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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柏拉图论美德

柏拉图有关灵魂本性及其内部结构的学说,我们已有初步了解。接下来要考察的是,柏拉图在这一图景下,如何安放灵魂所拥有的美德,尤其是正义。

1. 四枢德的流俗理解

在柏拉图对话尤其是《理想国》中,有四种美德占有特殊地位:勇敢、正义、节制、智慧。后人称之为“四枢德(Cardinal Virtues)”,因为它们直到文艺复兴时期都被看作道德生活的枢纽。我们不妨借拉斐尔在签字厅中完成的《四枢德》壁画(图3.20),来了解近代以前受过良好教育的普通人如何理解这四种美德。对四枢德的这一流俗理解和柏拉图《理想国》中独特的美德道德心理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图3.20 拉斐尔《四枢德》湿壁画(1509—1511年),梵蒂冈博物馆。签字厅的这幅壁画的主题也是当时最重要的知识门类。《雅典学园》关于哲学,《圣事的争论》关于哲学,《四枢德》则关系到法学。

壁画的上方有三位女神,她们各自象征一种美德。最左侧的身穿铠甲,轻抚雄狮,显然对应着勇敢。画面中央的女神揽镜自照,在图像学传统中,这通常被看作自我知识或智慧的象征。古希腊人从一开始,就将“认识你自己”的德尔斐神谕视为通达实践智慧的必要途径。最右侧的女神手持缰绳,很显然是在驾驭或压制躁动的欲望,就像柏拉图在马车喻中所展示的那样,这是节制的象征。

我们很快会注意到壁画中正义女神的缺席。不过,在三位美德女神像的下方,是人间法律实践的场景:左侧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将他的法典(即《查士丁尼法典》)授予特雷伯尼努斯(Tribonian,约475—545年),右侧则是教宗格列高利九世(Gregory IX,1227—1241年在位)颁布教令。一边是民法,一边是教会法。毫无疑问,正义是支撑着人们司法实践的根本。所以在签字大厅的天顶,在勇敢、智慧和节制的上方,是正义女神的肖像(图3.21):她一手持剑,一手拿着天平,身旁两块石板,镌刻着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约170—223年)的正义定义:

图3.21 拉斐尔《正义女神》天顶画(1509—1511年),梵蒂冈博物馆。

正义是持久和永恒的意愿,它赋予每个人他所应得的。(Iustitia est constans et perpetua voluntas ius suum cuique tribuendi)

和天平这个象征物一样,正义作为一种美德,首先关注的是分配中的正当性,它涉及人们在经济交往中的相互关系。给一个人他所应得的,这被看作正义的核心。女神手中的剑表明她也司职惩罚,而惩罚的公正同样在于让恶人罪有应得。在拉斐尔和他同时代人心目中,正义具有超越其他美德的卓越地位,因为它不仅使每个人各得其所,而且使其他的美德也各得其所。

2. 柏拉图论四枢德

与美德的流俗理解关注外在行动不同,柏拉图的美德学说与他的灵魂学说,尤其是灵魂三分说牢牢捆绑在一起。

(1)智慧。柏拉图把智慧和灵魂的理性部分联系在一起,理性的部分作为心灵内部的统治者,它能够也应该知道对于灵魂的每一个部分,什么才是好的,以及对于灵魂三个部分所构成的整体,什么才是好的。当理性拥有这样的知识时,在柏拉图看来,灵魂就拥有了智慧的美德。 这里,我们很自然地会有一个疑惑,它和我们之前关于理性部分的疑惑是联系在一起的:这种与智慧相关的知识究竟是一种纯粹的理论认识,还是一种实践知识?不过,柏拉图这里至少强调了该知识的对象是善好。所以,我们可以在最宽泛的意义上,认为它是一种实践的知识,涉及什么是能给我们带来好处的行动。当然,这里的好处实际上指的是对于灵魂,尤其对于灵魂整体的好处。

(2)勇敢。柏拉图看起来同样把勇敢归于灵魂的一个特殊部分:勇敢和意气之间有种很自然的连结,因为在灵魂-城邦类比中,意气部分所对应的是城邦中的士兵或军事阶层,勇敢是他们最重要的美德。但需要强调的是,英勇抗敌、坚守阵地等勇敢的活动是在城邦层面谈的,那么,在灵魂层面,什么样的活动或特质才能体现勇敢这一品质呢?柏拉图认为,如果意气部分能够持守理性所交付它的命令,特别是关于什么应当害怕,什么不应当害怕的命令,那么,意气的部分就能展示出自己的美德。 这里实际上也是在回应早期对话《拉刻斯篇》中关于勇敢的讨论。在那里,苏格拉底向我们展示,勇敢并不简单地只是毫无畏惧,也不仅仅是坚守阵地,因为恰当的战略性撤退也会被看作勇敢,支撑着所有这些行动的,是人们关于什么应当害怕和什么不应当害怕的知识。

(3)节制。和智慧、勇敢有所不同,节制总是a节制b,它需要包含至少两个要素。所以,柏拉图认为节制涉及灵魂不同部分之间的关系。而《理想国》第四卷中对灵魂的分割,实际上就是从灵魂内部冲突这一现象出发的。在柏拉图和其他古人看来,一个陷于内部冲突的灵魂,显然不可能成为卓越的、拥有美德的灵魂,它处于一种糟糕的状态。因此,节制这样一种美德,就应当使灵魂的各个部分处于和谐中。而在柏拉图的灵魂三分说中,不仅欲望的部分会和理性发生冲突,意气的部分也会同理性冲突,意气和欲望之间也并不总是协调一致。任何一种冲突都会破坏心灵内部的和谐。因此,节制不单独属于灵魂的任一部分,而是和灵魂的三个部分都有关联。

(4)正义。柏拉图对其他三种美德在灵魂的部分间进行了分配:一归于理性,一归于意气,一归于三个不同部分,正义的位置何在呢?和拉斐尔的壁画一样,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同样认为正义这种品质具有非常特殊的地位。毕竟整部《理想国》的宗旨在于发现什么是正义,特别是灵魂内部的正义。所以他通过城邦的正义来探讨灵魂的正义。柏拉图发现,要确保对话者们在口头上或者用逻格斯建立的这个理想城邦具有正义这种品德,从一开始建城时就必须遵照正义法则,这首先体现在城邦的分工原则上。到了第四卷,苏格拉底提醒我们,这条贯穿整部《理想国》的政治分工原则实际上已经暗示了正义的定义:

做自己的,不多管闲事,这就是正义。

所谓“做自己的”,这里指的是做自己的工作或应当完成的任务,尤其指在一个拥有复杂结构的事物内部,每个部分行使属于自己的功能,不干预其他部分承担的功能。只有当每个部分都各行其是时,它们所构成的整体才有可能是正义的。

上述正义定义看起来在城邦的层面更容易得到辩护。在柏拉图看来,“做自己的”不仅意味着人们要根据经济分工完成自己的生产任务,更重要的是每个阶层要严格按照其政治地位行事:作为被统治者的生产阶层要甘于接受统治,护卫者或统治阶层则要按照他们的知识来行使统治职责,军事阶层则通过服从统治阶层的命令来确保整个城邦的完整和统一,只有这样的城邦才能成为正义的城邦。由此可见,正义和节制非常相近,它也需要三个不同部分的参与,而且是首先属于整体而不是某个具体部分的品质。根据城邦和灵魂的类比,只有当灵魂的三个部分各做各事——理性部分发号施令,意气部分确保理性的号令得以贯彻,欲望部分则俯首听命,这样的分工原则得以贯彻时,整个灵魂才有望成为正义的灵魂。

以上是对《理想国》中四枢德学说的简要概述,柏拉图在他的城邦-灵魂类比框架下,以城邦和灵魂的三分为根基来解释美德的本体论基础。相较于人们在伦理交往中所展现的高尚行为,柏拉图更关注灵魂内部的品质。这最突出地体现在正义这一美德中,它不再是欠债还钱或给每个人他所应得的分配法则,而首先是灵魂内部的秩序,是和节制难以区分的个人内在品质。我愿将其称为美德理论的内在化转向,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内在化转向所产生的理论后果,我们将结合苏格拉底有关美德的主张,来反思其更隐蔽的理论立场。

3. 苏格拉底与柏拉图论美德统一性

(1)首先要问的第一个问题是:四枢德彼此间是什么关系?它们究竟是完全独立的四种品质?还是有某种共同的、更基础的灵魂属性将它们统一起来?我们在此回到传统上归于苏格拉底的一个主张:美德统一性(unity of virtues)。但要注意的是,美德的统一性本身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

(a)一种是强解释,可以称之为苏格拉底式的美德统一性:所有美德都是同一的。结合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主张,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因为苏格拉底把所有伦理美德都化约为道德知识这样一种心理状态。尽管具体的美德所涉及的内容可以有所不同,但它们所依赖的心理机制是一样的。因此,勇敢不过是智慧的一种特殊形态,正义也是如此,反之亦然。显然,《理想国》所说的四枢德并不满足这一严格的同一性,因为它们分属灵魂的不同部分,这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美德理论一个不容忽视的根本差异。

(b)美德的统一性也可以有一个相对较弱的表述,有时候被称为美德的交互性(reciprocity of virtues):当且仅当一个人拥有所有美德时,他才拥有一个特定美德。 换句话说,我们不可能在不拥有其他美德的情形下,拥有某个特定的美德。就像苏格拉底所说的,很难设想一个人可以不是正义的、节制的而是勇敢的。美德的交互性之所以是美德统一性的弱化表述,是因为它承认不同的美德可以有差异性,只要求一个人在拥有一种美德的同时拥有所有美德。它仍然坚持认为不同的美德中有某种共同的要素,决定着它们之间的内在关联。

柏拉图是不是同样拒绝美德的交互性呢?这里,我们需要比通常的教科书更为审慎。因为前面提到的这四种美德,至少智慧、节制和正义都要求理性部分的参与。如果它们都要求理性处于一种卓越状态的话,我们就可以说这三种美德都要求拥有智慧才能实现。这一具有明显唯理智论的倾向的一个直接困难是对勇敢的定位。柏拉图似乎只是简单地在城邦层面将勇敢归于军事阶层,在灵魂层面将其归于意气。这里需要再次强调的是,要成为勇敢的人,只是单纯的无所畏惧或害怕那些应当害怕的东西是不够的。如果一个人不知道基于什么样的理由采取上述姿态,单纯凭借意气状态的服从,他很难被说成是真正勇敢的人,因为他可能只是天生不知畏惧而已。正如柏拉图在《理想国》第四卷中所指出的,军事阶层必须对什么应当害怕什么无须害怕持有正确的信念,而且这信念应当来自他们的教育和律法的灌输。柏拉图特意将其命名为“公民的勇敢”。 因此,一个勇敢的人也必须满足某种认知条件,即拥有正确的道德信念。然而,正如我们下一讲将要进一步展示的,柏拉图并不认为知识就是正确的信念,作为美德的智慧因此也不能等同于正确的道德信念。以上论述不足以直接辩护柏拉图接受美德的交互性,但它至少指出了一种可能的思考方向,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灵魂是否能在只拥有正确信念但并不拥有知识的条件下成为勇敢的,它可以引导我们更深一层去反思勇敢是不是仅仅属于意气。

(2)这里引申出另一个关键的问题:知识对美德来说是不是必要的?按照刚才的思路,如果我们把智慧看作一种特殊的实践知识,即关于灵魂每一个部分的善以及灵魂作为整体的善的知识,而刚才关于美德交互性的论证是成立的话,那么柏拉图就需要承认,知识是获取美德的一个必要条件,尽管它未必是充分条件。当然,最大的挑战仍然在于如何理解勇敢这种美德。

在以上两个问题的分析中,我的解释和主流的柏拉图道德心理学已经有所不同:人们通常认为柏拉图完全背弃了苏格拉底道德心理学的核心理念。在苏格拉底那里,灵魂是一个没有内在结构的整体,因此美德也不过是这个整体的特定品质;而在柏拉图这里,美德被分散到灵魂的一个部分或多个部分,具有不同的特征。我在这里尝试指出的是,柏拉图的文本确实留下了一定的理论空间让人辩护他并没有如此极端地背离苏格拉底的美德学说。因为柏拉图一直强调,在道德实践中,道德知识对于人们获得恰当的道德品质至少是必要的,尽管他并不否认,除了智慧之外,其他美德的实现都需要非理性部分的参与。

(3)还可以进一步追问的一个问题是,如果承认这四种美德有所不同,它们当中有没有一个是最重要的?如果有,它是哪一个?在有关美德交互性和道德知识必要性的讨论中,作为道德知识的智慧无疑占据突出地位。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什么应当害怕、什么不该害怕,他就很难拥有勇敢的美德;如果不知道低级的欲望会给灵魂整体的善带来伤害,也就很难拥有节制这种美德;关于正义,我们也可以做类似的推导:正义就是各做各的事情。那么,什么是各自的事情?换种说法,什么是属于一个人或者灵魂的一个部分应当完成的功能?谁来规定和保障灵魂的各部分不逾越自己的界限?谁让灵魂得以认识它各部分的职责?我们也很自然地会想到理性部分和智慧这一美德。但另一方面,在引入四枢德的讨论时,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明确强调,我们从一开始就需要正义这种美德来构建理想中的城邦,需要遵循正义的分工原则。根据城邦-灵魂类比,在灵魂的构建中,正义作为灵魂的品质,也应该具有这种卓越地位,如同拉斐尔的壁画所展示的那样。因此,正义还是智慧,哪一个是最根本的美德,不仅在柏拉图这里,在亚里士多德传统中,仍然是富有争议的话题。

(4)最后,回到柏拉图对正义的理解和流俗的正义概念:柏拉图首先关心的是灵魂的正义,是灵魂不同部分去完成各自的功能,这是个体灵魂的一种内在品质,它或许能给个体灵魂带来他所追求的善,使他拥有他所期待的美好生活。但是,这样一种个体的内在品质,和我们通常所关心的人与人交往中的正义有什么关系呢?当然,人们可以说,柏拉图在城邦的层面也谈到了正义。但我们不要忘记,他在那里谈到的正义是生产阶层、统治阶层、军事阶层之间的关系,是阶层甚至阶级之间的关系,其中并不直接体现个体和个体之间交往的正义关系。所以,在柏拉图关于正义的理解中,我们会发现,个体与个体之间,主体与主体之间,作为主体交互的品质的正义,很可能是缺席的。 TQABoyyWRPd5YVDnTCSMaOo7QrVWLPk7e3UVC5eO4ylvNWDbFpUola4QgbodWO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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