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葛云松,北京大学2018年教学卓越奖获得者,法学院教授。研究领域为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票据法、非营利组织法。主要讲授“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民法案例研习”等基础课程,发表《法学教育的理想》《一份基于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案例练习报告——对于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适用》等代表性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曾作为主要参与者之一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大学教学成果特等奖。
我愿意把师生关系理解为一个学习的共同体,
老师先学了一点、多学了一点,
但仍然永远是一个学习者。
老师也可以从学生身上学习、在教学中学习,
师生相互学习、相互启发、一起探索,
这才是师生关系的真谛。
——葛云松
对于教学工作,葛云松总是怀着一种深深的责任感。他深知,北大学生是中国最优秀的青年,他们把自己的宝贵时间和青春年华交给了北大、交给了课堂,这份沉甸甸的信任不容辜负。因此,对待自己的教学工作,葛云松始终怀着一颗敬畏之心。
葛云松1995年在北大任教之初,教学效果就得到学生的肯定。例如,1999年、2000年,他被学生投票选为法学院的“十佳教师”。但是,他越来越感到不足。从2006年开始,葛云松对本科民法基础课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他摒弃了传统的纯讲授式教学,引导学生通过判例和论著的阅读、案例作业、课堂讨论以及开卷的案例分析试题等方式,形成对法律问题、法学概念与理论的综合、深入和批判性的理解。这种教学方法不仅培养学生扎实的理论基础,也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更培养了他们独立思考的能力。学生们逐渐学会了如何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自2012年起,葛云松与其他老师共同开设了新课“民法案例研习”。该课程以小班讨论为主,每1—2周布置一次案例练习作业。通过反复练习“请求权基础方法”,训练学生的民法思维框架,培养学生检索法律、判例、学说以及进行严谨法律解释和作出价值判断的能力。这门课程不仅深受学生的喜爱,也为兄弟院校开设同类课程提供了重要的启发和引领。
葛云松所教授的课程的考核方式也独具一格。相较于闭卷考试,他更倾向于开卷考试,并且考试题型全部为案例分析。在他看来,对基础性知识的记忆固然重要,但他更想要考察的是经过一学期的学习,学生们对基本问题、基本概念的理解程度,以及学生们将这些概念、理论、规范应用于个案的能力。
葛云松认为,法律不是僵死的教条、象牙塔中的理论,它是千百年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它记录了人类的苦难历史、伟大的智慧,记录了人与人之间的深刻合作,也记录了利益和情感的激烈冲突、人的局限以及不可挣脱的困境。法学的任务是不断地认识、反思和发展法律。葛云松希望学生不仅掌握法学理论,还要有历史、伦理的洞察,对人性和社会生活有深入理解,有强烈的现实感和平衡感,要在最普遍的联系中理解法律和法律活动。他还坚信,法学教育不仅是为了培养一个将来胜任法律工作的法律专家,而且要让学生的人格得到充分的发展,并能够成为社会的领导者。
在葛云松看来,教学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探索和成长之旅,“永远在路上”。他发现,在每个阶段,他都好像深有心得、自感满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又总会意识到之前的不成熟。因此,他始终保持谦逊的态度,不断审视和反思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我自己感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葛云松如是说。
在葛云松看来,师生关系不是单向知识的传授和接受,而应当构成一个“学习共同体”。
“老师先学了一点、多学了一点,但仍然永远是一个学习者。老师也可以从学生身上学习。”师生相互学习、相互启发、教学相长,葛云松觉得这是教育中最重要的事情。“教学与学术研究有很大的区别,教学更关注具体的学生,而非抽象的知识和学术问题。”因此,在教学中,葛云松始终努力以学生为中心,启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引导学生自己去学习、思考。只有当学生有了问题意识,才能引起学生真正有效的思考和学习,学生才能从学习中有真正的收获。他鼓励学生提问和提出自己的观点,在他看来,学生的提问不论深刻还是平庸,都是学生自己的思考,在教育上都有巨大价值,他也乐于和学生一起思考。
在民法基础课上,他将学生按照六人左右的规模组织成学习小组,每两周对课程内容或者相关话题进行讨论。学习小组的参与计入平时成绩,所以具有强制性。“一开始,很多学生觉得无话可说,因为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讨论,但是多数学生慢慢进入状态,慢慢学会了发现问题、陈述问题以及表达观点,慢慢学会如何对话、如何倾听。”老师和助教也会轮流参与各个小组的讨论,进行适当的引导。这种讨论,对很多学生后来的学习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
“民法案例研习”课程的学生规模通常是200人左右,约20人组成一个讨论小组,每位学生除了完成书面作业,几乎每周要讨论一次,主要由助教带领,葛云松与共同开课的其他老师会参加部分小组讨论。为了撰写作业、批改作业、讨论每份作业的答题思路及可能的问题,他每周都要召开一次3小时以上的助教会,以展开深入(并且常常很激烈)的讨论。
葛云松和同事主持的读书会已经坚持了十几年,许许多多的博士生、硕士生在这里读书问道、切磋辩难。葛云松指导的博士生贺剑现在是北大法学院长聘副教授,成为他亲密的同事,也是“民法案例研习”的骨干教师。
从葛云松的课堂走出去的学生、助教,很多人都很怀念那些艰难又充满激情的时光。很多担任律师、法官的毕业生,很感念葛云松的课程对他们进行的扎实训练。很多毕业后从教的学生,把葛云松采用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带到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例如,茅少伟是葛云松2006年改革“债权法”课程教学方法时的本科生、2012年首次开设“民法案例研习”课程时的助教(他当时是博士生),现已担任北大国际法学院(深圳)副院长,他把民法基础课以及“民法案例研习”的教学方法带入国际法学院,并且又有很多发展、创新,在国内已经产生重要影响。
十几年的努力,已经慢慢开花结果。
葛云松和学生茅少伟
葛云松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教学方法上精益求精。
民法基础课的期末开卷考试,对出卷、评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意味着考试的重点不在于对知识的记忆,而是考查学生运用知识进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让同学们充分展现在理论上的想象力。因此,每年的期末试卷都必须完全重新出,案例情节应当服务于要考察的法律问题,但案件事实也应当是一个丰满、完整的故事,细节上要合理,可能还需要有意地留一些想象空间。这些“故事”往往要经历与助教的数轮讨论、打磨,作为教师的责任感,就在这个反复打磨的过程中传递给自己的学生。忆及葛云松对自己的深远影响,求学时多次担任他的课程助教的人大法学院副教授金印说:“我是逐渐真正理解葛老师的,那就是尊重教学科研本职的长远意义。”
除了认真负责与专业能力之外,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葛云松在教学上的探索精神。他始终认为,教学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反思、不断进步的过程。他说:“教学之道,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需要不断反思、不断探索。”
当前,葛云松在认真考虑写教材的事情。“从我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来看,市面上的各种教材、各种著作都不是很理想。它们大多是依照传统教材写作的方式,根据一个成熟的学科知识体系来编排。这当然有其原因、有其优点,但是它们都没有考虑到学习者渐进的学习过程,尤其是初学者。”
基于此,葛云松希望有一套“以学生为中心”的教材,可以引导学生从生活经验出发,从易到难、由浅入深,同时引导其思维模式从散漫飘忽到严谨成熟。这样的教材什么时候可以写出来?葛云松不知道,但是他不断思考着,也在准备着。
葛云松多年前的一位学生送给他一句话:“最像老师的学生,最像学生的老师。”他把这句话作为最高的褒奖,也是最大的鞭策。葛云松说:“教,然后知不足”,教学工作永无止境。他期待着继续和学生共同成长,彼此成就,不要辜负了师生之间的奇妙缘分。
·葛老师教学理念独特,法学见解深刻,授课深入浅出,老师的思想给我很大启发。
·初入法学之门,老师开设的课程有助于打下扎实的基础,读完每周布置的材料也很有收获!
·老师讲课逻辑条理清晰,针对性强,不愧是大师。
·非常喜欢葛老师循循善诱苏格拉底式的教学,葛老师布置作业也是从激发思考和探究的角度出发的。
(董开妍、马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