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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工业化生产的大规模展开,各种环境问题接踵而来。在诸多环境问题中,大气污染居首位(Tan et al., 2022)。早在2007年,荷兰环境评估署(Netherlands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A-gency)发布的一份报告就称,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CO 2 )排放国;并且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CO 2 排放强度逐年上升(见图1和图2)。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19年发布的《排放差距报告》,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CO 2 排放国。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控制碳排放量的相关工作,除了设定2060年达到碳中和的长期目标,中国还尝试了几种监管方法以减少空气污染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例如成立专门的环保法庭来加快环境案件处理的法律程序(Zhang et al.,2019;Zhai et al.,2020),实施环保督察制度以绕过省级监管(Tan et al., 2020),实行城市空气质量披露(Tan et al.,2021)等。

图1 CO 2 排放强度

图2 人均CO 2 排放强度

回顾中国漫长的环境治理历程,早期政府实施的环境法律法规主要以命令型为主,并且取得了颇为显著的成效。随着市场化机制的不断完善,中国积极借鉴国外有效的环境治理方法,将市场化机制引入环境保护,建立排放权交易制度。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环保市场,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以来,中国先后推出了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度、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水权交易制度,至此排放权交易制度成为中国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其中,2013年开始实行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试点政策是中国首次将市场化机制引入碳减排的尝试,考察其政策效果对中国缓解长期以来严重的碳污染问题、完成碳减排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排放权交易制度是指政府事先规定总体排污量,以此来控制排污总量,然后把这些排污总量转化成合法的排放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规定只有持有排放权的企业才可以进行相应的排放。企业可以将排放权存到环境银行留待以后使用,也可以将其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交易。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有排放需求的企业就会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将资金用于购买排放权,要么用于研发绿色技术进行环保投资来减少排放量。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的治污成本高于排放权价格,企业就会选择购入排放权;如果治污成本低于排放权价格,企业就会选择研发绿色技术。

中国推出一系列环境法律法规,实质上都是希望企业加强自身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投资力度,从而推动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理论上,相较于命令型的环境法律法规,排放权交易制度将环保投资变成了一件有利可图的事,因为当企业进行环保投资以减少排放量时,多余的排放权可用于出售以获取额外收益,这样实施排放权交易制度对企业进行环保投资、加大绿色创新会产生一定的激励效应(李玲和陶锋,2012)。但实际上,环保投资会产生高昂的成本,如果环保投资的成本过高,那么排污企业可能更愿意购买排放权,而购买排放权又会增加额外的成本,从而减少企业本可用于环保投资的资金,并进一步削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升级的意愿,这就与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考虑到排放权交易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需要配以高效运转的市场和整体较强的环境规制(涂正革和谌仁俊,2015),而这恰恰是中国目前还有些许欠缺的地方。因此,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实施效果究竟如何有待进一步探究。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周小川在“30·60”目标的实现路径和经济金融影响研讨会上发言称,碳市场最重要的作用是引导绿色投资,而非调节市场即期的供求关系。要想落实碳减排工作,首先必须把数据基础、计量基础和分析基础做实。本文将从企业绿色创新的角度,直接考察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这一环境规制的经济后果,为中国推行碳减排工作提供经验证据和新的思考。

具体地,本文将2013年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湖北、广东7个试点地区开始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实证考察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试点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显著的负面效应,主要体现在绿色专利申请数量的减少上,并且对绿色发明专利的负面影响大于绿色实用新型专利。进一步研究表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国有企业、位于低政府环保关注度地区以及碳排放权交易价格较低地区企业的绿色创新的负面效应更显著。

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①已有相关文献大多从地区与行业层面探讨2007年试点的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减排效果和经济绩效(涂正革和谌仁俊,2015;齐绍洲等,2018;任胜钢等,2019),少量研究从宏观层面考察2013年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试点政策对地区绿色经济增长的影响(廖文龙等,2020),或者从微观层面探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企业碳减排效果的影响(沈洪涛等,2017);与这些研究不同,本文主要考察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微观企业绿色创新行为的影响,从不同的角度拓展了环境治理经济后果的相关文献,同时也丰富了宏观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互动关系领域的研究。②先前研究发现,资本、人力、物力等各种资源(Horbach,2008)以及消费者、供应商、竞争者等企业利益相关主体的压力(Yong,2013;Lin et al.,2014)等是影响企业绿色创新行为的重要因素。近期研究开始关注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度(齐绍洲等,2018)、低碳城市政策(徐佳和崔静波,2020)等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本文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的探讨,从环境规制层面拓展了企业绿色创新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③政府发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试点政策的出发点是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资和绿色创新。同时,碳市场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引导环保投资,而非调节市场即期的供求关系。通过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绿色创新的影响进行分析,以及进一步从产权性质、地方政府环保关注度和碳排放权交易价格方面进行调节效应分析,本文研究表明,在中国碳排放权配额发放宽松、成交价格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实施及监管力度不足的背景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并未达到预期效果。本文的研究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合理分配环保资金、提高环保投资效率提供指引,另一方面可以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健全相关环境法律法规、促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有效实施、完善绿色技术创新的培育机制等提供有益参考。 933Nk8w/rtDlpKKGgOZ3vPvFGkB7byNKCdHWSj5RTfvig+apQSm2wOMYFmLBN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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