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经探讨过北宋后期君主操控权力的方式,总结为如下几种类型
:
在这些事例中,在熙宁宰相王安石、元祐垂帘时期的司马光与吕公著、徽宗朝的蔡京身上,都能看到“委托制”的影子,其中蔡京常被视为“权相”。确实,“权相”是观察委托制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当历史进入南宋,“权相”成为政治的关键词之一,故更能看到相当程度委托制的复兴。
关于南宋前期秦桧专权,刘子健认为,宋高宗赵构最大的需要是有一个人帮他决策和议,同时负责去执行、镇压其他的臣僚、担当不利的批评,这人便是秦桧,而高宗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权势;至于高宗禅位为太上皇帝,实际等于他用孝宗做丞相
。因此,由于特殊的立国方式,南宋前期就已经建立起了君相(或太上皇帝—皇帝)的“委托制”。刘子健的分析极好地揭示了南宋“权相”政治的基础,同样可以用来解释南宋中后期的权相之性质。
宋宁宗( 1194—1224在位)朝直到南宋灭亡,又出现了韩侂胄(1152—1207) 、史弥远(1164—1233) 、贾似道( 1213—1275)长期把持朝政。学界对南宋后期的权臣已有不少研究,尤其对其时政治体制已有较一致的认识。比如,学者注意到了韩侂胄假借御笔、内批以操纵朝政的特点
,也突出了其作为近习、外戚的身份,或称之为侧近政治
。与韩不同,史弥远专权依赖宰相兼枢密使的政治体制、宰属的壮大
。这些研究提示,史弥远专权同样可以归入“委托制”的范畴。
但仅关注君相之间的委托仍是不够的。南宋长期处于战时状态,特别是13世纪初金衰蒙兴之后,宋朝边境日益陷入危局,愈演愈烈的边患又反过来深刻塑造了内政的形态。为了因应内外形势,南宋后期在君相委托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双重委托”的局面。双重之第一重即“君相委托”,形成所谓“权相政治”,而如上所述,君相委托在南宋初年就已出现。第二重,则是在重大的军事挑战面前,权相史弥远将边事委付给江淮、京湖、四川沿边制置使,令其担负抵御外患之责,形成“相阃委托”。君主—宰相—制阃之间的委信,可以说是南宋后期政治最大的稳定器,也把南宋的内政与对外关系联结了起来。
在这种“双重委托”结构中,“权相”是内政、边事的轴心。那么,如果权相退场,双重委托消失,内外政事会呈现何种局面呢?恰好,自史弥远去世的宋理宗绍定六年( 1233 )到贾似道掌权的景定元年(1260)之间,一般认为不存在权相(史嵩之除外,详下文)。这段历史正提供了一个从反面观察南宋“双重委托”的契机。
本章和下章的任务,就是从正反两面去理解“双重委托”之于南宋政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