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姆利家的女人个性鲜明。诺兰家的男人都软弱而有才华。约翰尼的家族正在走向消亡。诺兰家的男人一代比一代英俊,一代比一代软弱,一代比一代迷人。他们常常坠入爱河却逃避婚姻,这就是他们家走向消亡的主要原因。
露丝·诺兰婚后不久就和她年轻英俊的丈夫从爱尔兰来到了美国。他们有四个儿子,前后都相差一岁。后来米克在三十岁时去世,露丝一个人拉扯孩子长大。她设法让安迪、乔吉、弗兰基和约翰尼读完六年级。到了十二岁,每个男孩都不得不辍学去挣钱。
男孩们长大了,各个相貌英俊,能歌善舞,会奏乐,姑娘们都为他们疯狂。虽然诺兰一家住的是爱尔兰城最破旧的房子,但四个男孩却是附近穿衣最讲究的。厨房里的熨衣板一直支着,总有人在熨裤子,烫领带,熨衬衫。高大帅气、一头金发的诺兰兄弟是棚户区的骄傲。他们穿着锃亮的鞋子,脚步敏捷。他们的裤子笔挺,头上的帽子神气活现。可惜他们不到三十五岁就死了——全都死了,四兄弟中只有约翰尼留了后。
安迪是老大,也是最帅的。他有一头金红色的波浪卷发,五官精致。他也患有肺痨。他和一个叫弗朗茜·梅拉尼的女孩订了婚。他们等着他好起来再结婚,一直推迟婚期,不过他的病一直没有好转。
诺兰家的男孩都是唱歌服务员。他们组成了诺兰四人组,等安迪病重不能工作后,就成了诺兰三人组。他们挣的钱不多,大部分钱都花在了喝酒和赌马上。
安迪最后一次卧床不起时,弟弟们花了七美元给他买了一个真正的天鹅绒枕头。他们想让他在死前好好享受一下。安迪觉得枕头棒极了。安迪只用了两天就死了,最后吐了很多血,把漂亮的新枕头染成了铁锈棕色。他的母亲在尸体旁痛哭了三天。弗朗茜·梅拉尼发誓永不再嫁人。诺兰家剩下了三个儿子,他们都发誓永远不离开他们的母亲。
六个月后,约翰尼和凯蒂结婚了。露丝恨死了凯蒂。她本指望把儿子们都留在家里,直到她或他们死去。到目前为止,儿子们都没结婚。但那个女孩——那个叫凯蒂·罗姆利的女孩!她竟然办到了!露丝相信约翰尼结婚是受了坑骗。
乔吉和弗兰基喜欢凯蒂,但觉得约翰尼自己一个人离开家,留下他们去照顾妈妈,太不地道了。不过,他们还是充分利用了这个机会。他们四处寻找结婚礼物,决定把他们之前买给安迪、只用了很短时间的漂亮枕头送给凯蒂。母亲在上面缝了块新条纹棉布,遮住曾是安迪生命一部分的丑陋污渍。枕头就这样传给了约翰尼和凯蒂。他们觉得枕头太好了,平日不舍得用,只有家人生病时才拿出来。弗朗茜称它为“生病用枕”。凯蒂和弗朗茜都不知道,其实那是一个死亡之枕。
约翰尼婚后大约一年,弗兰基(很多人觉得他比安迪还要英俊)一天晚上参加完一个酒会,摇摇晃晃回家时,被一根绷紧的铁丝绊了一跤,那是一个布鲁克林乡巴佬在自家门廊前一平方英尺
的草地上安的。铁丝用尖利的小棍子撑着。弗兰基跌倒时,一根棍子刺穿了他的肚子。他还是站起来,回家了。当天夜里他就死了。他死时没有人在身边,也没有神父最后赦免他的罪过。接下来的日子里,他的母亲每个月都要为他的灵魂安息做一次弥撒,她知道他的灵魂还在炼狱中徘徊。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露丝·诺兰失去了三个儿子;两个死了,一个结了婚。她为这三个儿子感到难过。乔吉从未离她而去,三年后去世,年仅二十八岁。二十三岁的约翰尼成了诺兰家唯一的儿子。
这就是诺兰家儿子们的故事。他们都英年早逝,因为自己的鲁莽行为或者糟糕的生活方式暴毙。约翰尼是唯一活过三十岁生日的。
弗朗茜·诺兰继承了罗姆利家和诺兰家的血统。她有着住在棚户区的诺兰家人那种强烈的软弱和对美的热情。她有外祖母玛丽·罗姆利的神秘主义、她讲述的故事、她对世间万物的笃信,还有对弱者的同情。她继承了外祖父罗姆利的残酷意志,继承了艾薇姨妈的一些模仿天赋,还继承了露丝·诺兰的一些占有欲。她有茜茜姨妈对生活、对孩子的爱。她没有约翰尼的漂亮长相,有的是他的多愁善感。她有凯蒂所有的温柔,却只有凯蒂一半无形的钢铁意志。所有这些好的坏的品质构成了她。
构成她的东西远不止这些。她还是她在图书馆读过的书。她是棕色碗里的花。她的一部分生命是由院子里那棵枝繁叶茂的树构成的。她还是她和深爱的弟弟激烈的争吵。她是凯蒂绝望时哭泣的秘密。她是爸爸喝醉后蹒跚回家的耻辱。
她是所有这些东西,还有一些东西既不来自罗姆利家族,也不来自诺兰家族,不是阅读,不是观察,不是日复一日的生活。这是她与生俱来独一无二的东西,与这两个家庭中的其他人都不同的东西。这是上帝或任何与上帝相当的神明赋予每个灵魂生命的东西——那是一种与众不同的东西,就像地球表面上没有两个指纹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