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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滴”与“绞了一半的麦琪”

走出爱丁堡城堡广场,沿着右手边炮弹屋前的阶梯缓缓下行,你会到达一个跟城堡广场风格完全不同的长方形空地,爱丁堡干草市场。如果用“崇高”来形容曾经作为军队训练场的爱丁堡城堡广场,那么“优美”或许是你看到干草市场的第一印象。

干草市场跟爱丁堡艺术学院只有不到5分钟的路程。不知道是不是跟这个原因有关,广场上有不少颇具文艺气质的建筑。有售卖格子裙的苏格兰传统服装店爱丁堡格子裙制作店(Edinburgh Kilt Maker),有诗人彭斯最后一次来爱丁堡居住的客栈怀特哈特客栈(The White Hart Inn),有可以让你淘到跟爱丁堡所有节庆活动有关的纪念品商店(Festival Stores),还有作为苏格兰舞蹈中心的爱丁堡舞蹈基地。在爱丁堡艺术节期间,这里更是热闹非凡,充满节日气氛和艺术气息。

干草市场并不从来都是如此文质彬彬,相反,这里曾经是一个“质胜文则野”的地方。从15世纪中到20世纪初,干草市场一直是洛锡安地区的农民售卖干草、玉米和牛马牲畜的场所。由于这里是一个闹哄哄的市场,从1650年开始,这个市场又成为爱丁堡执行绞刑的地方。从17世纪中期到18世纪末期这一百多年来,几乎每天都有人在这里被绞死。在古代的中国,也会选择菜市场作为砍头的地方,因为菜市场人多热闹,能起到较大的震慑作用。看来无论是中国英国,东方西方,公权力的治理手段都有相似之处。

随着绞刑在英国逐步废除,在干草市场执行的死刑也越来越少。到今天,如果你走到干草市场旅馆(The Grassmarket Hotel)和维多利亚街交界这一边,在曾经的绞刑执行地纪念花园(Memorial Garden),你会看到地上刻着一行字“The Last personto be hanged from the Grassmarket gallows was James Andrews on the 4 th February 1784”(1784年2月4日,最后一个在干草市场被绞死的人,是詹姆斯·安德鲁斯)。资料显示,这是一名抢劫犯。

傍晚的干草市场

如今的干草市场虽然还保留了这个名字,功能却早已变迁。从曾经的牛马市场和行刑场所,变成了一个休闲文艺之地。除了那些精品商店,广场上最吸引人的去处是大大小小的酒吧。尤其是在夏季傍晚,广场就变成了非常具有英伦气息的酒吧区。在白天喧嚣的爱丁堡艺术节结束后,沐浴着轻柔的夏夜晚风,信步走进广场的酒吧中,端起一杯健力士黑啤,就这么微笑地看着自己,漫步在这月光里。

最后一滴(The Last Drop)

在我刚到爱丁堡一周左右的时候,恰逢北大同学禹萌携家眷前来爱丁堡旅游,沾自费接待他的光,我也第一次走进了位于干草市场的一家酒吧,喝了平生第一杯在苏格兰酒吧里喝到的苏格兰威士忌。酒吧里面的装饰非常别致,一盏盏昏黄的灯悬挂在从天而降的草绳上。空中的草绳是这个酒吧的一大特色,这个酒吧的名字“最后一滴”(The Last Drop)也跟这些草绳有关。由于当时执行绞刑的地点就在离酒吧不到20米的地方,被送上绞架之前的罪犯常常要求喝上最后一杯威士忌,有一种“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苍凉。

干草市场上的“最后一滴”酒吧

我当时带着禹萌同学来这边喝酒的时候,问他想去哪家酒吧。我还记得他自信地说:“‘The Last Drop’,这个名字不错,咱们就去这家喝吧。”他可能是以为要喝干酒吧里的最后一滴酒,一醉方休吧。还好我当时也不知道这个酒吧的典故,当天我们畅饮完毕以后,由于他第二天还要去天空岛,我还跟他说了一句:“明天我就不去送你了。”

Half-Hangit Maggie(绞了一半的麦琪)

干草市场上的酒吧都有自己的故事。就在这个“最后一滴”酒吧的旁边,还有一家酒吧,叫作“麦琪·迪克森酒吧”(MaggieDickson’s)。这个酒吧名字背后的故事更是说来话长,堪称爱丁堡最有故事的酒吧名。我第一次跟着一位苏格兰导游游览爱丁堡,走到干草市场这家酒吧门口时,他突然停了下来,用带着浓浓威士忌味道的苏格兰口音,眉飞色舞地为我们讲述了这个故事。我后来也进一步查阅了相关资料,对这个故事的细节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干草市场上的麦琪·迪克森酒吧

这个酒吧的名字来源于一个叫麦琪·迪克森(Maggie Dickson)的女人。麦琪出生在爱丁堡以东8千米的马瑟堡(Musselburgh),在大约20岁的时候,她嫁给了一位渔夫。然而在婚后不久,丈夫就抛弃了她。为了养活自己,麦琪到爱丁堡的一家旅馆找了一份工作。在旅馆工作的时候,女老板的儿子与麦琪发生了关系。麦琪发现自己怀孕后,没有告诉任何人,而是隐藏了自己怀孕的状况,继续工作。因为她知道,如果女老板发现自己怀孕,她会失去这份工作,并且很难找到下一份工作,于是她选择了隐瞒。孩子被秘密地生下来后,很快就死去了。麦琪把这个孩子的尸体抛到了特威德(River Tweed)河边。

几天以后,有人发现了孩子的尸体并报警,警察调查出来孩子是麦琪所扔。人们都怀疑是麦琪自己杀死了这个孩子,麦琪因为涉嫌谋杀婴儿被捕,而麦琪则坚称孩子是因为早产而死。但无论这个孩子是因为什么原因死去,麦琪都难逃一死。因为在当时的苏格兰,有一个《1690隐藏怀孕法案》(1690 Concealment of Pregnancy Act)。根据这条法案的规定,如果一个人不是因为结婚而怀孕,并且在怀孕期间故意隐瞒自己的怀孕情况,这个非婚生子如果在出生后死亡,无论是否有直接的谋杀证据,孩子的母亲都会被判处死刑。

这个法案的出台也有一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在当时的苏格兰,主人与女仆通奸,女仆因为担心失去工作而隐瞒其怀孕状态,在非婚生子出生后又无力抚养,以至于杀婴这种行为时有发生。当然,我们现代人读到这里,都会愤愤地问一句“爸爸去哪儿了”,那个老板的儿子怎么不出来负责!但在当时的英国,阶层之间身份地位的严重不平等,男女之间的严重不平等,以及主人对仆人牢牢的控制权,都与我们今天的社会太不一样。

在看英剧《唐顿庄园》的时候,我就发现,即使已经到了20世纪初,主人与仆人之间的等级仍然是如此森严。甚至,一名仆人如果要离开一个家庭去另一个地方生活,如果得不到原主人提供的推荐信,就无法找到新的工作。那么显然,如果仆人得罪了主人,是无法拿到这封推荐信的,这个推荐信就成了主人控制仆人自由流动的法宝。对比今天的社会,那些“一言不合就跳槽”的“90后”“00后”,那些动不动就要辞职,还公然挑战老板权威,写什么“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辞职信的文艺青年或中年,实在是生在了好时代。

在1724年9月2日,麦琪在干草市场,也就是今天的麦琪·迪克森酒吧前的空地被执行绞刑。绞刑执行完毕后,麦琪的尸体被装入棺材,运到她的出生地马瑟尔堡(Musselburgh)埋葬。在马车驶往葬礼地的路上,人们听到棺材里传来一阵又一阵轻微的类似“让我出去”的声音。打开棺材以后,发现麦琪居然没死!这就给当时的法官出了一个难题。既然麦琪没被绞死,那要不要把她再次送上绞刑架?

法官当然没有把麦琪第二次送上绞架。原因是什么呢?在我查阅到的关于麦琪判决的资料里,我看到了两种说法。第一种说法是,由于麦琪已经被执行过死刑,虽然奇迹地生还,但这是神的旨意,所以法官认为不应该再追究麦琪刑事责任。第二种说法是,根据“双重危境”(Double Jeopardy)原则,麦琪没有再被法院起诉。

由于资料中对这两种说法都是一笔带过,下面,我就对这两个说法进行一个简单的分析。

第一个说法应该跟英美法中的“神判法”传统有关。所谓“神判法”,就是通过诉诸神灵来确认被告有无犯罪的一种验证方法。比如“热铁神判法”,就是让犯罪嫌疑人手捧一块炽热的铁块走一定距离,然后当众将其双手包扎起来。三天后解开检查,如果这时手上没有水泡,就判其无罪,如果出现水泡或溃烂,就判为有罪。这个“有没有水泡”就代表了神的旨意。在1724年的英国,虽然“神判法”的方式已经不再被用于审案,但“神判法”的精神还存在于当时人们的心中。麦琪虽然被完整执行了死刑,却神奇地没有死去,这当然是上帝的旨意。这比任何“神判法”都更能体现“神判法”的精神,所以法官只能顺应神意,上天安排的最大!

第二个说法,则是根据英美法中的“双重危境”(“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也被译为“一罪不二审原则”)原则做出的判决。“双重危境”是英美法系的一条基本法律原则,指的是一个人被控某个罪行受审并做出裁决后,不得因同一罪行再次受审。而麦琪已经因为她先前的行为被依法审判,并执行了绞刑,根据“双重危境”原则,不能对麦琪因为同一罪行做出第二次审判。

无论当时的法官运用的是哪一条原则来做出决定,幸运的麦琪都逃脱了第二次被送上绞架的命运。这与她第一次被送上绞架前,无论她是否亲手杀死婴儿,都会被判处死刑的悲惨命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命运的吊诡”吧。

关于麦琪的法律故事还没有结束。不久以后,麦琪这个案例还推动了苏格兰法律的修改。这个修改并不是废除了“双重危境”原则,也不是法官审案时不再考虑上帝的意见,而是对执行绞刑的细节进行了补充,在执行绞刑的法律中加入了这样的字样:执行绞刑一定要执行到绞死为止!

麦琪后来又活了30多年,又生下了其他孩子。但从那以后,麦琪就在爱丁堡得到一个绰号,叫“绞了一半的麦琪”(Half-Hangit Maggie)。这个外号一直流传至今,主要被用来形容一个人命大,即使上了绞刑架也不会被绞死。我突然想起童年时特别痴迷的一部中国英雄传奇小说《说唐》中,也有一个类似的说法“打不死的程咬金”。 0wpX2pKagyuXTB1H0zv3hdDDHyaaIYqqznUEGuPKk5XXTYtDIvTr4ysiZVWq3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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