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爱丁堡艺术学院“进化馆”(Evolution House)所在街道的斜坡往下行走,你会进入一个叫西港(The West Port)的区域。西港是曾经的弗洛登城墙(Flodden Wall)的入口。在1513年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弗洛登战役开始之后,为了保卫爱丁堡城,弗洛登城墙拔地而起。在1689年,约翰·格雷厄姆(John Graham of Claver house),又称第一邓迪子爵,就是从爱丁堡西港出发前往北方高地,领导了詹姆斯党叛乱。这起事件还被写进了一首苏格兰民谣,“Unhook the West Port, And Let Us Gae Free, For it’s up with the bonnets o’Bonnie Dundee”(解放西港,让我们盖尔人自由,都取决于漂亮邓迪的呢帽)。
爱丁堡西港附近的伯克与黑尔(Burke&Hare)酒吧
在西港曾经居住过两个在爱丁堡大名鼎鼎但又臭名昭著的人物,威廉·伯克(William Burke)和威廉·黑尔(William Hare)。记得我刚到爱丁堡大学的第一周,就在学校组织的一个“带你熟悉爱丁堡大学”的游览中听到高年级的学生绘声绘色地为我们讲述了关于伯克和黑尔的故事。这个故事在爱丁堡大学医学院的学生中更是代代相传,因为主角之一伯克的骨架,至今还悬挂在爱丁堡大学的解剖学博物馆(Anatomical Museum)里。
伯克和黑尔的故事跟爱丁堡死刑的减少与医学的发展有关。死刑犯的尸体是爱丁堡医学院用来解剖的尸体的唯一合法来源,但从1820年开始,爱丁堡被执行死刑的囚犯越来越少,而爱丁堡大学的医学解剖却发展得越来越快。死刑犯的尸体供不应求,在爱丁堡竟然诞生了一种新“产业”,抢劫坟墓(grave-robbing),也就是去墓地盗窃刚刚去世的人的尸体。位于王子街的圣约翰圣公会(St John’s Episcopal Church)背后的圣卡斯伯特墓地(St Cuthbert’s Graveyard),就是盗尸者(body-snatcher)经常光顾的场所。从坟墓偷走的尸体会被卖给爱丁堡大学医学院用作解剖,价格大约是男性尸体10英镑,女性尸体8英镑。
这个故事的主人翁后来被人们称为伯克和黑尔(Burke and Hare),可能是英国历史上最有名的两位盗尸者,但他俩却从来没有“偷盗”过一具尸体。实际上,他俩干的事情,比“盗尸”更为恶劣。
伯克来自爱尔兰,他租住了黑尔位于西港的房子,并与房东黑尔成为朋友,经常一起喝酒。有一次,黑尔发现他的一名房客突然死在居住的房屋里。黑尔对伯克抱怨,这下没人来付这个月的房租了。伯克告诉黑尔,可以把这名房客的尸体卖给从事解剖的医生。黑尔采纳了这个建议,获得了一笔远远高于房租的费用,并马上意识到出售尸体是一个获取暴利的手段。
虽然黑尔(hare)这个单词也有野兔的意思,但是黑尔并没有“守株待兔”,继续等待偶遇下一位死去的房客,而是与伯克合伙干起了谋杀的勾当。通常是由特别会聊天的伯克去街上寻找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或者喝醉了的妓女,然后说服他们跟着伯克来到位于西港的房间。把人骗到房间以后,伯克和黑尔就会联手闷死这个人,有时为了把人灌醉,还会先跟来访者一起痛饮威士忌(这是苏格兰威士忌被黑得最惨的一次)。被闷死窒息的尸体上看不出明显的伤痕,便于售卖。伯克和黑尔的固定买主是爱丁堡的一名非常著名的解剖专家,罗伯特·诺克斯博士(Dr.Robert Knox)。罗伯特·诺克斯博士有一个私人开设的解剖班,与爱丁堡大学医学院的解剖课程进行竞争。为了提高竞争力,罗伯特·诺克斯博士甚至把他的解剖课变成了一个表演秀。每次解剖,在动刀之前,他都戴上首饰,盛装出席。
仅在1828年,伯克和黑尔就谋杀了15个人,尸体也都卖给了罗伯特·诺克斯博士。后来,伯克和黑尔的行为终于被西港的邻居怀疑,并被警方抓捕。但当时的警方没有能够证明伯克和黑尔犯谋杀罪的直接证据。于是,警方向房东黑尔提出,如果黑尔能够坦白并指证伯克的罪行,检方就不起诉黑尔的罪名。黑尔欣然接受了这个提议,把他的队友伯克送上了绞架,自己则得以脱罪。
这个处理方式有点出人意料。首先,黑尔的行为用北京话来形容就是“太鸡贼”,狠狠地插了两刀在猪队友伯克的两肋。其次,警察对“破案”的提议也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在犯罪嫌疑人和警方之间怎么可以有这种交易?
其实,这起案件的处理方式还真是在依法办事。这个方案的提出,是根据英美法系的一项法律规定。具体而言就是犯罪嫌疑人转变为国家的证人,举证反对其同伙或同谋,以获得宽大处理或免于起诉作为交换条件。
这个规定在英国和美国的法律体系里都存在。在英国,如果国王在位,这个规定就叫作“Turn King’s Evidence”(提供对同犯不利的证据),如果是女王在位,就叫“Turn Queen’s Evidence”。而在美国,由于从建国起就不存在国王这一说,这个规定就叫作“Turn State’s Evidence”,但意思都差不多,也就是我们常常在美剧里看到的“污点证人”。
这条规定尤其适用于打击有组织的“黑社会犯罪”,在美国黑手党十分猖獗的时候,为了从内部瓦解黑手党,也大量采用了这个法律规则。对于伯克和黑尔一案的处理,居然运用了跟处理黑手党差不多的手段,可见这两个人在爱丁堡真的是“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我虽然了解英美法这个规定,但作为一名中国人,听了警察跟黑尔这个交易以后,还是感到有些不能接受。在我看来,黑尔犯下十几条人命,不尊重生命,毫无恻隐之心,是为不仁。为了自己脱罪,不惜出卖自己的合作伙伴,是为不义。这种不仁不义之人,怎么能够被免于起诉,完全不受法律制裁呢?在我国刑法中,也有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不过,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我国,即使是根据“自首”和“立功”的规定,也不太可能出现因为自首、立功,就彻底免除一名身上有多条人命的谋杀者全部罪行的情况。
伯克于1829年1月28日在“皇家一英里”的劳恩市场(Lawn Market)被执行绞刑。据说当时观看他死刑的人有25000多人。为了看得更清楚,有几百个人居然自己掏钱购买了比较好的观看位置。由于伯克售卖尸体的行为使得很多人的身体没有得到合适的埋葬,根据“以眼还眼”的原则,法官判决医生可以解剖他的尸体。
死刑执行完毕后,伯克的尸体被送到爱丁堡大学进行解剖。他的骨架至今还悬挂在爱丁堡大学的解剖学博物馆,他脖子部分的皮肤也被做成了一本口袋书,存于外科医生博物馆(Museum of Surgery),而他手上的皮肤则被做成了一个名片夹,存于警察博物馆(Police Museum)。伯克还给英文世界增加了一个新单词“Burking”,指的是把人勒死以出卖尸体。伯克的下场,可以说是“碎尸万段,遗臭万年”,这真的算是现世报了。
黑尔虽然逃脱了惩罚,但他害怕被爱丁堡的市民清算,匆匆逃离苏格兰南下伦敦。在伦敦,黑尔隐姓埋名,进入一家石灰工厂工作。然而,愤怒的爱丁堡人还是把黑尔的故事传到了这个石灰工厂,石灰厂的工友在知道黑尔的身份以后,愤怒地把他推进了一个石灰坑里。石灰进入眼中,黑尔成了盲人,最后沦为盲人乞丐,在痛苦中度过余生。
爱丁堡外科医生博物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个故事其实还有一名重要人物,就是购买尸体的罗伯特·诺克斯博士。他声称对尸体来源毫不知情,因此他没有因为这桩谋杀案被判刑。无论他是否确实不知情,罗伯特·诺克斯博士在爱丁堡的声誉都受到严重损害。在伯克和黑尔案发生后不久,英国皇家外科医学院(Royal College of Surgeons)就要求罗伯特·诺克斯博士辞去博物馆馆长的职务。罗伯特·诺克斯博士也被爱丁堡的医疗机构赶出医院。最终,他搬去伦敦。罗伯特·诺克斯博士的名字也随着伯克和黑尔一起被钉在了爱丁堡的耻辱柱上。这么说一点都不夸张,因为人们还把这三人编进了一首儿歌,从这首儿歌中,能体会爱丁堡市民对这三个人的愤怒。
“Up the close and down the stair,
In the house with Burke and Hare,
Burke’s the butcher, Hare’s the thief,
Knox, the boy who buys the beef.”
(走进巷子,爬下楼梯,
伯克和黑尔的房子里,
伯克是刽子手,黑尔是小偷
诺克斯,此人把尸体来采购。)
如果你来到爱丁堡,不妨去位于医学院大楼的解剖学博物馆瞧瞧。爱丁堡大学的解剖学博物馆藏有12000多件物品和标本,展现了爱丁堡大学300多年解剖学教学的历史。除了有恐龙和大象的骨架外,这里还藏有文艺复兴时期苏格兰人文主义者乔治·布坎南(George Buchanan)的头骨。当然,本文主角之一的伯克的骨架,也安静地站在一个透明的橱窗里。
我们熟悉的《新概念英语》第三册中就提到过“A Skeleton in the Cupboard”(柜子中的骨架)的习语,意指“不宜外扬的家丑,骇人听闻的秘密”。有趣的是,这个习语恰好就来源于“盗尸者”在英国盛行的时代。因为在1832年英国《解剖法》允许医生更广泛地使用尸体来进行医学研究之前,一些医生会在橱柜中藏匿他们用于教学、非法持有的骨架。久而久之,“A Skeleton in the Cupboard”,就成了“不可外扬的家丑,骇人听闻的秘密”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