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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十二年前,也是布鲁克林的一个夏天,约翰尼·诺兰第一次遇见凯蒂·罗姆利。那是1900年,他十九岁,她十七岁。凯蒂在城堡编织厂工作。她最好的朋友希尔蒂·奥代尔也在。虽然希尔蒂是爱尔兰人,凯蒂的父母是奥地利人,但她们俩关系很好。凯蒂更漂亮,不过希尔蒂胆子更大。希尔蒂有一头黄褐色的金发,脖子上戴一个石榴红色雪纺蝴蝶结,嘴里嚼着森森口香糖,知道所有最新潮的歌曲,舞跳得也好。

希尔蒂有个男朋友,名叫约翰尼·诺兰,每个星期六晚上都带她去跳舞。有时他在工厂外面等希尔蒂。他总是带一些小伙子和他一起等她。他们站在角落里闲逛,讲笑话,大笑。

一天,希尔蒂让约翰尼下次去跳舞时给她的好朋友凯蒂带个伴来。约翰尼答应了。他们一行四个人坐电车去了卡纳西 。两个男孩头戴草帽,帽檐上系一根绳子,绳子另一头系在他们的外套翻领上。海风很大,吹掉了他们的帽子,男孩们用绳子把帽子拉回来,大家哈哈大笑。

约翰尼和女朋友希尔蒂跳舞。凯蒂拒绝跟给她找的舞伴跳舞,因为那个家伙不长脑子,说话又粗俗。凯蒂去了趟女厕,回来时,他说:“我还以为你掉厕所里了呢。”不过他请她喝啤酒,她没有拒绝。她坐在桌子旁看约翰尼和希尔蒂跳舞,心想这个世上没有谁能比得上约翰尼。

约翰尼的脚又细又长,鞋子闪闪发亮。他跳舞时脚趾朝里,从脚后跟到脚尖有节奏地摇晃着,舞姿优美。跳舞很热,约翰尼把外套挂到椅背上。他的裤子很合身,紧贴在屁股上,白色衬衫,外扎腰带。他戴着高硬领,系一条圆点领带(与他草帽上的带子很配),戴浅蓝色缎带袖箍,抽碎褶样式套在松紧带上。凯蒂怀疑那是希尔蒂给他做的,心生嫉妒。她是如此嫉妒,以至于一辈子都讨厌这个颜色。

凯蒂目不转睛地看着约翰尼。他很年轻,身材修长,一头金色卷发,深蓝色眼睛,鼻子笔直,肩膀宽阔方正。她听到邻桌的姑娘们夸他会打扮。陪她们前来跳舞的人夸他舞跳得好。虽然约翰尼不属于她,凯蒂还是为他感到骄傲。

当乐队演奏《甜蜜的罗西·奥格雷迪》时,约翰尼礼节性地邀请她跳了一支舞。凯蒂感觉到他的双臂环绕着她,不由自主地去适应他的节奏。她知道,他就是自己想要的男人。她这一辈子别无所求,只想看到他,听他说话。就在那一刻,她感觉要是有幸能得到他,哪怕辛苦一生也值得。

也许这个决定大错特错。她应该再等等,等到某个对她有这种感觉的男人出现。那样她的孩子就不会挨饿了,她也不必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去擦地板了,而她对他的记忆就会一直闪着温柔的光辉。可她不要别的男人,只想要约翰尼·诺兰。她开始追求他。

下个周一她就开始了行动。散工的哨子一响,她就赶在希尔蒂前面跑出工厂,来到那个拐角处,欢快地说:

“你好,约翰尼·诺兰。”

“你好,凯蒂,亲爱的。”他回答说。

从那以后,她每天都想方设法跟他说上几句话。约翰尼也发现自己对站在街角跟她说话充满了期盼。

一天,凯蒂用了女人屡试不爽的借口,提前告诉女工头,她来了大姨妈,感觉不太舒服。她在散工前十五分钟就出来了。约翰尼正和朋友们在街角等着。他们吹着《安妮·鲁尼》的调子打发时间。约翰尼的草帽遮住一只眼睛,双手插在口袋里,在人行道上跳起了华尔兹,引得路人都驻足欣赏。巡逻的警察喊道:

“你在浪费时间,伙计。你应该到舞台上表演。”

约翰尼看到凯蒂走过来,停止了表演,朝她咧嘴一笑。她穿一套灰色紧身套装,上面镶着工厂生产的黑色穗带镶边,看上去十分迷人。那穗带设计错综复杂,为的是突出她不够丰满的胸部,另外,她胸前的两排褶边也起这个作用。和灰套装相配的是,她还戴一顶樱桃色便帽,斜扣在一只眼睛上,穿一双高扣子马蹄跟小山羊皮鞋。她棕色的眼睛闪闪发亮,两颊因兴奋和羞愧容光焕发——想到自己这样追求一个男人,一定很放肆。

约翰尼跟她打招呼。其他小伙子陆续走了。凯蒂和约翰尼在那个特别的日子里对彼此说了什么,他们都不记得了。不知何故,在他们漫无目的但意义重大的谈话中,伴随着美妙的停顿和激动人心的情感暗流,他们意识到自己狂热地爱上了对方。

工厂的哨声响起,姑娘们纷纷从城堡编织厂涌了出来。希尔蒂穿一套泥棕色西装,戴一顶黑色水手帽,用一枚看起来很邪恶的帽针别住凌乱的黄铜色头发。看到约翰尼,她露出充满占有欲的微笑,但当她看到凯蒂和他在一起时,那笑容变成了痛苦、恐惧,然后是仇恨。她从帽子上扯下长帽针,就朝他们冲了过来。

“凯蒂·罗姆利,他是我男人,”她尖叫道,“你不能把他抢走。”

“希尔蒂,希尔蒂。”约翰尼用他那温柔的声音不慌不忙地说。

“我想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凯蒂甩着头说。

“对强盗来说不是。”希尔蒂喊着,拿着帽针扑向凯蒂。

约翰尼来到两个姑娘中间,他的脸被抓破了。这时,一群城堡编织厂的女孩聚在周围,高兴地咯咯笑着看热闹。约翰尼拉起两个姑娘的胳膊,领着她们走过街角。他把她们挤到一个门口,用胳膊把她们挡在里面,跟她们交谈。

“希尔蒂,”他说,“我也没那么好。我不该让你误会我的意思,因为我现在明白了,我不能娶你。”

“都是她的错。”希尔蒂哭着说。

“都是我的错,”约翰尼潇洒地承认,“在遇到凯蒂之前,我不知道什么是真爱。”

“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希尔蒂可怜巴巴地说,好像约翰尼在乱伦似的。

“她现在是我的心上人了,没什么可说的了。”

希尔蒂边哭边争辩。最后约翰尼让她安静下来,解释了他和凯蒂的情况。他最后说,希尔蒂走她的路,他走他的路。这句话说出来,他自己都喜欢。他又重复了一遍,享受着此时富有戏剧性的场面。

“所以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

“你的意思是,我走我的路,你走她的路。”希尔蒂痛苦地说。

最后希尔蒂走了。她耷拉着肩膀走在街上。约翰尼追上她,当街搂住她,温柔地吻了她一下,表示告别。

“我也希望咱俩不是如此收场。”他悲伤地说。

“你才不希望呢,”希尔蒂厉声说,“你要是真希望的话,”她又哭了起来,“你就会让她滚蛋,重新和我在一起。”

凯蒂也哭了。毕竟,希尔蒂·奥代尔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也吻了希尔蒂。当她上前看到希尔蒂泪汪汪的眼睛因为憎恨而眯紧时,她移开了目光。

就这样,希尔蒂走她的路,约翰尼走凯蒂的路。

他们处了一段时间,订了婚,并于1901年元旦在凯蒂的教堂举行了婚礼。两人结婚时,认识还不到四个月。

托马斯·罗姆利永远都没原谅他的女儿。事实上,所有女儿出嫁他都不原谅。他关于孩子的理念简单又实用:男人享受造孩子的过程,养孩子尽可能少投入金钱和精力,等孩子十几岁了就去挣钱给老子花。十七岁的凯蒂结婚时只工作了四年。他觉得这个女儿还欠他钱。

罗姆利恨所有人,恨世间的一切。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身材魁梧,英俊潇洒,一头铁灰色的卷发遮住狮子般的脑袋。为了逃避服兵役,他带着新娘逃离了奥地利。他讨厌原来的国家,也固执地拒绝喜欢新国家。如果他愿意,他能听懂英语,也能说英语,但别人要是用英语跟他说话,他拒绝回答。他禁止家人在家说英语。他的几个女儿几乎不懂德语。(她们的母亲坚持让女儿在家只说英语。理由是,德语懂得越少,她们就越不会意识到父亲的残忍。)因此,四个女儿在成长过程中很少与父亲交流。除了诅咒她们,父亲从来不跟她们说话。他把德语Gott verdammte 挂在嘴上,这个词几乎成了问候和告别语。暴怒时,他会骂泄愤对象“俄国佬”。他觉得这个词是骂人的话中最恶毒的。他恨奥地利,恨美国,但最恨的是俄国。他从未去过那个国家,也从未见过一个俄国人。他对那个国家、对那个国家的人一知半解,没有人理解他哪来的仇恨。这就是弗朗茜的外祖父。和他的几个女儿一样,弗朗茜也恨他。

他的妻子、弗朗茜的外祖母玛丽·罗姆利则犹如圣人一般。她没有受过教育,大字不识一个,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但她记得一千多个故事和传说。有些是她为了逗孩子们开心自己编的,还有一些是母亲和祖母给她讲的古老的民间故事。她知道许多祖国的歌曲,对所有智慧格言都了如指掌。

她极其虔诚,熟悉每一个天主教圣徒的生平故事。她相信鬼魂、仙子和一切超自然生物。她对草药如数家珍,能煮药,也会符咒——前提是你不打算用咒语作恶。在故国的时候,她以智慧受人尊敬,很多人前来找她咨询。她是一个无可指摘、清白无罪的女人,但她也对罪人表示理解。她对自己的道德行为毫不变通,却对别人的弱点颇为宽容。她敬上帝,爱耶稣,不过也理解为什么人们经常背离这两位而去。

结婚时她还是个处女,谦卑地屈从于丈夫残暴的爱。他的残暴早早地扼杀了她所有潜在的欲望。然而,她能理解那种——用别人的话说——让女孩“失足”的对爱的强烈渴望。她明白,一个因强奸被驱逐出社区的男孩,内里或许不是个坏孩子。她理解人们为何不得不撒谎、偷盗、互相伤害。她知道人类所有可怜的弱点,也知道许多残酷的力量。

然而她目不识丁。

她的眼睛是柔和的棕色,清亮又纯真。她留着一头闪亮的棕色头发,从中间分开,垂下来盖住耳朵。她的皮肤苍白透亮,嘴巴长得柔美。她说话时声音低沉、柔和、温暖而悠扬,让人听了很是安心。她的几个女儿和外孙女全都继承了她的这个声音品质。

玛丽深信,一定是此前无意中做了什么孽,她才被许配给一个魔鬼。她真的相信这一点,因为丈夫就是这么说的。“我就是魔鬼本人。”他经常这样告诉她。

她常常看着他——看他脑袋两侧竖起来的两绺头发,看他那双冰冷的灰眼睛如何从眼角上斜,她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是的,他就是魔鬼。”

他会紧紧盯着她圣洁的脸,然后假惺惺地用一种安慰的口吻,指责基督做了许多糟糕的事。每次她一听到就吓坏了,赶快从门后钉子上取下披肩,盖在头上,冲到大街上,一直走啊走,直到牵挂孩子了才又回家。

她到三个小女儿就读的公立学校去,用结结巴巴的英语告诉老师,必须鼓励孩子们只说英语;不可以说德语单词或短语。她用这个方式保护女儿们不受父亲影响。当孩子们上完六年级不得不出去工作时,她很伤心。当她们嫁给无足轻重的男人时,她很伤心。当她们生下女儿时,她哭了,因为她知道生为女人意味着一生卑微,尝尽艰辛。

每当弗朗茜开始祈祷“万福圣母玛利亚,你充满圣宠,主与你同在”时,外祖母的面孔就会浮现在她眼前。

茜茜是托马斯·罗姆利和玛丽·罗姆利的长女。她是在父母抵达美国三个月后出生的。她从未上过学。到了她该上学的年龄,玛丽不知道像他们这样的人也能享受免费教育。有相关法律规定,必须送孩子上学,但没有人执行法律,来找这些无知的人。等其他女儿也到了上学年龄,玛丽也知道了免费教育,可是茜茜年龄太大,不能和六岁的孩子一起上学了。于是她待在家里,帮妈妈干活。

茜茜十岁时就已经发育得像个三十岁女人一样成熟了,所有男孩都来追求茜茜,茜茜也追求所有男孩。十二岁时,她开始和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交往。她父亲揍了那个男孩一顿,遏止了这段恋情。十四岁时,茜茜和一个二十五岁的消防员交往。这次消防员没有被揍,他打赢了她父亲,这段恋情以消防员与茜茜结婚而告终。

他们去了市政厅,茜茜在那里发誓说自己十八岁,一名办事员为他们主持了婚礼。邻居们都很震惊,但玛丽知道,对于欲求旺盛的女儿来说,结婚是最好的安排。

消防员吉姆是个好人。他从文法学校毕业,还算是受过教育。他赚钱不少,而且不常在家,是个理想丈夫。他们非常幸福。茜茜对丈夫的要求不多,除了经常做爱,而这让他十分开心。有时他因为妻子不识字感到脸上无光,不过她风趣、聪明、热情,生活因为有了她变得有滋有味,他就渐渐忽略了妻子是文盲这个事实。茜茜对母亲和妹妹们很好。吉姆给了她一笔数目可观的零花钱。她对钱精打细算,常常一有余钱就交给母亲。

婚后一个月茜茜就怀孕了。虽然有了女人的身份,可她还是个十四岁的淘气姑娘。她和别的孩子在街上跳绳,完全不顾隆起的腹中尚未出生的孩子,邻居们看到都吓坏了。

在做饭、打扫卫生、做爱、跳绳、跟男孩子打棒球之外的时间,茜茜为即将出生的孩子做规划。假如是个女孩,就让她跟母亲一个名字,叫玛丽。假如是个男孩,就叫约翰。不知为何,她对约翰这个名字情有独钟。她开始喊吉姆“约翰”,说想让他跟孩子一个名字。起初只是一个亲切的昵称,但很快大家都开始叫他约翰,很多人还以为约翰是他的真名。

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孩,产程很顺利。街区那头的接生婆被叫了来。一切都很顺利。茜茜的产程仅持续了二十五分钟,是一次美妙的分娩。唯一的问题是,孩子生下来就死了。巧合的是,孩子出生和夭折的那天,恰好是茜茜的十五岁生日。

茜茜悲伤了一段时间,悲伤让她变了样。她更努力地保持屋子干净整洁、一尘不染。她对母亲更体贴了。她不再是一个假小子。她还确信是跳绳让她失去了孩子。她安静下来,看上去更年轻,更像个孩子了。

二十岁时,茜茜已经生了四个孩子,每个孩子生下来时都是死胎。最后她得出结论,都是丈夫的错。错不在她。她不是生了第一个孩子后就不跳绳了吗?她告诉吉姆,她不喜欢他了,因为他们做爱只会带来死亡。她让他离开她。他争执了一会儿,不过最后还是走了。起初,他不时地给她寄钱。有时茜茜因为想男人感到寂寞时,会走过消防站,吉姆就坐在外面,椅子斜靠在砖墙上。她会微笑着扭着屁股慢慢走,吉姆也不请假,擅自离开,跑回公寓,他们会在一起开心地待上大半个钟头。

最后茜茜又遇到一个想娶她的男人。她的家人都不知道那个人的真名,因为她立刻叫他约翰。她的第二次婚礼很简单。离婚既麻烦又费钱。此外,她是天主教徒,不相信离婚。当初她和吉姆是由市政厅的一个办事员主持结婚的。她想,反正不在教堂,也不算真正结婚,为什么要让它妨碍她呢?她还是用第一次婚后的名字,但对前一段婚姻只字不提。这次依然是在市政厅举行了婚礼,不过是另一名办事员主持的。

茜茜没有在教堂结婚,这让她的母亲玛丽很是痛心。茜茜第二次结婚,也给了托马斯折磨妻子的新契机。他经常说要去报警,让警察以重婚罪逮捕茜茜,不过一直没有行动。茜茜和她的第二个约翰结婚四个年头了。她又生了四个孩子,孩子生下来时又全是死胎,于是她断定第二个约翰也不是她的男人。

她告诉身为新教徒的丈夫,既然天主教会不承认她的婚姻,她自己就也不承认。她宣布自己是自由身了,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解除了这段婚姻。

第二个约翰十分镇定。他喜欢茜茜,和她在一起也很幸福。虽然她十分坦率天真,可她像水银一样变化莫测,他对她一无所知。他厌倦了跟一个谜一般的人生活,因此对离开茜茜并不感到很难过。

二十四岁的茜茜生了八个孩子,一个孩子也没活下来。她断定上帝反对她结婚。她到一个橡胶厂找了份工作,对厂里的人说她是个老姑娘(不过没有人相信),回家和母亲一起生活。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婚姻的间隙,她的情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她都叫他们约翰。

经过那么多次徒劳的分娩,茜茜对孩子的爱越来越强烈。她心情阴郁,觉得假如没有一个孩子去爱,她会疯掉。她把无处安放的母爱倾泻在和她上床的男人、她的两个妹妹艾薇和凯蒂,以及她们的孩子身上。弗朗茜很喜欢她。她听别人背地里说茜茜是个坏女人,可她还是很喜欢她。艾薇和凯蒂想跟不走正道的姐姐发火,不过狠不下心来,茜茜对她们太好了。

弗朗茜十一岁后不久,茜茜第三次在市政厅结婚。第三个约翰在杂志社上班,通过他,弗朗茜每个月能读到精美的新杂志。因为这些杂志,她希望茜茜的第三段婚姻能持久。

玛丽和托马斯的二女儿叫伊莉莎,她没有其他三个姐妹的美貌和热情。她相貌平平,呆头呆脑,对生活漠不关心。玛丽想把一个女儿献给教会,觉得伊莉莎再合适不过。伊莉莎十六岁那年进了修道院。她选了一个非常严格的修女会,除非父母去世,否则不可以离开修道院。她改名“厄休拉”,厄休拉修女成了弗朗茜眼中一个不真实的传奇。

弗朗茜只见过她一次。她从修道院出来,参加托马斯·罗姆利的葬礼。当时弗朗茜九岁,刚刚领受第一次圣餐 ,长大后想当修女,全心全意地把自己献给教会。

她兴奋地等待厄休拉修女的到来。想想吧,一个当修女的姨妈!真是莫大的荣幸。可是当厄休拉修女弯下身子亲吻她时,弗朗茜看到她上唇和下巴上长着一层细密的毛。这可把弗朗茜吓坏了。这让她相信所有进入修道院的修女脸上都会长毛。弗朗茜自此决定不去当修女了。

艾薇是罗姆利家的三女儿。她也年纪轻轻就结婚了。她嫁给了威利·弗利特曼,一个英俊的男人,长着乌黑的头发,柔滑的胡子,水汪汪的眼睛,像个意大利人。弗朗茜觉得他的名字很滑稽,每次想到这个名字,她就暗自发笑。

弗利特曼也没什么本事。他倒不是什么游手好闲的懒汉,只是性格软弱,整日牢骚满腹。不过他会弹吉他。罗姆利家的女人对有创造才能和表演才能的男人没有抵抗力。任何一种音乐、艺术或讲故事的才能对她们来说都是那么美妙,她们觉得自己有责任培养和守护这些才能。

艾薇是家里品味高雅的那个。她住在一套廉价地下室公寓里,公寓位于一个非常高雅的社区边上。她整日研究如何跻身社会上层。

她想出人头地,想让她的孩子过上她从没过上的好日子。她有三个孩子:一个男孩和他父亲同名,一个女孩叫布鲁莎姆,还有一个男孩叫保罗·琼斯。艾薇通往高雅之路的第一步就是把孩子们从天主教主日学校转到圣公会主日学校。她相信新教徒比天主教徒更高雅。

艾薇倾慕音乐方面的天赋,可自己没有,于是热切地在自己孩子身上挖掘这种天赋。她希望布鲁莎姆喜欢唱歌,保罗·琼斯想拉小提琴,小威利渴望弹钢琴。不过孩子们都没有音乐细胞。艾薇迎难而上。不管愿不愿意,他们必须热爱音乐。假如没有与生俱来的天赋,也许按小时花钱上课能培养一些。她给保罗·琼斯买了一把二手小提琴,还跟一个自称阿莱格里托 教授的人商量好,以每小时五十美分的价格请他给孩子上课。这位教授教小弗利特曼拉起琴来就像锯桌腿,声音可怕又刺耳,年底让他拉了一首名为《幽默曲》 的乐曲。艾薇觉得有曲子弹可真是太棒了,比整天拉音阶好多了……好吧,好一点。之后,艾薇的野心更大了。

她对丈夫说:“既然我们为保罗·琼斯买了小提琴,小布鲁莎姆也可以去上课,两个人就可以练一把小提琴了。”

“希望不是同一时间吧。”丈夫没好气地说。

“你觉得呢?”她气愤地回答道。

于是,每星期又多凑出五十美分,交给不情愿的布鲁莎姆,她也被送去上小提琴课了。

碰巧阿莱格里托教授对他的女学生有一个特别的癖好。他让她们脱掉鞋子和袜子,光着脚站在绿地毯上拉琴。他不打拍子,也不纠正她们的指法,一个小时就只盯着她们的脚发呆。

一天,艾薇看见布鲁莎姆准备去上课。她发现孩子脱下鞋子和袜子,仔细地洗脚。艾薇觉得这值得表扬,可是有点奇怪。

“你为什么现在洗脚?”

“为了上小提琴课。”

“你用手拉琴,又不用脚。”

“脚脏兮兮地站在教授面前,我怎么好意思。”

“他还能透过鞋子看到你的脚?”

“我觉得不能,因为他总是让我脱掉鞋子和袜子。”

艾薇吓了一跳。她对弗洛伊德一无所知,对性知识的有限了解也不包括性变态。但是常识告诉她,阿莱格里托教授不应该一小时收五十美分而不好好教学。布鲁莎姆的音乐教育就此告终。

艾薇去问保罗·琼斯,他说他上课时从没被要求脱掉任何东西,除了帽子。他可以继续上课。上了五年课,他的小提琴水平差不多赶上父亲弹吉他的水平了,可他父亲一辈子没有上过课。

除了音乐天赋,弗利特曼姨夫是个沉闷的人。在家里,他唯一的话题就是运牛奶的马“鼓手”怎么对待他。弗利特曼和那匹马已经彼此为敌了五年,艾薇希望他们俩的其中一个能尽快做个了结。

艾薇很爱丈夫,但忍不住去模仿他。她会站在诺兰家的厨房里,假装自己是那匹叫“鼓手”的马,模仿弗利特曼试图把饲料袋放在马背上的场景。

“马就像这样站在路边,”艾薇俯下身,直到头悬在膝盖上方,“威利带着饲料袋来了。他正准备放上去,马就抬起了头。”说到这里,艾薇会和马一样高高抬起头,发出嘶鸣一般的叫声。“威利等着。马又低下了头。你还以为它不会抬起头了。那匹马装得就像没长骨头一样。”艾薇耷拉着脑袋,低得惊人。“威利带着饲料袋来了,它的头就又抬起来了。”

“然后呢?”弗朗茜问。

“我就过去把饲料袋放在马背上。就是这样。”

“它让你放吗?”

“它让我放吗?”艾薇对着凯蒂说,然后转向弗朗茜,“那它为什么跑到人行道上迎接我,甚至不等我把饲料袋举起来,就把头伸进去了。你说它让吗?”她愤愤地说完,再次转向凯蒂,“你知道吗,凯蒂,有时候我觉得我丈夫是嫉妒那匹马,嫉妒它喜欢我。”

凯蒂张着嘴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接着大笑起来。艾薇笑了,弗朗茜也笑了。两个罗姆利家的女人和具有半个罗姆利血统的弗朗茜站在那里,为分享一个关于男人弱点的秘密而大笑。

这就是罗姆利家的女人:母亲玛丽,她的女儿艾薇、茜茜、凯蒂,还有弗朗茜,虽然她姓诺兰,但长大后也会成为罗姆利家的女人。她们都纤细、脆弱,眼睛里闪烁着好奇,说话嗓音轻柔颤动。

可构成她们的材料是看不见的薄钢。 G0LOTGjrRVPSVsp5/xY14xwUpRQYyygof2XmTP3UBYg4a7p/6E6ueVXLjNlpf4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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