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了拉夫那儿,把为他写的那首咏叹调交给了他。我要他老老实实告诉我他的想法,如果不喜欢,或是觉得它同自己的嗓音不合适,我会做一些改动,哪怕重作一首。
拉夫答道:“老天不答应!就照这样子别再动它。不可能写得比这更好了。不过,请把它弄短一点,因为,我如今已经唱不大动了。”
“非常乐于从命。”我说:“我倒是有意写长一点的。你知道,要改短并不难,加长可就不大好办了。”
——1778年2月28日自曼海姆寄父
译读者言: 莫扎特作起曲来似有神助,这只是他的一个方面。对自己的作品,他又是虚怀若谷很乐于琢磨加工的。特别是当那首曲子是特为某位歌手而作的话,他是不反加以剪裁的。
从此信中又可知,他宁肯改短而不喜拖长。
甚至有这样的情况,对于有分量的作品,为了演出上的需要,他也不惜另起炉灶,重作一次。此类事例中最出名的即重写那部《c小调弥撒曲》(K.427/417a)。他把这部两年之前未曾完篇之作改写为一部交声曲(K.469)。
他也曾打算将1771年作的一部神圣剧改制为新的清唱剧。可以想见,艺术作品神圣不可侵犯,不能改动的观念在他是并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