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年,双日出版集团(Doubleday)出版了弗兰克·诺里斯常被视为美国第一部自然主义经典之作的《麦克提格》。1900年夏天,作为双日出版集团审稿人的诺里斯慧眼识珠,向出版商力荐了一部题名《嘉莉妹妹》(Sister Carrie)的手稿;机缘巧合,几个星期前,这部手稿寂寂无名的作者西奥多·德莱塞刚一口气读完了让其血脉贲张的《麦克提格》,该书不做任何伪饰直呈生活本相的写法尤其让他兴奋不已。
在双日出版集团的办公室会面后,德莱塞发现自己心仪的作家——现在是自己书稿的审稿人——仅比他年长一岁,且两人有着共同的文学信念。当然,他们之间也有诸多不同:诺里斯是经由观念的受纳成了左拉的信徒,而德莱塞写第一部小说时甚至还不知道左拉的名字。不像在欧美名校受过训练的诺里斯能够在不同的理论或风格间自由切换,来自草根阶层的德莱塞只有“就这样写”或者保持沉默。换言之,德莱塞几乎是完全按自己的本性成为一个自然主义者。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才使“他的作品比任何人的作品都更能表征美国自然主义的特性” [218] 。
德莱塞的父亲约翰(John Paul Dreiser),早年从德国摩泽尔河畔(Mosel)的迈恩(Mayen)移民到美国。约翰曾在美国各地不断迁徙,换过一个又一个工作。他的纺织业贸易一度做得颇为成功,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摧毁了其在印第安纳州沙利文(Sullivan)的毛纺厂,且厂房重建时他又被下坠的横梁砸伤。在那以后,约翰再也没有了好日子,他的余生都在还债,并执迷地心系天主教。一家之主一蹶不振,一个大家庭的负担几乎全都落在了萨拉·玛莉亚·沙纳布·德莱塞(Sara Maria Schanab Dreiser)的身上。她是约翰去往西部的路上娶到的那个摩拉维亚(Moravian)农家女孩。他们婚后生了许多孩子,长子保罗(Paul)后来成了歌手和舞蹈家。在西奥多作为作家成名之前,他无疑是这个家庭中最有出息的孩子。其他男孩子大都是酒鬼,而女孩子则大都存在滥交或滥交的嫌疑——她们中的一个名唤玛姆(Mame)的后来还创办了一家规模不大的妓院。
德莱塞是1871年秋天在特雷霍特(Terre Haute)出生的。在其第一本自传《黎明》(Dawn,1931)中,他描绘了一位信心不足、郁郁寡欢的小男孩如何成长为一个敏感、笨拙、欲火焚身、毫无快乐可言的青年。姐姐们的行迹为这个家庭博得的“好名声”,意味着他们被排除在正常的乡村生活或社区生活之外。因而,即使有钱的时候,他们家也从没在一个地方待过足够长的时间来建构起稳定的家庭环境与温馨的家庭氛围。幼时不断搬家与流浪的经历,使得作家的童年严重匮乏安全感;而教会学校的教育则让他对修女和牧师产生了终生的厌恶。后来,一位公立学校的老师为他支付了一年印第安纳大学的学费,他在那里依旧没有什么朋友,也没有什么交友的途径。“形单影只”或“独自前行”,这都是后来人们常常拿来描绘青年德莱塞的语汇。很多年后,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1885-1951)在其诺贝尔文学奖的受奖演说中称德莱塞“比任何人都更孤独,且少受赏识,常被记恨” [219] 。
德莱塞独自去了芝加哥。在这里,其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餐厅洗碗,但他及时改弦更张去《每日环球报》(Daily Globe)找到了一份与文字有关的工作。稍后,他从芝加哥搬到了圣路易斯(St.Louis),先后在《共和报》(Republic)和《环球民主报》(Globe-Democrat)任职。然后他慢慢地向东移动,途经托莱多(Toledo)、克利夫兰(Cleveland)、布法罗(Buffalo),最终在匹兹堡(Pittsburgh)停下脚步——他在那里的《快讯报》(Dispatch)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匹兹堡公共图书馆,他遭遇了巴尔扎克的小说,后者按科学逻辑来塑造人物的做法给了他一个小说写作的模板。很多年后,像约瑟夫·沃伦·比奇(Joseph Warren Beach)这样的评论家依然会心生疑窦:与左拉或者其他法国自然主义小说家相比,也许巴尔扎克才是德莱塞真正的师傅?
德莱塞在1894年前往纽约投靠哥哥保罗。文字工作难做却又不得不做,所以他照旧不断地更换雇主:先是当了《世界报》(The World)的特约记者,后又在《月报》(Every Month)做了一名职员,旋即又成了《成功》(Success)期刊的自由撰稿人……因为对物质成功的渴望永远吸引着他,德莱塞对做企业大亨们的访谈颇有自己的心得与套路。报业生涯锤炼了他的洞察力,当其后来写以大亨弗兰克·阿尔杰农·柯帕乌(Frank Algernon Cowperwood)为主角的小说时,这期间他所学到的东西悉数都派上了大用场。
1898年,他结婚了。这份婚姻,让他终身懊恼。萨拉·怀特(Sara White)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女人,她比德莱塞年长,和他一样也是来自中西部,但不像他那样循规蹈矩。几年后,他们分居了;但即使是在永久分居之后,萨拉·怀特也坚决不同意离婚,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一直维持到她去世为止。在德莱塞的小说中,尤金·威特拉(Eugene Witla)、柯帕乌、克莱德·格里菲斯(Clyde Griffiths)等男主人公都把他们自己奉献给了女人,并在之后悔恨绵绵。
1900年初,他完成了《嘉莉妹妹》。出版商因审稿编辑弗兰克·诺里斯热情洋溢的推荐而接受了这份手稿,但旋即便意识到这是一本会令读者震惊而给自己带来麻烦的书。几经周折,这本书还是出版了。1901至1902年该书仅售出大约900册,对出版商而言这是一笔赔本的生意。
失败萦绕着他,婚姻持续着糟糕的状况,德莱塞焦躁不安、沮丧压抑,健康状况堪忧。1902年,大哥保罗将他送入了一所休养营。严格的训练和休养地的新鲜空气,很快便使德莱塞满血回归。找工作很难,他只好先做了一份与铁路相关的体力活;1903年底,他才重操旧业做起了自己所熟悉的编辑工作。德莱塞陆续在《每日新闻》(Daily News)、《史密斯杂志》(Smith’s Magazine)和《百老汇杂志》(Broadway Magazine)工作过。1907年,他跳槽到了《轮廓》(Delineator)杂志社,算是安顿了下来。在那里,他干得很顺手,得到了丰厚的报酬,而且觉得工作和环境都很惬意。但好景不长,1910年,塞尔玛·卡迪普(Thelma Cudlipp)小姐的母亲强烈反对德莱塞对女儿的殷勤,将女儿送去了欧洲,同时也将他从《轮廓》开除。同年,德莱塞和萨拉·怀特正式分居。消沉,徘徊,甚至曾几度鼓起勇气要去自杀……但德莱塞都坚持着走过来了。时来运转,作为一位成功的编辑,他很快被擢升为年薪高达25000美元的巴特里克出版社(The Butterick Publications)高级运营主管。与此同时,美国公众的审美趣味与标准也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变化——德莱塞的第二部小说《珍妮姑娘》(J ennie Gerhardt,1911)于1911年面世,并获得了成功。幸运的大门终于对德莱塞敞开,他的创作迅速步入了巅峰期。
文学史家倾向于认为德莱塞最好的长篇是《嘉莉妹妹》和《美国的悲剧》(An American Tragedy,1925);价值稍逊的该是《珍妮姑娘》与《欲望三部曲》(Trilogy of Desire)中的前两部《金融家》(The Financier,1912)和《巨人》(The Titan,1914)。德莱塞长篇小说中较少被提到的是《壁垒》(The Bulwark,1946)与三部曲中的第三部《斯多葛》(The Stoic,1947);至于《天才》(The Genius,1915),则历来是否定的声音高过肯定的声音。除了8部长篇小说,德莱塞的主要作品还包括4个短篇集、4本游记、4种混合了政治、科学、社会问题论辩的杂集。此外,他还有若干诗歌、戏剧和文学批评著述以及两部文学自传。
“工业社会所提供的生活条件和城市文明,辅之以人类动物起源的新理念,使得两个世纪之交美国作家的时代意识与传统宗教、哲学和政治信仰中固有的人类尊严和自由的概念不再兼容。但经由题材、主题和形式的选择,每位作家都以独特的方式对时代洪流做出了自己的回应。” [220] 人生应被良心所引领,但是德莱塞所观察到的生活,包括他自己的生活,充斥着用以蒙蔽人的言行与不可理解的所谓自然生存法则与强力。每个人都认同成功来源于优异的天赋、勤奋的进取、诚实的品格与严谨的操守,但在德莱塞自己的经验中,成功的人是既能够进行残酷的投机交易又能够与幸运打交道的人。幸福可以被视作对深爱与奉献的回报,但他自己却洞悉了其男主人公们一再证实的事情——今天所深爱的女人或许就是明天的沉重负担。无私的奉献与善良的品质被推荐给全体女性奉行,但却很难看到这曾真的减轻母亲们的负担,甚至它所带来的只不过是珍妮姑娘那样的不幸;反之,保持清醒与现实的嘉莉妹妹却还过得不错,因为她总与别人的丈夫鬼混。所有这些在犹疑与质疑中对生活本相的发掘无疑会让读者震惊,但当时却鲜少有人用如许锐利的眼光和尖锐的笔触来触碰这份严峻,而这正是德莱塞小说之艺术价值得以绽放的历史-文化语境。
不难理解,在一个以乡村道德法则为基础底线的地方,《嘉莉妹妹》的发行量一定是令人失望的。但嘉莉的故事是取材于真实的生活:德莱塞的姐姐艾玛从乡下来到芝加哥,和一个名叫L.A.霍普金斯(L.A.Hopkins)的人建立了非同寻常的关系,后者像书中的赫斯渥一样偷了钱带着情人逃到了纽约;唯一不同的是艾玛没有嘉莉那么幸运,也并没有嘉莉后来的那份成功。就像书中描绘的嘉莉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让自己逃离穷困潦倒一样,城市底层的贫困生活是德莱塞所熟知的——他曾在芝加哥失业,也知道很多贫民窟的存在。《嘉莉妹妹》中的一些章节几乎是逐字逐句地从德莱塞早年在报纸上所描绘的的悲惨生活中实录下来的。苛刻的道德家可以谴责嘉莉和赫斯渥,甚至可以谴责德莱塞在书中对嘉莉和赫斯渥没有批判,但他不能否认他们的故事在社会中是真实存在的。是的,很少有小说家会把自己的经历以如此少的改动塞进小说中,也很少有小说家能够写得如此粗犷有力。他随心所欲的姐妹们是《嘉莉妹妹》和《珍妮姑娘》的原型;父亲的软弱、颓靡,母亲的勇敢、操劳,这一切都在《珍妮姑娘》与《美国的悲剧》中有所复现。在《美国的悲剧》中,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斯身上所呈现出的不安、不快与对失败的恐惧,显然直接来自作者早年在美国中西部农村生活的记忆。在德莱塞笔下,美国的生活既充满着诱惑和吸引力,更充斥着艰难困苦和阴郁黑暗。设若承认小说的功能就是突破外在的表象显出隐藏的真相,那么人们就没有理由否定他的作品。
毋庸置疑,《嘉莉妹妹》在当时是一部挑衅了大众道德底线的文学作品。女主人公嘉莉·米贝发现在芝加哥的生活和在故乡威斯康星一样辛苦,不管在哪里金钱和物质才是最重要的,而遇到的男人则让她进一步明白:性感是女人极具价值的商品,且这价值非常容易兑现。于是,她本能地发挥自己所具有的“性感”优势,在她的身上没有多少强烈的道德冲突,更谈不上什么正直或愤世嫉俗。嘉莉接受了在火车上遇到的销售员查尔斯·托罗奥的包养,但很快便为了更有钱的酒店经理赫斯渥而背叛了托罗奥。赫斯渥偷了雇主的钱,抛弃了妻子与家庭,与嘉莉一起私奔到了纽约;他的财富迅速被耗尽,嘉莉需要外出挣钱养家。她充分利用自己的天赋和美貌,在舞台上拥有了一席之地,并很快离开了赫斯渥。赫斯渥在人生下坡路上挣扎,最后自杀;而嘉莉,当他们最后一次相见时,正走在名利双收的康庄大道上。
设若嘉莉被设定为一个工于心计的坏女孩——一旦无利可图就离开,小说的艺术价值势必就会大打折扣。在德莱塞的笔下,嘉莉性感但并非淫乱,其走向安逸生活的所有举动也都并非是她自己精心计划好的:她与托罗奥住在一起是因为她不想重回威斯康辛的老家,而离开则是因为她敏感地意识到他永远不会如其承诺的那样在完成那笔“小交易”后就娶她,而赫斯渥却恰好有更多实质性的东西可以给她。后来,当看到别的女人享受着奢侈品时,那种失却了平衡的复杂心理感受又使她抛弃了难以使其满足的赫斯渥。良心有时也会在内心深处使她感到困扰,但其谴责的声响却一直不够响亮。在书中的很多地方,这个性感慵懒的女人甚至都明显让人感觉到,她其实远非特别精明。
事实上,那些男人跟她一样被动。托罗奥在火车上搭讪嘉莉只是因为他习惯于搭讪漂亮的女孩。有一个漂亮的情妇,且被人们知道有这样一个年轻女孩作为情妇,大大满足了其虚荣心;但他绝不会轻易使自己卷入一段永久的关系之中。正是第一次邂逅时他对她产生好感的那种本能,一直在提醒他要拿捏好分寸,免得纠缠不休。赫斯渥也是环境的产物:他的婚姻亮起了红灯,但掌握主导权的妻子将他紧紧套牢,并不时对他河东狮吼。而且,凡是能使男人重新青春焕发的女孩,只要能得到,又有谁能够不为之沉迷?然而,面对着彻底沦陷情网的巨大代价,赫斯渥也不是没有犹豫,是命运的捉弄使其做出了最重要的决定。他始终委决不下是否要与嘉莉私奔,直到有一天晚上为关店做例行的安全检查时,赫斯渥似乎被没有锁好的保险柜中的大量现金弄晕了。他情不自禁地将几捆钱从保险柜中拿出,这些钱能解他的燃眉之急,也能支撑他做新的选择。尽管当保险柜的门“啪”的一声关上之时,他内心的声音仍在告诉他应该将钱放回去,但已经没有机会了。诸如此类的机缘巧合,后来在《美国的悲剧》中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男主角想要计划实施的意外发生了,但这并非是他造成的,而是真正的意外。在这样的描写中,小说主人公的责任都是不完全的。在德莱塞看来,正是一种所谓的“自然力”,将他们推向了脆弱的深渊;而运气与自然力的结合,则最终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19世纪末20世纪初,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在美国流播一时。这样的文化语境使德莱塞相信存在着某种“法则”——掌控人类生活的“自然力”正是沿循此等“法则”发挥作用,即在人类事务中,有一个基础的决定论。但与此同时,他又认为人必须拥有某种程度的自由意志,否则生活将丧失所有意义。这显然是一个二律背反的悖论;对人类的此种困境,德莱塞思考了四十余年,但始终没能在调和或平衡中找到最终的结论。就此而言,德莱塞的自然主义与左拉的自然主义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左拉觉得自己正在证明早已确立的科学法则的适用性,正如他从泰纳那里学到的一样——遗传、环境和时代决定着人类的行为,因此他才自信满满地写出了第二帝国时代一个家族的“自然史”。对左拉来说,当他开始写作的时候,那些公式就已经存在,其读者也完全熟悉这些公式。所以,无论在接受现有公式时有着怎样的舛误错讹,他都有一个优势——无需在小说中去解释它。而德莱塞则完全不同——他从未在证明什么。从《嘉莉妹妹》到《斯多葛》,他在描述生活时总是带着忠诚,但却四处摸索着寻求解释。这些解释往往是不充分的,以至于像他的“化学机制”这样的概念——一种可以决定人物性格或是两人情愫互通的机制,便只能被视为隐喻。
如果一个把人类视为大自然产物的作家是自然主义者——在其眼中,大自然是塑造生命的力量中心,且“自然”所包含着的意味远比“艺术”要来得更多,那么德莱塞便确实是一个自然主义者。泰纳曾称“邪恶和美德,犹如硫酸和糖一样乃化学产品”,德莱塞在《黎明》中也曾说“在他兄弟保罗体内的化学物质的混合,只要稍有改变,他就会成为一个大人物”。“德莱塞开创了一个伟大的真理:人类本质上是一种被气质、本能、物理、化学所驱使的动物——任何你所期望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无法控制的。” [221] 《嘉莉妹妹》的读者一旦明了人物的处境,自会立刻明白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甚至在决定赫斯渥命运的保险柜门“啪”的一声关上之前,读者就已经确信他会偷走那些钱;从那时起,读者势必也将跟随作者的目光见出两条迥然不同的命运轨迹:一条攀援上升,另一条则直通深渊;嘉莉仍然做着嘉莉自己,而赫斯渥则已经把自己毁了。
《嘉莉妹妹》很容易被归为客观的写实主义,但人们也有理由指认故事的主观性。在赫斯渥身上,倘若没有保险柜门关上那样的偶然瞬间,他的命运究竟会怎样演变其实是很难确定的。德莱塞从未消除关于他那不幸、无能的父亲的记忆,而在赫斯渥对女人无止境的追求中也不难发现作者本人内心安全感的匮乏。嘉莉妹妹的成功必须用赫斯渥的衰败来补偿:他必须亏掉其在纽约买进那家酒店的投资,然后试着无力地寻找其他收入;他必须堕落到靠嘉莉在合唱队每星期挣到的12美元生活,然后变得日益寒酸吝啬;他的工作必须从低劣走向更低劣,然后眼看着一天天可怜地老去,并最终走向疾病和死亡。人们记得,当时德莱塞自己也正在走向精神的崩溃。“与《麦克提格》是从对外部世界的观察中得到的全然不同,《嘉莉妹妹》奠基于内在的梦想而不是外在的记录。《麦克提格》是在远处进行的有向导的旅行,而《嘉莉妹妹》则是来自内心深渊的哭喊。” [222] 因此,德莱塞对赫斯渥的同情或许可以被解释为一种间接的自怜。这意味着他又一次将自己与法国那些冷静超然的自然主义者区分开来。在《嘉莉妹妹》中,作者的怜悯之心是克制、无声的;多年后,德莱塞在观看《美国的悲剧》所拍成的电影时却当众潸然泪下。
无论是对《嘉莉妹妹》还是其他后期的小说,长期以来绝大部分对德莱塞作品的否定之声都关乎小说的叙事技巧。其在小说中习惯采用的全知视角,允许他直接告诉读者主人公是怎样的人,而不是让读者通过角色的行为来慢慢地感受到他们的性格。他常常通过描绘外在事物去塑造角色,这就好像一个人仅凭衣着来断定另外一个人的一切。有时候,这样的写法的确会对作品的可信度构成严峻的挑战。如,嘉莉怎么会那么笨,在明知赫斯渥有婚姻的情况下还设想他会娶她?另外,德莱塞陈述事件,事无巨细地描绘在这期间发生了什么,这使得书中人物的言语很少透露读者所不知道的信息,即其小说中的对话全然不像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1899-1961)作品中的对话那样能够起到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当然,“最重要的是,读者厌恶嘉莉。他们被教导说,女人的美德是她唯一的珍宝,罪恶的代价是死亡;而嘉莉却让自己没怎么挣扎就被诱惑——先是从了一个旅行中的推销员,很快又委身于赫斯渥,她非但没有在穷困中死去,反而成了一位功成名就的演员。承载着背离人伦故事的《麦克提格》是尊重道德的——书中的每一件恶行最后都受到了惩罚;可《嘉莉妹妹》却是对体面的美国人一直声称的那种生活规范的一次悍然的冒犯与挑衅” [223] 。因此,幽默周刊《生活》(Life)这次也板起面孔严肃地对待嘉莉,并直言警示那些想要追随其脚步的女孩将会“在放逐或者贫民窟里结束她们的生命”;《芝加哥论坛报》(Chicago Tribune)则称《嘉莉妹妹》“把美国小说的文学道德几乎扭曲到了左拉的地步” [224] ,该报的一位编辑甚至当面斥责德莱塞是美国的耻辱;《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 Monthly)拒绝接受他的投稿,并在回信中直怼其“道德破产”。《嘉莉妹妹》面世后不久,德莱塞在哈珀杂志社的办公室邂逅了其先前曾做过访谈的威廉·迪恩·豪威尔斯,这位对他一直都很友好的文坛名宿这一次神情冷淡,边走边说,真的不喜欢他那糟糕的故事。相形之下,诺里斯对德莱塞的认同就愈发令人印象深刻:除极力促成《嘉莉妹妹》在美国的出版,他还一直在英国相关杂志著文大力推介该书。
《嘉莉妹妹》初版的失败,是19世纪90年代发端的美国自然主义文学运动遭遇挫败的象征。一个接一个,随着第一代自然主义代表人物或英年早逝,或屈服于主流社会的保守主义,美国的自然主义在两个世纪之交遭遇重大挫折。第一个离开的是小说家博伊森(Hjalmar Hjorth Boyesen),一个直面社会问题的青年作家,他于1895年去世;下一个是在1898年离世的哈罗德·弗里德里克(Harold Frederic),来自纽约北部的激烈的反叛者,曾写下第一部质疑新教道德的小说《塞隆的诅咒》(The Damnation of Theron Ware);紧接着,斯蒂芬·克莱恩,第一代美国自然主义作家中最具天才的人物,积劳成疾,死于1900年,是年仅29岁;后来便是剧作家杰姆斯·A.赫恩(James A.Herne),他一直在努力成为美国的易卜生,1901年出师未捷身先死;之后,诺里斯在1902年的秋天去世……而哈姆林·加兰,这位一度激烈抨击艺术和政治保守主义的文坛先锋,竟突然转身向其先前抨击的对象举起了白旗。所有人,不是死了就是保持沉默或者妥协,连19世纪90年代那些曾活跃于纽约、芝加哥等大城市的的小杂志也不知何时便踪影全无。
双日出版集团的库房记录显示,《嘉莉妹妹》初印了1008本,其中129本被送去复查,卖出的只有465本。5年后,另外414本与该书的印刷样版被转交给一家专门负责冗余出版物的企业。这是德莱塞那个故事在双日出版集团的最后结局,但远不是德莱塞的结局。一凑齐500美元,他便立刻去买回了《嘉莉妹妹》的印刷样版;1907年,小说被道奇出版公司(B.W.Dodge Company)再版;1908年,格罗塞特邓普拉出版公司(Grosset and Dunlap)也重印了它;再后来,它被其他三家出版公司成功地再版:1911年被最初拒绝它的哈珀兄弟公司出版,1917年被波尼-利维出版公司(Boni and Liveright)出版,1932年被现代图书馆(Modern Library)出版。与此同时,它还被翻译为多种语言行销欧洲大陆。《嘉莉妹妹》一书的命运可谓跌宕起伏;在对抗主流社会强力阻击的斗争中,倔强的自然主义作家德莱塞终以胜利告终。《嘉丽妹妹》始遭查禁然却终获成功,标志着美国自然主义出离初始阶段,步入成熟;历史也由此在克莱恩与诺里斯早逝后选择了德莱塞作为第二代美国自然主义文学的领袖。他的书被越来越多的人阅读,他的作品迫使公众去正视冷酷的现实,德莱塞由是慢慢地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公众人物;而在年轻的作家中,他也有了越来越多的新盟友与追随者,这就有了美国自然主义文学运动的第二波高潮。是时,以德莱塞、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1916)、刘易斯、斯坦贝克、辛克莱(Upton Sinclair,1878-1968)、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1876-1941)、多斯·帕索斯(John Dos Passos,1896-1970)、詹姆斯·法雷尔(James T.Farrell,1904-1979)等为代表的一代文坛巨擘构成了美国第二代自然主义文学的强大阵营,美国的自然主义文学终于彻底冲决了所谓“高雅传统”的束缚,迅速壮大成为不可阻挡的洪流。
随着其文坛主导地位的确立,美国自然主义本身也在迅速地转变为传统或传统的一部分,并因此逐渐丧失其激进的反叛姿态与力量。大约在20世纪30年代后期,自然主义这一美国文学史上的精彩华章终于慢慢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