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载兰芳公司历代领导人和主要历史事件最完整的一篇文字,当属叶祥云手抄之《兰芳公司历代年册》。这篇文献写成于1856年或之后,高延将其附录在他所著的《西婆罗洲公司制度》一书之后,1939年被新加坡学者刘焕然发现并将其编入《荷属东印度概览》书中。
高延是19世纪末荷兰著名学者,也是荷印殖民地政府官员,曾于1880年至1883年间担任荷兰巴达维亚殖民政府派驻坤甸的中文翻译,能说福建话和客家话,与华人公司有良好的沟通。叶祥云(一作湘云)字汀帆,原是嘉应州一名生员(秀才)。他放弃科举之路而远赴南洋,是兰芳公司最后一任首领刘阿生的女婿。当时他在东万律担任兰芳公司的先生(文秘),与高延有公务性往来,这本《兰芳公司历代年册》正是叶祥云交给高延的内部文件。文中所述事件较为完整而详细,未加过多的人为修饰,可信度较高。据分析此文成文时间比谢清高之《海录》略迟,但早于光绪《嘉应州志》及民国后有关罗芳伯的研究文章,记载的事件到1856年为止,距离兰芳公司被荷兰人所灭尚有二十余年。高延得到此文应在1882年或之后,由于《兰芳公司历代年册》成文后交给了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的官员被高延带回欧洲而未在中国国内流传,1942年后罗香林才从其学生刘伯奎和朋友张礼千处获得抄本,后附记于1961年出版的《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书末。
罗香林附载之叶祥云抄本《兰芳公司历代年册》照片(原件现失考)
《兰芳公司历代年册》开篇仅以寥寥数语,便将罗芳伯出身家世、体貌特征、品行修养和传世作品都交代清楚;接着详细叙述兰芳公司建立初期,罗芳伯智取山心金湖、草创东万律总厅,通过收服兰和营的坤日、龙冈和沙拉蛮等处之金湖,亲临前线血战刘乾相得以扩大地盘,增加淘金收入使兰芳公司日益富强的经过。接下来,交代罗芳伯率众进攻打唠鹿受挫;联合坤甸苏丹的马来人军队攻打高坪、上万那、沙坝达,灭邦居兰使打;攻打新港相持九月,掘地破寨驱逐使打。最后由坤甸苏丹出面讲和,与万那王立约,双方休兵划地而治……整篇文章读来有如演义小说般引人入胜。
文中还对罗芳伯夫人献金助战、罗芳伯祭神驱鳄的事迹,兰芳公司的官制法度、建栅设卡征税的行为以及罗芳伯愿兰芳公司成为祖国藩属、临终前确立兰芳公司继任制度等都作了记载,确实是研究罗芳伯及兰芳公司的宝贵资料。对于罗芳伯去世后的继任人江戊伯,年册作者也通过二三事件作了极其生动的描写,把他比作三国时期“威震逍遥津”的魏将张辽,将江戊伯勇猛豪爽的性格及其对巩固兰芳政权所起的重要作用表现得淋漓尽致。
至于第四代领导人宋插伯及其后的刘台二、古六伯、谢桂芳、叶腾辉、刘鼎和刘阿生六代继任人,年册作者以简笔记述了他们各自执政时期的主要活动,对各人的功过也有所评述。除了兰芳公司有这份史料,其余二十多个华人公司基本上没有留下较为完整的文字档案,甚至连领导人的名字和故乡等重要事项都无记录,使后人研究它们的历史时困难重重。
林凤超于民国初年撰写的《坤甸历史》,除了记载罗芳伯事迹之外,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兰芳公司的一些事实。林凤超是广东镇平县人,曾在坤甸侨居多年。其所处年代为清末民初,距荷兰军队消灭兰芳公司不过十余年。《坤甸历史》采用史家笔法,按年纪事,对事件和人物有注有释、有考有证、有评论有褒贬,非常具有特色。
林凤超在文中率先提出“兰芳公司的性质是共和国”的观点,并对罗芳伯等华人早期开发婆罗洲的功绩作出高度评价。《坤甸历史》中详细记载的兰芳公司的机构设置、法律、历代领导人事迹和重大历史事件等,是研究西婆罗洲华人公司的重要资料。据说林凤超还向当时的中华民国总统黎元洪上书,建议以国家名义向荷兰人进行国际交涉,索还西婆罗洲华人公司管治区域的十几万平方公里领土主权,曾得到许多海外华人的赞同。可惜当时的中华民国刚刚从积贫积弱的清朝政府手中接过政权,国内军阀混战不已,根本无能力进行国际交涉,更无索还领土主权的底气,中华民族白白失去了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
综观过去百余年,国内学术界对罗芳伯及兰芳公司历史的研究,最具影响力的文章当属罗香林的《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罗香林是广东兴宁人,1930年清华大学历史系毕业后继续修读研究生课程,师从陈寅恪和顾颉刚,致力于民族史研究,是现代著名历史学家、当之无愧的客家学研究奠基人。其最著名的学术力作是《客家研究导论》和《客家源流考》。读者从这两本书中可以看出他的研究工作全面而扎实,研究方法和所得结论十分科学且清晰明了,1932年末回到广州,在中山大学任教。
据罗香林自述,“1934年得管又新
先生寄来林凤超撰《坤甸历史》抄本一册,感其材料之珍贵”,结合自己搜集的有关南洋华侨史的资料,“乃为撰作《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一文,首发表于北平《禹贡》杂志第六卷第八九期合刊”,在学术界引起了重视。1942年,罗四维先生又寄来《梅县石扇罗氏简谱》抄本、林凤超《坤甸历史》另一抄本和其他有关资料
。其后罗香林又得到学生刘伯奎由南洋寄来的荷兰人高延《西婆罗洲公司事件》所附录的《兰芳公司历代年册》抄本,里面记载的丰富内容让罗香林意犹未尽,让他想要撰写一篇更有说服力的论文来向世人介绍罗芳伯,以及他所创建的有近代共和国雏形的东万律兰芳政权。当时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全国军民正与日本侵略者进行殊死搏斗,罗香林当时在暂迁粤北的中山大学任教授和研究生导师,教学工作和日常生活都相当艰苦。他业余时间忙于野外考察和撰写《国父家世源流考》等论文,又发起成立“中国史学会”,撰写有关罗芳伯及兰芳政权论文的计划一再拖延。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山大学迁回广州,罗香林担任了广东省政府委员兼省立文理学院院长,后来又兼任国民大学特约教授,事务十分繁忙。1949年大陆政权更替,罗香林转往香港广大书院、新亚书院和香港大学任教,同年全家迁往香港居住。几年间政局动荡,生活辗转不定,著述颇受影响。直至1961年6月,这篇影响深远的《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才得以问世,在哈佛燕京学社的资助下由香港中国学社出版,以专著书铅印本一千册发行。直至1978年罗香林在香港去世,似乎未再发表关于罗芳伯及兰芳政权的研究文章。
《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不失为罗芳伯及兰芳公司研究的扛鼎之作。作者渊博的地理历史知识和引用他人资料之真诚坦率,真是令人钦佩。有兴趣的读者可以阅读《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中的“英文提要”(笔者译,见附录)。罗香林对罗芳伯及其所创立的“兰芳大总制”予以极高的评价,他认为罗芳伯是“一个伟大的领袖、一个独立的思想家和开明的统治者”,他创立的兰芳大总制“政府不是由一个人说了算,而是由人民来表决,这个国家就是一个直接的民主国家”,他的观点比林凤超更加坚定和旗帜鲜明。但他在文中将兰芳公司领导人的官衔“兰芳大总制”当做兰芳政权的名称;认为罗芳伯将几个本地土王纳入自己管治之下,最后取代苏丹成为西婆罗洲唯一的统治者;将兰芳公司的领土范围过分夸大……笔者将在后文对这几个错误的观点和不恰当的说法进行评述。
《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在中国香港发表以后,在汉语学术圈引起了极大反响。随后许多学者也纷纷涉足这一领域,发表了许多研究文章。在学术界比较有影响力的有暨南大学华侨研究所朱杰勤《东南亚华侨史》、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温广益《罗芳伯所建兰芳公司的性质问题》、梅州《客家人》杂志社罗英祥《名扬世界的印度尼西亚“大唐客长”罗芳伯》和福州大学袁冰凌教授《罗芳伯与西婆罗洲的开拓》等,基本上所有作者都对罗芳伯及其所创建的兰芳政权持正面评价。
高延这篇《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是在荷兰军队消灭兰芳公司后一年,即1885年写成的。他认为,在西婆罗洲的其他几个华人公司被荷兰人消灭后,兰芳公司仍然能够一枝独秀维持生存三十余年,这与其领导者和人民都是客家人大有关系。于是他不顾身体状况不佳,从欧洲启程前往中国南方,对客家人和福佬人聚居地的社会特征进行了为期四年的田野考察。四年间高延游历了广东、福建、江西、上海、北京、四川等地,回国后写了大量关于中国的著作,奠定了他作为欧洲最著名汉学家的地位。
高延在书中详细记录了当年发生在西婆罗洲的“公司事件”(即荷兰军队镇压华人公司的四年战争),也记录了华人特别是客家人的一些生活习惯、传统文化和特性,是一部难得的研究成果。通过对客家人和福佬人聚居地(广东和福建)的社会调查,高延研究他们的民俗性质特征和移民背景,以及中国南方的村社制度乃至民间秘密会社组织对婆罗洲华人公司的影响等,来论述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的性质。
荷兰著名汉学家高延(1854—1921)
在《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一文中,高延多处称西婆罗洲华人公司为“曾经存在的华人共和国”,并且使用的是“Republiekje”这个荷兰文词汇。“事实上十九世纪的西方学者无论对华人公司持肯定还是否定的态度,都称公司为‘共和国’(Republic),主要是指公司在西婆罗洲境内独立自治而言”(袁冰凌语)。而与华人公司同时存在于西婆罗洲的马来人苏丹国或其他小王国,高延则称它们为马来君主国或者马来人王国。
高延在这篇文章中表达的观点为,东万律的兰芳公司和西婆罗洲其他华人公司“使西婆罗洲的金矿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它为人类增添了数以百万计的财富,使这海岛变为令人向往的殖民地,其贡献应当被肯定。兰芳公司虽然被我们的政府(指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笔者注)解散了,这个华人自由国度的存在,是我们殖民地历史上一个特殊阶段……那些几乎都出身于普通农民的中国移民,能够建立组织良好的自由国度,那些国家的体制具有最严格的共和精神、秩序、纪律与政策。他们拥有独立的立法与币制,常常要应付马来君主与自己人之间的相互冲突。就像国对国那样与强大的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进行谈判,并长期武装民众与荷印军队对抗。而这些移民,大部分都是客家人。他们在炎热的赤道,日复一日起早摸黑在金矿里从事一种连当地人也难以忍受的苦工,一种其他任何民族在同等条件下都难以支撑的工作,其艰苦程度,只有亲眼见过的人才能想象。今天,正是这些健壮的客家男儿将三发、坤甸和南吧哇的原始森林、荒山漠野开辟成良田、蔗林和果园……由于客家人的辛劳,使邦加、勿里洞
锡矿的开发成为现实。他们的汗水增添了我们的财富,成就了我们作为殖民大国的地位……”
作为一位西方人和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的官员,高延能对婆罗洲华人公司的历史地位做出如此大胆而公正的评价,确实令人敬佩。
1884年,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趁兰芳公司最后一任领导人刘阿生去世之机,派军队捣毁兰芳公司总厅,消灭了西婆罗洲最后一个华人公司。高延在国内闻讯后表示震惊,他从维护荷兰殖民政府利益出发,认为这些华人公司为西婆罗洲的繁荣发展做出了贡献,为荷兰殖民政府带来大量财富,也为千千万万华人带来保护和财富,为什么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要花费上百万军费派兵剿灭它们?对于马来人的苏丹国,则处处小心呵护。马来人也是移民,只不过比华人先到而已。对于千万个被战火和死亡残酷迫害的生灵,有谁去了解、同情和记录他们?正是在这种情绪的驱动下,1885年高延抱病在海牙写作了《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并将《兰芳公司历代年册》的中文本附在书末。
1991年,厦门大学袁冰凌女士获得台湾蒋经国基金会的资助,赴荷兰莱顿大学进行为期两年的进修和研究。得益于莱顿大学丰富的婆罗洲华人公司史料和大量荷兰学者早期的研究成果,袁冰凌对西婆罗洲华人公司的历史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研究。她以一个中国学者的身份对荷兰人的记载进行了甄别和评价,特别是采用了几位19世纪荷兰学者对华人公司的记录,有重点地选用了他们的观点加以评判,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在进修期间她将荷兰学者高延的荷兰文著作Het Kongsi-wezen van Borneo译成中文本《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1996年在台湾出版。在荷兰期间她又使用英文撰写了一篇论文《中国人的民主——西婆罗洲公司研究(1776—1884)》(Chinese Democracies—A Study of the Kongsis of West Borneo 1776—1884)而获得博士学位。在这篇论文中作者将欧洲学者对西婆罗洲华人公司的记录加以系统化梳理和重组,让读者更清晰地读懂了当年发生在西婆罗洲的一段段精彩故事,特别是让世界各国使用英语的读者了解早期华人在西婆罗洲建立的民主政权,对中国人和中国式民主在海外的实践有了重新的定义和评价。
1819年西婆罗洲金矿的华工和工头(荷兰莱顿大学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