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三家分晋是春秋和战国的分界点,那么商鞅变法可以视作战国前后期的分界点。此前,战国时代的霸主是魏国和齐国,而此后战国历史则围绕着秦国的崛起而展开。讲述秦末游士与游侠的历史,不能不回顾这一段秦国崛起的历史;而回顾秦国崛起的历史,又不能不从其起点即商鞅变法讲起。不妨先给商鞅变法下个评断:这是一场再造文明的尝试,从此以后,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史记·秦始皇本纪》是保存贾谊《过秦论》的一个文献源头。在贾谊的文集《新书》中的《过秦论》有三篇,《秦始皇本纪》收录的是其上篇。司马迁选中《过秦论》作为《秦始皇本纪》的结尾,表明他认可了贾谊的历史眼光,也可以说他对秦统一和灭亡历史的整体态度,没有超出贾谊的理解。《过秦论》以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开篇,是人们耳熟能详的经典开头:
秦孝公据殽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而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当是时,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备,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这段材料,将秦孝公即位时的态势描写得非常具体生动。此外,《史记·秦本纪》中还有另外一种描写:
孝公元年,河山以东强国六,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并。淮泗之间小国十余。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
当时秦国的困境在于因地理位置偏僻及风俗问题而被中原各国看作夷狄。所以秦孝公甫一即位,就用秦穆公故事激励国中,称要继承先君献公遗志,向东进取。
如果回顾秦献公以前的秦史,诚如秦孝公所说,“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
。不过献公在位期间,秦国曾两次大胜魏国,其中一次还得到了周天子“贺以黼黻”的赏赐
。献公还徙治栎阳,要恢复秦穆公的故业,进取的态势可见一斑。秦孝公号令国中所陈说的秦国历史,以及营造的秦国正处于危急时刻的氛围,有着相当程度的宣传鼓动意味。将此作为商鞅变法前夜的秦国实态,尚有失偏颇。
秦献公十年(前375年),已经实行了“为户籍相伍”的改革办法
。户籍制度并不能孤立存在,它必然与郡县制度相配合
。虽然献公六年(前379年),曾经开始推广县制,但尚不能证明这种县制和商鞅变法以后的县制完全等同。不过可以肯定,献公时代国家加强了人口控制;他改革的目的在于增加秦国国君手中直辖的人口,进而建立中央集权政权。类似做法是与周代封建制度迥然不同的新产物。其结果,就是秦对魏的两次大胜,以及周太史儋为秦献公带来的“周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载复合,合十七岁而霸王出”预言
。
换言之,秦献公留给秦孝公的秦国,绝非一个弱国,而是一个在战国并争的时代经过初步改革而崭露头角的新兴国度。它首先需要的是继续加强国君对政权和军事的控制,提升国力,造成对其他诸侯国的压力态势。秦献公已经开创了一条改革道路,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史记》描摹了另一种更为紧迫的历史形势。按照司马迁的说法,秦孝公时面临的最主要的困境,是各国对秦国文化的鄙薄。改变这种局面,需要在国际交往中谋得他国的认同。延伸开去,秦国更需在对外征服中减少占领地民众的摩擦与反抗。当然,武功必以文德继之的问题,在秦献公时代虽然已经出现,此刻尚不明显,还不足以成为秦国迫切确立的国策需要解决的问题。受到诸侯“夷翟遇之”的秦国,要解决的是东方的歧视问题。《史记》陈说的历史情势固然不错,后来的秦国国策转化也与之相关。
秦国与东方各国在文化上的冲突,其解决之路在政治,办法就是富国强兵,建立一种新的秦制与秦文明。
秦汉时代两位雄才大略的君主——秦始皇和汉宣帝都曾提出对周代政治文化即周政的反思。两个时代虽相隔久远,却反映出统一王朝在政治文化上的共同性认识——如何处理法律与风俗、效率与公平、对内维持稳定与对外保持征伐等等矛盾之间的关系。本质上,这是处在历史早期的王朝探索专制皇权和国家的治理体制与权力限度的尝试。秦取周而代之,对周政采取了批评的意见;汉取秦而代之,对秦政却保持一定程度的欣赏。秦汉的同质性远大于差异性,它们对周政的共同反思,又透露出早期国家建设的基本考虑。
秦初并天下时,有人建议仿效周的统治模式,通过分封王子镇抚远方六国故地。李斯说:“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帝认同此意见说:“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
这段材料人所共知,由此秦朝确定了郡县制,奠定了后代统一王朝的基本央地关系格局。
汉宣帝批评喜好儒学的太子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
这段材料同样为人所共知。汉宣帝明确了汉朝继承秦朝的文法之治,又将其发扬为儒表法里的“霸王道”。秦建立的另一套因应统一王朝的制度,即自上而下的官僚体系、文书行政制度和律令体系,都被汉所继承。
汉所继承的秦政,并不是自秦统一那一刻才开始建设的,而是伴随漫长的统一战争逐渐形成的。它与周政比较起来,有明显的区别。
周政是宗法之政、王道之政、儒生之政,它建立的根基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法制,以此生发出封建制,维持其运转的政治制度是礼乐等级制度,讲究尊尊亲亲,长幼有序,上下有差,本质上是一种尊重传统、关注风俗、提倡公平的制度。秦政是郡县之政、霸道之政、名法之政,它建立的根基是以战争为基础的军功爵制,配合战争形成的郡县制,维持其运行的政治制度是文书与法律制度,讲究按功授爵,君主集权,臣下听命,本质上是一种尊重能力、关注实际、提倡效率的制度。特别要指出的是,周政的话语体系中,王国建立的根源是天命赋予之“德”,而秦政中,国运的兴衰更主要依赖于战争中的胜利。秦政与周政的不同,反映出两种政治文化植根的社会土壤之间的差异。
商鞅为秦国建立的国策,从短期看,就是要解决秦国如何崛起的问题,包括重法,“不贵义而贵法”;重农,“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止浮学事淫之民壹之农,然后国家可富而民力可抟也”;分职定名,“治治不治乱”等
。但是从长期看,商鞅必须以东方人特别是从先进国家魏国带来新思路的引领者的身份出现,他要告诉秦君和秦人,秦国如何能够成为取代周的天下共主。这个长期国策的核心,是“变革”和“力争”。
《商君书·更法》载公孙鞅:“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此说与商鞅在御前会议上和甘龙、杜挚辩论时所说的“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以及“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大同小异,换言之就是强调“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同样的观点,在《商君书·壹言》中表达为“夫圣人之立法化俗而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不可不知也”;“故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最后,他总结道:“故圣王之治也,慎为察务,归心于壹而已矣。”
上述观点核心在“变革”,历来学者无异议,本文也不多做重复。需要重新明确之处是,前贤往往多以商鞅反对的是秦国旧贵族的守旧观念
。不过深思商鞅主张,或许还包括对周人政治文化,特别是历史观的否定。
春秋时期,秦人认同周人的天命观,认为得天之佑才可立国,延续国运。比如秦武公之《秦公镈》“我先祖受天令,商宅受国”;《秦公簋》“丕显朕皇,祖受天命,鼎宅禹绩”等资料,都说明秦人与周人共享一套价值体系和历史观念
。《左传》中多次出现某国“惟天所授”的字样,又表明了诸侯觊觎周王室地位的野心,但是他们凭借的,也是周人建立的天命观。
按照这种观点,随着“德”的兴盛与衰亡,天命将在各个氏族间流转变迁。比天命观稍晚出现的天道观,认为天象运行决定国运兴衰
。天命观体大空疏,天道观具体实在,但是两者需要特定的表征加以佐证。拿天命转移来说,《左传》中虽然记载了很多诸侯不臣周王的例子,而能够取而代之的却一个也没有。战国以前,能够证明天命转移的例子只有两个,便是“汤武革命”。而“革命”一词与汤、武相连,也仅见《子夏易传》“革”卦。学者多以《子夏易传》确为先秦古《易》传本
。即便如此,将“汤武”与“革命”相连,也仅能定为春秋与战国之际的观点,还并没有被当时的学术界广泛认同和接受。真正将“汤武革命,顺乎天”作为《易》言,是到了《白虎通义》那里
。汉儒所谓的“《易》曰”,实为《子夏易传》所言。故而,天命转移,在春秋战国时期即便被提出,也并不具备特别大的可行性,仅仅是以周代商的历史解释面貌出现的一种观念。天道观的实践也存在困难。天道观要以天象运行与地上诸侯国分野相配合,方能解释国运兴衰。倘若天象不利于秦,或者天象要很久之后才能运行出对秦有利的局面,秦人只能被动接受吗?对于处在上升阶段且野心勃勃的秦国来说,以之锦上添花则可,以之作为国政指南,也显得太过迂曲了。
商鞅反驳甘龙时提到“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
,《史记》和《商君书》的记载一致。他在反驳杜挚时提到了更丰富的历史信息,所谓“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汤、武之王也,不修古而兴,夏殷之灭也,不易礼而亡”
,《史记》只约略保留了后面一句。虽然《更法》篇是商君故后门客所作,然而将其与《商君列传》的记载对读可以判断:即便《更法》没有完全依据商鞅在御前辩论的实录,也应该反映了商鞅本人的见解。后人整理商鞅相关文献,就算夹杂了新的要素,可能也与商鞅的思想有着密切的亲缘关系。
在这段论述中,商鞅以上古殷周的贤君明主为例来说明变法强国的道理。倒不是商鞅更认可殷周,不过是用历史来譬喻现实罢了。引用历史陈说今日,是战国时代常见的做法。商鞅所论,形式与东方习见的模式看似接近,而其实质却大异。
商鞅的确带来了东方的文明,但更主要的,他是以东方文明——传统的周代礼乐制度的批判者面貌自居。他带来的东方文明,是受批判的文明。对于与东方文明本有隔阂的秦人来说,用批判的态度审视东方文明,比用崇拜的眼神接受它更容易。周代礼乐在中原诸侯那里,其实也已经是过时的宿货了,但他们仍用早已建立起来的自负,鄙薄秦人连宿货尚且不知。秦人与其跟随在“卑秦”的中原诸侯身后亦步亦趋,不如接纳或者重建一套让自己更为适应的历史观和价值体系。《商君书·去强》说:“兵行敌所不敢行,强。事兴敌所羞为,利。”
商君及其建立的思想体系,以打击假想敌为基本立论点。假想敌们,应该就是曾经在名义上奉行周道的东方各国。新建立一套体系,便是商鞅所说“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不得,“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的道理
。强国之术,首要反对礼乐文明,所谓“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
。虽然商鞅发出“难以比德于殷周”的感叹,不过事实上,商鞅也未必以殷周为是,以秦国为非吧
。
经过商鞅如此锤炼的秦人,能够在理论见识上否定周人了。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博士齐人淳于越进言“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被李斯直接用“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否定掉了
。“变革”成为秦君臣共享的价值观念,应该与商鞅以来的长期批判否定周代礼乐制度有关系。
用“变革”否定旧文明,用“力争”建立新文明,商鞅的工作侧重点更在后者。《商君书》中反复强调本农抑商、民朴国强的道理,自然是为了确立秦人重农重战的意识。《去强》说“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强”
,主张依靠对外战争强化内政控制,将内政和外攻扭为互相促进的链条。在赤裸裸的攻战意识指导下,秦人必须不断攻伐才能转移国内矛盾,化解变法带来的人心失和,也能为军功爵的授予提供更多的田宅、奴婢和财富。
商鞅变法将人们进步的方式明确为清楚的原则:杀敌立功,就有富贵。军功推动了历史运动的轨迹,也彻底改变了人们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