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至十四世纪,德意志也在法国特罗巴杜尔的影响下兴起了骑士歌手,成为中世纪德意志世俗音乐的代表。他们都是贵族出身,所唱的歌大多是爱情歌曲,因此被称为“爱情歌手”(Minnesänger)。他们中间有些人的名字,如沃尔弗拉姆、瓦尔特、莱因玛尔、莱因里希、汤豪舍等,熟悉瓦格纳的歌剧《汤豪舍》的人都耳熟能详。传说1207年,爱情歌手曾在德意志图林根的爱森纳赫附近建筑在山上的瓦特堡举行过一次唱歌比赛,瓦格纳的《汤豪舍》就以此为题材,剧中的爱情歌手都实有其人。
瓦尔特
爱情歌手和后来的大歌手(Meistersänger)所唱的诗歌都有特殊的韵律和形式,由师傅口传下来。一首诗包含三段、四段,每一段由两个起句和一个歌尾组成。两个起句唱相同的旋律,歌尾先唱不同的旋律,最后一句唱和起句相同的旋律。这种形式的诗歌称为“巴尔”(Bar)。十二、十三世纪之交的爱情歌手海因里希·冯·莫戎根(约卒于1222年)作诗,十三、十四世纪之交的爱情歌手维茨拉夫公爵作曲的《情歌》,就是典型的“巴尔”形式:
扎克斯
十五世纪以后,爱情歌手的传统为大歌手所继承。大歌手都是操各种手艺的诗人和音乐家,所唱“巴尔”形式的诗歌内容常常涉及各行各业的历史和传说。他们组成像工商业公会那样的行会,每个人在行会中的地位,要通过各种唱歌比赛,按照严格的评分标准来评定,从最低级到最高级,有学徒、学友、歌手、诗人、师傅等称号。据十七世纪德意志学者瓦根宰尔(1633—1708)的传述:“还不熟悉作歌规律的,称为学徒;掌握了这些规律的,称为学友;能够唱五六个以上曲调的,称为歌手;能够按照现成曲调写歌词的,称为诗人;能够自己作曲的,称为师傅。”瓦格纳在自传中说,他在写作乐剧《纽伦堡大歌手》时,从《纽伦堡年鉴》中找到了大歌手的名字。歌剧中的金匠波格纳、面包师科特纳、铅匠纳赫蒂加尔、毛皮匠福格尔格藏和市政府书记贝克美瑟都是历史上实有其人的大歌手。为首的是纽伦堡的鞋匠扎克斯,他于1509—1511年间参加大歌手的行会,1520年成为鞋匠师傅,作有诗歌六千多首,常常自己作曲,流传于中、下层人民之中。他不仅被瓦格纳写进了乐剧《纽伦堡大歌手》,也是捷克作曲家吉罗维茨的歌唱剧《前进时代的扎克斯》和德意志作曲家罗尔津的喜歌剧《汉斯·扎克斯》中的主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