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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置身与出窍

在这样一种打破了主客二元论的“气氛”视野中,对人和物这促成气氛的两翼的认识,也必然有所打破。在这里,人不再是先验主体,而是在场的身体,向客观性跨出,这个身体不是被动的器官集合,不是作为基本信息接收器的躯体,而是自觉、在场、触动——“置身”。物也不再是对内封闭、对外有界的“实体”“广延”、各种“属性”的集合,而是不断迈出自身的存在者,向其空间不断显露,具有主动性、印象潜能(Eindruckspotential),它带来的是“出窍”。 [127]

伯梅把这种对自身在场的身体性察觉称作“Sichbefinden”(自我在场感),或“Befindlichkeit”(置身)。这两个相近的词在现象学中有普遍应用,这里主要沿用了施密茨的“Sichfinden”。这个概念综合了“在场”“自觉”“置身”等意思,有时候干脆被表述为“身体性在场”(leibliche Anwesenheit),总体上就是一种“置身”或“置身性”。身体当然总是处于某个地方,但并不始终都在场,也就是说,很多时候,它没有身体性地意识到自己的在场,所以伯梅有时候也把置身称作自觉(Sich-Spüren)或者自我意识(Selbstbewusstsein)。但这里的自我意识并非纯意识现象,而是身体现象,人是通过自外而内的情感触动而意识到自身的身体性在场,在空间中。

体现置身性的一个核心现象,就是通感。 [128] 首先,传统中我们把通感看成一种低级判断,不具有真实性,“天鹅绒般的声音”被认为是修辞,在事实层面上是错误的,然而,要怎么描述声音感知才是符合事实的呢?一般会认为,声音只能用高低来形容,可是“高音”难道不是通感吗?“高”难道不是一种视觉形象?可见,通感是一种无法摆脱的基本感知模式。 [129] 其次,传统认识论认为,通感是五种基本感觉的一种错乱、拼接、穿插,是建立在五感基础之上的“第六感”。伯梅认为恰恰相反,我们从来不是先看到了某物、某环境的各个侧面,再进行综合,我们毋宁是第一眼就看见了整体的物,察觉到整体的环境。通感是更原初的感知,我们总是先获得对环境、气氛的整体性感知,然后才会对其做出区分。其原因就在于我们首先是身体性的存在,对气氛的察觉是身体性察觉、置身性察觉,不具有个别感官特征,这是通感的基础。

这也可以说是伯梅提出的一种“新感性” [130] ,对鲍姆嘉通所做的改进。感性不是面对着某物去感“受”(Empfänglichkeit),充当信息接收器,而是置身,身体性在场。 [131] “我感到冷”不仅仅是对“冷”这个对象的一种陈述,更是对“冷”的身体性参与,“我感到冷”意味着“我就是冷” [132] ;当我感到一种糟糕的气味,我已经置身于糟糕中,具有了这种糟糕。“忧伤的风景让我们忧伤,欢快的风景让我们欢快。相应地,被体验到的美也让我们美,或者,更确切地说,让我们‘觉得美’。” [133] 在气氛的理论视野中,感受不再是对与自己无关的事物的一种观照,而是(不可避免地总是)对世界的身体性参与——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伯梅在后期把置身性理解为一种“社会性感知”,是“社会性存在的痕迹”。 [134]

正是凭着这种置身性的感受,人感受到了物,更确切地说,他感受到物的出窍。在气氛中,没有判然两分的主体与客体,与置身相遇的是出窍。物,在伯梅那里,也打破了传统的自在性。在传统的物本体论(Dingontologie)中,尤其是笛卡尔以来的近代哲学中,物是一个具有“广延”和“不可入性”的实体,具有某种属性,对内封闭,对外有界。然而,如果物真的是彼此隔离的,我们就不可能感受到物,物与物之间也无法交流。物若存在,就必然显现,走向他物、他人。物的存在就是不断走出自身,向周围的环境迈出。因此,伯梅不再把物对我们显现的各种特征称为“属性”(Eigenschaften),而是称作“出窍”(Ek-stase) [135] 。这个希腊语词 原意就是“走出自身”(aus-sich-treten),进入一种出神的状态,后来引申为一种宗教境界,超凡入圣、心醉神迷、灵魂出窍的状态。“蓝色”不是固守在杯子内部的一种属性,而是杯子的出窍,溢出自身,向环境扩散,为空间定调,蓝色就是蓝色杯子的一种出窍。这种物的观念,打破了我们传统认识论模式看物的模式,物的存在是通过一系列出窍(显现)来确立(觉察)的。“物就是迈入显现,或者更确切地说,物就是已迈入显现。” [136]

“出窍”这一概念体现出,伯梅不但反对传统主客二元论,而且反对内外之分。传统认识论区分质料与形式,实在与表象。从现象学的角度,他认为这种内外之分只是牵强的假设。物就在那里,“物无所隐藏,物并不欺骗” [137] ,不存在着不显露、不可显露的某种内在,它在,就是在显现,它的存在就像花朵开放一样,“物的存在在根本上就是显出” [138]

伯梅用雕塑作为例子来阐释这种出窍。我们知道,对于一尊维纳斯雕塑而言,并没有人会去追问它的内在,没人会疯狂到砸开一尊大理石雕像去看看它里面到底是什么,雕像与大理石之间并非外在与内在的关系,但同样也不存在这尊雕像与维纳斯之间的关系,它并不真的呈现某个存在(维纳斯),毋宁说,雕像的存在就是雕像的显现,它就是它所呈现的。 [139] 这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基本的物的模式,“在出窍的意义上,物的基本模式,在我看来就是古典艺术,尤其是雕塑” [140]

正是出于对内外二分法的否定,伯梅提出了一种新面相学。按照传统,面相学是一种从面相特征推测人物某种“看不见”的“本质”的神秘技术。但伯梅认为,这种面相学是徒劳的,典型的反例就是苏格拉底。苏格拉底的朝天鼻、暴凸眼、大嘴唇,按照面相学,应该是色情的征兆,但这与苏格拉底的真实情况相去甚远。因此,伯梅提出,面相学并非对某种内在本质的揭示,它所处理的毋宁是外在的、对象化的特征与气氛效果之间的关系,也可以说是“出窍”与“气氛”之间的关系。比如舞台上演出的奥赛罗,从奥赛罗的装扮上,我们并不需要去推测面具底下是否真正的奥赛罗,也不用去识别一个演员的某种本质,毋宁说,奥赛罗就在奥赛罗的诸特征中当下呈现出来,“人们通过外在的面部特征和面部表情,包括台词,把某个特定的人物察觉为在场” [141] 。面相的意义就在面相中呈现出来。这也是对广义符号学的一种批判。存在与显现并非两个东西。“一个人的面相并非其隐藏着的内在性的外部标记,而是他身体性在场的表达。” [142]

也正是出于对出窍的理解,伯梅反对美学史上流行的“审美态度”观念,他认为审美经验本质上是一种双向交流,物并非被动地被我们感受,我们也并非无所作为地只是进行心理活动。通过基于自身而走出自身,置身与出窍,双方共同营造了一种气氛,在气氛中在场。 bURMnifQ9vAIfpx6449bjzCOISTNLcx1+3VmI/SJpncMN7m1NrDSkWtVz4kWD1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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