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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罗芳伯:兰芳政权的缔造者

罗芳伯是清代广东嘉应州石扇堡大岭约(今称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西南村)人,乾隆年间他与同乡百余人结伴南渡,乘船来到西婆罗洲的坤甸,与早期抵达的数万华人一起,开金矿、耕田地,谋求生存和发展。罗芳伯凭借其过人的胆识和能力,六年间领导手下的同胞几经内部兼并斗争,又与马来人、达雅人几次征战,在东万律一带建立起一个“地广八百里,人丁数十万”的自治政权。罗芳伯被推举为领袖,名号称为“大哥”,公司正式文件的记载则称“大总制”。兰芳公司在辖地设置管理机构,在关隘要冲设卡征税,在聚居地开埠殖民,俨然一个独立自主的王国。罗芳伯逝世后,其领袖一职由江戊伯、阙四伯、宋插伯、刘台二、刘阿生等人先后继任,传十代约一百零八年,直至1884年,东万律兰芳政权才被荷兰军队所灭。罗芳伯在位十九年,当地华人尊称其为“坤甸王”。

在罗芳伯的故乡广东嘉应州石扇堡,人们早在清朝乾隆年间就知道他在南洋婆罗洲“建国称王”的故事。乡人口头传说他是“坤甸王”,也有人说他是“外朝天子”。但是在当时中国的其他地区,罗芳伯的名字仍然鲜为人知。

罗芳伯炭画像和像赞

按发表时间先后排序,最早记载罗芳伯事迹的文字,应是罗芳伯的同乡郑如壎于乾隆五十年(1785)前后所作的《芳翁懿行像赞》一文,今附录于书末,并加以注释。

郑如壎是乾隆三十六年(1771)辛卯科广东乡试举人,年龄比罗芳伯略小,家住嘉应州石扇堡东部之中心约,与大岭约罗氏有姻亲。罗家子孙辈按照当时的惯例,请本村画匠李启昌给罗芳伯画了一幅炭画肖像,请乡中有文墨的举人老爷(也是亲戚)郑如壎在肖像下边题个像赞。读者可以看到像赞中作者称“未由一晤翁范,心甚歉然。犹得于耳熟之下,缕悉高躅”,意思是说作者虽然没有见过画像中人物,但罗芳伯的事迹他已经耳熟能详。由此可知,罗芳伯当年在南洋创立兰芳公司的事迹,郑如壎和家乡父老已早有所闻。鉴于当时处于清政府统治之下,文字狱盛行,像赞中对罗芳伯的事迹和评价措辞谨慎,虽有赞颂之意却含糊其词,使人读罢感到费解。尽管作者刻意低调,但读者仍可从“悬弧早矢四方之志……树望不愧千里之驹……英风遍被乎中外,义闻广孚于遐迩”等词句中领悟到罗芳伯所开创的是大事业,并非一般凡人可比。末句“行将北阙荣旌,藉藉乎实大声宏,余乃叶德音而载赓”,表明当时罗芳伯仍然在世,似乎有传闻说朝廷将要旌表褒奖他。作者在句中表达了期待这位伟人声誉日隆、光耀乡邦的愿望。由于这篇像赞是写给罗芳伯家族的,直至1937年才由石扇人肖肇川在罗芳伯家谱中发现后载入《罗芳伯传略》一文,以油印本刊出流传于梅县。设在石扇的梅北中学于次年烧制了一幅罗芳伯瓷像,将这篇像赞誊录于罗芳伯画像下方,镶嵌在新建的罗芳伯纪念堂墙上,本地人也逐渐知晓罗芳伯其人其事。1961年罗香林在香港出版《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时,由于在文内附有罗芳伯肖像和像赞,此文得以在国内外学术界迅速传播。

罗氏家藏的罗芳伯炭画像(李启昌绘)

谢清高《海录》中的“昆甸国”

记录罗芳伯事迹的第二篇文字,当是嘉庆二十五年(1820)谢清高所著之《海录》。其中《昆甸国》一章叙事简洁,兹附录于书末。

谢清高(1765—1821)是嘉应州金盘堡(今梅县丙村镇)人。少年时期跟随粤海商船从事贸易,遇风暴被巨浪卷入海中,后被洋船救起,跟随洋船任职水手,游历海外诸国十四年,通多国语言且见多识广。晚年寓居澳门,因双目失明不能经商,以替人口译为业。其口述之见闻由游历澳门的嘉应州举人杨炳南记录修订成《海录》一书,所载之内容非常丰富而翔实,令人相信他确实曾亲临其境。据说林则徐亦曾对此书赞赏有加,认为谢清高是中国“开眼看世界第一人”,并将此书推荐给道光皇帝阅读。谢清高与罗芳伯为同时代人,他在船上工作时到过坤甸,那时罗芳伯去世不久,而他在东万律创立的兰芳政权正值全盛之时。书中的记录简明清晰,对罗芳伯创业和定都之处——东万律的地理概况及其率众平乱、祭神灵、驱鳄鱼、为客长、享祭祀等历史事实都做了交代。由于《海录》一书曾数次翻印,甚至有人传抄,因而传播较广,许多国内学者通过《海录》了解到罗芳伯其人其事。文中所记均为作者亲历,叙述条理清楚,并无过多溢美之词,真实可信。

《嘉应州志》中的罗芳伯:祭神灵、驱鳄鱼,因奉为王

记录罗芳伯及兰芳公司事迹的第三篇文字,当属清朝光绪二十四年(1898)温仲和领衔编撰的《嘉应州志》卷二十三《人物部》所载之《罗芳伯传》,其文不太赘长,附录于书末。

温仲和是嘉应州松口堡人,光绪十五年(1889)进士,官至翰林院检讨。修志开始时他尚在潮州金山书院任主讲,《嘉应州志》实际上主要由他的副手梁诗五、饶芙裳、夏心根和梁国瑞等人主持编撰。这些编撰人员大都是举人出身,有些是生员和文童,都未游历过南洋。但此次修志时有荷属日里(棉兰)的富商——嘉应州松口堡人张煜南和张鸿南兄弟二人作为捐修人参与。张煜南生于1851年,少年即赴南洋经商,曾在坤甸及东万律活动,经办过兰芳公司后期的饷粮码(专卖税)。他的第二个妻子刘葵英是兰芳公司最后一任领导人刘阿生之女,故张煜南应知悉罗芳伯及其创建的兰芳公司后期的事迹。从文中可以看出,其通篇以引用谢清高《海录·昆甸国》内容为主,但末尾增加了坤甸华人立庙树匾纪念罗芳伯、吧城 博物馆藏有罗氏遗物和继位者之姓氏等事实。文中所记年份准确,很可能是编撰者采用了张煜南提供的材料或参考南洋华侨之记录而载入。文中记罗芳伯先有祭神驱鳄之事,后“因奉为王”。据考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有误,祭神驱鳄应在兰芳政权建立后十余年罗芳伯据有坤甸新埠头之地以后。另称罗芳伯“因奉为王”,比《海录》所称“尊为客长”,已有明显抬高。又言罗芳伯“年七十余终”亦是误笔,罗去世时年仅五十八岁。由于这本《嘉应州志》是以木刻版刊印,发行数量有限,且多由官府秘藏,民间知之者甚少。1968年,台湾成文出版社曾以影印版少量发行,但民间知之者仍然不多。

光绪版《嘉应州志》卷二十三《罗芳伯传》内页

梁启超笔下的罗芳伯:“昆甸国王罗大”

记录罗芳伯的第四篇文字,见诸梁启超所著《饮冰室合集》,书中的《中国殖民八大伟人传》有关于罗芳伯的一段话,现附录于此:

昆甸国王罗大 ,王广东嘉应人也。昆甸亦在婆罗洲,乾嘉间 ,王与土蛮战,破之。王焉。事迹无考。(据口碑)

梁启超是现代学术大家,一向治学严谨,1905年撰写此文时可能手头资料缺乏,只好根据传说略记。文中称罗芳伯为“昆甸国王罗大”,又称事件时代为“乾嘉间”,都有误。难怪罗香林说此文“寥寥仅三十许字,且误书罗芳伯为罗大,则又读罢反为不安也”。但由于梁启超是清末著名学者,他的文章往往更能引起读者的重视,许多人正是因为读了这篇短文才生发了对罗芳伯事迹的兴趣和关注。

罗芳伯与《兰芳公司历代年册》

《兰芳公司历代年册》是1853年任职兰芳公司先生(文秘)的叶祥云提交给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的文件(见书末附录)。后来被荷兰驻坤甸官员高延带回欧洲并发表,世人得以了解。这本年册开篇仅以寥寥数语,便将罗芳伯出身家世、体貌特征、品行修养和传世作品都交代得非常清楚。对罗芳伯创建兰芳公司的五次战役也有准确详细的描述,对兰芳公司与马来人政权及其他华人公司的关系也有记述。许多民国时期的学者(包括林凤超和罗香林)正是读到了这篇文献才开始研究西婆罗洲华人公司。这篇年册还详细记载了罗芳伯创建兰芳公司的经过和之后八十年兰芳公司及西婆罗洲其他华人公司的主要历史。

《坤甸历史》记载的罗芳伯

第六篇文字是林凤超于民国初年撰写的《坤甸历史》(见后文附录),其内容除了记载罗芳伯及其创建兰芳公司的一些事实之外,还有了“注释、查证、分析和评论”等研究性的内容。林凤超是广东镇平县(今蕉岭)人,曾在坤甸侨居多年。其所处年代为清末民初,距荷兰军队消灭兰芳公司不过十余年。他自述曾访问过兰芳公司末期之坤甸副厅遗址,有父老向其诉说过兰芳公司旧事和兰芳灭国之史实,亦知悉兰芳之旧部李玉昌(参谋)移居吉隆坡,末代领导人刘阿生之子刘恩官移居日里且藏有兰芳公司档案卷宗的事实。特别是《坤甸历史》记载了罗芳伯《游金山赋》《遣怀诗》和《祭鳄鱼文》这三篇诗文(赋),为后人了解和研究罗芳伯提供了宝贵的资料。由于《坤甸历史》写成后是在南洋印行传播,后来才由华侨学者传回国内,故而国内读者知之较迟。

林凤超在文中称罗芳伯“建元兰芳”,是取义于“其兄兰柏”,两处均有误。通篇事件以兰芳纪年,虽有史家笔法,却未注明原始资料出处和依据。所引罗芳伯之三篇诗文,亦未注明其来历或出处,此其不足之处。

余澜馨《罗芳伯传》

第七篇记载罗芳伯和东万律兰芳政权的文字,应是余澜馨于1920年前后撰写的《罗芳伯传》(见后文附录)。余澜馨(1880—1954)原名余九香,民国初华侨学者,广东梅县丙村人。少年时期曾在日本求学,归国后曾任同乡邓铿(仲元)将军的家庭教师,后前往婆罗洲定居坤甸。其文对罗芳伯由家乡经虎门出海,漂洋过海到达婆罗洲的经过叙述甚详,对罗芳伯创建兰芳政权的经过、吴元盛协助罗芳伯开国的事迹也交代清楚(但未记元盛被封为戴燕国王事)。特别是对兰芳政权的官制、疆域、法度、经济、教育等方面也有比较翔实的记录,对罗芳伯去世后的江、阙、宋三代继任人和他们的功绩亦有所提及,对兰芳灭国及梁路义组织抵抗荷军的史实也记录无遗。观其文中之词句,似乎曾参考林凤超《坤甸历史》,但又未载罗芳伯所作诗、赋及祭神驱鳄等重要情节。此文在南洋出版印行,后经华侨传播回国内,在岭南地区影响较大。

至于文中记载罗芳伯“于三发登岸”,史实欠考;记罗芳伯于“乾隆四十三年得国”,是为乾隆四十二年之误;记罗芳伯“卒于乾隆五十八年(西历一七九三年)”,为乾隆六十年(1795)之误。记兰芳公司据有邦戛、南吧哇、山口洋、万劳、双沟月,并设有县治,则与史实相违。虽然余文略有瑕疵,但其所载罗芳伯及东万律兰芳公司的事迹比较全面而真实,并无过多夸大溢美之词,且发表时间较早,学术界一向对其评价较高。

李长傅《罗芳伯传》

记载罗芳伯及兰芳公司的第八篇文字,乃是李长傅于1928年所撰《南洋华侨史》中的《罗芳伯之事业》(见后文附录)。李长傅于清末(1899)出生于江苏镇江,早在民国初就涉足华侨史研究领域。1927年在暨南大学(南京)主持南洋研究事业部,曾任暨南大学教授、中央大学教授等职,对南洋地理和华侨历史的研究科学而严谨,成果非常丰富,是中国华侨研究领域的开创者之一。

李长傅这篇《罗芳伯之事业》短短千余字,对罗芳伯出身家世和兰芳公司的创建、传承、灭国、抵抗等史实逐一作简略介绍,使人读后可以对兰芳政权的概况一目了然。末尾有民国三年坤甸华侨抗击荷兰殖民者的记载,是对兰芳政权后期历史的重要补充。由于这篇文章在国内发表,加上作者本人在华侨研究领域的地位,使罗芳伯及兰芳公司的事迹传播更为广泛。文中对罗芳伯家世的记载稍有错误,对罗芳伯开疆辟土、祭神灵、驱鳄鱼、立遗嘱、继位领导人的事迹和兰芳公司的民主自治精神等方面的记载也略显薄弱。

温雄飞《罗芳伯传》

记载罗芳伯及兰芳公司的第九篇文字,应为温雄飞所作之《罗芳伯传》(见后文附录)。温雄飞祖籍广东台山,1885年生于北美旧金山,早年追随孙中山在国外参与推翻清朝的革命活动。辛亥革命后曾任中华民国第一任总统府秘书,眼界和学识可算不凡。1912年他辞官回广州担任《中国日报》总编辑,1926年起在新加坡搜集资料研究华侨历史,1928年至1931年在上海任暨南大学教授,其间出版了《南洋华侨通史》一书,《罗芳伯传》即为该书中之一节,发表时间可能在1930年左右。

温雄飞这篇《罗芳伯传》较为详细地叙述了罗芳伯由家乡出发,经由岐岭、东江、虎门漂洋渡海到西婆罗洲三发登岸的旅程,以及在吻黎里、米仓下、松柏港一带以天地会名义集合同志、拜盟结义、潜植势力、以待时机的事实。文中对于罗芳伯所创建政权的国号、尊位、官制、郡邑、旗帜、印信、地域、法制、军备、教育、实业等方面均作详细描述。而对于罗芳伯身后之继任人,除江戊伯略有介绍外,其余均一笔带过,兰芳政权消亡的经过亦仅用寥寥数语讲述。

温雄飞生于兰芳灭国次年(1885),且未曾在坤甸居住,所以其文中所采用的资料,应是1926年在新加坡图书馆所搜集或者由熟悉坤甸华侨历史之人士所提供的,也有可能曾参考余澜馨的《罗芳伯传》。不过,文中许多资料均未注明出处,其真实性有待考证。特别是文中提及罗芳伯曾加入天地会,并以天地会之名在婆罗洲活动,似乎缺乏史实根据;对兰芳国制描述甚为详细,可惜亦缺乏实证,令人感觉民间传说和文学加工的成分多于历史事实;称兰芳公司在邦戛、山口洋、打唠鹿等地设立县治,则有明显错误。但详究其所载有关罗芳伯各事件的地名、人名及年代等要素,除未载与华人公司争夺地盘以及祭神驱鳄等情节外,其余与叶祥云《兰芳公司历代年册》所载基本相符。

肖肇川《罗芳伯传略》

记载罗芳伯及兰芳公司的第十篇文字,是罗芳伯的同乡——梅县石扇人肖肇川所撰《罗芳伯传略》(见后文附录)。此文的成文时间大约在1939年。细读其文之内容,主要参考林凤超《坤甸历史》和余澜馨《罗芳伯传》,增加了对罗芳伯故乡的一些描述和作者采访罗氏后人得到的资料,其中包括郑如壎《芳翁懿行像赞》和李启昌《罗芳伯炭画像》。1941年作者将本文印成小册分送给亲友阅读,因而在罗芳伯的家乡梅县流传甚广,至今仍有人珍藏,其影响力可谓不小。

肖肇川1936年在梅北中学任国文教员时,有本乡人罗四维由南洋归国应聘来梅北中学执教,二人积极倡导在校内建筑罗芳伯纪念堂。罗四维原名罗泮香,民国初毕业于梅州中学,曾在荷属东印度之巴达维亚、勿里洞、三马望、八加连和英属马来亚之怡保、加影等地华文学校执教,前后长达十一年之久,其间搜集了不少有关罗芳伯的资料。肖肇川有可能参考了罗四维提供的资料而写成此文。罗四维又于1942年将其搜集到的林凤超《坤甸历史》手抄本、《梅县石扇罗氏简谱》手抄本和肖肇川《罗芳伯传略》油印本寄给罗香林,促成其写成具有影响力的《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一书。肖肇川1926年毕业于广东大学(中山大学前身),曾在上海某大学任教,据说是石扇第一个共产党员。后来脱党从政,抗战时期曾在昆明国民政府西南运输处任职,1946年后曾任梅县国民政府民政科科长,1952年被镇压(枪决)。罗四维曾任梅北中学和梅县东山中学教员,亦曾担任国民党大陆统治末期所谓“白皮红心”的石扇乡乡长。1949年5月梅县第一次解放时,改任新政权的石扇乡乡长。同年7月,国民党胡琏兵团南撤时短暂占领梅县,罗四维被抓捕,关押数日后被处死(活埋),后来被追认为烈士。肖、罗二人同为石扇本土研究罗芳伯的文人,可惜因时代变迁而殊途同归,真是令人扼腕唏嘘!

谢贞盘《西婆罗洲大唐总长罗公芳伯纪念碑记》

记载罗芳伯及兰芳公司的第十一篇文字,是梅北中学罗芳伯纪念堂《西婆罗洲大唐总长罗公芳伯纪念碑记》,此文由谢贞盘所作。谢贞盘是民国时梅州城下市谢屋人,曾任中山大学教授。1937年梅北中学校董会决议兴建罗芳伯纪念堂,1940年纪念堂落成,彭精一校董委托时任梅县修志局局长的谢贞盘撰写了这篇碑记,镌刻于一方石碑,镶嵌在罗芳伯纪念堂正面墙上。1966年夏季“文化大革命”爆发,在“破四旧”的浪潮中石碑被本校学生“红卫兵”砸毁。所幸“文化大革命”后此文又由民间流出(今附记于附录)。

谢贞盘不愧为学问家,不仅能引经据典说明婆罗洲的地理、历史和人文状况,还对罗芳伯平乱称王的事迹作出详细叙述,实属难能可贵。谢贞盘认为罗芳伯建国后“任大总制”,是第一个认为“大总制是官衔”的学者。此外他对祖国“宗邦多难,未遑于柔远”和“清廷失计,远略不勤。强虏肆噬,不为声援”感到无奈,对罗芳伯“仰先民之不作,伤遗烈之莫继”发出慨叹,令人读罢心有同感。值得一提的是,谢贞盘称罗芳伯“建邦称制,比踪扶余。奠都分邑,为国羽仪。共和效昔,周召之遗……唯公远识,不私其有。取决众议,择贤相授”。他把兰芳公司的政体比作春秋时期的“周召共和”国体,评价极为中肯。

以上几篇是清末民国时期国内学者记录罗芳伯的文字,其中有些内容是从南洋华侨口头或比较简单的印刷品传回来的,有不少错误或夸大的记载。比较完整和真实可信的文字记载,当属手抄本《兰芳公司历代年册》。另一本记载比较真实和完善的专著,是1961年由著名历史学家罗香林在香港出版的《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兰芳共和国考》。这本专著以历史学考证的研究方法和充分的史料支撑,详细记载了罗芳伯及兰芳公司的事迹和重大事件,并将兰芳公司的性质定性为独立自治的民主共和国。

罗芳伯生平综述

罗芳伯,原名芳柏(伯是尊称),来自中国广东省嘉应州石扇堡大岭约。

《嘉应州志》记载罗芳伯“少负奇气,性豪爽”。肖肇川《罗芳伯传略》又加上“尤喜结纳,且天赋予一副强壮身躯,臂力超人,学文习武为群儿冠……遇事勤奋,乡里称之”等几句,总之把他描写成少年英雄。《兰芳公司历代年册》的记载更加详细:“罗芳伯太哥,广东嘉应州人也。其居里为石扇堡。水口有神坛一座,枌榆镇抚,桑梓屏藩,形势最胜。有习青乌者 ,观此形胜,谓此处必产异人,将来功名事业,必高出寻常万万者。故罗大哥生而虎头燕颔,隆肫虬髯,长耳方口。虽长不满五尺,然好读书,胸中常怀大志,量宽洪,喜怒不形于色。而且多材多艺,诸子百家,无所不晓。壮游交,为众所推尊。”文中对石扇村庄的风水、预言及罗芳伯的相貌、才干和为人都做了描述,令读者脑海里浮现了一个清晰的人物形象。

笔者在石扇西南村调查时,一位老人笑言:传说罗芳伯年少胆大,竟敢将石扇帽山顶(地名)前人设置的一尊菩萨搬回村后矮寨山山顶(山名)安放,起名曰:公王老爷。此后罗芳伯每日清晨出门劳作,先割满一担鱼草(饲养塘鱼需投放的饲料)后登上屋后矮寨山,在山顶练一套拳脚。练完后在公王老爷坛前稍坐,香台上必有一杯热茶恭候。芳伯饮完这杯热茶,挑起草担子回家。乡民传说罗芳伯是天子下凡投胎,连神明都敬他三分。当然这些都是奉承和抬高罗芳伯的吉言。

据传罗芳伯在家乡曾经为了科举考试而学习古文和诗词,不幸的是他未能考取功名,一气之下远走高飞,漂洋过海到南洋谋求发展。在科举考试接连失败之后,罗芳伯于1772年35岁时来到西婆罗洲。最初他曾经在金湖做过矿工,后来到坤甸以教书为业。由于他乐于助人而又具有聪明才智,很快就团结了一批来自中国的农民和矿工,手下聚集了几百个华人。

但是笔者发现,大多数中国研究者都认为罗芳伯最初抵达西婆罗洲时的登岸地点在三发,原因是坤甸当时尚未成埠,洋船多数在三发或南吧哇靠岸,可惜目前未有确切史料证明这个说法。笔者2014年在西加实地调查时访问了坤甸新埠头80多岁的谢官友老人,据他听到的传说,罗芳伯是在南吧哇附近的乌山象嘴登岸。荷兰学者桑克称,他在调查时听到的传说是罗芳伯最初在打唠鹿居住(他没有说明具体登岸地点),并且很快组织了一个秘密会党组织——兰芳会。1774年兰芳会与打唠鹿天地会之间爆发一场战争,最终兰芳会大败而逃。罗芳伯因此离开打唠鹿到了南吧哇,后来到了坤甸,后来再到东万律创建了兰芳公司。因为那次惨败,罗芳伯一生痛恨打唠鹿的潮州属人,曾发誓要消灭他们。

不管是哪种说法,罗芳伯最后都是来到了坤甸。有记载说他在坤甸教书,和一百零八个客家人成为结拜兄弟。也有人说他结识了拉曼苏丹,与苏丹也结拜了兄弟,后来还应苏丹的请求带一支人马帮助苏丹平息了达雅人的叛乱。可惜这些都未能找到确切的史料证实。《兰芳公司历代年册》则记载:“时坤甸初开,有聚胜公司、四大家围。罗太哥初到坤甸之日,聚胜公司及四大家围皆器重之,有罗方口之称焉。”初到坤甸就能得到几个华人公司的器重,可见罗芳伯之前曾做过一番大事,坤甸华人才有可能认识和器重他。

在罗芳伯抵达西婆罗洲的头几年,地处三发河流域金矿区的挖金矿场不断增多。随着越来越多的矿山被开发,出于对经济利益的争夺和保护各自的家园财产的需要,西婆罗洲逐渐形成了十几个由原籍潮州、揭阳等地的福佬人和上述各县客家人组成的帮派。这些地区性帮派把福佬地区乡村宗族的“公司”和客家地区的宗族“公尝”管理方法带到西婆罗洲,各自组织不同形式的合伙公司来经营矿山或农业。西婆罗洲的三发、邦戛、打唠鹿和坤甸等地逐渐形成十几个华人公司。

罗芳伯在坤甸一边教书一边聚拢志同道合的兄弟,他的势力和声望很快上升,据上述年册记载:“是时坤甸埠头,潮州属人多不守礼法,好以强欺弱,嘉应州属人往往被他凌虐。罗太哥目击时艰,深为握腕 ,思欲邀集同乡进据一方者久之。既而有同心者一百八人……”看来各地华人之间的矛盾和利益争夺是罗芳伯创业的最初动力,这一百零八人是罗芳伯创建兰芳公司的核心。

1777年的某一天,罗芳伯看准时机,带领这一百零八个人连夜奔袭至坤甸以北百余里东万律的一处金湖。

罗芳伯通过这种方式迫使矿主张阿才就范,在今天看来是霸道行为,不过在当时的西婆罗洲却是常事。

为了争夺地盘,西婆罗洲的华人公司之间,华人公司与马来人土王之间,华人与达雅人之间都经常发生武装冲突。在罗芳伯带领下,经过5次较大规模的战争,兰芳公司领土不断扩大,金矿和其他收益也不断增加。到1794年,兰芳公司进入全盛时期,领土面积达到一万五千多平方公里。除了经营矿山,公司还担负了社会管理职能,数万华人在九个辖区安居乐业,繁衍生息。他们还与辖区内十多万达雅族人和平共处、互相通婚、守望相助,有些达雅人也加入了兰芳公司的军事行动。西婆罗洲的社会和经济得到发展,华人和达雅人逐渐走向种族融合。

罗芳伯是由当地华人推举产生的兰芳公司第一任首领,他的称号叫作“大哥”,对外行文则称为“大总制”。在兰芳政权内部,他们采取乡村自治和民主管理的方式,人民有权选举和罢免领导人。如果领导人死亡或有失职行为,人民有权选举新的领导人来取代他。在罗芳伯统治之下,西婆罗洲人民过着和平而安定的生活。

1795年,58岁的罗芳伯因病去世,兰芳公司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继罗芳伯之后,群众选举江戊伯成为新一任领袖。江戊伯死后,阙四伯、宋插伯、刘台二和另外几位领导人先后由群众选举而继任,直至1884年10月,兰芳公司才被荷兰军队消灭。 gmEN8QER0eM5eYyMi3aRmmkNT9DiF0azwNVJREzB9YmrNldc8nceVJc2KHlsUm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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