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现在非常习惯称呼米开朗基罗、达·芬奇为伟大的艺术家,但艺术家这一称谓其实是相当晚近才产生的。在古希腊时期,“艺术”和“艺术家”概念都不存在。诗、雕塑、绘画、建筑与体育、政治一样,存在于社会结构中的平行领域。柏拉图给予从事绘画、雕塑和建筑创作的人一个称呼:创作天才(genius-creater)。他们的创作不带功利性目的,对世俗规范有一定的游离性,他们是从事创造的人。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他们是和工匠、建筑工程师一起合作完成教堂修建的人。他们因为自身突出的技巧和能力而为世人称道。才华卓越的他们为权势阶层所青睐,并为其服务,包括宗教势力和皇权贵族。真正的“艺术家”概念产生于18世纪,当时,艺术的各个媒介门类已统合为一个区别于其他社会部门的存在,艺术成为一个独特的社会领域。而从事这一领域相关创造性活动的人也有意识地将自身与外部社会其他行业加以区分,他们对自身创造力的确认满足了这一区分。
18世纪,欧洲正经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现代市民社会开始形成,文学公共领域开始产生,艺术也开始与市场结合而逐渐脱离教会与保护人的控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艺术家”的概念应运而生了。这是超然于世俗社会,具有创造力、天赋和高超技巧的特殊人群。艺术家以一种自我认同、自我赋权的方式进行艺术活动。他们被视为天才,自带光环的人。他们不同于凡俗、特立独行的故事在大众中广为流传,他们的“声名”极大地影响着他们的作品被认可的程度。现代主义之后,市场成为艺术家生存的环境,出名,为收藏家、评论者及大众认识、喜欢、崇拜是他们获得成功的重要途径。例如杜尚,美国赞助人爱伦斯伯格(Arensberg)崇拜他,一直收购他的作品,这使他能够一直维持艺术家的生活方式。再比如安迪·沃霍尔,与美国时尚圈、娱乐圈的亲密关系让他本人如同电影明星一样家喻户晓。艺术家的离经叛道、挑衅和不检点的私生活也成为大众的谈资,如杰克逊·波洛克(Jackson Pollock)。与作品本身没有直接关联的“人设”帮助造就了艺术家的声势,这极大地影响了人们对作品的判断。有艺术家曾经做过这样的实验:将自己的作品不署名公布于众,结果得到的关注和销售情况明显不如署名的作品。在20世纪早期、中期的艺术圈和设计界,大众传媒的宣传、画廊市场化的运作都在将艺术家当作“明星”进行塑造,他们的个人魅力为他们的作品增光添彩。艺术家的作品是艺术家个体性和艺术家这一独特存在的映射。观众在观看作品的时候,产生了一种情感上的、精神上的对这个人的关照。对“天才”的追崇,对艺术家个人的崇拜,让艺术家在作品中“存在”,在美术馆和收藏者的房间里“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