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5年3月,英国以马嘉理事件为借口,向清政府提出扩大开放中国内陆门户的要求。1876年9月13日,清政府与英政府签订了《烟台条约》。条约第三部分“通商事宜”规定: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商船在沿江的大通、安庆、湖口、沙市等处停泊起卸货物;各口租界免收洋货厘金;新旧通商口岸尚未划定租界者都要“划定界址”。关于开放重庆,条约写道:“四川重庆府,可由英国派员驻寓,查看川省英商事宜。轮船未抵重庆以前,英国商民不得在彼居住,开设行栈。俟轮船能上驶后,再行议办。”
此时,交通始终是制约重庆与外界贸易的重要因素。货物从英国利物浦运到上海12 000英里 [1] ,平均每吨的货物成本只需2英镑,但从上海运到重庆1 500英里高达每吨10英镑 [2] 。尽管重庆没有开埠,但是《烟台条约》签订后,运往四川的外国商品明显增加。1875年,从汉口运往四川的外国货物价值40 000英镑,1876年当年运往四川的外国货物价值上升至160 000英镑;1877年,运往四川的外国货物价值达到了290 000英镑 [3] 。宜昌开埠,非但没有吸纳相当份额的汉口过境贸易,相反,两个口岸与四川的过境贸易同时在增加。
正是意识到中国西部的财富和繁荣,看到巨大的经济诱惑,英国商人立德乐仔细研究《烟台条约》的措辞,策划带一艘轮船前往重庆,以履行条约中的“先决条件”。1887年,立德乐通过英国公使向清政府提出自制轮船试航川江的请求,虽未得到正式许可,他还是在次年2月驾驶固陵号抵达宜昌。清政府上下着急忙慌,立即通过英国公使、总税务司等多个途径阻止立德乐继续上行重庆,理由是防止激起民愤。经过两年的磋商,1889年11月22日,以清政府购买立德乐的固陵号及其公司在宜昌的地产、码头了断 [4] ,这就是“固陵号事件”。
固陵号事件后,中英双方开始对烟台条约修正展开商讨。1890年3月31日,英国与清政府在北京签署了《新订烟台条约续增专条》,该协议规定,“重庆即准作为通商口岸无异,英商自宜昌至重庆,往来运货,或雇佣华船,或自备华式之船,均听其便 [5] 。”该条约的始作俑者立德乐自鸣得意,他在给谢立山新著《华西三年:三入四川、贵州与云南行记》作序时写道:“今年3月31日,在北京签署了一份重庆开放为通商口岸的协议,即不再包含先前规定的轮船应先抵达重庆的‘先决条件’……由此,我们赢得了对重庆口岸的立即开放,而这原本可能会由于首航轮船在激流中发生的事故或碰撞,或者在抵达重庆后经过旷日持久的谈判而被无限期推迟 [6] 。”
1891年3月1日,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任命好博逊为重庆首任税务司。重庆海关地址先是选定南岸王家沱,后因租房不便遂将办公处所暂寓朝天门附近的“糖帮公所”,而查验装卸之处选在狮子湾。海关地理范围上起南岸黄桷渡土地庙和北岸的城墙西端,下至南岸窍角沱铁厂和北岸的安溪石桥,全长3英里,还包括嘉陵江从江口上溯1英里的地区 [7] 。重庆海关成立,标志着重庆正式开埠。5月21日,英商太古洋行的挂旗船载运白蜡和黄丝出口,是为重庆关第一批出口货物;5月26日,英商立德洋行的挂旗船从宜昌载运煤油和海带来渝,是为第一批进口货物 [8] 。
重庆开埠以后,西方帝国主义国家陆续设置领事馆。1891年4月1日,清政府同意英国在重庆设立总领事馆,这是外国在当时四川省设立的第一个正式领事馆,馆址最初在方家什字麦家院。1900年,清政府将金汤门城墙内的上半段划给各国作领事馆用,下半段划给法国天主教会。这片区域清代中叶形成街巷,清末名为金家巷。由于紧邻城墙,沟沟坎坎较多,地理位置不佳,因而一直人烟稀少。1896年3月,法国首先将领事馆设于巷内;同年12月,美国设领事馆于紧邻的五福宫前。1900年划给各国领事馆后,英国领事馆当年便迁来巷内;1904年,德国领事馆迁入,驻节桂香阁旁。随着领事馆不断增多,原来的地名“金家巷”也被“领事巷”替代。由于各国领事馆入驻以及天主教活动,金汤门附近开始热闹起来。
关于选址在金家巷附近的原因,武尔士认为“为了尽量远离城里的恐怖气味,欧洲人几乎都聚集在城市的上游部分。那里,城墙十来米高悬垂而下;对面没有城镇,只有一道缓坡,上面是一座浅草覆盖的丘陵。” [9] 武尔士所谓的恐怖气味指的是城市里混杂的哈喇油味、不新鲜的牛肉味等污秽的环境味道。但除了环境影响外,1900年义和团围攻北京东交民巷使馆区长达50多天可能也有推波助澜的作用。在义和团“扶清灭洋”运动中,1900年8月,英国领事慑于形势曾带领传教士、海关洋员和外国领事一众人等撤离重庆,后在英国兵舰护送下返回。对于这次撤离行动,重庆海关税务司花荪事后评价,“这次出走的唯一结果是稍损威望,还是可以庆幸的 [10] 。”
从15世纪开始,日本的政治、经济开始从对东亚有决定性影响的中国模式中脱离出来,逐步从中华世界逃脱 [11] 。近代中日两国真正意义上的交流始于19世纪70年代。1871年,中日两国政府在天津签订《中日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海关税则》,约定互设使领馆,准许彼此商民来往贸易等。《中日修好条规》之所以称条规而非条约,在当事人李鸿章本意中是对“蕞尔小国”日本的不屑 [12] 。因此,相比清政府,日本政府对于两国交流更为积极。1872年,日本率先在上海开设领事馆,而清政府直到5年后才派使团进驻日本。随后,大批日本人士开始进入中国,有外交官员、记者、作家、留学人员、军人、商人、传教士等等。这些人通过在中国各地考察,更加深入地认识到清政府的腐败无能,更加坚定了从中华世界逃脱的决心。1884年10月和1885年3月,日本学者福泽谕吉先后发表了《东洋之波澜》和《脱亚论》,日本国内开始盛行“脱亚入欧”,并从思想上主导了未来的中日关系。
由于清政府反对,中日两国1872年签订的《通商章程》没有写上日本按“西人成例”,享受“一体均沾”的最惠国条款及其他在华特权 [13] 。因此,后来中英两国签订《中英烟台条约》时,日本不能享受欧美国家待遇,被排除在重庆开埠之外。当然,日本当时也不被欧美国家认同,直到后来参与镇压义和团时最卖力,才得到欧美认可。由于日本在中国还没有侵略特权,因此,它对中国的野心更大,威胁实际上超过了英、法、俄、美、德5个国家,但当时清朝举国上下无人看清 [14] 。日本民间人士也同样如此,要么是真不清楚,要么是佯装不知。滨田源在给冈千仞新书作序时写道,“然而汉土与我国,合则可以抗欧土,离则我国与汉土无以自立……而汉土未悉东洋大势之所在,观我县琉球,则曰此蔑大邦也;观我问朝鲜之罪,则曰朝鲜我所属也。互相猜忌,渐如不相容者。此欧人之所利,而东洋之不利莫大焉。” [15] 实际上,在中国近代史上日本对中华民族的危害罄竹难书。中日从“友好”开始,此后近100年再无友好。
1872年日本入侵我国台湾省、1875年侵犯朝鲜半岛、1879年吞并琉球王国,在这一系列操作之后,终于在1894年与清政府摊牌——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日本获胜后,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相对于欧美国家,日本第一个在重庆建立租界,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清政府之前傲慢态度的一种羞辱。1895年,日本外相陆奥宗光在回忆甲午战争前后情形时耿耿于怀地写道,“此番极力压制我国权利之行为,难脱清国政府中李鸿章平素倨傲之常套,事到如今还未领悟日本政府已下定最后决心(入侵朝鲜)……”“彼国(清政府)则视我轻佻冒进,嘲讽我国为模仿欧洲文明之皮毛的蕞尔岛夷,两者感情冰炭不洽,日后势必又会引发一大争论。” [16] 甲午战争让日本从中国攫取了巨额红利,也让艳羡的英、法、德、意等国改变对华策略,纷纷“将老资格、温和的‘中国通’们调离驻北京公使的岗位,换上了清一色的非洲事务专家——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在地图上用直尺瓜分土地。” [17] 今天我们都熟知日本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时期对中国的危害最深重,但其危害之深、之大肇始于甲午战争。
《马关条约》签订于1895年4月17日,不久日本考察团就急不可待地上路了。10月6日,日本商业考察团来华进行考察,成员包括日本农务部官员、商业专科学校校长、轮船公司代表、新闻记者和日本商人等,主要考察了苏州、无锡、杭州、嘉兴、上海到汉口沿线港口(镇江港,芜湖港,九江港)、汉口港、宜昌港、重庆港、沙市港以及长江航道(图 2)。1896年1月,考察团抵达重庆,主要调查项目有“银行当铺及其利率、当地邮局的工作情况、所采用的度量衡、运费、汇率、房租、地价、薪俸级差、火柴的生产以及对日货的一般需求情况” [18] 。这次名为商业考察,实则为最有利的方式进行经济入侵打前站。
1896年3月,考察团成员之一名古屋商业会议所特派视察员高柳丰三郎将全部调查经历写成《清国新开港场商业视察报告书》。报告书详细介绍了重庆的位置、地势和人口,重庆开埠由来,风土和气候,人情和风俗,城市概况,港口,外国人居留地,宜昌到重庆间轮船航行情况,主要农作物,制造工艺品,纺织行业情况,主要输入输出商品,海产品及杂货价格,日常用品价格,蜀锦和川纺等产量及价格,畅销的输入棉纺织品类型和价格,劳动力工资,度量衡,地价、房租和税金,商业税金,保险法,民船及税金,金融情况和相关机构,邮电通信等 [19] 。在考察团行将结束之时,日本正就重庆开埠与清政府进行谈判。
图2 日本商业考察团考察路线 [20]
1891年重庆开埠后,署理川东道张华奎与税务司曾议定将南岸王家沱作为海关地址,“虽定此议,因费绌未遽建新关,禀明俟关税收逾二十万再建关,为久远通商定所 [21] 。”张华奎,安徽省合肥县人,是民国时期文化界赫赫有名的“合肥四姐妹”的祖父。日本来谈判时,张华奎已离任川东道。但鉴于张华奎有办理开埠的经验,四川总督鹿传霖于1895年10月22日致电总署推荐张华奎办理日本租界事宜,“此次日本商务关系甚重,恐致贻误,拟请旨将该道送部引见,仍委张华奎接署,以期为甚。” [22]
1896年2月,日本指派其驻上海总领事珍田舍已为设租界事到重庆,向重庆地方政府索取某一地段作为日本租界。珍田舍已提出选址在江北厅,张华奎以非原约拒绝。清史馆《张华奎传》记录了当时交涉的一些细节,“(张华奎)……流急则不及避,触沉民船,溺中国人当奈何?(舍己)曰:人与五十金。(张华奎)曰:触沉轮船,溺外国人当奈何?舍己语塞,遂定合同而去。” [23] 3月,珍田舍已与张华奎谈判后,达成将日本租界设在南岸王家沱的原则性协议。10月19日,在日本威胁下,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中日公立文凭》,其中规定:“添设通商口岸,专为日本商民妥定租界,其管理道路以及稽查地面之权,专属该国领事……中国政府亦允,一经日本政府咨请,即在上海、天津、厦门、汉口等处,设日本专管租界。” [24] 《中日公立文凭》成为日本在中国开设租界的条约依据。
此后日本经过与清政府数年的交涉,1901年9月24日,日本驻渝领事山畸桂与川东兵备道宝棻签订《重庆日本商民专界约书二十二条》。其第一条规定:“重庆府城朝天门外南岸王家沱,设立日本专管租界,所有划定四至:西界至江流,自岩坎接至江流长五十丈之处,画成直线以为限,幅宽百零五丈二尺;南界沿税务司地基界线,画成直线,向东至距西界深四百丈为止;北界至水沟注江中心,即距南界百零五丈二尺处,画成直线与南界直线并行向东,至距西界深四百丈为止;东界从南北界线尽处画成直角线以为限,丈尺与界西相同,再与日本地基相接。” [25] 此外,条约还规定:“所有租契,应以三十年为限,满后,仍应换契续租,以后永照三十年一换契之例办理”;“租界内警察之权,及其余界内一切施政事宜,悉归日本领事官管理”;“界内地基,只准日本人民承租执业,但华人愿在界内居住者,准其居住,自行贸迁,只能居住营业,即不能在界内租地,各国人亦同一律办理”。就这样,日本在未掏一分钱的情况下就圈定了大片土地,王家沱也成为日本入侵中国内地的重要据点。直到1931年9月日本第一个租界期满,王家沱才在重庆人民的声讨声中收回。
王家沱得名于“湖广填四川”的王信文家族,与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同宗同族。道光初年,王信文看中南岸一个水陆码头有航运之利,商贸云集、市井繁荣,因而在附近开创盐贸生意,开“万茂正”,建“慎德堂”,发家致富,香火旺盛,1888年修建有标志性建筑“王家百岁坊” [26] 。王家沱地势平缓,水域辽阔,扼重庆港长江中下游船舶进出的咽喉,位置十分重要 [27] 。但是,靠近长江的部分下等地,东西1212米之内、离河岸151.5米之间,因有夏季江水猛涨影响,不适合房屋建筑 [28] 。由于王家沱与重庆老城隔江相望,刚开始日本商人并不愿意到王家沱居住或经商。1902年,仅有日本在重庆成立的中日合办友邻公司承租,制造和贩卖黄磷火柴。
后来,日本利用租界内管理特权,通过批准使用“日本政府核准注册”执照享受交税纳税有关优待的诱饵,吸引了不少“外贸企业”。日本人发执照,中国人开办“日本工厂”如过江之鲫:如租界有电,弄个电磨磨面粉就是日本面粉厂;用化学方法催化制酱油就是日本卫生酱油 [29] 。1905年,中日又合办了惠利、东华、丰裕三家火柴企业;日商新利洋行大班宫版和华籍买办陈瑶章开设了名为日华合资的又新丝厂 [30] 。根据1921年日本外务省通商局报告《在重庆日本领事馆管内状況》显示,1919年王家沱有日本人10人,中国人950人(其中,原住农民352人,工场职工594人,巡捕4人),企业只有又新丝厂 [31] 。
除了企业承租以外,还有日本个人承租,如宫坂九郎在1913年、1916年和1918年共承租五六块土地,清水银次郎承租两块土地。个人承租土地的用途为何实在存疑。从他们的有关著作和报道或可看出端倪。1927年,宫坂九郎以中支被难者联合会在京委员名义为《南京汉口事件真相:扬子江流域邦人遭难实记》作序,并详细介绍了重庆抗议英美军舰炮轰南京事件的有关情况 [32] ;清水银次郎则在1941年和1942年参与编纂了日本商业通信社编制的《中国工商名鉴》。可见,这些人很可能是日本间谍,以王家沱为据点收集中国的情报。王德昱在有关王家沱的回忆中写道,“利用‘色情’搞情报是日本一贯重视使用的间谍手法,在租界里因受交通和所接触人士的限制收获不大。于是在(19)30年代初,日本人便从租界去到重庆总商会附近公开开设了一家富丽堂皇的日本妓院。” [33]
[1] 1英里=1.609 344千米.
[2] 谢立山.华西三年:三入四川、贵州与云南行记.韩华译.北京:中华书局.2019.17.
[3] 谢立山.华西三年:三入四川、贵州与云南行记.韩华译.北京:中华书局.2019.164.
[4] 周勇,赵正超.中英《新订烟台条约续增专条》签订始末暨重庆开埠再考.重庆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101-111.
[5] 向楚主编,巴县县志办公室选注.巴县志选注.重庆出版社.1989.721.
[6] 同①书.12.
[7] 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22.
[8] 同上.
[9] 武尔士.长江激流行—法国炮舰首航长江上游.曹娅,赵文希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19.82.
[10] 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105.
[11] 加藤祐三.东亚近代史.蒋丰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5.10.
[12] 冯玮.《中日修好条规》真的是一个平等条约吗?(2017-08-27).[2021-10-03].https://cul.qq.com/a/20170827/020596.htm
[13] 邵荣昌,吴家林.勿忘百年国耻(上册).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315.
[14] 于建胜,刘春蕊.落日的挽歌:19世纪晚清对外关系简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38.
[15] 冈千仞.观光纪游 观光续记 观光游草.张明杰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009.163.
[16] 陆奥宗光.蹇蹇录.赵戈非,王宗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25.
[17] 雪珥.国运1909:晚清帝国的改革突围.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17.8.
[18] 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241.
[19] 同上.
[20] 高柳丰三郎.清国新开港场商业视察报告书.1896.[2021-05-25] https://dl.ndl.go.jp/info: ndljp/pid/804235
[21] 川东道张华奎至李大臣(鸿章)电.光绪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农历).转引自向楚主编,巴县县志办公室选注.巴县志选注.重庆出版社.1989.733.
[22] 向楚主编,巴县县志办公室选注.巴县志选注.重庆出版社.1989.733.
[23] 同上书.
[24] 靳佳萍,万鲁建.试论郑永昌与天津日租界的设立与经营——基于日本外交档案的考察.历史教学(下半月刊),2016年第14期,54-59.
[25] 同①书.734.
[26] 曹庞沛.王世杰在重庆王家沱探宗访族记.转引自罗茂才.重庆文史资料(第十辑).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27] 龙生.重庆港史.武汉:武汉出版社.1990.61.
[28] 山川早水.巴蜀旧影.李密,李春德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9.212.
[29] 王德昱.不能忘却的记忆——1901~1937年重庆日本租界剖析.文史杂志,2001年第04期,37-39.
[30] 隗瀛涛,沈松平.重庆史话.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18.
[31] 日本外务省通商局.在重庆日本领事馆管内状況.1921.[2021-05-21] ht-tps://dl.ndl.go.jp/info: ndljp/pid/957077
[32] 南京汉口事件真相:扬子江流域邦人遭难实记.1927.[2021-05-21] https://dl.ndl.go.jp/info: ndljp/pid/1191533
[33] 王德昱.不能忘却的记忆——1901~1937年重庆日本租界剖析.文史杂志,2001年第04期,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