该书对“物质何来”的问题的回答是,绝对同一性历经差别(主客分离等)之后恢复相对同一性,便产生了物质。而具有这种能力的绝对同一性便是存在、根据,物质、有机体、具形理智(人)分别是由这根据中产生的三种存在形式、实存者。此时谢林关于存在与存在形式、根据与实存者的讨论明显预示了“自由论文”中的类似论述。此外,谢林还尝试为歌德的颜色学辩护,认为光是单一而非复合的,并使用了“变形”(Metamorphose)一语。

(3)成熟期。1804年作于维尔茨堡的《全部哲学尤其是自然哲学的体系》一书标志着谢林自然哲学迈入了成熟期,该书无论在构造模式还是在探讨对象上都达到了极其丰富与系统的状态,此后的诸多作品,直到1807年的《论造型艺术与自然的关系》,基本上是对它的局部增益或具体阐发。因此我们将该书作为成熟期的典型,略作介绍。

《全部哲学尤其是自然哲学的体系》虽然并非全部是自然哲学,却以自然哲学为骨干,后者占据了它的“一般哲学”部分的全部和“特殊哲学”部分的大半;而对应于先前所谓“先验哲学”的“观念世界”则只占据全书篇幅的五分之一强,在内容上也仅属部门性应用性质。该书有两大特点:一是在“一般哲学”部分完整奠定了自然哲学的义理基础和构造模式(“肯定”模式),从而使谢林自然哲学与牛顿、康德、黑格尔的自然学说和自然哲学彻底区别开来,二是在哲学意义上对自然的生成与分层进行了最系统的论述。在前一方面,谢林采取的立足点不再是意识的反思(牛顿、康德),也不是人类理性的教化与事物本身的可理解性的同步进展(黑格尔),而是在绝对者向人类世界透显出来的这个大范围内,从绝对者的自我肯定活动出发解释世界与各层面同一性的生成,继而以被肯定者(物质等各层面)的自行肯定(或曰对前述肯定活动的肯定)与前述肯定活动的平衡(等同性、无差别状态)来解释世界上不同层面潜能阶次的出现。在后一方面,谢林在自然界内部划分了三个潜能阶次,每个潜能阶次上,本质在长度、宽度、深度三个维度上皆有呈现,每个维度上呈现出的形式又不仅仅就形式而言,还可以就实体而言来考察。而在潜能阶次上大三元结构与在维度上的小三元结构内部,前述“肯定”模式也分别在起作用。为直观起见,我们不妨借用法特所总结的图表,来呈现谢林所见自然的内部结构(表1):

表1

(4)深化期。伴随着“自由论文”的构思与写作,谢林的自然哲学思想也有所调整,出现了从《斯图加特讲授录》(第二部分)开始的后期四种自然哲学著作。这些著作中较具思想代表性的是《近代哲学史》(“自然哲学”部分) 和《自然反应过程阐述》。前一部作品基于“自由论文”以来关于绝对者与世界关系的新构想,判定前期自然哲学没有解释清楚原初的两种本原本身的来源,仅凭盲目必然性在推进。在目前的谢林看来,那不过是最初的偶然之事(das erste Zufällige)和原初的偶然(Urzufall),是自由的绝对主体的自身关注(Selbstanziehung)造成的。而这自我吸引的原因在于绝对主体的某种不可避免的意愿,其根据在于由此达成的提高和进步(此进步为必然)。该作品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地方是,它将自然的构造方式从前期的三元结构变成了“主体-客体”这一二元结构 ,或者说变成了主体向客体过渡的“两步走”模式。然而德国学者安德里斯认为,这并不代表什么根本性的变化,新模式只是将旧模式中“阻碍”(Hemmung)或“过渡”(Übergang)的环节作为不言自明的东西略过罢了。

《自然反应过程阐述》是目前发现的谢林存世作品中最后一部自然哲学著作。它融入肯定哲学的元素,并巩固了“主体-客体”构造模式。此时谢林追问“自然何以可能”时,关注的并非单纯的本质问题(Wesensfrage),而是肯定哲学意义上的实存问题(Existenzfrage),即“如是”(Da ss)应当如何被澄清的问题;在最后这个版本的自然哲学中,不同于早期自然哲学从同一性到差别再到无差别状态的进展模式,每一个层面都将先行层面固定下来,但同时又使主体成了客体。

余论

谢林终生关心的总问题并不是潜能阶次的排列、理性的有限性或意志的原初性这些局部性问题,而是像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托马斯一样关注世界何来与何往这个终极问题。正如莱布尼茨提出“存在之问”,谢林看到:“无物是依照在其自身而言的存在形成的”(Nichts ist dem Seyn an sich nach entstanden)(命题17),因为“哪里都只有一个存在,只有一个真正的本质、同一性或作为对该同一性的肯定的上帝”(命题11)。谢林作为一流大思想家的一个主要特征在于,他从不像那些二三流学者一样,满足于某个时代既有的思想境况,或者仅仅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这些思想巨擘铺设好的概念与思想架构上做一些修修补补的工作,而是如后者自己所做的那般,使所有核心问题都重新来过,并提出自己的答案。这就决定了他不可能以掌握前人精深的思想遗产或丰厚的文本洋洋自得,不可能直接在理念论、四因说、基督教创世论与意志学说的基础上开始工作,而是总将世界上的全部形式都感受为待决的问题,追问一切形式之所从来与之所当往,这是他在不同时期分别建立自然哲学、自由论、世界时代体系与肯定哲学的根本原因,也是他学问的一贯旨趣。谢林思想的上述本原性使得他感受到的问题总是源自西方文明本身的危机,他所指的出路也总是后人不可绕过的隘口。

研究谢林的自然哲学,同样应该首先看到其与中后期思想的根本关联,及其与西方文明及其当代形态的可对话之处,而不是通过抽象的思想分期,将其作为昙花一现的偶然形态。就前一方面关联而言,自然哲学虽然还没有将意志、世界的历史发生、理性的有限性等作为核心主题,但它不仅与中后期思想同为上述一贯旨趣的体现形式,而且在“肯定”模式、本质与形式的关系等诸多方面孕育了后期思想的种子。如果我们无视这方面关联,就容易夸大中后期思想的独特性,也容易夸大他不同时期的论敌对于他的思想形成的重要性,从而反过来将我们的研究视野仅仅局限在他的部分议题与他对部分论敌的批驳上,误认为那就是谢林思想的全部。

后一方面的对话也还在路上,甚至可以说还没有全面开启。强调自然事物的独立性(既包括个体事物的独立性,也包括以公理化演绎系统面貌出现的现代各门科学的总体独立性),是现代科学继承自文艺复兴“自然之书”科学构想的一贯路线,也是现代科学的内核。但在谢林那里,这种独立性只能代表对源自绝对者的肯定活动的再肯定,还远远没有涵括世界的全部面向,它不仅有具体所处层面的限制,更有超出于它之外的根源与归宿,这就注定了谢林眼中的世界有其永恒根源和层级划分,也注定了他那里的绝对者、同一性这些相当“古典”的理念不可能被演化论或某种技术进步降格为偶然之事。谢林虽然身处近代,他的一些观点或许在当代看来颇属荒诞 ,但这不妨碍他洞察到现代科学的根本特质。正如前文所论,我们不能一上来就预设自然科学具有天然合法的裁判者地位,以当代自然科学的前沿或当代某种发达的技术来评断自然哲学,因为自然科学的成功属于自然科学的运行结果,而自然科学的运行并不能为其自身提供根据和方向。

德裔美国哲学家霍斯勒(Vittorio Hösle)在他最近一次接受访谈时说到,当今哲学家中有自然科学教育背景的人倾向于自然主义,却不能正确评价心灵的特有生活和道德规范的本性,而有社会科学教育背景的人则倾向于社会建构主义,却不能使社会科学的真理资格为人所理解。 在这种“两军对垒”的尴尬局面下,现在是不是到了在哲学意义上再次破解自然之书的时候了?

(说明:本文经缩略修改后曾发表于《哲学研究》2021年第9期)
庄振华
2022年12月于西安 HnKZqpoNKKaU/fU2eyFEVofjDU9ANAZ2ynwr3xwVX8pPYYhttudBW0R/nSFiDUU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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