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嬴政灭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汉族为主体、多民族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遗憾的是,秦朝寿命不长,仅仅十五年就灭亡了,没有像秦始皇当初希望的那样,千秋万代地传承下去。这一时期,琴界无大事,但当代琴人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秦朝历史,因为这期间发生了许多影响中国文明进程的大事。
第一件,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统一货币。“车同轨,书同文”,使得一个统一国家的概念慢慢深入人心。这种大一统的概念历经千载成为华夏民族遗传基因的一部分,哪怕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我们的国家曾经外敌入侵、四分五裂,最终都能历尽艰辛、回归一统,使得中华文明成为全世界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
第二件,取消分封制,采取郡县制,由邦国走向中央集权国家。通过建立严格的户籍制度,彻底消除了诸侯分裂的可能性,使农耕文明得以不断发展,直至清末。
第三件,建直道,修长城。以秦朝首都咸阳为中心修建国道(相当于今天的高速路),作为陆路交通和备战之需。把各国长城连在一起,抵御外族入侵。另外,秦始皇还大兴水利,作为水路交通和灌溉手段。修建于前214年的灵渠长达六十多里,沟通了湘、漓二水,是当时的大工程之一。
当然,秦朝的强大不只因为这些,更主要的是依法治国,有些法规甚至达到了苛刻的程度。例如,《史记·李斯列传》中说的“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和《汉书·五行志》记载的“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意思是,把垃圾倒到路上就会受“黥”刑(脸上刺字)。再比如,《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中记载“或盗采人桑叶,臧不盈一钱,何论?赀傜三旬”,说的是,如果摘了别家的桑树叶子,哪怕一文钱都不值,也要被判服役三十天。据说,纵横家张仪的妻子病危时,张仪难过得落泪,妻子半开玩笑地安慰他说:“你可不能哭呀,依照秦律,成年男丁无故嚎啕者,可是要被送官府的。”可见当时法规之全、之细。
《法律问答》中还有这样的案例:“甲谋谴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可论?当磔。”意思是,甲派乙去盗窃杀人,自己分到了十钱的赃物,但乙的身高不足六尺,问应该如何处置甲?答案是:车裂。因为乙的身高不足六尺(儿童或残疾人),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需加倍惩处甲。这相当于今天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条文,区别在于判定的标准是身高而非年龄,但在当时也算是很文明了。
谈到秦朝,有两个重点人物需介绍,一个是秦始皇,一个是吕不韦。先说秦始皇。
秦始皇是个典型的工作狂,他锐意改革,爱读书,被称作千古一帝是名副其实的。统一天下以后,秦始皇有点“飘飘然”。为了树立威信,加强统治,他首先废除了“谥号”
,认为如此“子议父,臣议君”是不恭的,亦无意义。之后,他又规定,天子自称朕(先秦时无论尊卑贵贱皆可自称朕)。皇帝的大印称“玺”,皇帝发布命令称“制”或“诏”。皇帝的名字要避讳,行文中凡遇“皇帝”“始皇帝”等字眼须另起一行顶格书写,以示恭敬。自此,朕、玉玺等成为皇帝独享的专有名词,之后的历代皇帝皆沿用。避讳,则从宫廷被推而广之,成为全社会须遵从的规矩,且不止君主、皇帝的名字须避讳,父母、尊长的名字都不能直接说出或写出,可用缺笔、缺字、换字、改音的方式代之。
秦始皇还废除了周朝的六冕
之制,改戴“冠”,最喜“通天冠”。他还依据其他诸侯国的冠式制定出秦朝的冠制,什么品级的官员戴什么冠都有严格规定,如,赵国的貂蝉冠被定为武将之冠,楚国的獬豸冠被定为法官之冠,齐国的高山冠被定为谒者之冠,等等。
秦始皇还是历史上受刺客“照顾”最多的皇帝之一,与他相关的遇刺事件有以下三个。
这个故事大家都很熟悉,过程就不多说了,这里要说的是后面的事。荆轲有位好友,是一位音乐家,叫高渐离。当年,高渐离送荆轲到易水河畔,亲自击筑为他壮行。荆轲行刺失败被杀后,高渐离就躲起来了。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在全国通缉太子丹和荆轲的门客,门客们四散潜逃。高渐离隐匿在宋子城,但因其琴名太盛,很快就被找到了。秦始皇本来想处死他,但欣赏其才能,就免了他的死罪,薰瞎了他的眼睛,让他每天给自己击筑。高渐离一心要刺杀秦始皇,每次击筑时,都以距离太远不便于欣赏为由,逐渐拉近与秦始皇的距离,直到他感觉距离合适时,便把铅放进筑中增重。再次被召进宫中击筑时,高渐离冷不防举筑砸向秦始皇,但由于他看不见,只能凭感觉,加上气力和速度不够,一下没砸中,又大骂着抡琴再砸,还是徒劳,最后被秦始皇用长剑刺死。
张良原为韩国贵族,曾五代为相,权倾一时。韩国被灭后,张良对秦始皇恨之入骨。前218年,张良散尽家资,在仓海的帮助下找到一个大力士,为他定制了一把重达一百二十斤的大铁锤,准备刺杀秦始皇。秦始皇东巡时,张良差人打探其行踪,最后选择在博浪沙行刺。秦始皇的座驾是六匹马拉的“天子六驾”,大臣坐的是四匹马拉的“四驾”,应是容易分辨的。谁知秦始皇为了安全,提前备了多辆“天子六驾”随行,以混淆视听,张良与大力士合力抛下的大铁锤击中的恰是辆冒牌车,秦始皇幸免于难。事发后,秦始皇在全国通缉张良,张良只好躲起来了。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渐渐沉迷于寻求长生不老仙药,特地在皇宫中修建了兰池宫。一次,秦始皇夜游兰池宫,遇上了三个武功高强的刺客,杀死了一批卫士,直奔始皇而来,幸得几名贴身侍卫士拼死抵抗,将刺客全部斩杀,方才使秦始皇逃过一劫。惊魂未定的秦始皇下令全城戒严,搜捕刺客同党,一时间,咸阳城内鸡飞狗跳,乱成一团。这也是秦始皇遭遇的唯一一次无名氏刺杀事件。秦始皇早逝或许与他经常遇刺、常怀惊恐有关。
关于秦始皇的过失,最主要的就是焚书坑儒。不过,据史学家研究,焚书确有,坑儒就不好说了,因为“焚书坑儒”这四个字是在东汉才正式提出来的,此前包括《史记》在内的史书记载的都是焚书坑术士,没有“坑儒”二字。还有很多其他旁证,记其只“焚书”,未“坑儒”,至于规模,亦不确切。总之,秦朝虽只维持了短短十五年,但秦始皇却开创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国家,使得中国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纪元。
下面,我们再看看吕不韦。
吕不韦,姜姓,吕氏,名不韦,姜子牙的二十三世孙,卫国濮阳(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卫国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因扶植、拥立秦庄襄王有功,被拜为相国,封文信侯,食邑洛阳十万户。之后,又因对秦始皇兼并六国、一统天下的霸业贡献突出,而被拜为相邦,尊称“仲父”,权倾天下。
吕不韦虽是商人出身,却很有政治头脑。他仿效战国四君子,招门人三千余名(仅文士,不招武士),给他们优厚的待遇,并鼓励他们自由写作,题材和体裁不限。门人们皆各展文采,文稿甚丰,后经筛选、归类,编撰成书,取名《吕氏春秋》。他还命人将书挂在咸阳城楼上,宣称凡能改动一字者赏千金,致文坛哗然,《吕氏春秋》从此名扬天下。
《吕氏春秋》又名《吕览》,共二十余万字,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以儒、道思想为主,兼收各家之言,汇集了先秦诸子各派学说,“兼儒墨,合名法”,甚至保留了各派间相互攻击的言论,史称“杂家”,极具史料价值。《吕氏春秋》中的大量乐论是其文艺、美学思想的集中体现。“十二纪”中的“仲夏纪”“季夏纪”里有八篇是论乐的,为后世的音乐理论研究提供了宝贵资料。《大乐》《侈乐》《适音》论乐理,《音律》论乐律,《古乐》《音初》论音乐的发展,《制乐》《明理》则是以“乐”为主题的杂文。此外,其他篇章中的论乐文字亦有多处。而在《吕氏春秋》之前,单独成篇的乐论文献只有《墨子·非乐》和《荀子·乐论》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