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我们文章的回应中,托马斯教授特别引用了理查德·利奥教授对供述问题的研究。1993年利奥教授在加州湾区通过在场式观察或者观看录像的方式,观察了182起警察审讯过程。
他发现,大约64.3%的犯罪嫌疑人给出了某种类型的归罪性陈述。
利奥教授谨慎地认为,这一供述率不能与此前一些研究的相关数据进行直接比较。
但是,托马斯教授和其他一些
研究者却得出了这样大胆的推论。托马斯教授还认为利奥教授的数据本应与我们的研究结果一致。因此,对利奥教授的数据与米兰达案判决之前的研究,以及我们的研究进行比较也许会对我们有所帮助。
为了比较,需要说明的是,米兰达案判决之前的研究和我们的研究样本都包括了实际未接受审讯的犯罪嫌疑人在内
,而利奥教授的样本被人为地限定在警察实际审讯了的犯罪嫌疑人范围内。
因此,利奥教授的数据必须加以调整才能反映出警察未审讯犯罪嫌疑人,因此未获得供述的情况。根据我们的研究发现,大约21%的犯罪嫌疑人从未接受警察审讯
,这一数据与最近唯一的其他数据相当接近。
如果根据这一系数对利奥教授的数据进行调整后,湾区的供述率则降低为50.8%。
第二个需要说明的是,利奥教授的研究局限于羁押性审讯,而米兰达案判决之前的研究和我们的研究都既包括了羁押性审讯,也包括了非羁押性审讯在内。
对非羁押性审讯的关注非常重要(利奥教授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因为警察可能为了避免米兰达规则恼人的约束而对犯罪嫌疑人转向非羁押性审讯。
非羁押性审讯在获得犯罪嫌疑人供述方面似乎更低效,我们的数据是与此相关的唯一研究。结果显示,羁押性审讯的成功率是56.9%,而非羁押性审讯的成功率只有30.1%。
我们还发现,大约30.1%的审讯是非羁押性审讯,如果将30.1%的非羁押性审讯系数适用于利奥教授的数据
,并且同样假设湾区的非羁押性审讯成功率与盐湖城的情况一样
,那么利奥教授在湾区发现的供述率就降低为44.8%了。
最后一个需要说明的是,利奥教授只研究了由经验丰富的侦探进行的审讯行为,而没有研究由巡逻警察或其他审讯经验欠缺的警察实施的审讯情况。米兰达案判决之前的研究数据大多包括了所有类型警察的审讯情况。
我们的研究也包括了大部分类型的警察所实施的审讯活动。
我们发现,侦探和巡逻警察审讯在获得犯罪嫌疑人供述方面存在着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差异
,这一结论与最近一项数据相一致。
即使对侦探更多在羁押状态下审讯犯罪嫌疑人这一变量进行控制后,我们的数据仍然存在侦探的审讯成功率高于巡逻警察的明显趋向,只是这一结果不再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
我们还发现,大约一半以上的羁押性审讯是由侦探进行的
,这一数据比最近一项研究发现的数据略高一些
。如果再将审讯人员是侦探与巡逻警察之比,以及巡逻警察审讯成功率更低的系数适用于利奥教授的研究
,那么,利奥教授在湾区所获得的犯罪嫌疑人供述率则下降为38.7%了。
经过这样调整后,利奥教授的供述率数据变为38.7%,与我们的33.3%之间的差距就很小了。但是,如果对利奥教授的数据进一步调整,供述率数据还将进一步降低,甚至弥合我们之间的数据差距。首先,利奥教授发现,湾区一些警察在犯罪嫌疑人主张了米兰达规则权利之后还继续审讯。
在3起案件中,警察在获得犯罪嫌疑人供述时违反了米兰达规则。
当然,米兰达案判决之前的研究并没有将违反米兰达规则的情形排除在外(因为那时还没有米兰达规则)。我们的研究中不包括因为违反米兰达规则而排除归罪性陈述的情况。
因此,从比较的角度看,由于警察违反米兰达规则的情况,利奥教授的供述率数据还可以向下进行微调。其次,利奥教授对归罪性陈述的定义更广,在利奥教授的分类中,“某种归罪性信息”的界定包括“侦查人员认为辅以其他证据即可指向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成功用来弹劾犯罪嫌疑人可信性的,令人难以相信的,或者自相矛盾的否认”,这显然过于宽泛。
犯罪嫌疑人所说的很多事情都有可能被侦查人员认为是对犯罪嫌疑人可信性的一种潜在的“弹劾”信息,尽管这些信息并非真正的归罪性信息。
利奥教授样本中31%以上的犯罪嫌疑人甚至未被起诉
,以及检察官更有可能对那些作出了有力的归罪性陈述的犯罪嫌疑人提起指控的事实,印证了一些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并非归罪性陈述这一解释。
利奥教授获得的供述率数据调整为24.2%后与其他研究者所发现的较低的归罪性陈述率数据之间大体一致的事实,也印证了这一解释。
最后,该项研究的抽样方法也夸大了归罪性陈述的数量。
综上,利奥教授的研究表明,犯罪嫌疑人的归罪性陈述率大约在38.7%以下,相当接近我们的研究发现——33.3%,这一数据低于米兰达案判决前研究所揭示的供述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