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阀士族的衰落和新兴士阶层的崛起有着必然的联系,士族和庶族两大阶层力量的抗争承载着社会政治精英权力结构的交替与演变,预示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士族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的“士”阶层,他们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是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特定社会阶层。从“士”的演变过程来看,先秦时期士的出现及其政治地位的提升,是春秋晚期士阶层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从社会等级构成看,“士”本是前秦世卿世禄制贵族中的最低一级,一般担任行政体系中的中下层职务,他们处在贵族与庶民的交接点上,有着融合上下层文化的复杂的阶层属性,在战国末期流动不居的社会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游士品格。士之所以成为游士,一方面是因为这个阶层具有很强的游动性,其社会角色居于游移不定的状态,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脱逸于陈规又有突出的主体意识和独立人格。战国末期,士阶层迅速崛起,并逐渐进入政治权力体系,成为诸侯王廷权力扩张的重要助推力量。这些诸子百家之士踏遍九州、穿梭于诸侯列国之间的政务往来,活跃于各独立王国的朝堂之上,运筹帷幄,操弄着王朝命运的浮沉升降,形成了一股举足轻重的政治势力,一度攀爬至四民之首
。他们既在战国末国家分裂时期竞相为秦王朝统一六国出谋划策,又在汉大一统的局面下为诸侯国分裂活动推波助澜。作为“四民之首”的“士”阶层的迅速发展及其在政治上所表现出的巨大社会影响力使得汉王朝不得不考虑将政权向“士”阶层开放,最大化地将其吸纳进大一统王朝的体制之内并为帝国政权的稳固效力,这应该是汉武帝在“削藩”后举孝廉、秀才,建立察举取士制度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中国封建社会“皇权-官僚”专制体制中,士从进入政权到成为政权的主体,即中国古代士与官僚政治的合流经过了相当长的发展过程
。西汉时期,这些“士”逐渐脱离了“游士”身份,选择在乡土定居,他们与当地宗族、亲戚和乡党建立了愈加亲密的关系,逐渐掌控了地方郡县的绝大部分政治与文化资源,其“四民之首”的地位愈加稳固。但这并不是说他们的身份是一成不变的,先秦的游士阶层在两汉长达400多年的统治中,士的身份经历了三次显著的变化,即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独尊儒术”建议后,士的身份由游士到儒士、由儒士到士大夫、由士大夫到名士的蜕变
。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士阶层的一小部分下移为庶人,主体部分上移为士大夫,士大夫可以是出仕的官僚,也可以是未出仕的士绅,前者是政治上专制统治的维护者和支持者,后者是社会上正统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教化的普及者,他们共同成为封建政治的强固基础。总之,在社会结构的巨变和重建中,士人群体由战国时游走天下的百家诸子进入汉魏时期专制体制的科层官僚结构当中,成为王朝政治的中流砥柱和封建统治的奠基石,逐渐由个体的“士人”走向作为群体的“士族”。
东汉至魏晋时期,“士”阶层的社会影响力已经深入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发展为盘踞一方的儒学世家大族,他们牢牢地把控着地方州郡的政治权力,掌握了察举制下的官员选拔,使得这一时期官僚集团的成员大多出自世家大族培养或举荐的子弟与门生。随着东汉大一统帝国瓦解,魏晋政权先后登上历史舞台,九品中正制代替察举制,正是魏晋王朝按照政治贡献和社会地位对全国范围内的地方大族进行排序,再重新分配官品等政治资源的结果。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东汉政权崩溃后,当时的中国仍然能沿着大一统的历史方向继续前行。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是控制地方社会的豪强地主转化为世家大族,再转化为门阀士族,因而地方分权的趋向被遏制
。南北朝时期,随着地方势力的长期斗争,王朝更迭不断,在皇权衰落的同时,门阀社会正式形成。这些士族高门世代独占高品级职位,秀才、孝廉和辟举的僚属大都被其垄断,出现了“以名取人”甚至“以族取人”,寒门很难有机会入仕参政,社会流动大为停滞,皇权遭到严重挑战。
南北朝中后期,皇权官僚政治处于全面复兴当中,地方士族政治势力被削弱,门第限制大为松弛,九品中正制、州郡辟举等制度相继衰败,依附于其背后的世袭性特权趋于消失,门阀制度随之衰败。南北朝中后期,北周灭北齐,山东士族迁入关中,西魏攻破南梁江陵,大量南人流入北方,江南士族随之迁入关中,这些士族离开了乡土的庇护,只能依附于当时的关陇勋贵集团,以寻求政治身份和社会地位的延续。这就带来了一个结果,“旧门阀日益脱离乡里,丧失他们固有的或者说使他们得以成为门阀的地方势力,不论江南、关中、山东和代北诸系,无不如此”
。士族屈居于皇权之下,这种情势恰好迎合了隋初对地方权力全面回归中央朝廷的政治期待。“士”阶层中所谓“寒人”一端开始抬头,他们迫切要突破门阀的政治垄断,渴望自由报考,从而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作为察举到科举的最后蜕变——“投牒自进”呼之欲出,这是隋代科举制度取代九品中正制的历史背景。在隋王朝一统天下的声浪中,皇权势力进一步重振与强化,门阀走向式微成为一种历史倾向。随着南北朝后期士族特权的丧失,一个不限门第与出身、能够通过公平竞争入仕的制度已经迫在眉睫了。
谈起南北朝的科举萌芽,需回到第一章关于科举创始标准的讨论这一话题。从学界普遍列举的科举创始的“隋设进士科取士、‘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以及‘投牒自进’”三大依据来看,一般人们把隋炀帝创置进士科作为科举产生的标志,概源于进士科在科举史上的独特性。我们认为在此基础上,“投牒自进”、士子皆可自由报考是科举取士与以往的选官制的关键分界点。前面的章节已讨论过科举制脱胎于汉代察举制,此处不再赘述。就以王朝设科而士人自由报名为参照,考察南北朝时期从察举制向科举制过渡过程中涌现出的那些新生力量及其最终蜕变。
南北朝时期,政权变更频繁,学校兴废无常,旧士族难以长久维系其强势地位,频繁变换的统治者急需摆脱旧有势力垄断仕途的局面,寻求新的阶层来扩充自己的统治基础。打破魏晋以来“但取门资、不择贤良”的九品中正制迫在眉睫。为此,南北各朝在取士用人制度上做出了一些新的尝试。首先来看考试在南北朝察举中重心的变化,南北朝秀孝策试,均有不及第不授官之规定。据《北齐书》记载,北齐有刘昼与马敬德
二人秀才策士落第,为目前最早的有姓氏可考的落第者。此后关于落第的记载不在少数。梁代实行察举制选拔秀才和孝廉,同时国子生也通过策试明经的方式获得官职,这一做法对寒门广开了进仕之路。《梁书》记载“其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选可量加叙录,虽复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并随才试吏,勿有遗隔。”
《隋书》亦记载“旧国子学生,限以贵贱,(梁武)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皆引寒门俊才,不限人数。”
南朝官学对寒士的逐次开放和北齐察举策试以及落第者的增多,意味着考试在北朝察举中已成为中心环节,这与“纯粹的”的开科考试似乎更为接近了。其次来看自由报考的萌芽。据考证,南梁已经有了除察举、学校二途之外可以申请策试的入仕之途(即自愿申请考试),而且这种考试并无门第限制
。总之,隋唐科考之科目,其明经、秀才等均沿袭自两汉察举,科举设科考试亦始于两汉的贤良对策、南北朝秀孝对策之考试。尽管南北朝秀才、明经几为高门所垄断,但是察举制中的这些新变化不断要求扩大庶族阶层报考的自由度和提高考试的地位。随着南北朝庶族的勃兴以及考试在举荐中的占比的增大,尽管自愿申请考试和自由报考还存在一定距离,但选官依次向寒门开放以及士子自举的萌芽,不仅动摇了察举制之根基——地方长官的举荐权,还预示着一个纯粹“以文取人”的科举制度的诞生。
隋灭北周立国,天下重归于统一。隋代历史不足40年,政治文教制度尚不完备,但却为中国古代鼎盛时期的到来创造了历史条件。第一,中央设置三省六部制,地方推行郡县(唐时改为州县)两级制,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和国家统一。文帝时在中央复立国子寺(后改为国子监),设祭酒作为长官,作为独立的中央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专门管理所属各学校。这一举措强化了官学在国家教育系统中的发展地位,标志着我国设立专门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专门教育长官的开始。同时,创立研习儒家经典的专门学校,形成五学并立之体制。其中,国子学作为统领,与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共同构成当时的教育体系。五学科目各有课试授业之法,成为科举开科考试的基础性科目,为科举时代的分科取士创造了条件。第二,隋炀帝新设立进士科,以考试取士取代了以门第取士的九品中正制和辟雍制,确定了朝廷设科招考,士子自由投考,以考试决定去取的全新的选官制度。科举考试的推行旨在将选官用人大权从地方收归中央,加强中央集权的统一,以至于“自隋时,海内一命之官,并出于朝廷,州郡无复有辟署之事”
。科举取士纯粹按才学选拔文士充当官吏,使人才选拔有了相对稳定的客观标准,开启了中国考试制度的新纪元,更对唐代及后世的文官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隋代以科举考试取代九品中正制,打破门阀士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它不仅打击了包括山东士族、江南士族在内的门阀大族势力,更为重要的是打破了世家大族维系其政治地位背后所赖以生存的世袭性特权,将“天子门生”牢牢地掌控在天子脚下,极大地扩充了王朝统治的阶级基础。以至于“大唐贡士之法,多循隋制”
,表现出隋代对唐科举取士制度的开创性贡献,继之而起的唐代对科举制度又进行了诸多完善。基于此,关于科举创始的时代,可以审慎地表述为“科举制度萌芽于南北朝,创始于隋而确立于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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