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出个“正大综艺”式的题目测验一下:人所共知,此曲本事中有条情节线,是主人公服药自杀而未遂,等等。然而,到底是一开头便进入此一规定情景呢,还是并非如此?
其说不一。这首标题音乐的“标题”竟然有两三种“文本”。
一种“标题”是直到《赴刑》一章:“……他便吞服鸦片自杀……梦见他杀死了所爱的女人……”(请看罗曼·罗兰:《柏辽兹》中译本附录二,《幻想交响曲》说明书。这是1832年12月9日作曲家为此作首场演奏会节目单写的说明书。)
在《幻想交响曲》的管弦乐总谱(中国有人民音乐出版社版)中,附了一篇《交响曲说明》,署名者同样是作曲家自己(吴祖强译),此文一开头便是:“一个过分敏感并具有丰富想象力的青年音乐家,因为失恋,在绝望中吞服鸦片自杀……”云云。
可见,全曲整个是一场恶梦。
事情真妙,为了此一“标题”文字中的关键情节有出入,笔下从不肯饶人的萧伯纳,曾经写过一篇乐评文字,嘲弄了一个叫巴纳特的英国人,顺带着也说了舒曼一句。
那是因为伦敦的水晶宫演出《幻想交响曲》,放着现成的作曲家提供的说明不用,却另烦这位巴纳特搞了一份,文字不行,且有错误。更不该的是,萧认为:“巴先生将关键性的服鸦片自杀这件事推迟到了第四乐章。他重犯了舒曼的错误。后者在评介此作的文章中说是只有最后两乐章才是服毒后的幻觉。”
舒曼会搞错?令人难信。翻出他那篇长文(人民音乐出版社《舒曼论音乐与音乐家》中收了这篇文字)来对对看,果然如此:“第四章……艺术家相信他的爱不会得到回报,于是,他吞服鸦片……”
这事似乎有点蹊跷。也许,巴、舒两位都被萧错怪了?是否柏辽兹自己写的“标题”有两种版本?
考证要让乐史家去做。但如认为反正是荒唐一梦,何必认真,那也辜负了这部动了真情用了实感写成的也比较成功的标题交响曲。
一个诚心诚意愿意设身处地去体验一下曲中意境的听者,就会觉得,前三个乐章到底是一个尚未进入梦魇者的所思所感,还是已经入梦后的梦呓,显然是不好马马虎虎混为一谈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