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完成作业后,妈妈都允许丁小谷在短视频平台看会儿新闻。
一天,丁小谷在“抖动”APP的热搜上看到一条短视频——一群医护工作者穿着防护服戴着护目镜进到居民家,屏幕上有醒目的大字:“禽流感强势来袭,已有多位村民因为吃了鸡蛋、鸡肉,被传染禽流感,救治无效死亡。紧急通知,暂时别吃鸡肉,鸭肉,猪肉!”背景音乐听起来也让人很不舒服……
丁小谷吓得慌了神,心想:“我得赶紧把这个消息告诉村委会,广播告知全体乡亲。”
他一边跑向村委会,一边大声呼喊:“不好了,不好了!吃鸡蛋、鸡肉会被传染禽流感,会死人!”
听到丁小谷的喊声,原本在街边聊天,或正在做农活的乡亲,都撒腿往家跑,整个村子顿时鸡飞狗跳,乱作一团……
田小米听到喊声,快跑几步追上来,问道:“你在哪里得到的消息,可靠吗?”
丁小谷回答说:“可靠!都上热搜了,光点赞就1万多人,不可能是假的。”
田小米若有所思地说:“这么严重的事情,应该不会有人虚构事实。不管真假,我们先去村委会,让村主任核实一下。如果是真的,看看村主任怎么安排。你先别喊了,村子里都乱套了。”
就在这时,广播里传来村主任的声音:“乡亲们,刚刚收到县里的通知,网上有短视频播报称,我们邻村发现了多例禽流感病例,这是有人恶意编造的,请大家不要惊慌,食用煮熟的鸡蛋、鸡肉并没有感染风险。我在这里提醒大家,了解疫情,要通过官方渠道,不要轻信网络传闻,更不要随意四处传播。”
丁小谷站在了原地,心情复杂。一方面,听说消息是假的,松了一口气;另一方面,又为自己信谣、传谣感到惭愧。
回家后,他和田小米一起制作了主题为“抗疫有我”的手抄报,贴在村头的公告栏里,号召乡亲们:“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疫情防控的行动者!”
我国法律保护言论自由,但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故事讲述中,丁小谷没有对虚假疫情信息进行鉴别,就直接进行传播,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村内公共秩序的混乱,但因其是未成年人,并且不知道信息是虚假的,所以无须承担刑事责任。但短视频的作者故意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并在网络上进行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其已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则应对其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对于疫情信息坚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我们相信每一位同学都能够从自身做起,对获取的信息保持清醒而理性的判断,不会未经思考就“随手转发”,不会成为谣言的放大器。正确的做法是,通过官方平台,如国家、地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众号了解疫情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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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疫情动态的?如果你们还不知道,请问一下身边的朋友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