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市场已进入分散股权时代,一方面公司治理需要思考如何防范野蛮人入侵,另一方面则需要应对实际控制人推出复杂隐蔽的手段来加强公司控制,巩固和维护内部人控制格局的情形。因此,我们在开展股权分散时代下控制权安排设计之前,首先要识别各种现实中存在的隐蔽的加强公司控制的实现手段。
控制权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而复杂的角色。一方面,股东手中的投票表决权保障了其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利,另一方面,股东需要以出资额为限为可能做出的错误决策承担(有限)责任。然而,我国资本市场中经常出现权利与责任的不对等——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现象。在分散股权时代,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不仅可能来源于我们所熟知的“金字塔控股结构链条”的控制权安排,也可能来源于“超额委派董事”、员工持股计划、一致行动协议、有限合伙协议构架等新控制权实现形式。伴随着公司控制的实现和加强可能带来的“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也不再单纯具有负外部性,而可能成为保护人力资本投资的新控制权安排实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