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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虽然大部分HR都知道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但在实践操作中,因为种种原因而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比比皆是。那么,如果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呢?对企业会造成什么风险呢?

典型案例典

王先生户籍为农村,于2016年进城务工。2017年4月1日,王先生入职A公司(非建筑行业)从事材料加工工作,月薪为4000元。A公司一直未与王先生签订劳动合同,王先生曾提出要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遭到A公司拒绝,王先生担心自己再次提出签订合同会让公司不快,公司可能会辞退他或在工作中给小鞋穿,因此只好保持沉默。2018年3月2日,A公司单方面无故辞退了王先生,王先生于同月12日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A公司支付未与王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平潭综合实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支持了申请人王先生的仲裁请求。

案例解读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本案中,A公司一直未与王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王先生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于法有据。

在实操中,用人单位与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仅是赔付二倍工资的问题,还有以下多种风险。

1.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合法辞退员工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尚方宝剑,但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依然以此理由辞退员工,往往会被认定为违法辞退,需要承担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2.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的风险

4.不利于用人单位保护商业秘密的风险

5.用人单位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义务的风险

6.用人单位承担赔偿员工损失的风险

7.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的风险

8.劳动争议发生后处于被动状态的风险

关联法条关

1. 《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颁布)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防范要点

虽然自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订以来,通过相关部门的广泛宣传,劳动合同的签订比例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在广大的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仍然大量存在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这将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

要想避免此类风险,用人单位和HR一定要对劳动合同的签订足够重视,最好是坚持 先签劳动合同再入职 的原则。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在入职时即签订劳动合同,也一定要在正式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mSj0NkWN1o2q1a+e90n8k8lBqRIHRd78AxBikoDokjBgWuYCwVGT3VfUdXbsrh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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