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两面狐、淫祀以及文化多元性

对中国人来说,狐狸长期以来就有“模棱两可”(betwixt and between)的性质:它们漫游在荒野间,无法被驯化成家畜,却捕食人类饲养的牲畜;在人类聚居处造窝,并展现出如人类般的慧黠。在一般人的印象中,自然与超自然的狐狸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著名学者、热衷于编纂狐狸故事的纪昀(1724-1805)对这生物的两面性作了如下的结论:

人物异类,狐则在人物之间;幽明异路,狐则在幽明之间;仙妖殊途,狐则在仙妖之间。

关于狐狸的两面性,历史上有种种诠释。举例言之,口头用语“狐狸精”,暗示所有人都承认一个女性拥有迷惑人的美貌和毁灭性的色诱力量。另一个用语“狐仙”(按字面意义来讲,是狐仙、狐神或狐精),就像文字传达给我们的意思一样,不只是对良狐的敬称而已,这个用语也带有取悦恶狐的意味。与狐精和狐仙信仰相关的资料,描绘出相当复杂又自相矛盾的图像。遇到狐精的人,可能会落得精尽人亡的下场,或是经历一场男欢女爱,也可能结为连理。狐精可能会幻化成女人或男人,以年轻或年老的样子出现,它们几乎和人类一样多变。有些时候,它们犹如鬼魅,纠缠迷惑人类,使人生病或死亡;有些时候,它们又扮演祖先的角色,给予人们财富和成就。有时候,它们以女神的样貌出现,确保凡人有子嗣,给人治病;有时候,它们以灰发白须的男人模样出现,讲授道理,或给予道德训诫。就一个妖魔出身的神明而言,它们在某些场合会被祭祀,在某些场合又会被驱逐。

对狐精两面性的讨论涉及地方层级和国家层面。虽然现代动物学研究发现,中国全境几乎都有狐狸存在,但是,自中古时代以来,华北地区的人就相信狐狸天生具有灵性。它们的足迹在长江以南就较为罕见了。 现存的中古 狐精传说,几乎都以华北为背景,而一则10世纪的俗谚则如是说:“(长)江南无野狐,江北无鹧鸪。” 这样的看法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即使狐仙信仰已经遍布中国的其他区域,但在当时仍被视为繁盛于华北地区的信仰现象。在华北和东北(现在的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以及内蒙古东部地区),各家各户、每村每里,多以不同的身份和不同的名号祭祀之。祭祀狐精是个人的、家族的,也是地区的和区域的风俗习惯,经常因人、因村、因地而异。狐仙在全国也人尽皆知,因为善于描述其灵力和魅人之术的文人笔记、戏剧和通俗小说自中古时代起就传遍中国。

狐狸是中国文学研究中一个相当常见的主题,而且研究者经常用其魅惑人的美色来当作人们企图控制无止境的欲望而不断挣扎的例示。 然而,狐仙崇拜作为已延续千年之久的宗教现象,或是乡土宗教习惯,其和与之有关的文学作品之间的关联,则吾人所知甚少。 因此,本书将研究焦点放在16世纪至20世纪初华北地区的狐仙信仰上。

传统意义中,中国的官员和知识精英将此种奉祀如此多变的神祇的行为称为“淫祀”。“淫”字可以被解释成“非法的”“过度的”“放荡的”“不入流的”或“不合礼的”。 几个世纪以来,这样的信仰一直是国家禁止、镇压的对象。然而,它们反复出现在历史记录中。以狐仙信仰为例,笔者检验了这个淫祀如何显露中国宗教的性质,尤其对性别被用来建构宗教权力的方式抱有高度兴趣。经由淫祀和性别的主题,笔者要探索这个形象暧昧的宗教象征在表达中国文化的常与变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意义。

作为一个受崇拜也受驱逐的对象,狐精和中国许多其他民间信仰中的神祇一样,共同享有淫祀的特性。举例来说,宋代以降,狐精就被认为是江南五通神在北方的翻版。不论是出没的地点还是魅惑人的方式,以及给人一笔横财等,两者在许多方面都如出一辙。 狐精也和女性的危险力量牵连在一起,而这个力量是透过灵媒来表现的。在这方面,狐精被视为华北一位女性神祇——碧霞元君的属下,而且常被当作碧霞元君的另一个形象。 此外,华北农村有时候也会将狐精和浙江的五瘟使者、安徽的五猖,或福建的五帝放在一起,认为它是专行施瘟与收瘟的神明。事实上,在清末民初,狐狸经常与其他四种动物同祀——以五为一组的形式出现的地方信仰,称为“五大家”。

尽管与其他民间信仰有那么多的相似之处,但狐仙信仰还是有其独特之处。狐仙信仰以华北为根据地,在中国封建社会晚期从未像江南的五通神信仰那样被政府大肆镇压。又,狐精出现时的形象,亦男亦女,也亦老亦少,比起五通只以年轻男子的样貌出现,狐精的形象更为多彩多姿。此外,五通主要在家庭的场域施展其多变的魔力,而狐精则活跃于各个角落,比如骚扰住家、旅店和官署中的人。狐精优游的华北地区特有的经济和文化条件,也对这个信仰的发展和传播有不同的影响。首先,华北的狐仙信仰不像福建的五帝信仰和安徽南部的五猖信仰,前者没有强力的宗族组织和绅商团体支持。其次,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狐精在华北许多地方作为一个财富之神,几乎不曾显露出一丁点儿与中产阶级道德有关的形象。在高度商业化的江南地区,中产阶级的道德则在五通神形象的转变上留下了痕迹。与之相反,狐精经常侵入官署,似乎反映了华北地区各种大大小小的地方民变。这些民变是萦绕政府官员的梦魇。到了晚清,官员们便献给了狐精“守印大仙”的封号。

许多历史学者和人类学家认为封建社会晚期的中国经历了一个逐渐升高的社会整合和文化同质化的过程,而且官员、士大夫和获封的僧道是主要负责发扬和传播官方标准与官方诠释的中介人。 然而狐仙信仰不只显露出这些代理人在控制地方信仰的成效上能力有限,更重要的是,狐仙信仰挑战了文化具有潜在一致性的说法。有些学者已从一些著名精英信仰的研究,以及/或从资料上(比起边缘的华北狐仙信仰更为丰富的华南与台湾的研究方面)来反驳这种假设。他们不将单一的社会群体或组织当作一种标准化权力的化身,而是要求我们将注意力移至信仰和习惯形成的实际过程中,转到人是文化行动者的角色上来。依据“他们在社会上的位置和对宗教与世俗权威的看法”,从宗教模式和体系的宝库中,做出各不相同的研究。

对狐仙信仰所做的研究结合了上述理论化的探索,目的是为中国的宗教和文化寻求新解。其结果显示,文化融合的过程与变异性的产生,这二者密不可分。借用魏乐伯(Robert Weller)的话来说就是,就信仰行为而言,“滋养了一块多重意义的大肥肉,开启了许多诠释的可能性”。 借着检视作为地方和更广泛层面现象的狐仙信仰,笔者要区别平民百姓、灵媒、官员和士人在狐仙信仰活动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一方面,人们为了发扬这个信仰的效力,并合理化他们的追求,他们会使用官式语言和公认的标准去强化和合法化那些具有淫祀内涵(如狐仙)的地方信仰力量;另一方面,人们发现,单是透过个人的能力与为了个人的目的而召唤神的灵力的确有其困难。他们一贯地抗拒标准化神祇,反借由赋予神祇个人的、地方的和不完美的特质,也借由创造新的次级信仰,随时随地将淫祀的力量留在伸手可及之处。各行各业的人有意识地操作狐精的性别象征,以期通过家庭和地方共同体的道德及政治秩序来建构其他层面的关系。 AuafwrVl/tI0mj1kysi9pBnaNnHMyEHm6Az2Rr4e2WDA5PbgdWJJgRZbC0q7VAmM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打开