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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生态要素概念界定

广义的生态要素包括气象条件、水资源、植被类型、地形地貌、土壤类型、人口密度、经济密度、产业结构与布局、土地利用现状、建筑密度、环境污染状况等所有可能对规划区生态产生任何影响的各类因子。在村镇社区空间规划中,一方面,通常难以将上述所有因子的资料进行收集和处理;另一方面,在村镇社区的尺度上,如气象条件、水资源、土壤类型等在规划区中的变异性很小,对生态用地布局规划的参考价值有限。不同于县级及以上国土空间规划重视全域各要素的整体评价和布局优化,村镇社区规划在上位规划的定位基础上,应主要着眼于微观尺度各类空间的合理安排,通过优化和改善村域生态空间与非生态空间之间、生态空间中各要素之间的微观布局关系,促进“三生”空间的协调可持续。这就要求村镇社区尺度生态规划要将土地利用格局优化作为核心任务之一,通过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村域整体生态功能和生态服务价值的提升。

因此,基于村镇社区生态规划定位及其相关实践的启示,本书将村镇社区生态要素定义为在村镇社区内基于生态功能异质性区分出的不同土地利用/土地覆被类型。基于土地利用/土地覆被类型的生态要素定义和识别可以认为是对现有土地分类体系的延伸和扩展,对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镇社区规划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更科学明确地引导村镇社区的土地利用方向和模式,更好地体现村镇社区各类空间的生态功能差异,以促进村镇社区的生态功能提升和生态空间保育,为村镇社区生态空间格局优化奠定基础。 OfDtiuk+CHb+81SEK8e628LnVTprL40wXfkur8KqwnOR8DdfOPm+k4EZ37fm85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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