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论述狐仙信仰与驱逐狐精的特色,因此需要说明一些关键术语。无论是否有奉祀狐狸的祭坛,此处“信仰”(cult)一词是以狐狸灵力的共同假定为基础,泛指人类与狐精的各种互动关系。这是指祭拜与除魅,虔诚与恐惧,憎恶和怀疑。其成员包含各种社会背景,且非固定不变,上自皇帝,下至目不识丁的农民。他们祭祀狐狸的行为都与奉献其他的宗教信仰和传统毫无关系。又,灵媒、其信徒,以及某些职业人士定期供奉狐狸,其他人可因不同的场合,依据不同的需求,指责或祭祀狐狸。
中文词汇“仙”“仙家”,以及最为普遍的“狐仙”,都用来指称狐精。“仙”通常译成“长生的”(immortal)、“完美的”(perfected)或者“超凡的”(transcendent),而英文“huxian”经常译作“狐仙”(fox immortal)、“狐精”(fox fairy)或是“狐妖”(fox genie)。
没有任何英文词汇能够捕捉在地方习俗和俗文学中所用的那些复杂的中文词汇的韵味。笔者将在第二章中讨论“狐仙”这个词的多种意义。而在整本书里,为了保存中国人使用这个词时所能解释的多种意义,笔者将尽可能地采用资料中的中文原文。
笔者也使用“华北”(north China)和“北中国”(northern China)这两个词汇,以和施坚雅(Willaim Skinner)的“华北大区”(North China)概念有所区别。施坚雅的“华北大区”涵盖长城以南,山西太行山脉以东,以及淮河以北的广大区域。他的大区域架构,是将焦点放在每个区域的政治与经济核心和周边区域的区别上。
虽然其分析模式已被人们广为接受,但他的“华北大区”并未包含遍布狐仙信仰的广大地区。狐仙信仰分布的地区包括施坚雅的“华北大区”和“西北大区”两大区域,大体涵盖今天的山西、陕西、河南、河北、山东、皖北和江苏。虽然文字记录的确显示狐精故事集中在中古时期的陕西、山西和河南,封建社会晚期和近代的河北、山东、陕西和苏北,但我们不能就此认为这与实际信仰习俗的区域转换是相符的。如同笔者在陕北所做田野调查的结果一般,狐仙信仰的习俗可以因口述的传统而兴盛,也可兴盛于处于地方文化中宗教主流的边缘,却完全不见于文字记载(见第五章)。因此,虽然这样做有时会与施坚雅“华北大区”中的河北和山东重叠,但为方便表述,笔者使用一般的“华北”或“北中国”等中文词汇指称长江以北的广大地区。笔者也想指出,河北地区在明代称为京师,清代称为直隶。为了简明扼要起见,全书使用“河北”这个现代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