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章所举的四个例,已经是从考古做到致用了。虽然还没有充分的成绩,但已经成为一种规划了。此外再有零零碎碎的事没有成为一种具体的规划的,还有许多。这些零碎的材料,也是很有用的。他虽没有成为一种具体的规划,但是已经使古书和现代社会发生了关系。所以我们也把他放在这里讲。像下面的几个例就是了。
我在小时候读《论语》,就读到一条云:“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先生解释给我听道:“宰予,孔子弟子。名叫宰予。昼,就是白天。昼寝,就是白天睡觉。孔夫子见他白天睡觉,知道他懒惰得可以了,便责他:如朽烂了的木头,是不可以雕琢成器的;又如粪土筑的墙,而不可以粉刷。这是孔夫子对于宰予深恶痛绝的话。”我当时听了这位老先生的讲解,别的都还明了,只有一个“粪”字全不明了。以为用土筑墙是有的,用粪筑墙是没有的。但是,那时候私塾里的学规很严,先生没有讲过的话,学生虽然怀疑,却绝对不许质问。所以我当时虽有这样的一个疑团,却是恐怕惹起打手心的问题,也只好是默默的不开口。自己私下里去翻翻朱夫子的注解,对于“粪”字也是一字不提。大约是不出三个原因:其一,此字是人人所能认的,不必再加注解。其二,此字不雅观,不屑注解。其三,是实在不知道如何注解才好,只得含糊过去了。但是朱夫子既然也没有解释明白,那么我们也只好存而不论了。
后来过了几十年,偶然读近人的笔记,读到一条,说是北方乡间,以马粪作燃料,甚至于把牛马粪涂在壁上。因此我想到把牛马粪涂在壁上,或者和孔夫子所说的“粪土之墙”不无关系。假定这话是不错的,那么“粪土之墙”的“粪”字是指牛马粪。这“粪”字就有确解了。或者这点也是一种社会史料。
说到以牛马粪为燃料,或涂在壁上,我们初看起来,好像是很奇怪的事。其实,仔细一想,也不奇怪。因牛马所吃的不过是草,牛马粪只不过是草经过牛马的胃而发生化学作用,和天然腐化的草相去无几。利用他来做燃料,或是和土筑墙,是适用的。在古代,这样的事想是很普遍的,所以有“粪土之墙”的话。
我们在乡间时,常常看见娶新娘子的人家,门上或柱上贴着红纸对联。那对联上的文道:“《易》曰乾坤定矣;《诗》云钟鼓乐之。”这种通俗的新婚对联,我们见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注意处。
我从前又听见人家说起一个笑话。有夫妇二人相争。妇道:“雌雄,牝牡,阴阳,都是女在前,而男在后。为什么女要听男的管束呢?”他的丈夫道:“雌雄,牝牡,阴阳,这些都不足为凭。你不知道圣人所作的《易经》么?《易经》上的乾坤,却是乾在前而坤在后。”丈夫这样一说,他的妻无话可答。一场口舌官司,便算是打输了。这个笑话,在当时听见,也以为不过是一个笑论罢了。却想不到他和古代的社会史有极大的关系。
后来读《礼运》,读到中间有一句云:“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乾焉。”这两句中间所说的“我”“吾”,都是孔子自称。据这句话,可见孔子在宋所看见的《易》,是坤在前,而乾在后。本来《易》有多种,我们现在所读的乃是《周易》,在古代本是坤乾,到周代才改作乾坤。
因此我就记起那“乾坤定矣”的话来了。这话是周人说的。他既然说“乾坤定矣”,可见在他以前是乾坤没有定。认乾在前,坤在后,是已定;那么,未定的当然是坤在前,乾在后。我们再以雌雄,牝牡,阴阳为旁证,则在周以前乾坤是作坤乾,更无疑义了。因此又想到那个夫妇相争的笑话。可惜那个女子没有知道《礼运》上有所谓“坤乾”,甘心在他的丈夫面前屈伏了。
本来中国古代的社会是以女性为主,人生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故姓名的“姓”字是从女,这话凡是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人无不知道。今《礼运》上的“坤乾”,和新婚联语上的“乾坤定矣”的话,更可以帮助他们做一个证据。
至于那新婚联上的“《诗》云钟鼓乐之”一句,也和婚姻制度有关系。“钟鼓乐之”是取《诗经·关雎》篇上的话,是表明正式迎娶的意思,也就是一切的繁文缛礼。可见古代结婚的仪式很简单,到周以后才有许多繁文缛礼,不过在他们却以为这才是正式的结婚,不如此,便不是正式的结婚。
在中国的旧书里,常常看见“倒屣”二字。“倒屣”二字本有两种解释如下。
第一个解释,是退行。《西京杂记》述匡衡事云:“邑有言诗者,衡从之与语质疑,邑人挫服,倒屣而去。衡追之曰:‘先生留听,更理前论。’邑人曰:‘穷矣。’遂去,不顾。”这里“倒屣”二字,一般读者都解作“退行”。
第二个解释,是急于迎宾。《三国志·王粲传》云:“蔡邕才学显著,贵重朝廷。常宾客盈坐,粲在门,倒屣迎之。曰:‘此王公孙有异才,吾不如也。’”这里“倒屣”二字,是“匆促之间倒穿鞋子”的意思。
第一个解释和我们现在所说的话无关,暂且不提。从第二个解释,却可看得出中国古代人的笨拙和懒惰。为什么呢?因为中国古代人恰如现在的日本人一般,进门时是要把鞋子脱在门外的。这是人人所知道的,不必多说。且说从“倒屣”二字可以看得出中国古代人的笨拙和懒惰。这话怎样说呢?因为他进去时,是面向里,脱下鞋来,所以是鞋头向里;等他出来时,面向外,匆促之间去穿鞋,自然是要倒穿了。倘然进去时转一个身,将面向外,然后脱下鞋来,那自然是鞋头向外;出来时,任便怎样匆促,总不至于倒穿鞋子的。可是他们想不到这一点,岂不是笨拙?或者是进去时懒得转一个身,岂不是懒惰么?所以这“倒屣”二字,轻描淡写的,把中国古代人的笨拙和懒惰的性情活活的画出来了。
在清代的“汉学家”们曾打过一次笔墨官司。有人根据六经去断定古代的社会情形,譬如六经上没有这一个字,就可以断定古代没有这件东西。于是驳他的人说:“譬如六经上没有骑字,难道是古人不骑马么?”这是他们的笔墨官司大概的情形。
我以为根据六经来断定古代的社会情形,固然是不可靠的;但是中国古代人不会骑马,却是事实。我说这话,并不是根据于六经,只是根据于实在的事情。第一,马的原产地是在沙漠地方,不是在中国。汉代、唐代、清代都是外国或藩属贡献良马到中国来。这种记载在历史上是很多的。便至今日,中国本部还是不产好马。可见马本不是中国产了。马从外国传到中国,虽然是时代很早,很早,却是古代的中国人是不会骑马,只拿他来拖车子。第二,中国古代的衣服,很不便于骑马;所以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他要学胡人骑马,射箭,必须先改着了胡服而后可。说不定中国人骑马的习惯就是从赵武灵王起。所以古代是没有骑马的习惯。(马虽是有的,但只用他驾车。)所以六经上没有骑字。
中国一切的人情,风俗,都是极复杂的,而不是简单的。每一个时代,遇着有外来的东西,无不尽力的收吸,却是原有的又不肯放弃,只是把新来的加入原有的中间。最好的固然也能把新旧融化了而另辟出一个新境界,然也有时候弄得自相矛盾而不顾。就我们一身说罢,头上戴铜盆帽,脚上着皮鞋,然身上无妨穿长袍、马褂。这就是一个例。然而最能充分表现这种特性的事,莫如“出棺材”。
诸君试看出棺材的仪式,多少复杂!棺材后面跟着的孝子,头上戴了麻布头巾,手里拿了青竹杖,这是中国儒家讲丧礼的正当的仪式。但是棺材前面的和尚,手里拿着纸幡,上面写着“西方接引”等字,这又是佛教的仪式了。而棺材上面装一条纸制的或布制的龙,却又是道教的仪式。这一条龙乃是根据于《史记·封禅书》上“黄帝乘苍龙上天”的话而来的。除了棺材上装一条龙不算而外,再有穿红礼袍的道士在前面走。这些都是很重的道教色彩。然而棺材前面又有军乐队,这又是西洋的仪式了。这种情形多少复杂!若说他没有冲突么?实在是有绝大的冲突。譬如前面和尚所拿的纸幡,上面所写“西方接引”的话,是佛教净土宗的话。既然是信净土的话,就绝对不能哭。现在呢?跟在后面的孝子和送丧者,越是哭得伤心,越算有良心。如此,岂不是前后冲突么?
出棺材不过是一个例,其他像这样的事正不知多少。例如中国菜各人一盘分食,用钢笔写中国字,中国字横行写:凡此种种,都是我们常常看见的事。我们从这种地方去细细的观察,就可以知道中国文化之所以为中国文化了。
鞋类在古代叫“履”、叫“屣”、叫“屐”,没有“鞋”字,也没有“靴”字。“鞋”字和“靴”字出现都很迟。有人说:现在普通的鞋,乃是南北朝时由鲜卑传到中国的。“鞋”也就是鲜卑语的译音。不过说这话的人没有说出证据,我也不能代他寻出充分的证据来。这里只不过随便说说罢了。鞋的问题,我们暂且抛开不论,如今再说“靴”。“靴”字又作“鞾”,那是一样的。韩愈有《华革传》,就是将“鞾”字拆成“华”“革”二字,传的中间,有几句道:“初,华本自胡而来,赵武灵王时见重,是后子孙盛于中国。”按,韩愈所说的“自胡而来”,是可信的。至于说赵武灵王时见重,则未免太早了。大约此字发现总在南北朝以后。又有人说:中国的“靴”字和英文的shoe字音义都是一样,很疑心两字是出于一源。这话究竟对不对,我也不敢武断。但认为可以成为一个问题。倘然考定了中国的“靴”本是外来的物,那么,这个问题更有成立的可能。
我在上海北四川路一带,常常看见日本人贴的召租房屋的招贴,写着“二阶借贷”“三阶借贷”。我虽然不懂日本文,但是看了这种招贴,也很能明白他的意思。所谓“二阶”就是二层楼,所谓“三阶”就是三层楼。其实这个“阶”字就是相当于“梯”字。中国古代(尤其是北方)的房子是没有楼的。《尔雅》上虽有“楼”字,但和现在的解释不同。古代的房子虽也有一座比一座高的,但是前后渐进的,不是数层重叠的,如今在寺庙里或家祠还有这种制度。由比较低的一所升到比较高的一所,就要经过石头阶级。阶的作用,就等于现在登楼的“梯”。古代没有楼,所以也没有“梯”,就说有的,也只在南方有,北方是没有的。今日本人不称二层楼、三层楼,而称“二阶”“三阶”,还保存着中国古代的遗风。
自从中央政府选定了梅花为国花,各处的特别市也都选定了市花。如南京以兰为市花,广州以红棉为市花,云南以茶花为市花,上海以棉为市花都是。而长沙和北平同以菊为市花。倘然就历史的关系上说,只有长沙应该用菊为市花,而北平不应该用。因为菊花的原产地是湖南。为什么说菊花的原产地是湖南呢?其一,“菊”字不见于《诗经》,只见于《楚辞》,这是菊花为湖南产物,而在周、秦时北方是没有的。其二,今湖南浏阳一带地方所产菊花石甚多,这种菊花石就是太古时代的菊花,遭着地面的变迁,因而化成石,这是今人所容易知道的。因此,我们可以晓得在太古时代湖南地方的菊花是很盛的。有这两个证据,所以可断定菊花是湖南的产物。
也有人说:“《礼记·月令》里也说起菊花。说道:‘菊有黄花。’可见菊花不一定是湖南的产物。”我答道:或者陕西也有,但不及湖南为盛。又,据王勉三先生替我解释道:《月令》是根据于《吕氏春秋》的话,而吕不韦的门客,各国的人都有,说不定这里所说的菊花,还是湖南的菊花。也可成一说。
至于说到菊花的种类,到现在真是多极了。有白色,有各种的红色,各种的黄色。有球状,有带状,有针状,有须状,有荷花瓣状。总计不下百种。然我以为他的原始的种类只有一种,就是黄色,球状。以外都是变种。就是《月令》所说的“菊有黄花”四个字,可以包括一切的菊花了。为什么说只有黄色呢?除了《月令》“菊有黄花”而外,试看古人的诗词里都拿“黄花”二字代替菊花。如最著名的李清照的“人比黄花瘦”一句,就是一个例。是可知在较古的时候,只有黄色,或以黄色为多,其他各色不轻易看见。为什么说只有球状呢?因为“球”字在古代是没有的,只作“鞠”字。“鞠”字从“匊”,“菊”字也从“匊”,可见菊花是由形如鞠而得名。而鞠就是今日的球,可知菊花换一句话说,就是“球花”。既因球而得名,岂不是只有球状一种么?因此我就假定,菊花的原始种类,只有黄色,球状的一种,其他各色各状都是变种。这个假定虽不敢说是十分准确,但至少有相当的理由,而可以供我们的研究。
我前几年曾听见人家说:秦始皇宫中的宝镜,能够照见人的肝胆,这就是今日西洋人新发明的X光镜。我以为这话太附会了,太武断了。然今日仔细想想,也很有可疑的地方。因为中国人不是没有发明的能力,但是一件事偶然发明了,却是只知其当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只知如此而止,而不再求进步。例如以豆子制豆腐,不能说不是化学上的一种发明,但是制豆腐的人绝对不明白所以然的道理,而自发明以至今日,不知经过多少长久的时候,而止是如此,没有进步。以此例彼,可见秦宫中的宝镜,已合于极粗浅的X光的原理,也未可知。
而且这种奇怪的镜子,不但在秦宫中有的,在唐人的小说中,也屡次说起。
唐人皇甫氏的《原化记》云:
苏州太湖入松江口,唐贞元中,渔人载小网,数船,共十余人,下网取鱼,一无所获。网中得物,乃是镜而不甚大。渔者忿其无鱼,弃镜于水。移船下网,又得此镜。渔人异之。遂取其镜视之,才七八寸,照形悉见其筋骨脏腑,溃然可恶。其人闷绝而倒。众人大惊。其取镜鉴形者,即时皆倒,呕吐狼藉。其余一人不敢取照,即以镜投之水中。……其人先有疾者,自此皆愈。……
又李濬《松窗杂录》云:
唐李德裕,长庆中,廉问浙右。会有渔人于秦淮垂机,网下深处,忽觉力重,异于常时;及敛就水次,卒不获一鳞,但得古铜镜,可尺余,光浮于波际。渔人取视之,历历尽见五脏六腑,血萦脉动,竦骇气魄,因腕战而堕。渔人偶话于旁舍,遂闻之于德裕。周岁万计,穷索于水底,终不复得。
照这两段记载看起来,这样的奇怪的镜子,在唐代曾经两次发现。虽说是小说中的话,不可信以为真,然至少有几分是事实。不然,作小说的人也不会凭空的想出这样的事来。这种奇怪的镜子,虽不能和现在的X光镜一样的精,但是至少有几分相同。这件事也很可以供我们研究。
“纸鸢”,就是“风筝”。他的来历是很早的。据说:汉高帝征匈奴,陈平放纸鸢传递消息。这可见他的作用是战争时拿他传递秘密消息用的。到现在已变成一种游戏的器具了。
我读《墨子》,见《鲁问》篇说:“公输子削竹木以为(又作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而《韩非子》又说:“墨子为木鸢。”一个说是公输子的事,一个说是墨子的事,一个说是䧿,一个说是鸢,到底是二事?是一事?已不可知。就说是两件事,也不无相当的关系。我很疑心公输子削竹木为䧿,或墨子为木鸢,就是后来纸鸢的来历。其一,所谓削竹木,是以竹木为骨干,外糊以纸,(那时无纸,或是糊以布类。)古代文字简单,故只称削竹木,而不详细说明更糊以布。必须如此,才能飞;如单用竹木削成䧿或鸢,用机械使他飞,在当时未必能办得到。因此,疑心当时候的䧿或鸢,就是后世的纸鸢。其二,后世“纸鸢”二字的名称,也不是凭空来的。大概是因为《韩非子》书上说是“鸢”,所以就因袭这个名称叫作“纸鸢”了。否则他的形式很多,何以一例称为“纸鸢”?至于“风筝”这个名称,乃是后来产生的。因为用铜环加于线上,使他遇着风便发出声音来,好如弹筝一样,所以称为“风筝”。
汉代人的诗云:“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童烹鲤鱼,中有尺素书。”这四句诗,已成了中国写信者常用的典故,几乎无人不知道的。究竟书信何以能够放在鱼腹中?这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对于这四句诗的解释,就有种种不同的说法。第一说,鱼性沉潜,说鱼腹中书,是喻书信是秘密的意思。第二说,函面以鱼形为饰,等于现在的信封上面画作鱼形。在十六七年前,我觉得这两种说法都不妥当。又另立一说道:上文既言客从远方来,他所带来的鱼一定不是鲜鱼,而是干鱼;这种干鱼就是寄信人所附带的礼物,而他的信就放在干鱼的腹中,因为干鱼肚里是空的,当然可以放得下一封信。这种说法,在事实上是说得通的。
不过,我又在葛洪的《神仙传》里看见一个神话,觉得他和那一首古诗不是没有关系,或者那首古诗就是用这个神话做典故。若照时代说,自然是那首古诗在前,葛洪的《神仙传》在后;但也可说《神仙传》是根据古代的传说而叙述的,所以这个传说仍有产生在那首古诗以前的可能性。我们现在且看《神仙传》里的话罢。
《神仙传》记葛玄事云:
玄见卖鱼者在水边,玄谓鱼主曰:“欲烦此鱼至河伯处,可乎?”渔人曰:“鱼已死矣,何能为?”玄曰:“无苦也。”乃以鱼与玄。玄以丹书纸,纳鱼腹,掷鱼水中。俄顷鱼还,吐墨书,青色,如大叶,而飞去。
《神仙传》的话是这样。倘然他的话是根据古代的传说,那么,古诗一定是用他做典故了。后来过了几时,又读《史记》,见《陈涉世家》说起一件事,和这个问题很有关系。《陈涉世家》上文叙陈涉、吴广欲谋起事,先去问卜,下文接着说道:
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陈胜(按陈胜即陈涉)、吴广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众耳?”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亨(按亨同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
今按这虽是陈涉假造的神怪故事,用以欺人,但是在当时的人都认为是真的神怪故事。或本先有这种神怪故事,故陈涉得以仿造。总之,在秦末汉初,鱼腹中得书的神话,是流传得很普遍了。那首古诗就是用这种神话做典故。而和葛洪的《神仙传》有没有关系,更不必追究了。
如此,“呼童烹鲤鱼,中有尺素书”,才得到一个确切的注解。
在把本文写完之后,又见《说苑》记吕望的事道:
吕望年七十,钓于渭渚,……初下得鲋,次得鲤,刺鱼腹得书,书文曰:“吕望封于齐。”
据此,则这个神话,似乎产生得很早,但是真的吕望的故事么?或是后人假托吕望的大名么?那就不得而知。所以认为是秦末汉初时的传说,比较的更确。现在我们拿他来作古诗的注解,也是读了现在流行的神话传说而联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