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贵族青年爱情故事里的音乐
Elegant Music in Poetry·Music Depicted in Chinese Verse
Music in the Love Stories of Young Aristocrats of Zhou Dynasty
文字_黄宗权
音乐与诗,是人类艺术之花上最绚丽的花瓣。
在世界各大文明体系中,诗和乐都是姊妹艺术,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
中国古代的“诗乐”关系具有独一无二的文化特质,
很长一段时期里,诗、乐是同源同流、合二为一的。
在诗、乐各自独立分流之后,二者依然有密切的关联。
中国文化中诗乐关系的特殊性,还在于诗与乐有着相同的艺术表达诉求,
在艺术形式本身之外,需要表达更深层次的思想和情感内容,并实现教化作用。
了解诗与乐是知悉中国古代文化的一把钥匙。
本专栏意在经由古诗与古乐两个核心艺术门类,
解读古老的中华文明中一些被现在的人们忘却的“文明密码”。
《关雎》配图
几乎每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里都有音乐,无论故事的最终结局如何。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当我们发现这个现象后,就能理解为什么人世间有那么多情歌,无论唱在舞台上,还是响在乡野樵村里;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在每一场现代人的正式婚礼中,音乐一定是不可或缺的元素。
三千多年前,一位没有留下姓名的周代青年(准确地说,是一位贵族青年)留下了他追求心上人的故事。这个故事被记录在了《诗经》里。即使一时想不起诗的名字,那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也会唤起今人无穷的想象。这首题为《关雎》的诗,位列《诗经》三百零五篇之首。它为什么会被放在首篇?《毛诗序》的解释是“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意思是《关雎》是十五国风的起始,因此用它来教化天下,矫正夫妇之道。也有研究认为,把这首诗歌放在第一的位置,是因为在周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哲学中,婚姻伦理是文明的根基,将婚礼之歌置于开篇体现了“夫妇正而天下定”的政治逻辑。
01 《诗经·周南·关雎》工尺谱
02 瑟
03 古琴
这种解读确有一定的道理。雎鸠不是普通的水鸟,古人认为其“挚而有别”,意思是情感专一但保持适度距离,它象征了理想的夫妻关系,被周人视为夫妻忠贞的图腾。荇菜是一种水生植物,叶浮水面,古代用于祭祀,诗中暗喻婚姻的神圣性。“流”“采”“芼”形成了采摘动作的渐进性,对应了求爱所历经的三道“程序性”过程。
以上是从诗歌内容和意象角度做出的解读。如果从音乐角度来看待这首诗,就会发现这是一首结构非常工整的歌曲。从整体结构上看,全诗五章,构成了一个“ABA”式的三段体结构。第一段为“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第二段为“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第三段为“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三个乐段以递进的方式展开,唱出了一位男青年从钟情意中人,而后朝思暮想、思而不得的辗转心境,再到展开追求,最后终成眷属的过程。五章的内容内在地契合了“起—承—转—合”的结构。
尽管我们已无法还原三千多年前的人演唱它的方式——“窈窕淑女”的韵律所对应的音符像一串密码,已经难以破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等句式的长短错落,暗示了何种节奏的快慢变化也无从知晓——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力图推测周代贵族男青年在追求自己思慕的心上人时,会采用什么样的音乐表达方式。
琴和瑟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弹拨乐器。“窈窕淑女,琴瑟友之”描绘了以琴、瑟弹奏来表达对美好女子的喜爱与追求。琴、瑟在当时的社交和情感表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窈窕淑女,钟鼓乐之”则显然是一个非常喜庆热闹的场景。
01 南宋马和之《唐风图·扬之水》
02 南宋马和之《鹿鸣之什图·采薇》
此诗描绘了钟、鼓、琴、瑟的不同使用情形。琴、瑟是丝弦乐器,音色柔美,象征私密的情感交流(“友之”)。而钟、鼓是青铜礼器,用于宗庙,象征婚姻的公共性与礼法认同(“乐之”)。据《墨子》所言,“琴瑟之乐”“钟鼓之乐”都非周代的平民之乐。诗中的“琴瑟友之”和“钟鼓乐之”以不同的顺序出现,并非为了诗歌语言格律的追求,而是另有深意。如孔颖达所言:“‘琴瑟友之’者,此诗述贤女相配之事。”(《毛诗正义》)而“钟鼓乐之”则绝非普通的求爱场景——周代青铜礼器的使用存在严格的等级规范,钟鼓是宗庙、贵族婚礼等重要场合的专属乐器,这是周代礼乐文明的特质——诗的最后一句描述的是一段中国早期贵族遵从礼法的“婚礼进行曲”。
《论语·八佾》记载了孔子对《关雎》的评价:“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是一个极高的评价了。也许这种中正平和的音乐特质正符合了周代婚礼的礼制要求。孔子对这首诗还有一个著名的评价:“《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这里的“乱”,是当时音乐的一种典型结构段落,即音乐结束时的合奏。从“乱”和“盈耳”等字眼,可以推测《关雎》也许有一个盛大的以合奏结束的音乐高潮。
《关雎》属于《诗经》里的“风”。它出自《周南》,是江汉流域一带的民歌。《诗经》收录了一百六十篇“风”,即各地的民间音乐,也是《诗经》的精华。朱熹说,“‘风’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歌咏,各自言其情也”。情歌在“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关雎》是《诗经》里一首能唱、能奏的诗。作于公元前十一世纪到前六世纪的《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准确地说,它是一部歌曲集。这本歌集收录了各种颂德、祭祀、宴饮、恋爱等主题的歌,就像这首《关雎》一样。
然而,“《诗经》是可以入乐的唱词”这一定论并非自古有之。在《诗经》中,有些作者自述创作意旨就是“作歌”而不是“作诗”,诸如“作此为歌,以极反侧”(《小雅·何人斯》),“夫也不良,歌以讯之”(《陈风·墓门》)等。先秦的人也认为诗乐舞一体,所谓“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墨子·公孟篇》)。但是后世对此是有争议的,争议的焦点不是《诗经》和音乐是否有关,而是《诗经》是全部入乐还是部分入乐。在宋朝,受“疑古风气”影响的人们对“诗三百皆入乐”产生了怀疑。宋人程大昌在《诗论》中认为只有南(二南)、雅、颂是乐诗,其他诸国的诗则只是文字(“徒诗”)而不能入乐,明末清初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持相似观点。而郑樵则与之观点相左,认为“三百篇之诗皆可歌,歌则各从其国之声”,意思是各国之诗也是能入乐的,只是采用了不同的声音(方式)歌唱罢了。
后世有很多人考证《诗经》能否入乐。清代的皮锡瑞系统地论述了《诗经》与音乐的关系,认为三百零五篇诗均为唱词。近代的顾颉刚所撰《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王国维的《汉以后所传周乐考》都认为《诗经》全为乐歌。《诗经》能否入乐不只是一个有关诗歌形式的问题,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文化内涵,因为事关周代礼乐教化的方式和内容的改变。现在,“诗三百皆入乐”的观点已经基本没有争议了。
周代的人也许想不到后来的人会争论“诗”是否可以入乐唱奏,但这丝毫不妨碍周代人在各种场合中唱奏《诗经》。公元前544年,吴国的公子季札访问鲁国。鲁国以一场国家级的音乐会来迎接他,乐工们把周南、召南、十三国风直至雅、颂为之逐一演奏。季子听后说:“这真是一场盛大的诗乐演奏会啊!”这些史料一方面印证了《诗经》皆可入乐的事实,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诗经》在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
孔子像
《诗经》的唱奏不仅在当时的外交领域用以迎接国家元首,在桑间田陌,老百姓亦用之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在春秋战国的城邑乡野,人们用音乐表达情感的方式显然比今人更为直接。无论是采桑女在劳作时随口哼唱的情歌,还是战士出征前擂鼓高呼的战歌,又或是祭祀时庄严肃穆的雅乐,这些鲜活的音乐场景都被《诗经》以文字形式完整地保存了下来。它不仅是用文字写就的诗篇,更是一部可以唱、可以奏、可以舞的“音乐宝典”。
时至今日,福建漳州的芗剧仍保留着《关雎》的吟唱传统,当新娘跨火盆时,乐师会以古琴奏“窈窕淑女”的乐句。在日本宫廷雅乐的“唐乐”中,《关雎》谱本虽经改编,但仍保留着“一字一音”的庄重节奏。这些活态传承让《诗经》在不同的时空中回响,唱着人们对音乐的热爱和独特的情感表达,三千年过去,未曾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