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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认知形态学在构词法研究上的优势

我们之所以要选择认知形态学作为本研究的理论框架,主要是因为,与其他范式的构词法研究相比,它一方面与汉语有更强的适配性,另一方面它也代表了构词法研究新的发展趋势。

2.1.1 从任意性与理据性之争看认知形态学与汉语研究的适配性

语言的任意性和理据性之争是语言学界长期以来讨论的最具争议性的问题,“在语言学史上构成不同学派相互竞争的一条主轴” (徐通锵,1997:27)。

早在古希腊时期,哲学界就开始讨论语言的任意性和理据性问题了,如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Cratylus)中就记录了苏格拉底和克拉底鲁(Cratylus)、赫尔墨根(Hermogenes)之间关于事物名称的一次对话。赞成语言任意性的学者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认为“人们仅仅是按照习惯、按照彼此之间的协商,按照自己所定下的法则或规定来称呼事物的”;赞成语言理据性的学者则以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为代表,认为“人们是按照事物的本质、根据事物本质的真实知识来称呼事物的”(高名凯,1963: 310)。

在现代语言学诞生后,结构语言学和转换生成语法都强调语言的任意性。索绪尔(1980: 102)认为“语言符号是任意的”,而且这是它“头等重要的特征”;布龙菲尔德(1998: 172)也强调“语言形式跟意义的联系完全是任意的”,因为不同的语言社团会用不同的词语指称相同的事物。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更进一步提出“句法自治论”(the autonomy of syntax)(主要是句法形式),即“人脑内部有一个与语义和话语等外部因素无关的自足的句法系统”(Neymeyer,1998: 23)。

到了功能语言学派,学者们开始强调语言中非任意性的一面,认为语言形式受功能驱动,“语义和词汇语法即意义与形式之间的关系是非任意的”(朱永生,2002),韩礼德(1985,转引自吴会芹,2012: 165)指出:“语言的进化满足了人们的需要,就这些需要而言,语言的组织方式是功能的——不是任意的。”20世纪80年代,认知语言学兴起,强调语言形式和意义间的联系是有理据的,二者的中介是认知,概念结构的形成源于人类对现实世界的感知体验和认知加工。

需要明确的是,强调语言的任意性或理据性并不代表排斥另一方面。实际上,索绪尔在强调任意性的同时,指出语言中也有理据性的一面,例如虽然法语“dix-neuf”(19)中的每一个部分都是任意的符号,但该词作为一个整体却是相对可论证的(索绪尔,1980:181-182);认知语言学也“并不排斥任意性”(李福印,2008: 42),认为二者“同等重要、辩证统一”(朱永生,2002: 6),只是“语言中理据性多于任意性”(Lakoff &Johnson,1999: 465)。

关于任意性和理据性的关系,我们认为,徐通锵先生(2008: 48)总结得十分到位,他指出:“现实现象的多种多样的特征为语言社团的理据选择提供了客观的根据,而选择哪一种特征作为命名编码的理据则由语言社团约定俗成”,“约定性(即任意性,笔者注)是符号理据性得以实现的条件和表现形式;无理据,约定性失去凭借,无约定,理据也无法实践”。

认知形态学以认知语言学为基础,同时也继承了它对语言任意性和理据性的认识,“在形式和意义之间,着重于意义,强调概念结构的中心地位”,这一点与汉语研究(包括类词缀研究)“有很高的适配性”(张敏,1998: 198-201)。首先,认知形态学重意义、重理据的特点与汉语的语言类型相一致:认知形态学关注意义,强调意义和形式间的理据性,汉语是“语义型语言”,采用的是“理据性编码机制”(徐通锵,1997: 52)。其次,类词缀虽然已经虚化,但仍保留了部分词汇意义,所以如果说结构主义重形式、重分布的研究方法在研究它认为“本身无意义的”的词缀(Marchand,1969: 215) 时尚且适用,在研究仍有词汇意义的类词缀时就稍显不足了。最后,认知形态学注重研究构词法中形式和意义结合的理据,并且试图为其提供认知上的解释,这对我们探索具有相同语法功能的类词缀的差异更有帮助。

在语言教学领域,认知形态学强调构词的理据性更具应用价值。单纯强调任意性“会对许多语言形式与所指意义之间的对应性、规律性、理据性失去充分解释的理论基础”,“心理学家普遍认为人们在对语言理解基础上所形成的记忆效果会更好,特别对于成年人来说更是如此”(王寅,2007: 539),加强对语言理据性的解释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语言的理解,从而帮助他们提高语言能力和运用水平。

2.1.2 认知形态学对意义的关注反映了构词法研究的发展趋势

在形态学的不同分支中,结构主义形态学注重对已经存在的词的结构进行系统性描写;转换生成形态学(包括词库论和分布形态学)重视“解释语言中可能的词”(Aronoff,1976: 17 -18)的生成过程,“关注原则和规则”(Onysko &Sascha,2010);认知形态学则以意义为中心,注重研究认知能力是如何影响构词的。

结构形态学和转换生成形态学都以形式为中心,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或回避意义对于系统研究构词法的重要价值。结构形态学回避用意义标准对形态做系统研究,因为它“难以捉摸”(布龙菲尔德,1998: 256);而在生成形态学研究中,也一直“没有关于构词法语义的综合研究”(Lieber,2004:2)

认知形态学,或者说基于认知语言学的形态学研究,则以意义为中心。Ungerer(2007)认为构词法研究近年来开始了语义化(semanticization)的进程,而认知语言学在这一进程中,一方面能够提供理论指导,“从以语义为中心的原则出发”,基于认知的构词法研究“将构词的所有方面都看作是有意义的,包括参与构词的成分和它们的组成部分(比如它们是不是语素)所表达的概念、派生词的结构类型和它们所受的限制,以及构词中过程性的方面(如词汇化)”等;另一方面可以提供实践工具,比如认知语言学中的原型范畴化、隐转喻,以及图式理论等都可以成为描述词汇概念的方法。

综合以上两方面,我们认为,对于构词法研究来说,认知形态学的优势在于:

(1)探索构词法形式和意义间的理据,以及为这种理据提供解释。结构主义语言学和生成语言学都强调语言的任意性,不关注构词法形式和意义间的理据,这就造成它们无法解决或回避研究诸如以下的问题:为什么语言中存在大量的透明词,例如“黑板、美丽、爱国、病因、搬运、抢夺、干旱”等,可以帮助我们依靠其构造形式猜测语义?为什么我们说“多少、大小、远近、长短、宽窄、高低、深浅”而不是相反?为什么“非凡”和“不凡”都有“不平凡”的意思,但我们一般说“非凡的努力”,而不说“∗不凡的努力”?以上这些例子清楚地说明构词法的形式和意义间是有理据的,认知形态学不仅强调构词的理据,同时试图从认知的角度对这些理据进行解释,这一点与目前整个语言学界重解释的研究取向也是相一致的。

(2)深入研究复合词内部的语义关系。汉语复合词内部的语义关系非常复杂,仅仅从结构和形式的角度来研究复合构词,会导致“词语内部丰富多彩的语义关系被掩盖在少数几种‘句法关系’之下”(朱彦,2004: 7)。例如在汉语述宾结构的复合词中还涵盖着动施、动受、动工具、动原因等多种语义格关系,“打拳、洗三、养伤”在结构上都属于述宾,但在语义关系上分别属于动工具、动时间、动原因类(王洪君,1998),要想考察它们的区别就必须从它们的语义关系着眼,仅仅从结构和形式角度来研究是不够的。

(3)为词缀和类词缀的语义分化提供充分的解释。例如在“N素+家”构成的派生词中,有“钢琴家、音乐家、科学家、语言学家”,也有“仇家”,还有“阴谋家”,它们由“N素+家”构成,词性也都是名词,仅仅从结构和形式来研究这三类词是无法发现它们的区别的,要想发现它们的差异就必须从语义入手。以认知形态学为基础来研究构词法就可以为词缀和类词缀的内部语义分化提供充分的解释。

(4)发现功能相同、语义相近的词缀和类词缀存在的差异。结构语言学和生成语言学很少对功能相同、语义相近的词缀和类词缀展开系统地对比研究,如英语中的否定前缀。对于汉语的近义类词缀“不-、非-、无-、零-”“-迷、-狂、-控”“-坛、-界、-圈”等,它们语法功能相同、所派生的词内部结构也相同,如果不从语义入手很难发现它们的区别,也就无法揭示它们在语言中所起到的独特作用。

以上四点优势充分表明,认知形态学不仅在类词缀构词研究,甚至在复合词构词研究乃至整个构词法研究领域都有很大的用武之地,以下我们就将重点介绍Hamawand(2007,2008,2009,2011)的认知形态学理论框架。 Ye+T2O6B/z3jFXjRwx/uXMtSnrcWVyZhR8rKoHqL12Kn7a0BvEhVcnaZ5r7jhN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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