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生平
查尔斯·S.皮尔斯1839年9月10日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剑桥镇,其父本雅明·皮尔斯是哈佛大学著名的数学家和天文学家。皮尔斯深受父亲影响,自幼接触化学并学习做科学实验。在青少年时代,他就大量阅读了逻辑学、自然哲学方面的书籍,并对数理逻辑和科学方法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16岁开始研读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深受康德范畴学说的影响。皮尔斯1859年在哈佛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此后继续在哈佛大学深造,并于1862年获得文学硕士学位。1863年,皮尔斯以优等生身份获得哈佛大学劳伦斯科学学院化学专业授予的理学学士学位。从哈佛大学毕业后,为了更好地钻研科学方法论,皮尔斯赴美国海岸和大地测量局工作,先后五次被派往欧洲进行科学观测与研究工作,在钟摆研究和推测地球形状的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其发明的梅花投影技术使他成为19世纪80年代初备受瞩目的科学家之一。1879 年,皮尔斯受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校长吉尔曼的邀请担任有任期承诺的逻辑学讲师,其间发表了大量富有影响力的逻辑学演讲。皮尔斯不善于与人相处,在生活方面也出现很多问题,因此于1884年被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解聘。此后,他先后尝试在威斯康星大学、密歇根大学、康奈尔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等高校寻求教职,但均未能如愿。1891年年底,皮尔斯从美国海岸和大地测量局离职,结束了长达30年的职业科学家生涯,并开始陷入严重的经济困难,直至1914年病逝。
皮尔斯一生密切关注科学史、哲学和数学,致力于研究形式逻辑和科学哲学,被认为是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理论的奠基者。皮尔斯生前的名望主要建立在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和逻辑学等领域,由于彼时美国学术界的哲学与科学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欧洲,皮尔斯在欧洲得到的认同要远远多于他在美国得到的认同。尽管皮尔斯早在青年时代就先后当选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但这只是他作为一名科学家所得到的认可。作为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在有生之年,他始终被美国主流哲学界和宗教学界排挤。皮尔斯生前只出版过一部天文学著作《光谱测定研究》,发表过少量论文。他留下的超过十万页的手稿经后来者整理,以文集的形式出版了一部分,整理和出版工作至今仍在进行。皮尔斯的学说散落在他的手稿当中,因此对其数理逻辑、符号学等思想的诠释工作依然是一项未竟的事业。
主要理论(方法)贡献
作为现代西方符号学研究领域无可争议的先驱之一,皮尔斯对逻辑学和符号学的理论贡献是不言而喻的。皮尔斯长期在科学领域从事研究工作,但他任何时候都首先把自己看作一个逻辑学家,所以他始终致力于用数理逻辑来构造自己的哲学观点。他认为科学精神要求随时抛弃与经验发生冲突的信念,因而人的思维和观念也应当建立在真实事物的基础上,而不应成为由空想的概念和空洞的术语杂糅而成的集合。皮尔斯的实用主义思想是他对于科学方法论的思考的结果,后世也普遍认为这是一种将形而上学科学化的努力。他甚至想要像亚里士多德那样创立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在这个体系当中,他想为所有学科提供一套普遍适用的科学的逻辑。所以,皮尔斯的符号学说实际上是一种逻辑学,力图通过形式逻辑来理解一切事物之间的意指关系。
关于逻辑学到底仅仅是符号学的一个分支还是覆盖了整个符号学领域,皮尔斯经历了长时间的思想斗争。他最初将逻辑学定义为研究符号与其对象之间关系的形式规则的科学,也就是说,逻辑只被用来处理符号学的一部分问题。这也在他对符号学三大分支的划分中得到了印证。他在1897年将符号学划分为语法学、逻辑学和修辞学三部分:语法学的功能在于探讨某个事物得以成为符号并体现意义的各种方式;逻辑学的任务在于辨明符号与其再现的对象相联系的诸种途径;修辞学则旨在探索一个符号的解释项究竟如何在解释者心中发展为另一个符号,即探索一种思想催生另一种思想的一般规律。后来他转而认为,逻辑不仅包括符号所带来的象征关系或意指关系,同时还包括所有种类的符号本身。也就是说,正因为人类的一切思想都是通过符号来传达的,甚至整个宇宙都可以被看成是由无数符号与符号行动组成的,所以一切可以被认知和表达的事物都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逻辑学成为一门关于一切事物的符号表意过程的学问。
作为现代美国符号学的奠基者,皮尔斯同索绪尔代表了现代西方符号学两种截然不同的研究传统。在索绪尔和皮尔斯之前,西方世界并没有形成体系化的符号学科。主张在共时平面认识语言符号的索绪尔强调符号是一种系统的结构,由能指和所指构成,强调符号的任意性和协议性,因此他所开创的符号学植根于语言学传统;皮尔斯的符号学是由形式逻辑规定的,崇尚实用主义哲学的皮尔斯认为一种观念的意义同它所带来的实际效果密不可分,因此任何符号的意义都取决于它的效果,即取决于符号和它所要再现的对象之间的关系。科尼利斯·瓦尔指出,索绪尔的符号学是一种被置于社会心理学框架内的特殊学科,而对皮尔斯而言,符号学是一个只利用现象学和数学进行逻辑推理的基础性学科。在皮尔斯的符号学当中,“符号”指代一切能够与其所要代表的对象相联系的事物,符号能够将其所代表的对象同符号背后的意义勾连起来,从而形成一种三分构造:符号(sign)、对象(object)和解释项(interpretant)。符号也称再现体(representamen),其本质功能在于实现一种有效的意指关系,人类的一切思想和知识都是通过这种再现(representation)方式获得的,所以符号可以是一切事物;对象是一切能够被代替或再现的事物;解释项则是人的心灵对这种再现关系做出的判断,或基于这种再现关系形成的观念。
因此,符号既同对象关联,又同解释项关联,解释项被安放到符号同其所要再现的对象的关系当中。符号由它所要再现的对象决定,同时,符号又决定着符号接收者可能获得的因符号而形成的解释项——任何事物都可以成为对象,并可能在一定的意指关系下成为符号并生产意义。皮尔斯的符号概念正是在这种动态、合作、立体、开放的三元关系当中形成的。这种三元关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拆分为索绪尔式的二元一组的活动过程,符号活动不能脱离解释项而存在,也就是说,当任何一个对象被再现为符号时,都必然存在符号为其接收者带来的相应的思想观念。
此外,符号通过再现对象给接收者带来的观念本身可能就是另一种符号。在皮尔斯看来,人们每时每刻都要处理不同的符号,也就要处理不同的三元关系。当面对特定的三元关系(符号—对象—解释项)时,人们总是通过对前一组三元关系中某种客体的符号想象来解释后一组三元关系中的对象。对符号表意过程的追溯有可能走向无限递归,出现“前一个”无休止再现“后一个”的情况,位于极限尽头的绝对对象或许只存在于理论层面。所以,对符号的理解是具有时间性、记忆性和历史性的。
除了揭示符号的形式条件之外,皮尔斯的符号学说还包含关于符号类型化工作的诸多尝试。第一种分类标准是符号自身的“品质”(quality),符号据此可以被分为质符、单符和型符,分别代表具有特定特征的符号、作为实际存在物或事件的符号,以及能够传达特定法则的符号。第二种分类标准是符号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符号据此可以被分为像似符、指示符和规约符,分别代表与对象具有相似性的符号、具备对象身上的某种品质并能够指称对象的符号,以及能够以规则的形式再现对象品格的符号。第三种分类标准是符号的解释项,符号据此可以被分为呈符、申符和论符,分别代表为解释项提供有关对象的质的可能性的符号、为解释项提供有关对象的实际存在的解释空间的符号,以及为解释项提供解释法则的符号。皮尔斯将三种符号三分法结合起来,补充了亚类型,舍弃了无效的类型,把符号分为十类,此后又陆续将符号的三分法增加到十种,补充了大量的亚类型,累计创造了六十多种不同的符号类型。皮尔斯意欲借助这些类型化工作提出一种适用于所有符号的类型学,以使得符号的类型能够像门捷列夫的化学元素周期表那样囊括一切能够作为符号的事物,进而允许人们在此类型工作的框架内开展对符号表意过程的系统化研究。
对传播学学科建制的贡献
作为当代传播符号学的先驱,皮尔斯的符号学说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对传播学及其学科建制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具体体现为以下两点:
第一,尽管皮尔斯并没有单独、明确地关注传播问题,传播学科的建立也远远晚于皮尔斯的时代,但传播无疑是其符号学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比如,20世纪中期哈佛大学出版的《皮尔斯全集》的第6卷就明确地以“ commu-nication”为主题整理了皮尔斯手稿中的相关文本。如前文所述,按照皮尔斯对符号学的划分,修辞学作为符号学的第三个分支致力于探索一个符号的解释项究竟如何在解释者心中发展为另一个符号。这种探究“一种思想如何催生另一种思想的一般规律”的努力实际上与传播学的内在要求不谋而合。根据赵星植的观点,在皮尔斯符号学的三大分支中,修辞学被赋予了极高的地位,皮尔斯认为符号学体系当中的思辨修辞学能够“导向最为重要的哲学结论”,因为修辞学可以为符号学的其他两个分支提供修辞证据,任何理论提出的概念都必须以“修辞证据”作为支撑,而皮尔斯的“修辞证据”正是通过对符号的具体交流与传播行为的考察来验证符号学所提出的那些基本命题是否有效。因此,在赵星植等传播符号学学者看来,皮尔斯符号学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探索符号传播的规律与机制,其符号学思想所开创的“以解释者互动模式为中心的符号传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为美国经验主义传播学贡献了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甚至可以说,皮尔斯通过杜威、詹姆斯和米德等人直接影响了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传播思想,尤其是符号互动论的思想。
第二,后来者对皮尔斯符号学三元关系论的继承和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对索绪尔符号学范式的超越,并因此与传播学发生了重要的关联。与索绪尔范式在传播学学科史上所引领的结构主义运动和主客体二元论思潮不同,皮尔斯从逻辑学出发提出的对符号活动的三分构造法,将作为接收者观念的解释项纳入符号活动的意指关系,通过建构符号、对象、解释项之间的关系,打造了开放、立体、无限延伸的符号解释链条,为20世纪末以来的诸多新符号学运动,尤其是巴黎学派提供了理论源泉,也为传播研究者在实证研究和经验研究领域打破主客体二元论的桎梏提供了方法论意义上的借鉴。
原作
皮尔斯:《皮尔斯:论符号 李斯卡:皮尔斯符号学导论》,赵星植译,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涂纪亮编:《皮尔斯文选》,涂纪亮、周兆平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相关思想史或评传
〔美〕科尼利斯·瓦尔:《皮尔士》,郝长墀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美〕约瑟夫·布伦特:《皮尔士传》,邵强进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赵星植:《皮尔斯的三元模式在传播学中的意义》,《中外文化与文论》2015年第3期。
赵星植:《皮尔斯与传播符号学》,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赵星植:《论皮尔斯符号学中的传播学思想》,《国际新闻界》2017年第6期。
(滕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