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五点回家了。那时,马和马车已被锁在弗雷伯的马厩里,弗朗茜也看完了书,吃完了甜食。她注意到傍晚的阳光照在破旧的栅栏板上,看上去是那么苍白和稀薄。她把被阳光晒得暖暖的、被风吹得清爽的枕头贴到脸颊上,过了一会儿才把它放回自己的小床。爸爸唱着他最喜欢的民谣《莫莉·马龙》回来了。他上楼时总唱这首歌,好让家人知道他回来了。
在美丽的城市都柏林,
姑娘们多么漂亮……
在那里我初次遇见……
弗朗茜开心地笑着,不等他唱下一句,就打开了门。
“你妈妈呢?”他问道。他每次进门都这么问。
“和茜茜去看演出了。”
“噢!”他听上去很是失望。凯蒂要是不在家,他总是很失望。“我今晚去克罗默餐厅。盛大的婚礼派对。”他用外套袖子拂了一下礼帽,然后把它挂起来。
“去招待还是唱歌?”弗朗茜问道。
“都做。我有没有一条干净的服务员围裙,弗朗茜?”
“有一条干净的,但没熨。我去帮你熨。”
她把熨衣板支在两把椅子上,把熨斗加热。她找了一块方形厚粗布,皱皱巴巴的,系着亚麻带子,洒上水。趁着熨斗变热的工夫,她去热了热咖啡,给爸爸倒了一杯。他喝了咖啡,吃了他们给他留的甜面包。他很高兴,因为晚上有活干,而且天气也不错。
“今天这样的天气真像有人送了你一份礼物。”他说。
“是的,爸爸。”
“热咖啡真是好东西啊!在它被发明之前,不知道人们是怎么过的?”
“我喜欢咖啡的气味。”
“你在哪儿买的面包?”
“温克勒的店。怎么了?”
“他们的面包做得越来越好吃了。”
“还剩了些犹太面包,一片。”
“好啊!”他拿起那片面包,把它翻过来。上面有工会贴纸:“好面包,工会面包师精心制作”。他把贴纸撕下来,突然想起来件事:“我围裙上的工会标签!”
“在这儿,缝在接缝里了。我会熨平的。”
“这个标签就像一个装饰物,”他解释说,“就像你戴的一朵玫瑰花。看我的服务员工会徽章。”那颗淡绿白相间的徽章系在他的翻领上。他用袖子擦了擦。“加入工会之前,老板们想给多少工资就给多少,有时一分钱都不给。他们说,有小费就够了。有的地方安排活甚至收我钱。他们说,小费数额够大,谁想干服务员,他们可以把工作机会卖给他。后来我加入工会。你妈妈不该心疼交会费。工会给我安排活,不管小费拿多少,老板必须给我开工资。所有行业都应该成立工会。”
“是的,爸爸。”现在弗朗茜熨起围裙来了。她喜欢听爸爸说话。
弗朗茜想起了工会总部。一次,她去那里给爸爸送围裙和去工作的车票钱。她看见爸爸和几个男人坐在一起。他一直穿着燕尾服,这是他仅有的一套西装。他头上高高戴着黑色礼帽,抽着雪茄。看到弗朗茜进来时,他摘下帽子,把雪茄扔了。
“这是我女儿。”他骄傲地说。服务员们看着这个穿着破烂衣服的瘦小孩子,交换了一下眼神。他们和约翰尼·诺兰不一样。他们在工作日有固定的服务员工作,周六晚上打工挣点外快。约翰尼没有固定工作,四处找活干。
“我想告诉你们,伙计们,”他说,“我有两个漂亮孩子,一个美丽的妻子。我想告诉你们,我配不上他们。”
“看开些。”一个朋友拍拍他的肩膀说。
弗朗茜无意中听到外面有两个人在议论爸爸。矮个男人说:
“听听这个家伙谈他的老婆孩子吧。太有意思了。他可真搞笑,工资带回家给老婆,可是小费自己留着喝酒。他跟麦加里蒂酒吧的协议也很搞笑,他把挣的小费全都上交,麦加里蒂给他酒喝。他都不知道是麦加里蒂欠他钱,还是他欠麦加里蒂钱。不过这个协议肯定对他好用。他总是喝得醉醺醺的。”他们说完走开了。
弗朗茜听了一阵心痛,可是当她看到站在爸爸周围的男人如何喜欢他,如何热切地听他说话,听完他说的话又开心地笑时,她心里没那么痛了。那两个人是例外。她知道,人人都喜欢她爸爸。
是的,人人都喜欢约翰尼·诺兰。他是一个唱甜美歌曲的甜美歌手。自古以来,每个人,尤其是爱尔兰人,都喜爱他们当中的歌手。他的服务员伙计们都喜欢他。他招待的客人喜欢他。妻子和孩子也喜欢他。他还是那么快活,那么年轻,那么英俊。他的妻子并不怨恨他,他的两个孩子也不知道应该为他感到羞耻。
弗朗茜把思绪从参观工会总部的那一天拉了回来,倾听爸爸说话。他在追忆往事。
“拿我说吧。我什么也不是。”他平静地点上一支五分钱的雪茄,“土豆不够吃的那年,我家人从爱尔兰来到这儿。一个开轮船公司的家伙说要带我父亲去美国——那里有工作在等他。他说船费以后从工资中扣除。我父母就来了。我父亲和我一样,一份工作从来干不长久。”他默默抽了一会儿烟。
弗朗茜静静地熨着衣服。她知道爸爸只是在自言自语。他只是希望有人听他说话,并不指望她能明白。他几乎每个星期六都说同样的话。一周其余的时间,喝酒的时候他来来去去,很少说话。但今天是星期六。今天是他说话的日子。
“我父母都不认字。我自己也只读到六年级——老头子去世后我不得不辍学了。你们这些孩子真幸运,我会保证你们完成学业。”
“好的,爸爸。”
“那时我还是个十二岁的孩子。我在酒吧为醉汉唱歌,他们朝我扔硬币。后来我开始到酒馆和餐厅工作……干服务员……”一时之间他陷入了沉思。
“我一直想当一名真正的歌手,那种穿戴整齐在舞台上演出的歌手。可我没受过教育,不知道怎么才能当上舞台歌手。我母亲叫我好好工作。她说,你不知道有工作是多么幸运。于是我当上了唱歌服务生。这个工作不稳定。要是我只是个普通服务员,日子还好些。这就是我喝酒的原因。”他毫无逻辑地总结道。
弗朗茜抬头看着他,好像要问他一个问题,但她什么也没说。
“我喝酒,是因为我这辈子就这样了,我也知道。我不能像其他男人那样开卡车,我这个块头也干不了警察。我得到酒吧招待人喝啤酒,唱歌给人听,可我只想唱歌。我喝酒,因为我身上的担子太重。”又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然后他低声说:“我不开心。我有老婆有孩子,碰巧又不是个勤快人。我从没想过要成家。”
弗朗茜又一阵心痛。难道爸爸不想要她和尼利吗?
“像我这样的人成家干什么呀?但我爱上了凯蒂·罗姆利。哦,我不怪你妈妈。”他快速地说,“没有她,我也会娶希尔蒂·奥代尔。我觉得你妈妈还在吃她的醋。但认识了凯蒂后,我对希尔蒂说:‘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于是我娶了你妈妈,我们有了孩子。你妈妈是个好女人,弗朗茜。你一定要记住这一点。”
弗朗茜知道妈妈是个好女人。她知道。爸爸也这么说。那为什么她喜欢爸爸胜过喜欢妈妈呢?为什么她会这样?爸爸一无是处。他自己也这么说。但她就是更喜欢爸爸。
“是的,你妈妈很辛苦。我爱我的妻子,我爱我的孩子。”弗朗茜又高兴起来了。“可是男人不应该有更好的生活吗?也许有一天,工会给男人安排工作,也让他也有自己的时间。我这辈子是等不到了。现在,要么一直努力工作,要么当流浪汉……没有中间路可走。等我死了,没有人会长时间记得我。没有人会说:‘这人爱他的家人,相信工会。’他们只会说:‘太糟糕了。可不管你怎么看,他只不过是个酒鬼。’是的,他们会这么说。”
屋里安静极了。约翰尼·诺兰痛苦地将抽了一半的雪茄扔到没有纱窗的窗户外面。他有一种预感,他的生命正快速流逝。他看着女儿低着头弯着腰,那么安静地熨衣服,她那瘦削的脸上流露出淡淡的悲伤,不禁感到一阵刺痛。
“听着!”他走到她身边,一只胳膊搂着她瘦弱的肩膀,“要是我今晚拿到很多小费,我就把钱押在一匹认识的好马上。周一赛马。我会在它身上押几块钱,赢十块。然后我再把这十块押在另一匹认识的马上,赢一百块。要是我开动脑筋,运气好的话,我就能赢五百块。”
即便告诉女儿赢钱的梦想时,他也知道这是在白日做梦。但是,他心想,假如你说的一切都能变成现实,那该多好啊!他继续说下去。
“然后你知道我打算做什么吗,小天后?”弗朗茜开心地笑了。她很高兴爸爸又用了他给她起的这个绰号,当时她还是个婴儿,他发誓说她的哭声像歌剧演员的音域一样变化多端、优美动听。
“不知道。你打算干什么?”
“我要带你去旅行。就你和我,小天后。我们到南方去,到棉花花开的地方去。”他对这句话很满意,又说了一遍,“到棉花花开的地方去。”接着他想起来,这句话是他知道的一首歌中的一句。他把双手插进口袋,吹起了口哨,开始像帕特·鲁尼
那样跳起了华尔兹。然后他开始唱歌:
……一片雪白的田野,
听那些黑人轻声歌唱。
我渴望去那里,因为有人在等我,
在棉花花开的地方。
弗朗茜轻轻亲了一下他的脸颊。“哦,爸爸,我好爱你啊。”她低声说。
他紧紧抱着她。又是一阵刺痛。“哦,上帝!哦,上帝啊!”他带着几乎无法忍受的痛苦,一遍遍对自己说,“我是个多么糟糕的父亲啊!”但再次跟她说话时,他平静下来。
“不过,这样可熨不好我的围裙啊。”
“熨好了,爸爸。”她仔细地把它叠成方块。
“家里还有钱吗,宝贝?”
她朝架子上那个有裂纹的杯子看了看:“还有一个五分硬币和几个分币。”
“你能不能拿七分钱,出去给我买个假衬衫和一个纸领子?”
弗朗茜到布制品店去买爸爸星期六晚上穿的衣服。假衬衫是用硬挺的平纹细布做的,用一个领扣套在脖子上,穿上马甲把它固定住。它可以代替衬衫,穿一次就扔掉。纸领子并不是纸做的。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为了和赛璐珞领区分。赛璐珞领是穷人戴的,清洗时只需用湿抹布擦拭一下。纸领子是用硬浆过的薄麻布做的,只能穿一次。
弗朗茜回来时,爸爸已经刮好了胡子,用水打理了头发,擦了皮鞋,穿上了一件干净汗衫。汗衫没有熨,后面还有一个大洞,但很好闻,也很干净。他站在一把椅子上,从柜子顶层的架子上取下一个小盒子。里面装着一副珍珠饰纽,这是凯蒂送给他的结婚礼物,当时花了她一个月工资。约翰尼为它们感到十分自豪。不管诺兰家生活多么困难,这副饰纽从没有被典当过。
弗朗茜帮他把饰纽扣在假衬衫上。他用一个金领扣把硬翻领系上,这是他和凯蒂订婚前希尔蒂·奥代尔送给他的礼物,他也很珍爱。领结是黑丝绸面料,还打了一个专业的蝴蝶结。别的服务员都是戴系在松紧带上的现成蝴蝶结,但约翰尼·诺兰不一样。别的服务员穿的是脏兮兮的白衬衫,或者胡乱熨过的干净衬衫和赛璐珞领子,可是约翰尼不一样。他的装束虽然是临时的,但完美无瑕。
他终于穿戴整齐了。他那金色的波浪卷发闪闪发亮,身上有一股洗过脸刮过胡子的干净清新味道。他穿上外套,兴高采烈地扣上扣子。燕尾服的缎子翻领已经磨损,但衣服那么合身,裤子折痕又那么完美,谁还会注意到那个呢?弗朗茜看着他擦得锃亮的黑鞋子,注意到他那直筒长裤从后面遮住鞋跟,搭在鞋面上,十分好看。没有哪个爸爸的裤子能穿出这个效果。弗朗茜为爸爸感到骄傲。她把为他熨好的围裙小心地用一张专门包围裙的干净纸包好。
弗朗茜陪爸爸去乘坐有轨电车。女人们朝他微笑,直到她们注意到紧紧抓着他手的小女孩。约翰尼看上去就是一个无忧无虑、英俊帅气的爱尔兰大男孩,而不是一个清洁女工的丈夫和两个饥肠辘辘的孩子的父亲。
经过加布里埃尔五金店,他们停下看橱窗里的溜冰鞋。妈妈从没有时间干这些。爸爸说起话来好像有一天他会给弗朗茜买一双似的。他们走到拐角处。一辆格雷厄姆大道的电车开了过来,他顺着电车减速的节奏,身手矫健地上了电车车尾。电车再次启动时,他站在后门的踏脚台上,抓住栏杆,同时探出身子向弗朗茜挥手。她想,再也没有哪个男人像她爸爸那样勇敢,那样潇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