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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数字普惠金融缓解收入不平等

增强更可得、可负担、便捷、有场景教育的数字金融普惠力量。

蚂蚁集团研究院院长
李振华

从2003年至2020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一直居于0.46—0.49之间,这意味着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较大。基尼系数虽然未达到0.5以上的“收入差距悬殊”水平,但距0.4以下的“收入相对合理”区间还有较大距离。显然,我国在收入平等化的道路上,还需要做更多努力。

我国收入不平等程度相对较高,经济学界普遍认为其主要由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较大造成的,当然也有大、中型城市内部存在收入差距的原因。未来若干年,如何提高中低收入长尾人群的收入,是解决我国收入不平等问题的重中之重。

我国政府近年在缓减收入不平等方面已取得不少成效。例如,对“三农”问题的空前重视,启动全国脱贫计划,增加基础医保、义务教育和大学教育的覆盖面和公平性等。一个有趣并重要的问题是,金融业被认为是经济和社会的资源配置的有效工具,那么,在缓减收入不平等方面,金融业可以发挥有效的助力作用吗?

长期以来,有一种观点认为金融是收入不平等的“放大器”。收入主要分为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金融一直有“嫌贫爱富”的恶名,富人能够利用金融获得资本收入,甚至,由于金融可以帮助富人更好地进行人力资本投资进而选择更好的职业,因此富人在劳动收入方面也更容易高于穷人。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完全对,因为金融是一种工具,本身是中性的,其对收入不平等起到的是“放大器”作用还是“平滑剂”的作用,取决于金融工具是否可以获得以及利用是否合理。

事实上,全球范围内的低收入群体最大的“苦恼”,是没有利用金融工具的机会来改善收入,而中高收入群体的“幸运”在于他们有机会利用金融工具。因此,金融是否具有对长尾人群的普惠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金融是收入不平等的“平滑剂”,还是“放大器”。

数字金融,是全球金融界公认的迄今最具有普惠性的金融。经过在中国十几年实践,以及在“一带一路”倡议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多年实践,数字金融被证明对减缓收入不平等有重要作用。各国应继续善用数字金融普惠力量,使其进一步减缓收入不平等程度。

更可得的数字金融可平滑“收入鸿沟”

数字金融具有强普惠性的第一点表现是在中低收入人群中的可得性强。通俗地说,就是中低收入群体原先难以获得以线下模式为主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但却很容易得到数字金融机构的服务。

发达国家数百年的经济繁荣和信用社会建设,使信贷可得性在成年人中达到80%以上,部分达到90%以上。全球发展中国家的这一比例一般在50%以下。2019年我国成年人有效征信率(有效信贷记录比例)接近50%。这意味着我国仍有50%,即有5亿左右的成年人没有获得商业银行贷款。与此同时,近10余年数字金融在我国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商业银行服务的5亿多人中,有超过3亿人已经得到移动支付等数字金融的初步服务,有超过2亿人已获得数字信贷、数字理财等服务。

在让数亿中低收入人群得到服务的同时,数字金融也让数千万小微企业得到服务。我国有上亿小微企业,其中超过半数是员工数在10人以下的企业,甚至是个体户的“小微更微”企业和小微经营者,更有大量的夫妻店、路边摊。这些小微经营者的贷款需求普遍在50万元以下,以几万元至10万元区间居多。以线下模式为主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微企业贷款难以普惠到它们,因为这些贷款的金额普遍在100万至1000万元。这也是商业银行近年仅服务了30%左右头部小微企业的根本原因。我国的网商银行、微众银行和新网银行等互联网银行,近年则利用互联网贷款等方式,累计服务了超过3000万家小微企业。值得一提的,大量店主以及小微企业雇员,也属于中低收入群体。

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等学者指出移动支付等数字金融方式正在打破并移动传统的胡焕庸线(黑河—腾冲线),从2011年到2018年的8年间,中国东西部金融服务可得性的差距缩小了15%。

进一步看,数字金融给中低收入人群带来与高收入人群、中等收入人群一样的金融机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居民间的“收入鸿沟”起到平滑作用。

这种平滑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金融机会平等(金融可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其劳动收入。其原理是可得的金融服务助力中低收入群体工作机会均等,使其错失教育机会和好的职业选择的概率降低,并且可以通过金融帮助其获得职业竞争力。举例来说,城镇中待业年轻人可以通过数字信贷,获得数万元启动资金开网店或成为线下的小微经营者;农村贫困户可获得数万元启动资金养牛、养羊,或者承包更多土地。

第二,金融机会平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中低收入群体获得资本收入。例如,近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数字理财产品兴起,降低了理财资金门槛,推出“一元钱理财”等模式,带动大众理财意识觉醒和理财服务普惠化发展。在今天的数字金融平台上,人们放在电子钱包里的哪怕几元、几十元零钱,也能赚到利息,而且随时可以用于消费。此外,数字金融平台上理财产品的销售、服务与互联网场景的联结越来越紧密,代销和引流成为理财服务触达客户的两大主要方式,理财已走下“高台”进入“寻常百姓家”。

更可负担的数字金融成为“民生金融”

数字金融具有强普惠性的第二点表现是对中低收入人群更可负担。以移动支付为例,目前我国数字金融平台保持了几乎是全球最低的支付费率,对个人端基本免费,对商家收取的支付费率低于1%,并对大量小微商家免费。技术的发展还极大地降低了支付门槛,我国数千万个小微商家不需要购置移动支付设备,仅凭一张自行打印的二维码便可以收付款。在全球范围内,移动支付相对于银行卡费率,也整体处于偏低水平。

在数字信贷等方面,目前数字金融平台虽然因为资金成本高等原因导致年化利率相对较高,但其借还期限灵活,以及按日计息模式,使其真实利率低于银行水平。并且,随着与商业银行开展联合贷款等方式的推行,其利率呈下行趋势。

数字金融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可负担性在数字保险、保障领域表现得更加明显。保险过去似乎是奢侈品,与中低收入群体关联较小。年费动辄上千元和难懂的合同条款,更将中低收入群体推离多数保险产品。如今数字保险已经兴起,以支付宝“好医保”、众安保险等为代表的数字保险已拥有数千万保民,普通人每月花费10—50元,每年花费100—600余元即可享受到上百种常见大病的治疗保障。数字金融平台还创新推出网络互助的保障形式,普通居民以每月付费数角至数元的价格即可参与百余种大病保障,保障金额为5万至30余万元,目前已有近2亿人次参与网络互助。

可负担、可持续的特点,使数字金融真正成为“民生金融”。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支付宝、微信支付在中国为什么会拥有超过10亿的用户,并且包括了6亿中低收入群体中的大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数字金融是普通居民需要的“小确幸”的金融——小而美,给人们确定性和幸福感。

“无处不在”的数字金融成为收入帮手

数字金融具有强普惠性的第三点表现是便捷化。对中低收入人群来说可以实现“金融无处不在”,成为其改变收入的有力帮手。数字金融通过互联网技术和金融科技的加持,成了一种智能金融,它突破时间、空间限制对每个人进行陪伴式服务,它出现在绝大部分需要金融存在的场景中,还会通过陪伴式服务发现你的金融需求进而满足你。

绝大多数移动支付、数字信贷、数字保险和数字理财都实现了24小时不打烊,打破了时间限制。在互联网银行——网商银行服务的小微经营者中,接近四成是在下午5点到早上7点这段银行不营业的时间里申请贷款。晚上11点至凌晨5点,有8.66%的小微企业还在申请贷款。

数字金融还打破了空间限制。仅用一部手机,哪怕你在偏远的山区,也能通过移动支付买到和北京、上海市民一样价格、质量的日用品。同样,你也可以凭借你的数字信用在家中获得助学贷款、日常救急资金等,而不用去实体银行网点提交资料。

“使金融无处不在”,可以非常形象地说明数字金融的场景化特征。在数字金融模式下,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深刻地嵌入了金融。例如,以退运费险、账户安全险、大宗物品物流险、航班延误险等为代表的数字场景险,正发生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用游购等各类生活中,大量险种甚至无须用户花钱购买,而是由商家或平台购买后送给用户。

数字金融便捷化的特点,对中低收入群体来说还有一个巨大的作用,即在场景中、在日常陪伴中自然而然地加强了金融知识教育,使他们更有能力利用金融工具提高自己的收入。

事实上,正是因为数字金融具有史无前例的普惠性和技术先进性,世界各国才纷纷制定国家级战略推进其发展。201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 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金融科技即数字金融的价值被规划总结为四点,即“金融科技成为推动金融转型的新引擎”“金融科技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金融科技成为促进普惠金融的新机遇”和“金融科技成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

《金融与好的社会》( Finance and the Good Society )的作者席勒(Robert Shiller)教授说,金融并非为了赚钱而赚钱,它的存在是为了帮助实现社会的目标。一个好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平等、信任、人人互相尊重和欣赏。如果世界各国尤其是收入不平等程度相对较高的国家和地区,都能大力发展数字金融,并推动金融业整体进行数字化升级转型,那么便可以推动全社会实现金融平等、机会平等,进而实现收入不平等程度的下降。 MFltKiP3SKH2HudSKHNiRVEDsqtBaoH5Egws/uC4AL+VI30vdzPvoD4btRLSJun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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