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人类生命观,总是可以大量引经据典。不同的居群或者文明,对生命现象的观察对象和角度不同,会有不同的描述、解释和演绎。这些对生命现象的解释一定会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实用性,否则这个居群或者文明将无以为继,自然也不会有记录留存下来被我们现代人看到。问题是,在一定范围内适用的解释,未必在另外的范围适用;在当时看似合理的解释,未必反映了实体存在的内在特征。比如,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世界上的物体可以因灵魂(soul)的有无和类型被分为四类:矿物、植物、动物和人。这四大类物体的特征分别是什么呢?矿物是没有灵魂的;植物拥有生长的灵魂,即可以生长与繁衍;动物除了有生长的灵魂之外,还有感知的灵魂,可以移动和对周围刺激发生反应;人类除了生长和感知的灵魂之外,还拥有理性的灵魂,可以思考。作为西方文明源头的古希腊文明对生物的解释况且如此,其他不同文明中的相关解释与实际情况之间存在距离,也在情理之中。
在考虑人类生命观构建的问题时,有两个现象不可忽略:第一,目前所能获得的证据表明,智人的历史只有大概二三十万年。人类有文字记录的观察自然的历史只有大约六千年。对现代人类生存产生影响的古代文明,即雅斯贝尔斯所谓的“轴心时代”的历史大概不到三千年。如果这些数据是可信的,那么我们可以理解,现在人是无法真正追溯到作为智人的人类最初是如何描述、解释和演绎生命现象的。现在能够查到的最早的记录,都不过是人类认知历程中较晚阶段的描述、解释和演绎。把这些记录作为人类生命观构建的源头,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这就带来一个问题,要追溯人类生命观的构建历程,应该从哪里开始呢?
第二,根据目前的证据,全球的人类有着来源于非洲的共同祖先。人类作为一个物种,维持生存所需要的条件是类似的。虽然在走出非洲并且“开枝散叶”之后,分布在地球不同区域的居群各自发展出不同形式的文明,但对分布在各自居群所在区域的生物的观察,以及基于这些观察的被记录下来的描述、解释和演绎应该有类似或者可沟通之处——因为只有活下来的人能传承他们的认知。尽管有助于具有同样来源和类似生物学属性的不同区域的人类生存的认知会在表现形式(比如用于描述的语言)上存在区别,但在本质上不可避免地会具有共同性。这为不同居群之间就生物的描述与解释的交流互鉴提供了客观基础。
根据上面所提到的两个现象,追溯人类生命观构建历程的一个比较现实的策略,就是以当下获得最多实验证据支持的概念框架为起点,追溯这种概念框架的构建历程。这种策略可以避免在各自无法验证的“如果某种史前文明发展到今天会如何”之类的假设上花费不必要的时间——毕竟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地球上实际存在的生命现象背后的规律,而很多史前文明或者是其他曾经辉煌过的文明并没有为现代人类构建当下获得最多实验证据支持的概念框架提供有迹可循的线索。
当下主流的有关生命现象的解释,或者“生命观”是在哪里形成的呢?如果说在经验层面上,世界各地的人类及其文明对人类感官分辨力范围内的生物的辨识没有太大实质性区别的话,对生物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的想象方面,可以建立在实验基础上的概念,以及基于这些概念的学说的源头又在哪里呢?我们后面可以看到,当下获得最多实验证据支持的概念框架中的关键节点,比如在生物体构成要素方面的细胞学说、生物之间关系方面的演化学说,以及作为物种区分基础的遗传物质本质的基因学说,它们都产生在西方基督教文化圈。而根据目前公认的生物学史方面的文献分析,这些概念和学说形成的源头都可追溯到古希腊时代的亚里士多德。从这个角度看,我们要回溯人类生命观的构建历程,比较现实的一种选择是以这一条认知演化道路的产物为对象来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