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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营西婆罗洲的荷兰人

17世纪荷兰人进入爪哇,最初以私人合股公司的名义经营贸易生意,后来在荷兰皇室的支持下派出军队作为武装后盾,加强对当地的资源控制和对海上贸易安全的保护。177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正式与坤甸苏丹阿都拉曼签订条约,进入西婆罗洲。经营西婆罗洲数年之后,由于欧洲战事牵制,荷兰人被迫离开东印度群岛。虽然四年后重返巴达维亚,但由于爪哇等殖民地局势不稳而无暇顾及西婆罗洲。1799年,合股民营的东印度公司解散,荷兰政府接管其在爪哇等地所有权益,在巴达维亚建立总督府推行殖民统治。1816年爪哇局面稳定后,荷兰海军舰船先开来坤甸试探,1818年才重新派遣文武官员进入西婆罗洲,推行殖民统治。据说当他们的特使范·伯克霍尔兹(Van Boekholtz)来到坤甸时,老苏丹阿都拉曼已经去世,新一代坤甸苏丹是他的儿子卡西姆。当荷兰人表示要与苏丹进行谈判时,双方都找不到1779年签订的协议文本。荷兰人只好要求与现任坤甸苏丹重新签订一份协议,确定双方的依附关系。卡西姆利用荷兰人急于进入西婆罗洲的心态,提出了荷军协助他出兵攻打戴燕土王的要求。荷兰人只好仓促派出一支军队,由蒙廷赫(H.W.Muntinghe)少校担任指挥官,在数百名马来士兵引领下乘船沿卡巴斯河逆流而上,只用数日灭掉了戴燕土王。班师回朝后,坤甸苏丹才与荷兰人重新签订了一份协议,苏丹“授权”荷兰人在西婆罗洲征收人头税和进口关税,按约定返还一小部分税款给苏丹。随后荷兰人在三发也如法炮制,与三发苏丹签订了新的协议来确定双方关系。后来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又改派哈特曼(Hartmann)为驻坤甸专员、纳胡易斯(Nahuys)少校为军事指挥官,率领600名士兵来到西婆罗洲,开始了征服中国人的漫漫征途。

为了更好地推进殖民统治,巴达维亚的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设置了一个“婆罗洲委员会”(Raad),由几位资深文武官员和地理历史学者担任委员。他们研究婆罗洲当地的地理、历史、自然资源和居民中各个民族的特点,探讨在婆罗洲推行殖民统治和发展经济的路向,制定对婆罗洲(主要是西婆罗洲)的政策。按规定,总督向西婆罗洲派遣一名行政长官(荷文“Resident”,也有人译作专员),驻扎坤甸。另派一名副专员驻扎三发。同时总督还派出一名军事指挥官和数百人的武装部队常驻西婆罗洲,指挥官一般由中校级别的荷军军官担任,另有一些少校级和尉级军官协助。鉴于西婆罗洲沿海港口较多而陆地交通不便,总督还派出一艘至几艘海军舰船,配备大炮和近百名海军陆战队员,以维持沿海地区的军事秩序、镇压华人民兵的抵抗。荷兰人在坤甸老埠头建有一座专员公署(政府驻地),在军舰停泊的码头附近建有荷军军营和后勤基地,三发市镇上也建有政府驻地和荷军营地及库房等。由于当时欧洲还处于蒸汽时代,石油的工业化开采技术和燃油汽车尚未问世,荷兰人在西婆罗洲主要靠蒸汽动力舰船作为军队的交通工具。陆上行动主要靠走路(官员坐轿子),军队的后勤补给主要靠马来人苦力肩挑背运来解决,效率自然很低。

1825年之后,由于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在爪哇等地遇到本地土著民的抵抗运动,曾一度暂停推进西婆罗洲的殖民计划,直至1847年爪哇等地局势稳定后才重返西婆罗洲。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婆罗洲委员会把这一时期称为“不干预时期”。由于矿产资源枯竭,这一时期各个公司都在进行产业转移,即由采矿业向种养农业过渡。

1850年之后,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驻坤甸专员和军事指挥官几经更换,各人对付华人公司采取的方式有所不同。其中以1850年至1853年的专员威勒为“怀柔派”代表,他认为腐败的苏丹政权和懒散的马来人不能治理并促进社会进步,只有中国人才是西婆罗洲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应当允许几个较大的华人公司存在,并给予一定的独立地位。而1854年至1855年的专员兼军事指挥官安德里山则是“强硬派”的代表,他认为放任中国公司自由发展将导致荷属东印度殖民政府最终失去管治权,只有扶植腐败的苏丹政权,像驱使奴隶一般对待马来人和达雅人,才能为荷兰人的殖民政策服务。最终华人公司被荷军的坚船利炮强行消灭,大量华人迁移到其他地方谋生,严重阻滞了西婆罗洲的社会经济发展。 fvCpTvcSyn3p3YVNAK5EMdkwMX93M19u3zhVMSWF7NoQxnGbXSPJdFs5LTbBI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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