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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图书馆不大,有点寒酸破旧。弗朗茜觉得它很美。她对图书馆的感觉与她对教堂的感觉一样好。她推开门走了进去。比起大弥撒中点燃的香的味道,她更喜欢破旧的皮封面、图书馆标签和油墨新鲜的印泥混合在一起的气味。

弗朗茜觉得那个图书馆藏有全世界所有的书,她打算把全世界所有的书都读个遍。她每天都按字母顺序读一本书,连枯燥的书也不跳过。她记得读的第一个作者是阿伯特(Abbott)。就这样每天读一本书已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作者名字的首字母才到B。她已经读过关于蜜蜂(bee)和水牛(buffalo)、百慕大(Bermuda)度假和拜占庭(Byzantine)建筑的书了。虽然她满腔热情,但她不得不承认,B里面的一些书很不好读。不过弗朗茜酷爱阅读,有什么读什么:垃圾书、经典作品、时刻表和杂货店价目表,什么都不放过。有些书很精彩,比如路易莎·奥尔科特 的书。她打算等读到Z,所有书都读完了,再从头重读一遍。

星期六不一样。她会读一本不按字母顺序排列的书来犒劳自己。这一天她会让图书管理员推荐一本书。

弗朗茜走进来,轻轻关上身后的门——在图书馆就该这样,快速瞅了一眼图书管理员桌子尽头的那个金棕色小陶碗。一看它便知现在是哪个季节。秋天的时候,里面是几根苦甜藤小枝;到了圣诞节,碗里插了冬青。即使地上还有雪,要是看到里面出现褪色柳,她就知道春天来了。而今天,1912年夏天的这个星期六,里面装的什么呢?她的目光顺着碗缓缓往上移动,细细的绿茎,圆圆的小叶子,她看到了……旱金莲!红色、黄色、金色和象牙白。看到如此美丽的景象,她的两眼之间生出一阵痛。这一幕她会终生铭记。

“等我长大了,”她想,“我也要有这样一个棕色碗,在炎热的八月,里面插上旱金莲。”

她把手放在擦得锃亮的桌子边缘,她喜欢桌子的手感。她看着整齐的一排新削好的铅笔,干干净净、四四方方的绿色借书记录簿,大大的一罐白色浆糊,码得整整齐齐的卡片,以及等待放回书架上的书。还有那支别出心裁的铅笔,笔尖上方有个日期塞 ,孤零零地放在记录簿旁边。

“是的,等我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家,我不要舒适的毛绒椅子,不要花边窗帘,也不要盆栽大叶绿植。我的客厅也要粉刷白墙,放一张这样的桌子,每个周六晚上有一本干净的绿色记事簿,一排削好待用的闪亮的黄色铅笔,还有一个金棕色的碗,里面放一朵花、一些树叶,或者浆果,还有书……书……书……”

她选了星期天要看的书,是一位名叫布朗(Brown)的作家写的。弗朗茜觉得名叫布朗的作家的书都读了好几个月了。就在她以为快读完时,她注意到下一个架子的书还是布朗(Browne)。之后是勃朗宁(Browning)。她叹了口气,急切地想开始看以C打头的书,因为那里有一本玛丽·科雷利(Marie Corelli)的书,她以前瞅过几眼,觉得很是刺激。有一天她能读到那本书吗?也许她该每天读两本。也许……

她在书桌前站了很长时间,图书管理员才屈尊为她服务。

“借什么?”那位女士烦躁地问。

“这本书。我想借这本。”弗朗茜把书往前推过去。书的封底打开了,封袋里的小卡片也抽了出来。图书管理员以前教过孩子们这样借书,这省去了他们不少麻烦,不用每天打开几百本书,从几百个封袋里抽出几百张卡片了。

她接过卡片,盖了章,塞进书桌的一个槽里。她在弗朗茜的借书卡上盖了章,推给她。弗朗茜拿起书,但没有走开。

“怎么了?”图书管理员头也懒得抬。

“能不能请你给一个女孩推荐一本好看的书?”

“多大?”

“十一岁。”

每一周弗朗茜都提同样的要求,每一周图书管理员都问同样的问题。借书卡上的名字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她也从不抬起头看孩子的脸,因此也不认识这个每天都来借一本书,周六借两本书的小女孩。一个微笑对弗朗茜来说会意义重大,一句友好的话会让她开心不已。她爱图书馆,恨不得拜倒在那位负责借书的女士脚下。可是图书管理员有别的心事。不管怎样,她讨厌孩子。

那女人把手伸到书桌底下,充满期待的弗朗茜浑身颤抖。书拿上来时,她看到了书名:《我若为王》 ,作者麦卡锡。太棒了!上周是《格拉斯塔克的贝弗利》,前面两周也是。麦卡锡的书她只借过两次。图书管理员反反复复推荐这两本书。也许她只读过这两本;也许它们出现在哪个荐书单上;也许她发现,对于十一岁的女孩来说,这两本书绝对不会错。

弗朗茜把书紧紧抱在怀里,匆匆赶回家。路过第一个门廊她就想坐下来阅读,但她抵制住了这个诱惑。

终于到家了,她盼了整整一星期的时间到了:坐在逃生梯上看书。她在逃生梯上铺了一块小地毯,从床上拿来枕头,把它靠在栏杆上。幸运的是冰箱里有冰,她削下一小块放在一杯水里。她把早上买的粉白相间的薄荷味威化饼摆在一个小碗里,小碗有裂纹,但颜色是漂亮的蓝色。她把玻璃杯、碗和书摆在窗台上,然后爬上外面的逃生梯。到了外面的逃生梯上,她就如同住在一棵树上一般。楼上、楼下或对面的人都看不见她,但她可以透过树叶,将外面的一切尽收眼底。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慵懒的暖风带来了温暖的大海气息。树影在白色枕套上留下飘忽不定的图案。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太好了。通常院子会被一个男孩霸占,他父亲租下了一楼的商店。那个男孩没完没了地玩墓地游戏。他会挖小小的坟墓,把捉来的活毛毛虫放进小火柴盒里,举行不正式的葬礼将它们埋了,并在小土丘上竖起小石头墓碑。整个游戏过程中,他都胸脯起伏,假装抽泣。但是今天这个闷闷不乐的孩子去本森赫斯特 看姑妈去了。知道他不在,弗朗茜就如同收到一份生日礼物。

弗朗茜呼吸着温暖的空气,看着摇曳的树影,吃着甜食,看书的间隙喝着凉水。

假如我是国王,爱人,啊,

假如我是国王……

弗朗索瓦·维庸 的故事读起来一次比一次精彩。有时她担心书会在图书馆丢失,再也读不到了,她还在一个两分钱的笔记本上抄写过这本书。她太渴望拥有一本书了,以为抄一本也可以,但是那些写满铅笔字的纸看起来不像图书馆里的书,闻起来也不像,于是放弃了。她安慰自己说,等长大了,她要努力工作,好好存钱,把喜欢的每一本书都买下来。

她独自一人在家,读着一本好书,吃着一小碗甜食,心平气和,与世无争,开心极了。树影婆娑,下午的时光就这样过去了。大约四点钟,弗朗茜家院子对面的公寓楼开始热闹起来。透过树叶,她朝没有挂窗帘的敞开的窗户看去。只见人们匆匆带上啤酒罐出去,装满冒着凉泡沫的冰啤酒回来。孩子们跑进跑出,往返于肉铺、杂货店和面包房。女人们带着大包小包从当铺回来了。男人们的礼拜天西装又赎回来了。星期一,它还要回到当铺再待一周。当铺靠着每周的利息赚了不少钱,西装也得了好处,用刷子刷干净,挂起来,还有樟脑防蛀虫。周一送去,周六取回,周而复始,只需付蒂米大叔十美分利息。

弗朗茜看见年轻姑娘们正忙着准备跟男伴出门。这些公寓都没有浴室,姑娘们就穿着背心内衣和衬裙站在厨房水槽前梳洗。她们清洗腋下时,胳膊举过头顶,形成非常美丽的弧线。那么多窗户里面有那么多姑娘都以这种方式清洗,似乎这成了一个安静的、满怀期盼的仪式。

弗雷伯的马车进了隔壁院子,弗朗茜停止了阅读,因为看那匹漂亮的马几乎和读书一样有趣。隔壁的院子铺着鹅卵石,院子尽头有一个漂亮的马厩。两扇熟铁大门将院子和街道隔开。鹅卵石边上有一小块肥沃的土地,长着一丛可爱的玫瑰,一排鲜红的天竺葵。马厩比街坊邻居的房子都好,那院子也是全威廉斯堡最漂亮的。

弗朗茜听到大门咔嗒一声关上了。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匹棕色骟马,周身闪着光泽,鬃毛和尾巴都是黑色的。它拉一辆栗色小马车,马车两侧用烫金字母写着“弗雷伯医生,牙医”以及他的地址。这辆漂亮的马车不送货,也不拉货。它整天在街上缓慢行驶,就是一个广告,一个梦幻般的移动广告。

赶车的小伙子叫弗兰克,每天早上赶马车出门,下午赶马车回来。弗兰克人不错,脸颊红润,就像儿歌里唱的好少年一样。他日子过得不错,姑娘们都跟他打情骂俏。他做的事就是慢悠悠驾着马车转一圈,让人们看清上面的名字和地址。需要换全口假牙或拔牙时,人们会记起马车上的地址,来找弗雷伯医生。

弗兰克悠闲地脱下外套,穿上皮围裙,那匹叫鲍勃的马耐心地站着,蹄子轮番挪动。然后弗兰克卸下马具,擦了擦皮革,将马具挂在马厩里。接着他用一块巨大的黄色湿海绵给马洗澡。马很享受。它站在那里,阳光在它身上洒下斑驳的斑点,有时它的蹄子在石头上蹭出火星。弗兰克把水挤到棕色马背上,一边往下擦,一边不停地跟马说话。

“别动,鲍勃。真是个好孩子。后退。吁!”

鲍勃并不是弗朗茜生活中唯一的一匹马。艾薇姨妈的丈夫威利·弗利特曼姨夫也赶着一匹马。那匹马叫“鼓手”,拉一辆送牛奶的马车。威利和鼓手的关系不好,不像弗兰克和他的马是朋友。威利和鼓手都伺机想法子伤害对方。威利姨夫每时每刻都在骂鼓手。听他说的话,你会以为那匹马晚上从不睡觉,而是清醒地站在牛奶公司的马厩里,琢磨用什么新招来折磨他。

弗朗茜喜欢玩一个游戏,想象人们长得像他们的宠物,宠物长得像主人。白色小贵宾犬是布鲁克林最受欢迎的宠物。养贵宾犬的女人通常小个头,身材丰满,皮肤白皙,脏兮兮的,眼睛泪汪汪的,发红,和贵宾犬一样。给妈妈上音乐课的老姑娘廷莫尔小姐,娇小伶俐,说起话来叽叽喳喳,和挂在她厨房的笼子里那只金丝雀很像。假如弗兰克变成一匹马,他会和鲍勃一样。弗朗茜从没见过威利姨夫的马,但她知道它长什么样。和威利一样,鼓手又瘦又小,皮肤黝黑,眼神紧张,眼里露出太多眼白。它也会像艾薇姨妈的丈夫一样爱发牢骚。她让自己不要去想威利姨夫了。

外面的大街上,十几个小男孩紧紧抓住铁门,看这个片区唯一一匹马洗澡。弗朗茜看不见他们,但能听到他们说话。他们编造了不少关于这匹温顺的马的吓人故事。

一个男孩说:“它看上去是不是安静又随和,可那只是假象。它在等待机会,趁弗兰克不注意,它会上去咬他,把他踢死。”

“是的,”另一个男孩说,“我昨天看见它撞倒了一个小婴儿。”

第三个男孩来了灵感:“一个老太太坐在水沟边卖苹果,我看见它朝她身上撒尿。”说完他又补充道,“还尿到了苹果上。”

“他们给马戴眼罩,就是不让马看出人有多小。要是它看到人这么小,会把人都弄死。”

“戴上眼罩,马就觉得人很小?”

“小小的,像小矮人。”

“啊呀!”

每个男孩说话时都知道自己在瞎编,但却相信别的男孩关于马的说法。最后,他们厌倦了只看着温和的鲍勃站在那里。一个孩子捡起一块石头朝马扔了过去。鲍勃毛皮被击中的地方泛起一阵涟漪,男孩们以为它会发狂,吓得瑟瑟发抖。弗兰克抬起头来,用温柔的布鲁克林口音对他们说:

“你们别这样了。马又没有伤害你们。”

“哦,没有吗?”一个男孩愤怒地喊道。

“对呀。”弗兰克回答道。

“啊,去你妈的吧。”最难听的话还是来了,是最小的男孩说的。

弗兰克朝马屁股上浇了点水,还是用温柔的口吻说:“你们是想现在离开这里呢,还是要我打烂你们的屁股?”

“你和谁?”

“我让你看看还有谁!”弗兰克突然弯下身,捡起一块松动的鹅卵石,摆出一副要扔出去的架势。男孩们纷纷后退,生气地大声回骂。

“我想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

“是的。街道又不是你家的。”

“我去找我叔叔告你,他是警察。”

“滚吧。”弗兰克冷冷地说。他小心地把鹅卵石放了回去。

大点的男孩们厌倦了这个游戏,陆陆续续走开了。小点的男孩们又回来了。他们想看弗兰克喂鲍勃吃燕麦。

弗兰克给马洗完澡,让它站在树下,在树荫下乘凉。他把一个装满饲料的袋子挂在马脖子上,然后去清洗马车,一边洗一边吹起了《让我叫你亲爱的》这支曲子。仿佛这是一个信号,住在诺兰家楼下的弗洛斯·加迪斯把头伸出窗外。

“你好呀。”她兴高采烈地喊道。

弗兰克知道谁在叫他。他等了很长时间,然后头也不抬地回了句“你好”。他绕到马车另一边,这样弗洛斯就看不见他了,可是她执着的声音跟了过来。

“今天忙完了?”她欢快地问。

“快了。是的。”

“今天星期六,我猜你今晚要出去玩吧。”没有回答。“别告诉我像你这么帅的小伙子还没有女朋友。”还是没有回答。“今晚三叶草俱乐部有活动。”

“是吗?”他听上去并不感兴趣。

“是的。我有一张票,可以带你去。”

“对不起。我很忙。”

“待在家里陪你老妈?”

“也许吧。”

“啊,去死吧!”她砰地关上窗户。弗兰克长舒了一口气。终于结束了。

弗朗茜为弗洛斯感到难过。不管在弗兰克面前输多少次,她从不放弃希望。弗洛斯总是追男人,而男人总是离她远远的。弗朗茜的姨妈茜茜也追男人。但不知怎的,男人会跑上前去迎接她。

不一样的是,弗洛斯·加迪斯对男人充满饥渴,茜茜则对男人充满健康的渴望。这是多么大的不同啊。 cayNSV6ndcRecCQ2fSv30BcHE1IBTFShARjmnRXmid1gS3xNU2AEPg+YKyn8U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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