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爸爸之后,弗朗茜上楼去看弗洛斯·加迪斯为当晚的舞会准备了什么样的礼服。
弗洛斯靠在一家儿童手套厂当车工来养活母亲和弟弟。手套缝错了边,她的工作就是把它们翻到正确的面。她经常把活带回家晚上做。她弟弟患肺痨,不能工作,家里很需要钱。
弗朗茜听别人说,亨尼·加迪斯快死了,可她不信。他看起来不像。事实上,他看上去好极了:皮肤清亮,两颊泛着美丽的粉红色,眼睛又大又黑,眼神炽热,像一盏防风灯一样稳稳燃烧。不过他知道。他十九岁,渴望生活,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死了。加迪斯太太见到弗朗茜很高兴。有人陪伴,亨尼就不考虑自己的事了。
“亨尼,弗朗茜来了。”她高兴地喊道。
“你好,弗朗茜。”
“你好,亨尼。”
“你不觉得亨尼看上去不错吗,弗朗茜?告诉他,他看上去不错。”
“你看上去不错,亨尼。”
亨尼好像对着一个看不见的人说:“她告诉一个快死的人,他看上去不错。”
“我是说真的。”
“不,你不是。你只是说说而已。”
“你说什么呢,亨尼。你看我,我这么瘦,从没想过死。”
“你不会死的,弗朗茜。你生来就是要好好体会这糟糕透顶的生活的。”
“话虽这么说,我真想和你一样有红扑扑的漂亮脸蛋。”
“不,你不想。你要是知道它们为什么这么红,就不这样想了。”
“亨尼,你应该多到屋顶上坐坐。”他妈妈说。
“她告诉一个马上要死的人,到屋顶上去坐坐。”亨尼向他看不见的同伴说。
“你需要新鲜空气,还有阳光。”
“别烦我了,妈妈。”
“我是为了你好。”
“妈妈,妈妈,别烦我!别烦我!”
突然,他把头趴在胳膊上,痛苦地咳嗽抽泣起来。弗洛斯和她妈妈面面相觑,没有吭声,她们决定让他一个人待在厨房咳嗽抽泣,她们到客厅给弗朗茜看服装。
弗洛斯每周做三件事:改手套,做礼服,追弗兰克。她每周六晚都去参加化装舞会,每次都穿不同的礼服。这些礼服都经过专门设计,来遮挡她丑陋变形的右臂。小时候她不小心掉进厨房地上一个装着滚烫热水的洗衣锅里,右臂被严重烫伤,长大后那部分皮肤萎缩发紫。她总是穿长袖衣服。
化装舞会必须穿低胸装,于是弗洛斯设计了一套露背装,正面剪裁露出她丰满的胸部,一条长袖遮住右臂。评委们认为,那只飘逸的袖子独具象征意义。她总是拿一等奖。
弗洛斯穿上了那晚要穿的礼服。这套衣服与克朗代克
舞厅的女孩穿的流行服装类似,由紫缎连衣裙和一层层樱桃红色塔勒顿
衬裙组成。左胸胸口处缝着一只黑色亮片蝴蝶。一只袖子由豌豆绿色雪纺制成。弗朗茜很欣赏这套服装。弗洛斯的妈妈打开衣柜门,弗朗茜看到里面挂了一排色彩鲜艳的礼服。
弗洛斯有六套不同颜色的紧身连衣裙、六套塔勒顿衬裙和至少二十个雪纺袖子,颜色各异,你能想象到的颜色都有。每个星期,弗洛斯都会更换组合,搭配一套新服装。下一周是天蓝色紧身裙和黑色雪纺袖子,里面可能套樱桃红色衬裙。以此类推。衣柜里有二十多把卷得紧紧的绸伞,从未用过,那是她赢来的奖品。弗洛斯像运动员收集奖杯一样收集它们。看着这些伞,弗朗茜很开心。穷人对数量多的东西总是抱有极大的热情。
弗朗茜欣赏这些礼服时,开始感到不安。看着那些鲜艳的颜色,樱桃红色、橙色、亮蓝色、红色和黄色,她有一种感觉,有什么东西鬼鬼祟祟藏在这些衣服后面。那东西裹一件长长的黑斗篷,骷髅头咧着嘴笑,手上只有骨头。它正躲在这些绚丽的颜色后面等着亨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