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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清“小说”概念寻踪

在进入具体译作的讨论之前,需要先对晚清以来小说概念的演变及其与翻译的关系,略作辨析。

讨论小说作为一种现代文类概念的形成,从事概念史研究的学者往往从词语入手,追踪西方术语novel 如何通过跨文化的翻译而与中文词汇“小说”建立对等关系。唐宏峰从历史语义学的角度,讨论了19世纪以来“novel”与汉语词汇“小说”之对等关系建立的过程;在她看来,当二者对等关系确立之时,也意味着小说作为一种现代文类的产生。 然而,词语的对等,却并不等同于概念的确立。1896年,梁启超撰《西学书目表》,他将近代以来第一部翻译小说《昕夕闲谈》也列入其中,备注曰:“一名《英国小说》。读之亦可见西俗。” 这里,虽然梁启超用“小说”这一中文词汇来指称一部英国的小说作品,看似在“小说”与novel之间建立了对等关系,然而在《书目表》中,《昕夕闲谈》却是与幼学书、西洋食谱以及教会书籍等一起,被置于“无可归类之书”的行列中,同类还列有李提摩太的《百年一觉》,而此书则被注明是“西人说部书”。 这表明梁启超的小说观念仍然相当传统:“小说”是不重要的、难以归类的,其功能主要在于观之可知风俗,这大体不脱《汉书·艺文志》对“小说家”的定位。

“小说”在古代是目录学家和藏书家据以分类的一个书籍类别,并不是文体上的概念,其主要功能在于收纳其他分类体系(如“史部”)不断排除在外的作品。如何弥合这一作为书籍部类的“小说”与作为一种虚构叙事文体的小说之间的裂缝,是直到20世纪20年代鲁迅撰写《中国小说史略》时,仍然面对的难题。 因此,作为一种现代文类的小说概念的形成,绝非将“novel”一词译作“小说”这么简单 ;相反,在晚清大量的翻译实践以及与翻译相关的目录文献中,我们更多地看到的是传统的作为书籍部类的“小说”概念,对各种西洋或东洋小说的收编。

韩南在他关于19世纪中国小说的研究论著中,仔细讨论了梁启超《西学书目表》中所收录的《昕夕闲谈》和《百年一觉》两部小说及其汉译情况。《昕夕闲谈》被韩南称作“第一部汉译小说”,它1875年由申报馆出版,是对英国作家利顿(Edward Bulwer-Lytton, 1803—1873)的小说《夜与晨》(Night and Morning,初版于1841年)的一个相当同化的翻译,采用的是白话章回体;而《百年一觉》则堪称中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传教士翻译小说”,其原作是爱德华·贝拉米(Edward Bellamy, 1850—1898)的《回头看,2000—1887》(Looking Backward, 2000-1887, 1888),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 1845—1919)的译本使用的是浅近文言,由一回一回的提要组成,只相当于原文长度的一小部分。 梁启超在《西学书目表》中透露的传统小说观念,固然与他此时尚未大量接触“外国”小说有关,但这两部向中国小说体式“归化”了的译本无法传递出西洋小说在体式上的异质性,恐怕也是其中的重要缘由——梁启超分别用“小说”和“说部”来指称二者,也显示出他是以中译本的形态为基础来认知和归类的。

1897年,康有为在《日本书目志》中为“小说”专设了一门,收录了一千零五十八种日本各体小说,且在“识语”中将小说的地位大大提高,谓小说之“易逮于民治,善入于愚俗”,“可增七略为八、四部为五”,“故六经不能教,当以小说教之;正史不能入,当以小说入之;语录不能谕,当以小说谕之;律例不能治,当以小说治之”。 这段论述很快被梁启超征引到他1898年的《译印政治小说序》中,成为晚清“小说界革命”的重要理论依据。《日本书目志》“小说门”中收录的作品,既有对晚清文坛影响巨大的政治小说,如《佳人之奇遇》《雪中梅》《花间莺》等,也有日人翻译的西洋小说如《鲁敏孙漂流记》《六万英里海底纪行》《月世界一周》(以上皆为井上勤译),还包括曲亭马琴的物语、《通俗三国志》这类传统小说类型。由此可以见出康有为的“小说”概念所指内容的驳杂。

康有为这篇“识语”中的论述,一见之下似乎抬高了小说的价值,但其中的小说观念,仍然未脱旧范:“小说”并没有被理解为一种现代意义上的文学类别,而是被视为可以将“经义史故”用“俚语”的方式“翻译”并有效地传达给下层社会的通俗教育形式。 尽管多种“外国”的小说文本进入了康有为的视野,却并没有改变他所持的传统观念,除了康有为可能并没有全部看到或收藏这些作品之外,还与这些小说文本所着的形式之“衣”有关:如日本明治时代不少翻译或自撰的“政治小说”(如《花间莺》),原本采用的就是中国的章回体形式;中国文学中的“小说”传统,在明治日本仍有着相当的影响力。 在“识语”的结尾,康有为还指出:“日人通好于唐时,故文物制度皆唐时风,小说之秾丽怪奇,盖亦唐人说部之余波。” 这表明康有为仍然在中国传统小说的概念范畴之内来看待各种域外小说作品。

梁启超的“小说界革命”论述,大体是传统的小说教化观念与以日本为中介的西方时新文学理论的杂糅。 作为“小说界革命”纲领文件的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其真正的“革命性”所在,是将小说的预期读者,从康有为在《日本书目志》中拟设的下层社会、“愚俗”之人,推广到包含了下层社会与“高才瞻学之士”、囊括了“钝根”与“利根”的全体国民。这场以“改良群治”为目标的小说革新运动,其实并没有意图对传统小说的形式进行“革命”。梁启超将他的小说实践命名为“‘新’小说”,在当时的语境中实意味着他在沿用中国本身的“小说”概念与样式。在他看来,传统的“稗官之体”毫无疑问可以容纳新的“爱国之思” ,小说样式本身并无革新的需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很容易理解,为何梁启超在翻译《十五小豪杰》时,对中国的“说部体制”深信不疑,并以此为标准对原作进行大量的增删改削。当时所谓的“新小说”与旧小说之间,并不存在今天意义上的文类差别和体式之异;传统小说的章回体式并没有因为“新小说”的到来而被挤压,相反,它可能恰恰因为对西洋小说的翻译而获得生长的契机,正如严复、林纾因翻译而扩大了桐城古文的应用范围。

由此看来,晚清虽然有大量西洋小说文本被译成中文,但作为一种普遍被接受的“小说”概念,并没有立即“除旧布新”。实际上,当译者以中国传统的文类体式去翻译西洋小说时,他们的翻译既是传递域外文学的媒介,同时却也可能起到反作用力:向中国诗学传统“归化”的译本,会不自觉地成为中国读者理解西洋小说的屏障。当晚清“小说界革命”的倡导者梁启超主要通过《昕夕闲谈》这类与中国小说叙事模式同化的译本或是以日译的章回体政治小说为媒介而阅读西方文学时,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位倡导者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接触了“西方小说”。 VvSgdCzxETw/CVzqzajtWiwBoDE8Vy8cnxBeV4T0r5qBMLF5tJdtqY0PuuhuoG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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